請用此 Handle URI 來引用此文件:
http://tdr.lib.ntu.edu.tw/jspui/handle/123456789/9154| 標題: | 信賴保護原則之具體化 The Concretization of The Principle of Legal Protection on Basis of Good Faith |
| 作者: | Yang-Sheng Chen 陳陽升 |
| 指導教授: | 蔡宗珍 |
| 關鍵字: | 信賴保護原則; 法安定性原則;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 真正溯及既往; 不真正溯及既往; 比例原則; 行政契約; 行政計畫; 司法裁判之拘束力 the principle of legal protection on basis of good faith; the principle of legal certainty; prohibition on legislation with retrospective effect; retroactive effect; retrospective on pending cases; principle of proportionality; administrative contract; administrative plan; the validity of the precedent |
| 出版年 : | 2009 |
| 學位: | 碩士 |
| 摘要: | 本文旨在探討信賴保護原則在不同的國家權力領域中,究是各以何種具體形貌展現。蓋從撤銷與廢止行政處分之相關規整的比較已可認識到,信賴保護原則於不同的情境中,會體現為不同的具體規範,因此前揭的探討即有其正當性。此外,若要合理地審視人民對國家行為的信賴是否應予保護,亦有必要發展出更為細緻的論述方式。
於嘗試將信賴保護原則具體化為更細緻的論述方式前,為使具體化的論述有較清晰之輪廓,不與其他法律原則相混淆,應先澄清其法理基礎。就此,由於法安定原則確實要求法秩序的穩定與可預測,實已包含保護人民信賴的要求,其應可作為信賴保護原則之基礎無疑。而在適當地考量人民的信賴基礎、信賴值得保護的要件、公益的需求,以及法律效果等觀點下,本文認為:(1)在立法領域中,信賴保護原則應可具體化為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並且原則上得以區分真正、不真正溯及既往之方式判斷立法行為是否違憲;惟若涉及基本權的干預,則可以比例原則整合溯及禁止的觀點作一統合性的評價。(2)在行政領域中,則宜區分不同的行政行為形式,個別地審視人民對之信賴應受到如何保護。(3)至於在司法領域中,司法裁判除有確定力外,應不具有規範上之拘束力。惟法院於變更其向來之司法裁判時,仍應考量信賴保護原則,謹慎為之。 |
| URI: | http://tdr.lib.ntu.edu.tw/jspui/handle/123456789/9154 |
| 全文授權: | 同意授權(全球公開) |
| 顯示於系所單位: | 法律學系 |
文件中的檔案:
| 檔案 | 大小 | 格式 | |
|---|---|---|---|
| ntu-98-1.pdf | 1.68 MB | Adobe PDF | 檢視/開啟 |
系統中的文件,除了特別指名其著作權條款之外,均受到著作權保護,並且保留所有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