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用此 Handle URI 來引用此文件:
http://tdr.lib.ntu.edu.tw/jspui/handle/123456789/79334| 標題: | 金融機構高階經理人薪酬法制之研究——以金融控股公司之實證研究為中心 A Study on Executive Compensation Regulations of Financial Institution: Focusing on Empirical Studies of Financial Holding Company |
| 作者: | Yu CHen 陳榆 |
| 指導教授: | 楊岳平(Yueh-Ping Yang) |
| 關鍵字: | 高階經理人薪酬結構,金融機構薪酬治理,薪酬與績效連結,薪酬與風險承擔,高階經理人代理成本,薪酬法制改革, Executives Compensation Structure,Compensation Governance,Pay for Performance,Compensation and Risk-Taking,Compensation Reform, |
| 出版年 : | 2021 |
| 學位: | 碩士 |
| 摘要: | 本文以金融控股公司高階經理人薪酬治理為重心,從代理理論及薪酬治理理論出發,探討高階經理人薪酬政策於金融機構治理之功能。透過實證研究觀察高階經理人薪酬項目與金控公司經營績效、風險承擔以及資產規模相互之間的關聯,發現經理人薪酬對各個績效項目與風險指標確實存在影響力,且資產規模越大的金控公司,發放的高階經理人薪酬越高。實證研究結果指出目前金控公司高階經理人薪酬安排於公司風險治理中的不足之處,尤其是部分薪酬項目與公司流動比之間呈現負向關係,顯示金控公司的薪酬決定似乎較未考慮流動性風險的面向;亦發現獨立董事佔董事席次比例與高階經理人薪酬數額呈正向關係,暗示由獨立董事組成的薪酬委員會就薪酬治理而言,似乎未達到預期中的效果。 發現金控公司高階經理人薪酬治理實務之不足之處,反思現行薪酬制度下之可待完善之處,首先分析國際準則提出對金融機構薪酬政策於風險治理面向之建議治理架構,再深入就美國法下的各個薪酬規範制度進行比較,而指出我國現行高階經理人薪酬揭露制度,從根本的揭露項目設計上即存在缺陷,亦缺乏公司薪酬政策揭露的具體要求,使得現行薪酬揭露並不能達到資訊揭露目的。除此之外,就薪酬於風險治理面向缺乏具體可循的辦法,可能為金控公司高階經理人薪酬與風險承擔部分脫鉤的原因。基此,本文進而提出符合我國實務現況之金融機構高階經理人法制建議。 |
| URI: | http://tdr.lib.ntu.edu.tw/jspui/handle/123456789/79334 |
| DOI: | 10.6342/NTU202104297 |
| 全文授權: | 同意授權(全球公開) |
| 顯示於系所單位: | 法律學系 |
文件中的檔案:
| 檔案 | 大小 | 格式 | |
|---|---|---|---|
| U0001-2710202103464400.pdf | 4.64 MB | Adobe PDF | 檢視/開啟 |
系統中的文件,除了特別指名其著作權條款之外,均受到著作權保護,並且保留所有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