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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 欄位 | 值 | 語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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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contributor.advisor | 李建良 | |
dc.contributor.author | Yin-Ju Chen | en |
dc.contributor.author | 陳映如 | zh_TW |
dc.date.accessioned | 2021-06-15T13:29:59Z | - |
dc.date.available | 2016-03-08 | |
dc.date.copyright | 2016-03-08 | |
dc.date.issued | 2016 | |
dc.date.submitted | 2016-02-03 | |
dc.identifier.citation | 中文部分
一、專書 1. 大須賀明著,林浩譯(2001年6月)。《生存權論》。臺北:元照。 2. 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2009)。《文化資產保存法:中英對照本暨函釋彙編》。臺中市:文建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 3. 王順治(2009)。《文化資產保存法有關古蹟歷史建築指定登錄之研究》。臺北縣新店市: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4. 王澤鑒(2001年4月版)。《民法物權》。臺北:三民。 5. 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編輯(2006)。《行政訴訟制度研究修正資料彙編(一)》。臺北市:司法院。 6. 向明珠(2004)。《文化資產的政治性格:嘉義稅務出張所的個案研究》。嘉義市:濤石文化。 7.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2004)。《文化白皮書》。臺北市:文建會。 8.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2007)。《2007年文化資產實務執行參考手冊:1總則、古蹟與歷史建築》。臺北市:文建會。 9. 吳庚(2007)。《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10版。臺北市:吳庚。 10. 吳庚(2008)。《行政爭訟法論》,4版。臺北市:吳庚。 11. 李建良(2014年10月)。《行政法基本十講》,5版。臺北市:元照。 12. 李建良等合著(2004)。《行政法入門》,2版。臺北市:元照。 13. 李惠宗(2007)。《行政法要義》,3版。臺北市:元照 14. 李惠宗(2012年9月)。《憲法要義》,6版。臺北市:元照。 15. 林會承(2011)。《臺灣文化資產保存史綱》。臺北市:遠流。 16. 翁岳生編(2002)。《行政訴訟法逐條釋義》。臺北市:五南。 17. 翁岳生編(2006年10月)。《行政法(下)》,3版。臺北市:元照。 18. 陳柏霖(2014)。《論行政訴訟中之「公法上權利」-從德國法與歐盟法影響下觀察》。臺北:元照。 19. 陳敏(2011)。《行政法總論》,7版。臺北市:陳敏。 20. 陳慈陽(2011年12月)。《環境法總論》,3版。臺北市:元照。 21. 彭鳳至(1999年6月)。《德國行政訴訟制度及訴訟實務之研究》。臺北市:司法院秘書處。 22. 趙俊祥、李郁強(2006年5月)。《漢生病病人補償條例草案評估報告》,立法院法制局。 二、書之篇章 1. 李仁淼(2002年7月)。〈司法權的觀念:由日本「客觀訴訟」與司法權觀念之論爭,反思我國司法院定位問題〉,《當代公法新論(上):翁岳生祝壽論文集》,頁919-958,臺北市:元照。 2. 李建良(2010年6月)。〈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法律性質及其救濟問題〉,曾華松大法官古希祝壽論文集編輯委員會主編,《義薄雲天、誠貫金石:論權利保護之理論與實踐:曾華松大法官古稀祝壽論文集》,頁721-746。 3. 李建良(2011)。〈保護規範理論之思維與應用:行政法院裁判若干問題舉隅〉,黃丞儀主編,《2010行政管制與行政爭訟》,頁249-320。臺北市:中研院法研所。 4. 李建良(2011年6月)。〈環境行政訴訟實務十年重點剖析:以撤銷訴訟及公民訴訟之訴訟權能為觀察重心〉,《行政訴訟二級二審制實施十週年回顧論文集》,頁95-152,臺北市:司法院。 