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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 欄位 | 值 | 語言 |
---|---|---|
dc.contributor.advisor | 陳昭如 | |
dc.contributor.author | Mu-Jung Tsai | en |
dc.contributor.author | 蔡牧融 | zh_TW |
dc.date.accessioned | 2021-05-15T17:51:45Z | - |
dc.date.available | 2015-02-04 | |
dc.date.available | 2021-05-15T17:51:45Z | - |
dc.date.copyright | 2015-02-04 | |
dc.date.issued | 2014 | |
dc.date.submitted | 2014-12-24 | |
dc.identifier.citation | 政府公報
《立法院公報》 《台灣省政府公報》 《台灣省臨時省議會公報》 《台灣省議會公報》 雜誌 《中華婦女》 《中國女青年》 《中國勞工》 《台灣工運》 《台灣婦女》 《台灣評論》 《台灣新政通訊》 《婦女》 《婦女月刊》 《婦女月報》 《婦女研究通訊》 《婦女新知》 《勞動者》 《紫色姐妹通訊》 報紙、網路資源 《大成報》 《大華晚報》 《工商時報》 《立報》 《中央日報》 《中央社即時新聞》 《中時晚報》 《中時電子報》 《中華日報》 《中國時報》 《公視新聞網》 《台灣大百科全書》 《台灣立報》 《台灣記憶Taiwan Memory》 《台灣新生報》 《民生報》 《民眾日報》 《自立早報》 《自立晚報》 《自由日報》 《自由時報》 《自由時報電子報》 《苦勞網》 《婦女新知基金會》 《經濟日報》 《網式/罔市女性電子報》 《徵信新聞》 《徵信新聞報》 《聯合報》 《聯合晚報》 中文文獻 Catharine A.Mackinnon著,賴慈芸、雷文玫、李金梅譯(1993),性騷擾與性別歧視職場女性困境剖析,初版,台北市:時報文化。 Jennifer Mather Saul著,國立編譯館主譯,謝明珊譯(2010),女性主義:議題與論證,初版,台北市:巨流。 Judith Baer著,官曉薇、高培桓譯,《法律之前的女性 ─ 建構女性主義法理學》,頁215(2000年初版)。 2002兩性工作平等法立法大事紀小組(2002),兩性工作平等法立法大事紀,台北市:財團法人婦女新知基金會。 二十年來的台灣婦女編輯委員會(1965),二十年來的台灣婦女,台北市:台灣省婦女寫作協會。 丁幼泉(1964),中國勞工問題上冊,初版,台北市:中華。 ───(1968),勞工問題,三版,台北市:中華。 ───(1977),企業內的勞工問題及其處理,初版,台北市:正中。 小丸子互助會(1994),再生產、性別平等、與福利國─從男女工作平等法的產假與育嬰假談起,台灣新政通訊,2期,頁12-13。 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原台灣美國無線公司員工關懷協會(2013),拒絕被遺忘的聲音:RCA工殤口述史,台北市:行人文化實驗室。 文林(1994),信合社女性單身條款合理嗎?,商業周刊,362期,頁125-126。 中華民國人事錄編纂委員會編(1953),中華民國人事錄,台北市:中國科學。 中華民國當代名人錄編輯委員會編(1978),中華民國當代名人錄(一),台北:台灣中華。 方孝鼎(1991),工會運動與工廠政權之轉型:台灣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產業工會之個案研究,私立東海大學社會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尤美女(1984),法律對於性騷擾的制裁發揮多少作用?,中國論壇,211期,頁45-46。 ───(1989),勞動基準法與女性勞工權益 ─ 女性工作權,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編,談女性勞工,頁16-32。 ───(1992),愛情•法律•新女性,台北市:聯經。 ───(2005),從婦女團體的民法親屬編修法運動談女性主義法學的本土實踐,律師雜誌,313期,頁73-82。 尤美女、施繼明、潘正芬、劉志鵬譯(1989),美、德、日、瑞典有關男女工作平等之相關法條譯述,台北市:財團法人婦女新知基金會出版部。 尤美女、王如玄、張晉芬、嚴祥鸞、劉梅君、陳美華(1999),1999 催生男女工作平等法手冊,台北市:財團法人婦女新知基金會。 王芳萍(2009),女性運動者的政治性生成 ─ 台北市公娼抗爭和日日春運動紀實,天主教輔仁大學心理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王振寰、方孝鼎(1992),國家機器、勞工政策與勞工運動,台灣社會研究季刊,13期,頁1-29。 王曉丹(2007),從法社會的觀點論女性主義立法行動 ─ 女性主義法學在台灣的實踐及其法律多元主義的面貌,東吳法律學報,19卷1期,頁51-77。 王麗容(1995),婦女與社會政策,台北市:巨流。 王麗卿(1991),老爸育嬰不落人後給予男性勞工十四天陪產假?,管理雜誌,210期,頁164-168。 王蘋、丁乃非、倪家珍、隋炳珍(1998),誰的基金會、什麼樣的運動?--夾在歷史和社會變革關口上的「婦女新知」,當代,127期,頁90-96。 史尚寬(1978),勞動法原論,台北重刊,台北:史吳仲芳。 朱明、羅業勤、劉安安(1976),她們的血汗、她們的眼淚,台北市:拓荒者。 江盈誼(2001),女性與工會 ─ 以某航空公司空勤部門為例,國立台灣大學社會學系研究所碩士論文。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國立中山大學、聲寶文教基金會主辦(1991),第二屆女性人力資源開發 ─ 談婦女勞工福利積極面,再版,台北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999),制定「兩性工作平等法」說帖,勞工行政,134期,頁67-71。 艾琳達(1997),激盪!台灣反對運動總批判,台北市:前衛。 李元貞(1978),台灣的新女性運動,人與社會,第5卷第6期,頁17-18。 ───(1990),婦女開步走,二版,台北市:婦女新知基金會出版部。 ───(1991),為什麼需要男女工作平等法?,教授論壇,11期,頁38。 ───(2012),播種與茁壯:回顧1980年代台灣婦運,思想,22期,頁111-131。 李育真(2009),「以廠為家」 ─ 東菱工人集體抗爭的形成,私立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碩士論文。 李惠琴(1989),產後的育嬰假探討,嬰兒與母親,151期,頁141-144。 李萍、陳秀峰、陳惠馨、楊瑩(1989),婦女政策與福利立法─中、美、英、德、日制定之研究,台北市:內政部。 李雙雙(1995),不是爭權,就是搞錢!─透視信合社政商人脈,財訊,162期,頁247-249。 呂秀蓮(1974),新女性主義,台北市:幼獅。 ───(1976),數一數拓荒的腳步,台北市:拓荒者。 ───(1977),新女性何去何從,台北市:拓荒者。 呂榮海(1984),勞動基準法實用上冊,台北市:為理法律事務所。 ───(1986),結婚生子何罪?辭職約定面臨挑戰,管理雜誌,143期,頁74。 呂榮海、劉志鵬(1986),她們為何不能結婚─十信結婚•退職金訟案評析,台北市:為理法律事務所。 呂榮海、俞慧君(1987),員工對老闆的效忠義務─勞基法實用 2,台北市:蔚理法律出版社。 何明修(2008),沒有階級認同的勞工運動:台灣的自主工會與兄弟義氣的極限,台灣社會研究季刊,72期,頁49-91。 何淑慧(1989),婦女需要什麼法律 ─ 談婦女福利立法的取向與型態,社區發展季刊,46期,頁158-165。 