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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 欄位 | 值 | 語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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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contributor.advisor | 黃榮堅(Jung-Chien Huang) | |
dc.contributor.author | Ming-Hsiang Ko | en |
dc.contributor.author | 葛名翔 | zh_TW |
dc.date.accessioned | 2021-06-16T08:40:44Z | - |
dc.date.available | 2013-11-05 | |
dc.date.copyright | 2013-11-05 | |
dc.date.issued | 2013 | |
dc.date.submitted | 2013-09-10 | |
dc.identifier.citation | 參考文獻
中文文獻 專書 三民書局大辭典編纂委員會(1986)。《大辭典》。台北市:三民書局。 甘添貴(1999)。《刑法案例解評》。台北:瑞興圖書股份有限公司。 甘添貴(2010)。《刑法各論(下)》。台北:三民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戈春源(2004)。《賭博史》。台北:華成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李茂生(1992)。《法律與生活》。台北:正中書局。 李焯仁、陳志華等編著(2005)。《癮爾為誡,賭博輔導與治療-理論與實踐》。香港:明報出版有限公司。 何孝元主編(1979)。《雲五社會科學大辭典(法律學卷)》。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館編輯(1973)。《法律草案彙編(二)》。台北:成文出版社。 周治平(1968)。《刑法各論》。台北:三民書局。 吳庚(2009)。《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台北:自版。 林鈺雄(2001)。《刑事法理論與實踐》。台北:學林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林鈺雄(2006)。《新刑法總則》。台北:自版。 林山田(2006)。《刑法各罪論(下)》。台北:自版。 林山田、林東茂、林燦璋合著(2007)。《犯罪學》。台北:三民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郭雙林,蕭梅花合著(1995)。《中華賭博史》。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徐中琦(2007)。《投資學》。台中:滄海書局。 曾淑瑜(2007)。《圖解知識六法-刑法分則篇》。台北: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黃榮堅(1998)。《刑法問題與利益思考》。台北: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 黃榮堅(1999)。《刑罰的極限》。台北:元照出版公司。 黃榮堅(2012)。《基礎刑法學(上)》。台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黃榮堅(2012)。《基礎刑法學(下)》。台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陳志龍(1990)。《法益與刑事立法》。台北:自版。 陳志龍(1992)。《人性尊嚴與刑法體系入門》。台北:自版。 陳子平(2009)。《刑法總論》。台北:自刊。 陳信木,陳秉璋合著(1988)。《道德社會學》。台北:桂冠圖書股份有限公司。 許春金(2007)。《犯罪學》。台北:三民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許玉秀(1997)。《主觀與客觀之間》。台北:新學林股份有限公司。 許志雄、陳銘祥、蔡茂寅、周志宏、蔡宗珍合著(2000)。《現代憲法論》。台北:元照出版公司。 程惕潔(2009)。《博彩社會學概論》。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褚劍鴻(2004)。《刑法分則釋論下冊》。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股份有限公司。 張其昀等人編纂(1981)。《中華百科全書(第三冊)》。台北:中國文化大學出版部。 張麗卿(2007)。《刑法總則理論與運用》。台北:五南圖書出版公司。 劉心玉,張質平合著(1982)。《賭博犯罪之研究》。台北:法務部。 蔡墩銘(2008)。《刑法各論》。台北:三民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蔡聖偉(2008)。《刑法問題研究(一)》。台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蔡文輝,李紹嶸合著(2006)。《社會學概論》。