5. 李惠宗(2000年12月)。〈主觀公權利、法律上利益與反射利益之區別〉,台灣行政法學會編著,《行政法爭議問題研究(上)》,頁139-168。臺北市:五南。 6. 林明昕(2007)。〈「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作為國家賠償責任之構成要件要素〉,收於:臺灣行政法學會(編),《國家賠償與徵收補償:公共任務與行政組織》,頁67-141。臺北市:元照。 7. 林昱梅(2005)。〈行政訴訟上「訴訟權能」要件之探討〉,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編,《行政訴訟制度相關論文彙編第4輯》,頁1-49。臺北市:司法院。 8. 林素鳳(2006)。〈日本民眾訴訟與我國公益訴訟〉,曾華松大法官古稀祝壽論文集編輯委員會編,《義薄雲天、誠貫金石:論權利保護之理論與實踐:曾華松大法官古稀祝壽論文集》,頁612-633。臺北市:元照。 9. 段盛豐(1984)。〈祭祀公業〉,《臺灣民事習慣調查報告》,4版。臺北市:法務部。 10. 葉俊榮(2006年1月)。〈環境法上的公民訴訟:論制度引進的原意與實現的落差〉,《跨世紀法學新思維:法學叢刊創刊五十週年紀念論文集》,頁187-216。臺北市:元照。 11. 鄭昆山(1997)。〈論環境基本人權與環境刑法〉,《現代國家與憲法:李鴻禧教授六秩華誕祝賀論文集》,頁837-888。臺北市:月旦。 12. 賴恆盈(2008年10月)。〈我國環境行政訴訟之實踐與展望〉,《行政法院裁判評析》,頁78-122。臺北市:元照。 三、期刊論文 1. 月旦法學教室編輯部(2013年7月)。〈公法實務選編〉,《月旦法學教室》,第129期,頁79-96。 2. 吳淑瓊、莊坤洋(2001年6月)。〈在地老化:臺灣二十一世紀長期照護的政策方向〉,《臺灣公共衛生雜誌》,第20卷第3期,頁192-201。 3. 李仁淼(2008年3月)。〈地方自治中的住民自治-以日本之住民訴訟制度為中心〉,《台北大學法學論叢》,第65期,頁1-46。 4. 李建良(1997)。〈難聞的惡臭:行政裁量與公法上權利〉,《月旦法學雜誌》,第21期,頁94-95。 5. 李建良(2000年12月)。〈論環境保護與人權保障之關係〉,《東吳大學法律學報》,第12卷第2期,頁1-46。 6. 李建良(2000年1月)。〈論環境法上公民訴訟〉,《法令月刊》,第51卷第1期,頁14-27。 7. 李建良(2010年5月)。〈環境公民訴訟新典範:簡析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九八年度訴字第五○四號判決〉,《臺灣法學雜誌》,第152期,頁57-68。 8. 李建良(2011年5月)。〈環評程序與行政訴訟:美麗灣渡假村環評案〉,《台灣法學雜誌》,第176期,頁25-48。 9. 李建良(2015年11月)。〈訴訟權能與保護規範—反思環評撤銷訴訟的原告適格問題〉,《台灣法學雜誌》,第284期,頁1-14。 10. 李惠宗(2009)。〈訴訟上的利害關係人〉,《月旦法學教室》,第82期,頁22-23。 11. 林明德(1999年2月)。〈維護公益訴訟(日本民眾訴訟)之分析〉,《全國律師》,第3卷第2期,頁17-20。 12. 林明鏘(2013年8月)。〈BOT案第三人行政訴訟之當事人適格〉,《月旦法學教室》,第130期,頁12-14。 13. 林素鳳(2008年10月)。〈論交通標誌標線之法律性質及其爭訟程序〉,《中央警察大學法學論集》,第15期,頁173-200。 14. 林騰鷂(2007)。〈國立中正紀念堂之改名與暫定古蹟:依法行政原則與對物的一般處分〉,《臺灣本土法學雜誌》,第96期,頁193-197。 15. 林騰鷂(2001年12月)。〈公物概念之研究〉,《東海大學法學研究》,第16期,頁1-14。 16. 范燕秋(2008年12月)。〈癩病療養所與患者身分的建構:日治時代臺灣的癩病社會史〉,《臺灣史研究》,第15卷第4期,頁87-120。 17. 盛子龍(2001年12月)。〈撤銷訴訟之訴訟權能〉,《中原財經法學》,第7期,頁1-46。 18. 許育典(2010)。〈消極而無為的文化資產主管機關〉,《臺灣法學》,第151期,頁4-5。 19. 郭介恆(2014年6月)。〈保護規範理論與訴訟權能〉,《月旦法學教室》,第140期,頁9-11。 20. 郭介恆(2008)。〈文化資產保存審議法制〉,《律師雜誌》,第346期,頁37-45。 21. 陳愛娥(2000)。〈「訴訟權能」與「訴訟利益」:從兩件行政法院裁判出發,觀察兩種訴訟要件的意義與功能〉,《律師雜誌》,第254期,頁64-76。 22. 陳愛娥(2002)。〈閱卷委員的學術評價餘地與應考人的訴訟權保障:最高行政法院90年度判字第1433號判決評析〉,《月旦法學雜誌》,第82期,頁217-230。 23. 陳愛娥(2005)。〈古蹟指定、「召開古蹟指定公聽會」之程序要求的法律性質〉,《臺灣本土法學》,第66期,頁155-159。 24. 劉如慧(2010年6月)。