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用此 Handle URI 來引用此文件:
http://tdr.lib.ntu.edu.tw/jspui/handle/123456789/80348完整後設資料紀錄
| DC 欄位 | 值 | 語言 |
|---|---|---|
| dc.contributor.advisor | 陳瑋佑(Wei-Yu Chen) | |
| dc.contributor.author | Ting-Wei Gau | en |
| dc.contributor.author | 高廷瑋 | zh_TW |
| dc.date.accessioned | 2022-11-24T03:04:54Z | - |
| dc.date.available | 2021-07-08 | |
| dc.date.available | 2022-11-24T03:04:54Z | - |
| dc.date.copyright | 2021-07-08 | |
| dc.date.issued | 2021 | |
| dc.date.submitted | 2021-06-21 | |
| dc.identifier.citation | 一、 中文部分(按作者姓氏筆畫排序) (一) 書籍 王志文(2015),《國際私法論集》,臺北:瑞興。 王澤鑑(2011),《民法總則》,增訂版,臺北:自刊。 沈冠伶(2015),《家事程序之新變革》,臺北:元照。 林秀雄(2011),《親屬法講義》,臺北:元照。 林恩瑋(2017),《國際私法理論與案例研究(二)》,臺北:五南。 林益山(2014),《國際私法與實例精解》,臺北:翰蘆。 邱聯恭(2000),《程序選擇權論》,臺北:自刊。 ---------(2001),《司法之現代化與程序法》,臺北:自刊。 邱聯恭(講述)、許士宦(整理)(2015),《口述民事訴訟法講義(一)》,臺北:自刊。 施啟揚(2005),《民法總則》,臺北:自刊。 柯澤東(2006),《國際私法》,三版,臺北:元照。 許士宦(2018),《民事訴訟法(上)》,增訂版,臺北:新學林。 陳隆修(1986),《國際私法管轄權評論》,臺北:五南。 陳榮傳(2015),《國際私法實用:涉外民事案例研析》,臺北:五南。 陳聰富(2016),《民法總則》,修訂2版,臺北:元照。 黃國昌(2009),《國際民事管轄權之理論與實務》,臺北:元照。 劉鐵錚、陳榮傳(2010),《國際私法論》,修訂五版,臺北:三民。 (二) 書之篇章 王欽彥(2018),〈國際管轄之方法論區辨〉,收於:財團法人民事訴訟法研究基金會(編),《民事訴訟法之研討(廿三)》,頁389-473,臺北:元照。 李瑞生(2009),〈美國短暫過境管轄權之研究:以聯邦最高法院案例為中心〉,收於:李瑞生(等著),《國際私法:管轄與選法理論之交錯》,頁1-47,臺北:五南。 林秀雄(1996),〈論涉外死亡宣告之國際裁判管轄權〉,收於:國際私法研究會叢書編輯委員會(編),《國際私法論文集》,頁59-76,臺北:五南。 許兆慶(2011),〈國際私法上「不便利法庭」原則之最新發展: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 Sinochem International Co. Ltd. v. Malaysia International Shipping Corporation 案為中心〉,收於:陳隆修(等著),《國際私法:國際程序法新視界》,頁285-315,臺北:五南。 (三) 期刊論文 王欽彥(2018),〈國際裁判管轄之方法論區辨〉,《臺北大學法學論叢》,106期,頁49-90。 何佳芳(2015),〈從日本跨國子女交付請求之最新立法論「慣常居所地」在國際審判管轄規則上之應用〉,《玄奘法律學報》,24期,頁45-83。 吳明軒(2012),〈試論家事事件法之得失(上):逐條評釋〉,《月旦法學雜誌》,205期,頁83-134。 沈冠伶(2013),〈2012年民事程序法發展回顧:家事事件法施行後之實務裁判回顧與展望〉,《國立台灣大學法學論叢》,42卷特刊,頁999-1031。 ---------(2015),〈2014年民事訴訟法裁判回顧:程序選擇權、非機構仲裁與國際審判管轄合意〉,《國立台灣大學法學論叢》,44卷特刊,頁1473-1505。 林益山(2003),〈國際私法上國際裁判管轄權之衝突〉,《月旦法學教室》,9期,頁26-27。 ---------(2011),〈國際私法上離婚問題之研究〉,《軍法專刊》,57卷1期,頁7-17。 邱聯恭(2012),〈家事事件法之解釋、適用應依循之基本方針與審理原則〉,《月旦法學雜誌》,209期,頁224-244。 徐美貞(2013),〈淺介歐盟婚姻和親權責任事項之國際管轄權發展新趨勢:兼論我國家事事件法〉,《中華國際法與超國界法評論》,9卷1期,頁91-114。 