台北:三民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蔡德輝,楊士隆合著(2010)。《犯罪學》。台北:五南圖書出版公司。 盧映潔(2011)。《刑法分則新論》。台北: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謝振民(1948)。《中華民國立法史》。台北:正中書局。 謝劍平(2001)。《現代投資學:分析與管理》。台北:智勝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謝永齡(2007)。《青少年病態賭博:預防及治療》。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 錢money理財研究室(1994)。《期貨投資-高風險、高報酬的投資遊戲》。台北:金錢文化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韓忠謨(2000)。《刑法各論》。台北:三民書局。 譯著 Benjamin Graham, David L. Dodd合著,顏詩敏、李羨愉合譯(2011)。《證券分析(上)》。台北:美商麥格羅•希爾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David Garland著,劉宗為、黃煜文譯(2005)。《懲罰與現代社會》。台北:商周。 Eliot R. Smith, Diane M Mackie合著,莊耀嘉、王重鳴合譯(2001)。《社會心理學》。台北:桂冠圖書股份有限公司。 John Stuart Mill著,郭志嵩譯(2004)。《論自由》。台北:臉譜出版。 Paul Bellringer著,廣梅芳譯(2002)。《慾望之心-了解賭徒心理》。台北:張老師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Richard A. Posner著,蘇力譯(2002)。《道德和法律理論的疑問》。台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編著 甘添貴(1998)。〈犯罪除罪化與刑事政策〉,許玉秀等編,《罪與刑-林山田教授六十歲生日祝賀論文集》,頁617-636。台北:五南圖書出版有限公司。 李聖傑(2011)。〈「家族相似性」探尋刑法典範之應用-以法益為核心〉,政大學法學院刑事法學中心編,《刑事法學的新視野》,頁141-163。台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瞿海源(1990)。〈大家樂現象之成因與影響之研究〉,《大家樂問題成因及防制途徑專案委託研究報告》,頁155-251。台北,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初版。 期刊文獻 Claus Roxin著,許絲捷譯(2012)。〈法益討論的新發展〉,《月旦法學雜誌》,第211期,頁257-280。 王正嘉(2009)。〈風險社會下的刑法保護機能論〉,《法學新論》,6期,頁75-96。 王皇玉(2004)。〈論施用毒品行為之犯罪化〉,《台大法學論叢》,33卷第6期,頁39-76。 王皇玉(2008)。〈論危險犯〉,《月旦法學雜誌》,159期,頁235-244。 史尚寬(1963)。〈禁賭聲中談賭博犯〉,《軍法專刊》,9卷9期,頁5-6。 古承宗(2009)。〈危險的電子遊戲場-評析大法官釋字第六四六號解釋〉,《東吳法律學報》,21卷1期,頁129-162。 李江(2005)。〈賭博、投資的經濟解釋〉,《澳門理工學報》18期,頁1-8。 李江(2006)。〈賭博風險與不確定性淺析〉,《澳門理工學報》,23期,頁1-10。 邱珍琬(2000)。〈病態賭博的可能原因與治療〉,《屏東師院學報》,13期,頁39-74。 周漾沂(2012)。〈從實質法概念重新定義法益:以法主體性論述為基礎〉,《台大法學論叢》,41卷3期,頁981-1053。 吳吉裕、余育斌(2006)。〈觀光賭場對社會、治安、產業造成之影響及其因應策略之探討-以美國管理經驗導入澎湖縣設置後之因應策略作為〉,《警學叢刊》,37卷3期,頁77-116。 林巍(2004)。〈賭博心理學初探〉,《澳門理工學報》,7卷13期,頁1-12。 林東茂(1994)。〈危險犯的法律性質〉,《國立台灣大學法學論叢》,23卷2期,頁267-304。 柯格鐘(2006)。〈量能原則作為稅法之基本原則〉,《月旦法學雜誌》,136期,頁88-101。 金逸雯(2004)。〈從休閒觀點談賭博〉,《嘉大健康體育休閒》,3期,頁87-92。 孫義雄(1997)。〈淺論賭博犯罪〉,《警學叢刊》,28卷3期,頁151-171。 孫義雄(1998)。〈賭博合法化問題之探討〉,《警學叢刊》,29卷3期,頁179-194。 孫義雄(2002)。〈賭博罪的刑事政策層面探討〉,《犯罪學期刊》第9期,頁85-113。 孫義雄(2006)。〈各國賭博刑事政策概述〉,《警學叢刊》,36卷4期,頁185-212。 孫義雄(2008)。〈賭博犯罪心理成因〉,《執法新知論衡》,4卷2期,頁59-84。 孫義雄、許福生(2008)。〈賭博立法政策之探討〉,《警學叢刊》,38卷4期,頁219-244。 孫義雄(2009)。〈當台灣觀光博弈頁啟扉時-賭博行為如何適切規範、博弈產業如何安全管理〉,《月旦法學雜誌》,169期,頁206-217。 師建國(2001)。〈賭博者的心理透視〉,《醫藥與保健》,11期,頁22-23。 章琳(1974)。〈修正刑法賭博罪之蠡見〉,《法律評論》,40卷10期,頁19-20。 梁陽昇(1977)。〈單純賭博罪立法之檢討〉,《法律評論》,43卷7期,頁15-21。 陳惠馨(2012)。