〈我國環境影響評估法判決回顧〉,《興大法學》,第7期,頁275-308。 25. 蔡繼光(2012)。〈論文化資產的搶救與審查爭議:以利記公厝為例〉,《文化資產保存學刊》,第19期,頁23-34。 26. 蕭文生(2010)。〈禁停紅線、一般處分、對物一般處分:評最高行政法院97年裁字第4905號裁定〉,《月旦裁判時報》,第4期,頁32-41。 27. 薛琴(2014)。〈文化資產保存觀念變革與修法理念之探討〉,《文化資產保存學刊》,第27期,頁93-104。 28. 謝楠光(2004年2月)。〈中華民國臺灣與國際癩(痲瘋)病防治史〉,《臺灣醫界》,第47卷第2期,頁39-42。 四、會議論文 臧振華(2008年4月)。〈考古學的應用:以考古學與環境影響評估為例〉,發表於《2008臺灣人類學與民族學年會:人類學的挑戰與跨越學術研討會》。 五、學位論文 1. 呂緯武(2010)。《行政訴訟原告適格之研究:以美國法之比較為中心》,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2. 李惠圓(2003)。《臺灣文化資產保存的法律分析:以私有文化建築保存為核心》,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3. 周振剛(2003)。《台灣鐵路現存日治時期木造車站建築》,國立屏東師範學院視覺藝術教育研究所碩士論文。 4. 邱文津(2009年)。《我國行政訴訟中公益訴訟制度之研究:以日本住民訴訟制度為參考對象》,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 5. 張瑞雲(2006)。《我國容積移轉法制之研究:兼與日本容積移轉制度之比較》,國立政治大學地政研究所學位論文。 6. 陳孟秀(2011)。《論樂生病患之憲法權利保障:以樂生療養院原院保留爭議為中心》,國立中國文化大學碩士論文。 7. 陳昭榮(2011)。《我國古蹟指定法制之研究》,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8. 楊佳燕(2009)。《文化資產審議與行政程序法:以古蹟指定及歷史建築登錄法制實務為例》,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文教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 9. 魏英哲(2013)。《文化資產保存爭議案件當事人訴訟權能之研究》,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 日文部分 1. 原田尚彥(1977)。《環境權シ裁判》。學陽書房。 2. 原田尚彥(1989)。《全訂第二版行政法要論》。東京都:弘文堂。 3. 清宮四郎(1959)。《憲法事典》。東京:青林書院。 4. 椎名慎太郎、稗貫俊文(昭和61年3月31日)。《現代行政法学全集25:文化˙学術法》。東京都:ゐブよオゆ株式会社。 5. 塩野宏(1994)。《行政法Ⅱ》。有斐閣。 6. 橋本博之(平成16年9月15日,2004)。《解說改正行政事件訴訟法》。東京都:弘文堂。 7. 渡辺洋三(1968年)。〈現代資本主義シ基本的人権〉,東京大学社会科学研究所編,《基本的人権:第1卷総論》。東京:東京大学出版会。 8. 宮崎良夫(昭和57年5月25日,1982年)。〈文化財保護シ訴訟〉,日本土地法學會編,《環境ヤЙЗф⑦Ь.埋蔵文化財シ法(土地問題双書16)》。東京:有斐閣。 9. 〈現行型行政訴訟ソ検討課題(研究会):環境行政事件メバをペ問題点〉,《ЖшэЗЬ》,925号,頁3-21。東京:有斐閣。 10. 小林直樹。〈憲法シ環境権〉,《ЖшэЗЬ》,492号,頁222-227。東京:有斐閣。 11. 林迪廣(昭和55年5月1日)。〈文化財指定解除処分シ国民ソ利益:伊場遺跡保存訴訟第一審判決〉,《判例評論》255号(判例時報957号),頁149-154。判例時報社。 12. 宮崎良夫(1980年2月15日),〈「訴りソ利益」論:伊場遺跡訴訟判決ズプオサ〉,《ЖшэЗЬ》,710号,頁41-47。東京:有斐閣。 | |
dc.identifier.uri | http://tdr.lib.ntu.edu.tw/jspui/handle/123456789/51305 | -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由於文化資產之保存常造成其所定著土地之開發受到限制,因此在寸土寸金的現代社會,文化資產保存與建設開發工程常處於相互拮抗的緊張關係,而隨著公民活動的發展及文化教育的普及,社會大眾愈發認同「保存文化資產」之重要性,甚或積極參與保存之相關社會活動或加入保存團體,因此,針對是否將某物認定為文化資產並予以保存,在主管機關、文化資產所有權人、一般民眾或公益團體間,多有意見不一而須循訴訟途徑解決爭議之情形。