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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dr.lib.ntu.edu.tw/jspui/handle/123456789/36031| 標題: | 日本安全配慮義務法理之形成與發展—兼論我國民法第四八三條之一之規定 |
| 作者: | Kuo-Hsu Chang 張國璽 |
| 指導教授: | 朱柏松 |
| 共同指導教授: | 王能君 |
| 關鍵字: | 安全配慮義務,保護義務,保護照顧義務,民法第四八三條之一,民法第四八七條之一,民法第一八四條第二項,勞動基準法,日本民法,日本勞動法,職業災害,勞動災害, Schutzpflicht,Fuersorgepflicht, |
| 出版年 : | 2005 |
| 學位: | 碩士 |
| 摘要: | 關於僱用人(或雇主)對於受僱人(或勞工)負有保護其生命、身體、健康之義務,我國於民國八十八年增訂之民法第四八三條之一(下稱本條)中予以明文規定。而本條規定之內涵,正與日本判例法理上所形成之「安全配慮義務」概念相當,在日本,「安全配慮義務」之概念係於一九七五年由日本最高裁判所所確立,而此一法理亦隨著實務上之判決與學說上之討論而蓬勃發展。本文即是以我國民法增訂本條後應如何妥善適用作為契機,而嘗試介紹日本相關法制,以日本安全配慮義務法理之形成與發展,作為本文之分析重點。最後,並期能以日本的安全配慮義務法理作為借鏡,探討本條規定於適用時所可能遭遇之問題點,以及將來可能發展之方向。 |
| URI: | http://tdr.lib.ntu.edu.tw/jspui/handle/123456789/36031 |
| 全文授權: | 有償授權 |
| 顯示於系所單位: | 法律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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