徐慧怡(2014),〈從涉外離婚案件看離婚國際裁判管轄權之規定:兼評家事事件法之相關規定〉,《中華國際法與超國界法評論》,10卷2期,頁95-122。 許兆慶(2006),〈海牙國際私法會議簡析〉,《法令月刊》,57卷6期,頁37-52。 ---------(2017),〈國際私法上「不便利法庭原則」與「特別情事原則」之研析:以最高法院一〇四年度台抗字第五八九號裁定為中心〉,《中華國際法與超國界法評論》,13卷1期,頁49-79。 郭振恭(2012),〈評析家事事件法甲類及乙類家事訴訟事件〉,《月旦法學雜誌》,208期,頁150-169。 陳隆修(2006),〈父母責任、管轄規則與實體法方法論相關議題評析〉,《東海大學法學研究》,25期,頁191-323。 陳瑋佑(2015),〈國際民事訴訟管轄權之規範與解釋:以財產所在地審判籍為例〉,《臺北大學法學論叢》,93期,頁133-181。 --------(2018),〈論載貨證券背面之管轄條款:評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105號民事判決〉,《台灣法學雜誌》,337期,頁1-28。 --------(2019),〈國際家事管轄法之比較研究:以未成年子女親權事件為中心〉,《中研院法學期刊》,25期,頁205-284。 --------(2019),〈論著作權網路侵害事件之侵權行為地國際管轄權:評最高法院108年度台抗字第256號民事裁定〉,《台灣法學雜誌》,381期,頁41-64。 陳榮傳(2009),〈涉外婚姻事件的國際管轄權〉,《月旦法學教室》,87期,頁30-31。 黃舒芃(2005),〈比較法作為法學方法:以憲法領域之法比較為例〉,《月旦法學雜誌》,120期,頁183-198。 蔡華凱(2004),〈國際裁判管轄總論之研究:以財產關係訴訟為中心〉,《中正法學集刊》,17期,頁1-85。 ---------(2006),〈涉外婚姻訴訟事件之國際裁判管轄暨外國離婚裁判之承認〉,《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集刊》,20期,頁171-228。 ---------(2009),〈再論台美間爭奪子女事件〉,《法學新論》,11期,頁1-28。 ---------(2014),〈國際裁判管轄〉,《月旦法學雜誌》,229期,頁181-203。 (四) 未出版之學位論文 劉如芸(2007),《我國對於不便利法庭原則成文化可行性之研究》,文化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未出版),臺北。 潘怡珍(2008),《不方便法院原則適用之研究》,東海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未出版),臺中。 二、 英文部分(按第一作者姓氏字母順序排序) (一) 書籍 Born, G.B. Rutledge, P.B. (2011). International civil litigation in United States courts (5th ed.). New York: Wolters Kluwer Law Business. (二) 期刊論文 Blair, Paxton, The Doctrine of Forum Non Conveniens in Anglo-American Law, 29 Colum. L. Rev. 1 (1929). Cluxton, David, Getting FNC Back on the Right Track: A Critical Re-Evaluation of the Federal Doctrine of Forum Non Conveniens, 41 U. Haw. L. Rev. 72 (2018). Gardner, Maggie, Retiring Forum Non Conveniens, 92 N.Y.U.L. Rev. 390 (2017). Grossi, Simona, Forum Non Conveniens as a Jurisdictional Doctrine, University of Pittsburgh Law Review [Online] Volume 75 Number 1, 32 (2014). Reus, Alexander, Judicial Discretion: A Comparative View of the Doctrine in the United States, the United Kingdom, and Germany, 16 Loy.L.A.Int’l Comp.L.Rev. 455 (1994). 三、 德文部分(按第一作者姓氏字母順序排序) (一) 書籍 Andrae, M. (2014), Internationales Familienrecht (3. Aufl.). Baden-Baden: Nomos. (二) 註釋書 Gitschthaler, E. (Hrsg.) (2019). Internationales Familienrecht: EU-Verordnungen und Haager Übereinkommen zum Ehe-, Partner- und Kindschaftsrecht. Wien: Verlag Österreich. Keidel (Hrsg.) (2020). FamFG, Familienverfahren, Freiwillige Gerichtsbarkeit (20. Aufl., Bd, 1). München: Beck Juristischer. | |
