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navigation

DSpace

機構典藏 DSpace 系統致力於保存各式數位資料(如:文字、圖片、PDF)並使其易於取用。

點此認識 DSpace
DSpace logo
English
中文
  • 瀏覽論文
    • 校院系所
    • 出版年
    • 作者
    • 標題
    • 關鍵字
  • 搜尋 TDR
  • 授權 Q&A
    • 我的頁面
    • 接受 E-mail 通知
    • 編輯個人資料
  1. NTU Theses and Dissertations Repository
  2. 法律學院
  3. 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請用此 Handle URI 來引用此文件: http://tdr.lib.ntu.edu.tw/jspui/handle/123456789/48859
標題: 提審法之理論與實證
The Theoretical and Empirical Studies
of Habeas Corpus
作者: Yi-Miao Yeh
葉怡妙
指導教授: 王皇玉(Haung-Yu Wang)
關鍵字: 提審法,人身保護令,人身自由,待補拘禁,犯罪嫌疑,
Habeas Corpus,the writ of habeas corpus,personal freedom,arrest and detain,criminal suspect,
出版年 : 2016
學位: 碩士
摘要: 人身自由為行使一切權利之根本,保障人身自由免於不當剝奪之制度源起於英美人身保護令狀制度。英美人身保護令狀制度於13世紀發展之初,為中央政府遂行中央集權之手段,與保障人身自由並無關聯,經由案例累積逐漸轉為保障本國人之人身自由,接著再擴張至保障外國人之人身自由,最終裁判定讞之受刑人亦得聲請人身保護令狀,而美國現行之人身保護令狀適用主要集中於裁判定讞後之救濟。
我國於民國24年制定之提審法即繼受自英美人身保護令狀制度,民國88年受到司法院釋字第392號解釋影響,將提審法適用範圍由限於「非法」逮捕拘禁擴張至「不限於非法」逮捕拘禁;民國102年則因應兩公約施行法、釋字第708號、第710號解釋,進一步擴張至「非犯罪嫌疑」之逮捕拘禁。由此觀之,我國提審法之精神與英美人身保護令狀一致且亦逐步擴大適用範圍,但人身自由主要保障之範疇已大異其趣,我國著重於法院以外機關之人身自由剝奪,而美國則重視裁判定讞後之救濟。
本文將分成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介紹英美人身保護令狀制度之沿革,第二、三部分再以民國103年7月8日提審法新法施行作為分野,運用實證方法及聲請提審之裁定書分析探討我國提審法修法前、後適用情形,並檢討我國提審法修正後對人身自由保障的實質影響,及英美現行人身保護令狀制度可供我國借鏡之處。
URI: http://tdr.lib.ntu.edu.tw/jspui/handle/123456789/48859
DOI: 10.6342/NTU201603575
全文授權: 有償授權
顯示於系所單位: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文件中的檔案:
檔案 大小格式 
ntu-105-1.pdf
  目前未授權公開取用
2.6 MBAdobe PDF
顯示文件完整紀錄


系統中的文件,除了特別指名其著作權條款之外,均受到著作權保護,並且保留所有的權利。

社群連結
聯絡資訊
10617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
No.1 Sec.4, Roosevelt Rd., Taipei, Taiwan, R.O.C. 106
Tel: (02)33662353
Email: ntuetds@ntu.edu.tw
意見箱
相關連結
館藏目錄
國內圖書館整合查詢 MetaCat
臺大學術典藏 NTU Scholars
臺大圖書館數位典藏館
本站聲明
© NTU Library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