由於我國行政訴訟原則上為被害者訴訟,亦即要求原告起訴時須具有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受有侵害之訴訟權能,而實務上於文化資產保存相關訴訟中,對於原告適格之認定多偏於狹隘,並少有詳細說理過程,於解釋論上應可透過對於訴訟權能理論之妥善詮釋,釐清於文化資產保存相關訴訟中,適格之原告範疇為何;再者,由於保存文化資產所保留及傳承的文化歷史記憶應由全體社會所共享,而我國現行法制下是否存有對於文化資產保存提起公民訴訟之空間,抑或有於立法論上建構文化資產保存公民訴訟之必要。本篇論文即擬以上述內容為研究核心,先介紹我國文化資產保存之法制架構,再討論我國行政訴訟制度中對於訴訟權能之認定判準為何,並對文化資產保存程序中與保存相關之行政行為加以定性,隨後整理實務上與文化資產保存相關之案件並析論其爭議。其後,由比較法之觀點以日本之行政訴訟作為參考,思考如何解決現今實務上於文化資產保存訴訟之原告適格認定上所遭遇之問題。並在將文化納入廣義環境範疇之脈絡下,研究是否可能藉由相關環境立法之公民訴訟條款,突破文化資產保存訴訟中對於原告訴訟權能之限制障壁,最後,以討論建構文化資產保存公民訴訟之可能性作結。 | zh_TW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In recent decades, cultural heritage preservation has become the subject of attention in Taiwan. Due to the preserved actions will limit the application of lands, which the cultural heritage has attached, the cultural heritage preservation conflicted with the construction because of the lands application, and aroused controversy of deciding whether the cultural heritage is preserved or not. The judgments of challenging cultural heritage preservation actions required that the plaintiffs claiming or defending its legal rights and interests. Nevertheless, the judgments often narrowed the plaintiffs’ standing and lacked the reasoning process. On the other side, the benefits of preserving cultural heritage were shared by the society, and there were no specific individuals could claim to own that benefits. This thesis analyzed and examined related theories and judgments to clarify the plaintiffs’ standing in challenging cultural heritage preservation actions’ cases. Entries were compared and referenced according to the studied of Japanese law and judgments to solve the problems of plaintiffs’ standing. Facing the cultural heritage preservation had public benefits character, this thesis researched the possibility of cultural heritage preservation citizen suits from the environmental law, and made some related suggestions. | en |
dc.description.provenance | Made available in DSpace on 2021-06-15T13:29:59Z (GMT). No. of bitstreams: 1 ntu-105-R98a21021-1.pdf: 1246854 bytes, checksum: c2798ffa089a1ddf91d56286300cc782 (MD5) Previous issue date: 2016 | en |
