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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dr.lib.ntu.edu.tw/jspui/handle/123456789/80921| 標題: | 兩岸限制人身自由通報機制之政經分析,1987-2020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the Cross-Strait Notification Mechanism Concerning Restrictions on Individual Liberty,1987-2020" |
| 作者: | Chia-Yuan Wang 王佳元 |
| 指導教授: | 蕭全政(Chyuan-Jenq Shiau) |
| 關鍵字: | 兩岸通報機制,人權保障,兩岸協商,偏差, cross-strait notification mechanism,human rights protection,cross-strait negotiations,bias, |
| 出版年 : | 2021 |
| 學位: | 碩士 |
| 摘要: | 自1987年兩岸開放交流後,兩岸限制人身自由通報已成為兩岸人民不可或缺的人權保障措施,不僅是維持兩岸交流秩序的重要機制,也是當事人開啟救濟的前提要件。然而,由於通報機制同時兼具人道關懷及統戰目的,使其在發展過程中,往往伴隨著兩岸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及意識形態的演化而變遷。 因此,本文採用「歷史結構觀點」及「政治經濟學觀點」為核心概念,向三個面向延伸。首先,從兩岸政經發展角度,看通報機制在兩岸歷史結構中之變遷;其次,從兩岸通報機制運作模式之差異,看兩岸政府機關、中介團體及民間團體等行為者所面臨的機會與限制;第三,從不同時期的通報個案或數據比較,看兩岸政經環境對通報機制之實質影響,以掌握整體實存的動態因果關係。 透過上述分析研究,本文發現在歷史脈絡下,兩岸政治環境是主導通報變遷之主因,而經濟發展則是維繫通報運行之催化劑,為通報機制提供必要的生存空間。此外,兩岸共同打擊犯罪的成功,也間接推動通報機制形成,是除了政經兩大主因外的次要因素。而在通報機制形成過程中,相關行為者會運用自身稟賦去形塑對自身較為有利之規則,使得通報機制之運作與建立隱含特定「偏差」特性。然而,由於現有通報機制存在兩岸人權觀念落差及欠缺監督、仲裁機制,因而衍生出許多缺失亟待解決,無法完整保障兩岸人身自由權益。 最後,本文依據所發現之缺失,提出短、中、長期改善建議,先從可操之在我的地方著手,待兩岸關係回暖或互信基礎穩固後再循序漸進,逐步營造合適環境,以建構更完善的通報機制。 |
| URI: | http://tdr.lib.ntu.edu.tw/jspui/handle/123456789/80921 |
| DOI: | 10.6342/NTU202103217 |
| 全文授權: | 同意授權(限校園內公開) |
| 顯示於系所單位: | 政治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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