〈一八五一年普魯士刑法典-當代「德國刑法典」的基礎架構〉,《月旦法學雜誌》,208期,頁258-283。 陳志龍(1988)。〈刑法的法益概念(下)〉,《台大法學論叢》,18卷1期,頁117-173。 許文燦(2002)。〈賭博該當何罪-賭為固有人性,在不同時空下引發質變,該如何為它定位〉,《主計月刊》,564期,頁63-68。 許玉秀(2003)。〈刑法的任務-與效能論的小小對話〉,《刑事法雜誌》,47卷2期,頁1-14。 許福生(1999)。〈無被害人犯罪與除罪化之探討〉,《中央警察大學學報》,34期,頁287-315。 許福生(2004)。〈犯罪化與除罪化之探討〉,《中央警察大學學報》,41期,頁169-201。 許恒達(2010)。〈善良風俗、國民健康與促成性交易的刑事責任-以釋字第六六六號解釋違反思契機〉,《月旦法學雜誌》,186期,頁19-37。 許恒達(2011)。〈刑法法益概念的茁壯與流變〉,《月旦法學雜誌》,197期,頁134-151。 許國賢(2004)。〈德性、干預與個人自由〉,《政治科學論叢》,20期,頁1-28。 黃榮堅(2001)。〈個人使用下載MP3檔案的刑事責任問題〉,《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23期,頁63-72。 黃榮堅(2006)。〈棄權又越權的大法官釋字第六一七號解釋〉,《台灣本土法學雜誌》,89期,頁55-73。 黃榮堅(2007)。〈對於性交易的刑法觀點-兼評大法官釋字第623號解釋〉,《政治與社會哲學評論》,23期,頁179-219。 黃啟賓(2002)。〈賭博與犯罪之探討-兼論賭光賭場開放相關問題〉,《警學叢刊》,32卷6期,頁75-109。 張宮熊(2005)。〈投資、投機與賭博〉,《空大學訊》,343期,頁29-33。 趙默雅(1976)。〈由於賭博所構成的惡果與犯罪的研究〉,《警學叢刊》,6期4卷,頁2-6。 蔡宗珍(1999)。〈人性尊嚴之保障作為憲法的基本原則〉,《月旦法學雜誌》,45期,頁99-102。 曉曉(2002)。〈投機賭博新經濟的挑戰〉,《二十一世紀雙月刊》,70期,頁4-16。 盧映潔(2009)。〈強制猥褻與性騷擾「傻傻分不清?」-評最高法院第五次決議〉,《月旦法學雜誌》,171期,頁215-228。 學位論文 王皇玉(1995)。《醫療行為於刑法上之評價-以患者之自我決定權為中心》,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王明偉(2009)。《賭博行為應刑性之研究》,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李美苓(2006)。《論賭博行為之應罰性》,台北大學法律專業研究所碩士論文。 呂俊毅(2009)。《投資者對投資、投機與賭博風險心裡認知差異之初探研究》,輔仁大學餐飲管理學系碩士論文。 余文翔(2012)。《我國現行賭博行為規範之問題與解決對策-兼論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21條規定之適當性》,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系碩士論文。 江育民(1996)。《從法社會學觀點論現行刑法上之賭博罪》,國防管理學院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 吳主治(2001)。《澎湖設立觀光賭場可行性之研究》,東海大學公共事務研究所碩士論文。 邱明偉(1998)。《賭博犯罪之研究:一般性犯罪理論與社會學習理論整合觀點之測試》,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制所碩士論文。 林靜誼(1997),《台灣開設賭場特區議題之研究》,台灣大學三民主義研究所碩士論文。 林昶燁(2009)。《從法益保護觀點論醫師法第二十八條密醫罪之立法與解釋》,台大法律所碩士論文。 林尚儒(2011)。《論洗錢罪之保護法益》,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周漾沂(2005)。《被害人自陷風險對於行為人不法之作用》,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施純貞(2003)。《店頭市場衍生性金融商品相關法律問題之研究》,東吳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 郭乃瑩(2011)。《論賭博罪之存廢》,國立台北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陳暢偉(2008)。《澳門青少年對賭博的態度與行為:四個犯罪學行為的驗證研究》,國立台北大學犯罪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陳盈如(2013)。《重利罪的正當性與保護法益》,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蕭仲廷(2004)。《從「法治國刑法」觀點探討婚外性行為之法律責任》,東海大學法律所碩士論文。 謝明翰(2006)。《刑法上得被害人承諾法理之研究》,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網路資料 Gambling Act 2005,網路資料:http://www.legislation.gov.uk/ukpga/2005/19/part/1,最後瀏覽日:2013/04/18。 