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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dr.lib.ntu.edu.tw/jspui/handle/123456789/81692| 標題: | 智慧財產證券化之研究 A Critical Study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Securitization |
| 作者: | HSING-YA TSENG 曾莕雅 |
| 指導教授: | 蔡明誠(Ming-Cheng Tsai) |
| 共同指導教授: | 林仁光(Andrew Jen-Guang Lin) |
| 關鍵字: | 智慧財產,智慧財產證券化,智慧財產融資,金融資產證券化,不動產證券化,無形資產鑑價,估價, Intellectual Property,Intellectual Property Securitization,Financial Asset Securitization,Real Estate Securitization,Intangible Assets Appraisement,Estimate, |
| 出版年 : | 2021 |
| 學位: | 碩士 |
| 摘要: | 目前智慧財產占國際企業總體財產比重已超過80%,顯示其已躍身一變成為企業最重要資本之一,世界各國無不致力推動無形資產融資,協助呈現其真實價值。臺灣於2017年修正產業創新條例時,特別涉及無形資產評價之人員、評價基礎、資料庫建立等規定,其中第13條第1項第4款明示無形資產證券化交易之推行,應由經濟部會商金融主管機關及其他相關機關辦理,顯見我國對智慧財產證券化推動之決心。 現今智慧財產之相關融資方式及工具,包含自行經營與投資、權利移轉、擔保工具、群眾募資、公司法特殊籌資方式及創投事業資助等,惟鑒於擔保市場向來以有形資產為主,為避免過度受市場波動性影響,考量智慧財產權人仍得保留權利,盡其最大效用之目的,智慧財產證券化仍有其實益。 本文藉由概述比較法智慧財產證券化之規範,分析相關案例實務運作所遭遇之挑戰及經驗,且探究臺灣智慧財產證券化制度法典化之可能性。又基於智慧財產證券化源於資產證券化相關制度,除針對現有金融資產證券化法制進行調整外,亦建議增訂智慧財產相關法律之專章規定。 對金融資產證券化規範之修正,主要係針對金融資產標的範圍之明確化、破產隔離法制建構議題,及特殊目的公司現行法制等爭議,而於專章規定,包含一般性之總則規定、智慧財產證券化之適用範圍、證券化標的之考量因素、證券化架構之設計、資訊公開之要求、信用增強之補足、現行鑑價制度概況及智慧財產擔保法制配套等事項,以期本文對臺灣智慧財產證券化立法、制度化,以及其在學理及實務應用有所助益及參考價值。 |
| URI: | http://tdr.lib.ntu.edu.tw/jspui/handle/123456789/81692 |
| DOI: | 10.6342/NTU202100925 |
| 全文授權: | 未授權 |
| 顯示於系所單位: | 法律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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