dc.description.tableofcontents |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 1 第二節 問題意識 3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名詞定義 4 第四節 論文架構 6 第二章 臺灣文化資產保存法制概論 11 第一節 文化資產保存法制之興革 11 第一項 文化資產保存法制之探源 11 第二項 文化資產保存法之沿革 12 第三項 與文化資產相關之其他法律規定 17 第二節 文化資產保存程序之發動 23 第一項 由行政機關或所有人發動 24 第二項 由個人、團體發動 25 第三節 文化資產審議機制之建構 26 第四節 文化資產保存決定之作成 27 第一項 指定與登錄 27 第二項 暫定古蹟 30 第三項 文化資產保存事務之權限劃分 31 第五節 小結 34 第三章 行政訴訟上當事人訴訟權能基礎理論及其問題 35 第一節 行政訴訟制度之功能 35 第二節 訴訟權能之內涵及功能 37 第一項 訴訟權能為各類行政訴訟共通之合法要件 37 第二項 權利或法律上利益之意義 37 第三項 訴訟權能之功能以及與原告適格之關係 41 第四項 對訴訟權能之審查程度與原告之主張程度 42 第三節 以「保護規範理論」探求人民公法上權利之存否 45 第一項 保護規範理論之目的與內涵 45 第二項 保護規範理論所探求之標的與方向 46 第四節 各種訴訟類型下「訴訟權能」要件之判定方式—以撤銷訴訟及課予義務訴訟為核心 50 第一項 撤銷訴訟之訴訟權能 51 第二項 課予義務訴訟之訴訟權能 62 第五節 小結 65 第四章 文化資產保存訴訟實務上對原告訴訟權能之認定 67 第一節 文化資產保存程序中各行為之公法上定性 67 第一項 指定、登錄與解除指定、登錄 67 第二項 暫定古蹟 73 第三項 列冊追蹤 75 第二節 實務判決對於原告訴訟權能判準之觀察與討論 76 第一項 撤銷訴訟 76 第二項 課予義務訴訟 93 第三節 小結 97 第五章 由比較法觀點研究日本之文化財保存訴訟 99 第一節 日本行政事件訴訟類型 99 第一項 主觀訴訟 101 第二項 客觀訴訟 105 第二節 主觀訴訟之客觀化傾向--撤銷訴訟原告適格之擴大 107 第一項 日本行政事件訴訟法第九條之修正 107 第二項 2004年修法將擴大認定原告適格之實務傾向明文化 109 第三節 以撤銷訴訟提起文化財保護訴訟—以伊場遺跡訴訟為例 112 第一項 本案事實 112 第二項 原告就其是否適格部分之主張 113 第三項 法院判決 114 第四項 學說討論 116 第四節 客觀訴訟之日本住民訴訟 120 第一項 住民訴訟制度介紹 120 第二項 以住民訴訟提起文化財保護訴訟—以難波宮訴訟為例 121 第五節 小結 124 第六章 以環境法制建構文化資產保存公民訴訟之可能性 126 第一節 文化資產保存之環境評估法源 127 第一項 開發行為與文化資產保存相衝突時之法律規範 127 第二節 環境訴訟 131 第一項 環境訴訟之簡介及各國環境公益訴訟之相關規範—以日本及美國為例 131 第二項 我國公益訴訟之規範 134 第三項 我國環境公民訴訟中對原告適格之判斷 136 第三節 藉環境公民訴訟保護文化資產—以實務判決為例 143 第一項 淡北公路案 143 第二項 樂生療養院案 147 第四節 小結 160 第七章 結論 162 第一節 研究成果 162 第二節 文化保存之憲法意義與修法建議 167 參考文獻 169 | |
dc.language.iso | zh-TW | |
dc.title | 文化資產保存訴訟權能之研究 | zh_TW |
dc.title | The Analysis and a Study of the Standing to Challenge Culture Heritage Preservation Actions | en |
dc.type | Thesis | |
dc.date.schoolyear | 104-1 | |
dc.description.degree | 碩士 | |
dc.contributor.oralexamcommittee | 劉淑範,詹鎮榮 | |
dc.subject.keyword | 文化資產保存,訴訟權能,保護規範理論,環境影響評估法,公民訴訟, | zh_TW |
dc.subject.keyword | Cultural Heritage Preservation,Locus Standi,Theory of Protective Norms,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Act,Citizen Suits, | en |
dc.relation.page | 176 | |
dc.rights.note | 有償授權 | |
dc.date.accepted | 2016-02-04 | |
dc.contributor.author-college | 法律學院 | zh_TW |
dc.contributor.author-dept | 法律學研究所 | zh_TW |
顯示於系所單位: | 法律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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