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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灌香腸如何優雅——以正當立法程序為中心 How to Make Sausages: On Due Process of Lawmaking |
作者: | Han-Sheng Wu 吳翰昇 |
指導教授: | 許宗力(Tzong-Li Hsu) |
關鍵字: | 正當法律程序,正當立法程序,準程序司法審查,司法審查, due process of law,due process of lawmaking,due process of legislation,legislative due process,semiprocedural judicial review,semisubstantive review,judicial review,rational legislating, |
出版年 : | 2018 |
學位: | 碩士 |
摘要: | 本文嘗試藉由憲法層次出發,推導論證出立法者所應遵循之正當立法程序內涵,而所謂之「正當」立法程序,乃是指立法者行使職權時所應符合的憲法要求或義務。也因為將「正當」之內涵限於憲法所要求的義務,故當然即屬於職司憲法守護者之司法機關得以審查之客體。本文主要藉由比較法之分析,選擇美國、德國以及南非之相關研究以及判決,分析比較外國實務所發展出之正當立法程序內涵以及審查模式後,提出本文所主張之正當立法程序內涵以及立法程序或準程序司法審查模式。
本文除了第一章的緒論外,第二章則先從學者以及審查實務所出現之立法程序及準程序內涵作簡單的定義以及區辨,再分別從憲法之法治原則、民主原則、共和原則以及基本權利之保障,論證正當立法程序之憲法基礎,即基於這些原則,憲法某程度上得以拘束立法者對於立法程序之安排,同時這些拘束的理由也就是司法審查正當立法程序之憲法基礎;最後再分別針對司法審查立法程序以及準立法程序之相關爭議進行分析與評釋。第三章則採取比較法之取逕方式分別從美國、德國以及南非之憲法規範、對立法程序之審查以及對準程序之審查,分析比較各 國所發展出來的正當立法程序之內涵以及司法審查之實務運作,最後並分別以憲法文本之規範、權力分立以及社會經濟權利三個面向,分析各國對正當立法程序及司法審查實務之所以不同之處。第四章則延續對比較法分析的結果,回頭檢視台灣現行憲法規範以及大法官對立法程序審查之態度,並提出本文所主張之正當立法程序內涵,以及司法機關如何審查立法程序。第五章之結論,則主要檢討本文研究所不及之處以及未來研究可能之展望。 |
URI: | http://tdr.lib.ntu.edu.tw/handle/123456789/1303 |
DOI: | 10.6342/NTU201801228 |
全文授權: | 同意授權(全球公開) |
顯示於系所單位: | 法律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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