〈博奕草案出爐 嗜賭徒、20歲以下禁入〉,蘋果日報,2013/05/02,網路資料: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30502/177909/,最後瀏覽日:2013/5/4。 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編撰,教育部線上國語辭典,2000年6月版,http://dict.revised.moe.edu.tw/cgi-bin/newDict/dict.sh?idx=dict.idx&cond=%F0c&pieceLen=50&fld=1&cat=&imgFont=1,最後瀏覽日:2012/12/11。 大英簡明百科知識庫,台大圖書館電子資料庫,http://140.112.113.3:8055/ebintra/concise/content.aspx?id=9921&hash=gQdxodgt%2b1jPxfNZeteJfA%3d%3d&t=2,最後瀏覽日:2013/3/15。 〈馬祖將進行博弈公投,龍應台:勿妖魔化博弈〉,今日新聞網,2012/6/27。網路資料:http://www.nownews.com/2012/06/27/11490-2828683.htm,最後瀏覽日:2013/3/5/。 法務部全球資訊網,矯正統計指標,網路資料:http://www.moj.gov.tw/site/moj/public/MMO/moj/stat/%20monthly/m44.pdf,最後瀏覽日:2013/3/13。 〈枉曾為人師表 沉迷賭博電玩偷竊失風〉,自由時報,2013/5/3,網路資料: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801893,最後瀏覽日:2013/5/6。 〈生意失敗,妻子離棄,來港8月,菲演員洗三千萬黑錢囚88月〉,蘋果日報,2002/07/10,網路資料: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020710/2705073,最後瀏覽日:2013/5/10/。 〈幫派詐賭,有人一晚輸上百萬》,聯合電子報,2013/5/16,網路資料:http://udn.com/NEWS/SOCIETY/SOC4/7900298.shtml,最後瀏覽日:2013/06/02。 〈運彩稅重不好玩,地下簽賭照瘋〉,自由電子報,2008/05/08,網路資料: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may/6/today-north18.htm,最後瀏覽日:2013/6/20。 〈闊氣包牌,一次六十萬連包四天〉,自由電子報,2010/03/21,網路資料: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mar/21/today-so7.htm,最後瀏覽日:2013/06/20。 網路資料,台灣刑事法學會陸海空軍刑法修正草案意見書,www.tcls.org.tw/downloadexe.asp?f_id=63,最後瀏覽日:2013/05/15。 網路資料,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開放觀光賭場之社會影響評估之期末報告:www.cepd.gov.tw/dn.aspx?uid=6532,最後瀏覽日:2013/4/18。 英文文獻 David Marshall (2009). “Gambling as a public health issue: The critical role of the local environment”. Journal of Gambling Issue 23. Griffiths, M.D. (1998).” Internet addiction: Does it really exist? “, Psychology and the Internet: Intrapersonal, Interpersonal and Transpersonal Applications. Acadamic Press. Bryan A. Garner (1999), Black's Law Dictionary, West Publishing Company. Patrick Basham and John Luik.(2011), The Social Benefits of Gambling, Economic Affairs, Vol. 31, No. 1, pp. 9-131 Zimring, Franklin E. & Harcourt, Bernard E.(2007), Criminal Law and The Regulation of Vice. 日文文獻 山中敬一(2005)。《刑法各論Ⅱ》。東京:成文堂。 川端博(2007)。《刑法各論講義》。東京:成文堂。 西田典之(2009)。《刑法各論》。東京:弘文堂。 | |
dc.identifier.uri | http://tdr.lib.ntu.edu.tw/jspui/handle/123456789/58952 | -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長久以來,賭博行為是否應除罪化就是具有爭議性的問題。賭博存在於社會中已經有很長的一段時間,且深受大眾的喜愛。不過由於賭博的過程帶有利益流動,容易產生人的僥倖心態,使其不務正業只想透過賭博來賺錢。這樣的後果可能會造成社會風氣受到影響,進而引發社會問題或其他犯罪。因此,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設有賭博罪之規定,禁止於公開場所進行的賭博行為。不過由於我們生活中也有許多射倖性行為(例如打賭、投資等商業活動),如何將之與賭博行為做區隔也成為一件重要的事情。