何燕堂(1993),勞工集體抗爭行動的形式與動員─新光士林廠關廠抗爭的個案研究,私立東吳大學社會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周玟琪(1996),從勞工階級動員觀點看母性保護立法 ─ 台灣與瑞典的比較,勞資關係論叢,4期,頁131-170。 周碧娥、姜蘭虹(1989),現階段台灣婦女運動的經驗,徐正光、宋文里主編,台灣新興社會運動,頁79-102,台北市:巨流。 吳永毅(2014),左工二流誌:組織生活的出櫃書寫,台北市:台灣社會研究雜誌。 吳嘉麗、尤美女、沈美真、紀欣、張珏、蘇芊玲編著(1998),現代社會與婦女權益,台北縣:蘆洲市:國立空中大學。 邱大昕(2012),為什麼需要女性主義身心障礙研究?,婦研縱橫,96期,頁16-24。 邱花妹(1996),「自主」工會運作的性別政治─台南紡織廠工會的個案研究,國立清華大學社會人類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邱意玲(2005),勞動基準法與兩性工作平等法立法之比較:性別觀點的分析,國立成功大學政治經濟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邱毓斌(2010),當工運的制度惰性遭遇全球化,吳介民、范雲、顧爾德主編,秩序繽紛的年代:走向下一輪民主盛世,台北縣:左岸文化,頁99-115。 ───(2011),自主工運組織策略的歷史局限:對工會領導階層的分析,何明修、林秀幸主編,社會運動的年代:晚近二十年來的台灣行動主義,台北市:群學,頁83-128。 柯志明(2005),歷史的轉向:社會科學與歷史敘事的結合,台灣社會學,10期,頁149-170。 林子文(2004),秋鬥 ─ 台灣勞工運動的儀式性集體行動,私立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碩士論文。 林文婷(1998),抵抗的社區─社會運動中的女性勞工經驗以福昌紡織電子廠員工關廠抗爭為個案,國立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所碩士論文。 林明鏘(1995),論德國工作場所性騷擾保護法 ─ 兼論我國立法政策與立法草案,台大法學論叢,25卷1期,頁69-90。 林芸姿(2000),一群住在電話中的女人 ─ 解構查號台女性話務值機員的工作處境,國立中正大學勞工研究所碩士論文。 林玲玲(1994),高雄市選舉史,高雄市:高雄市文獻委員會。 林美瑢(1995),基層婦女,台北市:台灣基層婦女勞工中心。 林彩雪(1973),一個紡織廠女工調適的研究,國立台灣大學考古人類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侯岳宏(2014),有關性平、就歧、女性夜間工作等之要派機構視同雇主之責任,台灣法學雜誌,243期,頁40-43。 范雲(2003),政治轉型過程中的婦女運動:以運動者及其生命傳記背景為核心的分析取向,台灣社會學,5期,頁133-194。 ───(2010),靜默中耕耘細節的婦運改革,王金壽等著,秩序繽紛的年代:走向下一輪民主盛世,新北市:左岸文化出版:遠足文化發行,頁133-153。 范碧玲(1990),解析台灣婦女體制:現階段婦女運動的性格之研究,國立清華大學社會人類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俞慧君(1987),女性勞工之法律問題研究,司法院第四廳主編,司法研究年報第七輯上冊,頁735-957,台北市:司法院秘書處。 徐正光(1989),從異化到自主:台灣勞工運動的基本性格和趨勢,徐正光、宋文里合編,台灣新興社會運動,頁103-125,台北市:巨流。 唐文慧(2011),為何職業婦女決定離職?結構限制下的母職認同與實踐,台灣社會研究季刊,85期,頁201-265。 唐玉純(2004),反共時期的女性書寫策略 ─ 以「台灣省婦女寫作協會」為中心,國立暨南國際大徐中國語文學系研究所碩士論文。 高承恕(1989),台灣新興社會運動結構因素之探討,徐正光、宋文里合編,台灣新興社會運動,頁9-19,台北市:巨流。 