| dc.identifier.uri | http://tdr.lib.ntu.edu.tw/jspui/handle/123456789/80348 | - |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隨著全球化的進展,跨國婚姻日益增加,涉外家事事件亦成為我國實務上屢見不鮮的紛爭態樣,其中更以「涉外離婚訴訟事件」為數量上之最大宗。而我國法院於面對涉外離婚訴訟時,首應判斷者即為其得否對系爭事件進行審理、裁判,亦即我國法院有無系爭涉外離婚訴訟事件之「國際管轄權」?對此,2012年施行之家事事件法於第53條即設下我國法院對於涉外婚姻訴訟事件之國際管轄權的明文規範,該條於第1項及第2項分別規定我國法院享有涉外離婚訴訟事件國際管轄權之積極要件及消極要件,於性質上則可將其分別理解為係「國際管轄原因」及「國際管轄裁量權」之規定。而家事事件法第53條雖已就涉外離婚訴訟事件之國際管轄權設下明文規範,然而其適用範圍、該條第1項各款國際管轄原因之解釋適用及該條第2項國際管轄裁量權之具體判斷標準,皆仍有解釋論上不甚明確或立法論上有待改良之處,需求吾人進一步探討、研究。在此基礎上,本文一方面運用傳統法律解釋方法,一方面透過比較法解釋方法(以布魯塞爾第二之一規則及英美法下「不便利法庭」原則作為相比較之外國法秩序),期能就我國法院對於「涉外離婚訴訟事件之國際管轄權」,於現行法下建構起一套妥善之解釋論,並進一步提供家事事件法第53條於立法論上之相關建議。 | zh_TW |
| dc.description.provenance | Made available in DSpace on 2022-11-24T03:04:54Z (GMT). No. of bitstreams: 1 U0001-1906202121271200.pdf: 2181509 bytes, checksum: 1cbbac39f2a24a4da9b23c4e7c26cbdd (MD5) Previous issue date: 2021 | en |
| dc.description.tableofcontents | 謝辭 i 摘要 ii Abstract iii 目錄(簡目) iv 目錄(詳目) vi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 1 第二節 研究範圍 2 第一項 「國際管轄權」之選定 3 第二項 「涉外離婚訴訟」之選定 4 第三項 「家事事件法第53條」之選定 5 第三節 研究問題 7 第一項 問題提出 7 第二項 具體事例 11 第四節 研究方法 12 第五節 研究架構 14 第二章 國際管轄原因之比較法觀察-布魯塞爾第二之一規則 16 第一節 背景與發展 16 第一項 制定背景 16 第二項 發展歷程 18 第二節 事物適用範圍 20 第三節 婚姻事件之國際管轄原因 22 第一項 概說 22 第二項 習慣居所地管轄權 25 第一款 習慣居所地之意義 25 第二款 習慣居所地管轄權之規定 28 第三項 國籍管轄權 32 第三章 國際管轄裁量權之比較法觀察-英美法下不便利法庭原則 35 第一節 背景與發展 35 第一項 不便利法庭原則之起源 35 第二項 不便利法庭原則於英國之發展 36 第一款 從拒卻到鬆動 36 第二款 正式承認及其內涵之建立 37 第三項 不便利法庭原則於美國之發展 40 第一款 美國之管轄規則 40 第二款 美國之不便利法庭原則 43 第一目 Gulf Oil Corp. v. Gilbert案 44 第二目 Piper Aircraft Co. v. Reyno案 47 第二節 美國法上不便利法庭原則之適用要件 49 第一項 具備管轄權之受訴法院 49 第二項 替代法院之存在 53 第三項 替代法院就系爭案件之審理更「便利」 54 第一款 私益 55 第二款 公益 57 第三節 美國法上不便利法庭原則之批判 59 第一項 司法權僭越立法權 59 第二項 程序基本權之侵害 60 第三項 恐淪為政策性工具 61 第四章 家事事件法第53條之解釋與適用 64 第一節 國際管轄權概說 64 第一項 二重機能說 65 第二項 逆推知說 66 第三項 類推適用說 67 第四項 法理說 67 第五項 折衷說 68 第六項 小結 69 第二節 家事事件法第53條概說 70 第一項 立法背景 70 第一款 