不過隨著時代變遷,世界各國開始出現了將賭博除罪化的聲音,不用刑罰手段來加以處罰,而是改用事前的政府監督或事後的行政罰鍰來對賭博活動或賭場設置加以管制。因為從心理學的角度來看,賭為人的天性,與其用強制手段來禁止賭博行為,不如改用疏導的方式來部分的開放它,同時政府還可以獲得額外的稅收。從犯罪學的角度來看,賭博罪被分類為無被害人犯罪或非道德犯罪,其指在賭博進行的過程中並不會侵害到任何人的具體利益,至多只能主張其會造成社會道德的侵害,可是這種不具有強烈社會損害性的行為真的有必要用刑罰手段來處罰嗎,其存在的正當性即有疑義。 再從刑法的角度來看,作為一部法益保護法,如果某個行為並沒有造成法益侵害,即不能用刑法來加以管制。賭博罪的保護法益學說上主要提到了四個:社會善良風俗、勤奮國民生活方式、避免後續犯罪產生、個人財產利益。因此,本文將會深入檢討賭博行為與法益之間的關係,並且基於刑法的謙抑性及最後手段性,看手段與目的間是否逾越了比例原則。最後在將以上的討論加以分析,來判斷賭博罪的存在是否具有正當性,很明顯地是,賭博罪的正當性是有問題的。 我國對於賭博的政策也正朝部分開放的方向前進,不僅有公益彩券的發行,行政院亦提出「觀光賭場管理條例」草案,顯示出或許對賭博行為除罪化,改用行政管制的手段會是較好的一種方式。 | zh_TW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Whether gambling should be punished has become a controversial issue during the past few years. Gambling is a popular activity enjoyed by many. The process of gambling generates interests, and thus encourages indulgence and laziness, which may negatively influence social conventions, causing more social problems and crimes. Article 266 of the Criminal Code therefore prohibits people from gambling in a public place or a place open to the public. However, as there are other types of speculation (such as betting, investments, and other financial activities), how to distinguish them from gambling becomes an important issue
In recent years, a lot of countries begin to decriminalize gambling activities and utilize control of the governments in advance, administrative fines afterwards, or control of establishing casinos. From a psychological point of view, gambling is a natural human instinct. Compared to legal prohibition, partly allowing such activities for the public is not only more preferable, but also increases tax revenue for the government. From a criminological point of view, gambling is classified as crime without victim or immoral crime. It means that, instead of infringing anyone’s interest, gambling can only infringes the social moral. Is gambling so harmful that we should use the method of punishment? The legitimacy of such punishment is thus controversial. From the view of the Criminal Code, a law which protects interests, if a conduct is not harmful to any interest, it cannot be controlled by the Criminal Code. The protected interests from gambling crime are social conventions, lifestyle of hardworking, avoidance of subsequent crime, and personal property interests. Therefore, this thesis will discus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gambling and the protected interests, as well as verify whether the means and purpose