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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dr.lib.ntu.edu.tw/jspui/handle/123456789/33287
標題: | 台灣老人照顧產業可行性之研究
-以彰化縣推行老人居家服務為例- A Research on the Feasibility of the Elder Caring Service Industry In Taiwan--The Case of fee For Service Home Care Programs In Changhua. |
作者: | Wang-Ling Su 蘇婉伶 |
指導教授: | 詹火生 |
關鍵字: | 福利多元主義,照顧服務福利與產業發展方案,民營化,產業化,居家服務, welfare pluralism,privatization,industrialization,home care service, |
出版年 : | 2006 |
學位: | 碩士 |
摘要: | 1990年代之後的福利多元主義提倡政府不再是福利的唯一供給者,社區、家庭、民間組織等均是可能的福利提供者,甚至於社會福利民營化、引入營利性組織參與社會福利的提供,早已被廣泛的討論。而在老人政策方面,除了現階段老人福利法所揭示的福利政策之外,民國87年的「加強老人安養服務方案」也是重要的支撐,但真正影響到探討營利組織介入的政策則屬行政院所提的「照顧服務福利與產業發展方案」。也因此,讓研究者興起探討「照顧服務福利與產業發展方案」對社會福利產生的影響之興趣,故本研究主要目的在於: 一、了解我國老人照顧產業發展之可行性及其障礙。二、對未來我國老人照顧服務提出建議。
研究對象設定於與彰化縣政府合作提供居家照顧的機構的七間機構,透過深入訪談的方式,了解彰化縣推廣居家服務的概況及各機構運作的模式,研究發現,總共可分為四大部分:一、推行居家服務的概況;二、對於照顧產業的認知;三、政策建議;四、結論。 目前參與照顧產業的民間機構以非營利組織為主,而營利組織則著重在老人住宅、老人公寓等投資利潤較大的項目上,未來是否這些營利組織會踏入老人照顧的行列仍待觀察,但在現階段,如何讓照顧產業具備雛形,並進一步成熟,是當務之急。本研究認為,若政府提出「產業化」的政策,只是一直停留在經費的補助上,而無其他更具體的執行目標以及辦法,則無繼續進行下去的必要,因為這些經費大可用於其他更弱勢的老人身上。但在實施的這幾年內,民眾對於居家照顧的認知已有提升,也有一些成績出現,因此,建議可以再繼續此一政策方案,但是政府必須明確訂出近程、中程、長程目標,告知各目標須在何時之內完成,讓民間機構可以有一遵循、努力的方向。 |
URI: | http://tdr.lib.ntu.edu.tw/jspui/handle/123456789/332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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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於系所單位: | 國家發展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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