家事事件法之立法 70 第二款 家事事件法第53條之制定背景 71 第二項 適用範圍 74 第一款 婚姻事件 74 第一目 婚姻事件之意義 74 第二目 是否包含同性婚姻事件 75 第二款 涉外事件 76 第一目 涉外事件之意義 76 第二目 是否包含涉中、港、澳事件 79 第三節 國際管轄原因-家事事件法第53條第1項 81 第一項 國籍管轄權 82 第一款 「單方國籍管轄權」之妥適性 83 第二款 本文見解 84 第二項 住居地管轄權 88 第一款 住所或持續一年以上共同居所管轄權 89 第一目 於中華民國境內有住所 89 第二目 於中華民國境內持續一年以上有共同居所 105 第二款 無國籍人之經常居所地管轄權 114 第一目 立法論上之妥適性 115 第二目 「經常居所」之判斷標準 119 第三款 持續一年以上之經常居所地管轄權及其例外 124 第一目 夫妻之一方於我國境內持續一年以上有經常居所 125 第二目 我國法院之裁判顯不為夫或妻所屬國之法律承認 130 第四節 國際管轄裁量權-家事事件法第53條第2項 134 第一項 家事事件法第53條第2項是否為「不便利法庭」原則之具體展現? 136 第一款 學說見解 136 第二款 實務見解 137 第三款 本文見解 138 第二項 家事事件法第53條第2項之解釋適用 140 第一款 實務見解 141 第二款 學說見解 142 第三款 本文見解 143 第四款 小結 146 第五章 結論 149 參考文獻 153 | |
| dc.language.iso | zh-TW | |
| dc.subject | 不便利法庭原則 | zh_TW |
| dc.subject | 國際管轄權 | zh_TW |
| dc.subject | 涉外離婚訴訟事件 | zh_TW |
| dc.subject | 家事事件法第53條 | zh_TW |
| dc.subject | 布魯塞爾第二之一規則 | zh_TW |
| dc.subject | Forum Non Conveniens | en |
| dc.subject | Brussels IIa Regulation | en |
| dc.subject | Article 53 of the Family Act | en |
| dc.subject | Foreign-related Divorce Matter | en |
| dc.subject | International Jurisdiction | en |
| dc.title | 涉外離婚訴訟之國際管轄權-以家事事件法第53條之解釋適用為中心 | zh_TW |
| dc.title | International Jurisdiction in Foreign-related Divorce Matters: Focus on the Explanation and Application of Article 53 of the Family Act | en |
| dc.date.schoolyear | 109-2 | |
| dc.description.degree | 碩士 | |
| dc.contributor.oralexamcommittee | 沈冠伶(Hsin-Tsai Liu),何佳芳(Chih-Yang Tseng) | |
| dc.subject.keyword | 國際管轄權,涉外離婚訴訟事件,家事事件法第53條,布魯塞爾第二之一規則,不便利法庭原則, | zh_TW |
| dc.subject.keyword | International Jurisdiction,Foreign-related Divorce Matter,Article 53 of the Family Act,Brussels IIa Regulation,Forum Non Conveniens, | en |
| dc.relation.page | 157 | |
| dc.identifier.doi | 10.6342/NTU202101058 | |
| dc.rights.note | 同意授權(限校園內公開) | |
| dc.date.accepted | 2021-06-22 | |
| dc.contributor.author-college | 法律學院 | zh_TW |
| dc.contributor.author-dept | 法律學研究所 | zh_TW |
| 顯示於系所單位: | 法律學系 | |
文件中的檔案:
| 檔案 | 大小 | 格式 | |
|---|---|---|---|
| U0001-1906202121271200.pdf 授權僅限NTU校內IP使用(校園外請利用VPN校外連線服務) | 2.13 MB | Adobe PDF |
系統中的文件,除了特別指名其著作權條款之外,均受到著作權保護,並且保留所有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