are beyond the principle of proportionality. In the end, we will realize that the legitimacy of gambling does not exist. It should be decriminalized. The policy of gambling gradually loosens in our country. There are lottery and even the Tourist Casino Management Act proposed by the Executive Yuan. It shows that decriminalize gambling and use the method of administrative control is a proper way. | en |
dc.description.provenance | Made available in DSpace on 2021-06-16T08:40:44Z (GMT). No. of bitstreams: 1 ntu-102-R98A21060-1.pdf: 1717316 bytes, checksum: 1127189149f396d626434be9422ce147 (MD5) Previous issue date: 2013 | en |
dc.description.tableofcontents |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問題意識與研究動機 1 第二節 研究範圍與論文架構 3 第一項 研究範圍 3 第二項 論文架構 4 第二章 賭博管制之歷史與立法 6 第一節 民國以前賭博管制史 6 第一項 春秋戰國時代 7 第二項 秦漢時代 8 第三項 魏晉南北朝 9 第四項 唐代 10 第五項 宋元時代 12 第六項 明代 14 第七項 清代 15 第二節 民國以來的賭博法令變化 16 第一項 暫行新刑律 16 第二項 第一次刑法修正草案 18 第三項 第二次刑法修正草案 19 第四項 中華民國現行刑法 21 第五項 現行相關的禁賭規定 22 第三節 外國賭博法規介紹 24 第一項 大陸法系國家 24 第二項 英美法系國家 29 第四節 小結 32 第三章 賭博行為的內涵 35 第一節 前言 35 第二節 學說上對賭博的定義 35 第一項 「賭」與「博」之區別 35 第二項 賭博之定義 36 第三項 限縮賭博行為 38 第四項 賭博與投資、投機之關聯 41 第五項 小結 57 第三節 從社會學角度來看賭博 59 第一項 賭博行為的社會意義 59 第二項 賭博行為的社會成因 60 第四節 從心理學角度來看賭博 62 第一項 常態的賭博 62 第二項 病態的賭博 66 第三項 小結 72 第五節 從犯罪學角度來看賭博 73 第一項 賭博作為一種偏差行為 73 第二項 偏差行為之犯罪化 78 第三項 無被害人的犯罪 79 第四項 賭博的特性 81 第四章 賭博罪保護法益之檢討 84 第一節 法益概念之介紹 84 第一項 法益概念之發展 86 第二項 法益概念的內涵 93 第二節 賭博罪之保護法益 100 第一項 社會善良風俗 100 第二項 勤奮國民生活方式 108 第三項 避免造成後續犯罪 111 第四項 造成財產危險 121 第五項 國家財政或稅收來源 133 第三節 小結 137 第五章 賭博罪的未來展望 139 第一節 理論上的推論-賭博罪的除罪化 139 第一項 從無被害人犯罪角度來看 139 第二項 從刑法理論來看 146 第二節 現實上的考量 148 第一項 刑法作為一種社會規訓手段 149 第二項 賭博行為可能帶來的問題 150 第三節 賭博罪的可能出路 151 第六章 結論 153 參考文獻 157 | |
dc.language.iso | zh-TW | |
dc.title | 賭博罪正當性問題之研究-兼論其保護法益 | zh_TW |
dc.title | Legitimacy of Gambling and Its Legally Protected Interest
(Article 266 of the Criminal Code) | en |
dc.type | Thesis | |
dc.date.schoolyear | 102-1 | |
dc.description.degree | 碩士 | |
dc.contributor.oralexamcommittee | 王皇玉,李聖傑 | |
dc.subject.keyword | 賭博行為,賭博心理學,病態賭博,無被害者犯罪,保護法益,社會善良風俗,除罪化, | zh_TW |
dc.subject.keyword | gambling,psychology of gambling,pathological gambling,crime without victim,protected interest,social convention,decriminalization, | en |
dc.relation.page | 164 | |
dc.rights.note | 有償授權 | |
dc.date.accepted | 2013-09-10 | |
dc.contributor.author-college | 法律學院 | zh_TW |
dc.contributor.author-dept | 法律學研究所 | zh_TW |
顯示於系所單位: | 法律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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