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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dr.lib.ntu.edu.tw/jspui/handle/123456789/31744
標題: | 傳統文化表達法律保護之研究 The Study on Legal Protection of Traditional Cultural Expressions |
作者: | Hsiao-Yen Lin 林小燕 |
指導教授: | 謝銘洋教授(Prof. Ming-Yan Shieh) |
關鍵字: | 傳統文化表達,民俗創作,特別權利保護,文化剽竊,智慧財產權制度,文化多樣性, Traditional Cultural Expressions,Folklore,Expressions of Folklore, |
出版年 : | 2006 |
學位: | 碩士 |
摘要: | 一直以來,傳統文化表達被認為屬於公共領域或人類之共同遺產,屬任何人皆可任意取用之物,然而,許多傳統文化表達被用於獲取商業利益,對於傳統文化表達之來源社群,並未有任何標示,其所創造之獲利亦未適當地回饋來源社群,另外,在外來文化衝擊下,來源社群中較為年輕一輩失去學習傳統文化之意願,隨著耆老之消逝,該傳統文化表達亦將隨風而逝,此將有害於文化多樣性之維持。因此本論文主要的兩個關切焦點在於如何對於傳統文化表達加以保護?何種保護模式方為適當?
本文首先於第一章交代本論文之研究方法、研究範圍及論文架構,而於第二章對傳統文化表達加以剖析,以舉出三則文化剽竊之案例,說明國際間目前傳統文化表達遭受侵害之狀況,分析保護傳統文化表達之必要性,以建立傳統文化表達保護理論之基礎,另為避免混淆傳統知識與傳統文化表達兩項概念,是以有加以釐清及區分之必要,以利本論文嗣後之論述,接著,從國際組織、各項國際法案、及國內外學者之見解,分析傳統文化表達之定義及用語之選擇,因傳統文化表達保護制度之設計必須與傳統文化表達之特性相符,故歸納傳統文化表達之特性,對於保護要件之設定有所助益,並且依國際間之分類標準,歸納出各類型之傳統文化表達,以區分出何者需給予保護,何者不在保護範圍中。本文於第三章中,將國際間關注此傳統文化表達保護此議題之兩大國際組織WIPO及UNESCO,對於傳統文化表達所進行之相關活動或所討論中之公約,加以分析及歸納,瞭解國際間進展並作為我國立法時之參考,其中又分為屬原住民族與非屬原住民族者。第四章則分析我國傳統文化表達法律保護之現狀,以瞭解我國對於傳統文化表達是否給予足夠之保護,並對我國「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之相關討論意見加以歸納、分析。因傳統文化表達亦為人類智慧之結晶,因此思考傳統文化表達之保護,通常會以智慧財產權制度做為借鏡,因此有必要探討,我國智慧財產權相關法案對於傳統文化表達能夠提供何種程度之保護。因我國相關法案對於傳統文化表達所能提供之保護,並不足夠,惟傳統文化表達保護有助於文化多樣性之維護,因此,本文於第六章討論保護傳統文化表達之特別權利保護制度應如何建構,探討權利主體、權利性質、權利內容、保護客體、保護要件、保護期間,並建議事先告知同意原則及利益分享原則,並建置資料庫,最後以第七章作為總結。 |
URI: | http://tdr.lib.ntu.edu.tw/jspui/handle/123456789/31744 |
全文授權: | 有償授權 |
顯示於系所單位: | 法律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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