馬財專、葉育菁(2008),勞動疆界的拓邊?傳統女性勞動場域中男性勞動者之考察,台灣社會研究季刊,72期,頁1-48。 郭玲惠(1997),我國婦女勞動法制之探視,律師雜誌,219期,頁61-62。 ───(2000),女性勞動政策與法律規範,月旦法學雜誌,59期,頁51-61。 ───(2002a),兩性工作平等法面面觀 ─ 性別歧視之禁止,全國律師,6卷3期,頁11-15。 ───(2002b),兩性工作平等法面面觀 ─ 性別歧視之禁止與促進就業措施,律師雜誌,271期,頁28-39。 ───(2002c),性別歧視與損害賠償初探,萬國法律,125期,頁10-20。 ───(2005),兩性工作平等法實施成效之檢討─以司法實務為核心,國家政策季刊,4卷1期,頁5-20。 ───(2009),性別工作平等法制之現在與展望,台灣勞工季刊,17期,頁14-25。 ───(2013),性別表現或性傾向歧視案,月旦裁判時報,22期,頁48-58。 黃小陵(2012),不想棄械投降!─工傷者反壓迫運動與實踐反思,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碩士論文。 黃長玲(2008),民主深化與婦運歷程,王宏仁、李廣均、龔宜君主編,跨戒:流動與堅持的台灣社會,頁263-279,台北市:群學。 ───(2012),差異政治的形成:1946年婦女保障名額制訂的歷史過程,政治科學論叢,52期,頁89-116。 黃富三(1977),女工與台灣工業化,台北市:牧童。 黃舒瑜(2013),勞動派遣之雇主責任 ─ 針對性騷擾案件探討,萬國法律,188期,頁63-69。 姜貞吟(2011),性別化制度下女性勞動者慣習:以新店某跨國電子廠為例,國家與社會,10期,頁163-206。 許秀惠(1988),員工爸爸有「產假」,商業周刊,7期,頁73。 許芳庭(1997),戰後台灣婦女運動與女性論述之研究(1945~1972),私立東海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 陳天爵(1980),台北市公共汽車聯營問題之研究─政策制定與執行之探討,國立政治大學公共行政研究所碩士論文。 陳怡樺(2004),立法委員性別差異對「兩性工作平等法」立法過程之影響,國立成功大學政治經濟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陳信行(2006),打造第一個全球裝配線:台灣通用器材公司與城鄉移民,1964~1990,政大勞動學報,20期,頁1-48。 陳柔縉(2005),台灣西方文明初體驗,台北市:麥田出版:家庭傳媒城邦分公司發行。 ───(2011),台灣幸福百事:你想不到的第一次,台北市:究竟。 ───(2012),舊日時光,台北市:大塊文化。 陳昭如(2002),創造性別平等,抑或與父權共謀? ─ 關於台灣法律近代西方法化的女性主義考察,思與言,40卷1期,頁183-248。 ───(2005),在法律中看見性別,在比較中發現權力 ─ 從比較法的性別政治談女性主義法學,律師雜誌,313期,頁61-72。 ───(2007),發現受害者或是製造受害者?初探女性主義法學中的受害者政治,殷海光基金會主編,自由主義與新世紀台灣,初版,台北市:允晨文化,頁397-401。 ───(2008a),法律東方主義陰影下的近代化:試論台灣繼承法史的性別政治,台灣社會研究季刊,72期,頁93-135。 ───(2008b),抗拒失憶 ─ 女性主義法律史的理論與方法初探,王鵬翔主編,2008法律思想與社會變遷,台北市:中研院法研所籌備處,頁175-213。 ───(2010a),大法官解釋中的歷史與傳統 ─ 女性主義觀點的批判,中研院法學期刊,7期,頁81-140。 ───(2010b),釋字第410號解釋法律評析,財團法人民間司改革基金會著,大法官,給個說法!3,台北市:新學林,頁20-45。 ───(2011),來時路上的光與影女性主義法律改革的歷史、現狀與課題,婦研縱橫,95期,頁28-35。 ───(2012),改寫男人的憲法:從平等條款、婦女憲章到釋憲運動的婦運憲法動員,政治科學論叢,52期,頁43-88。 陳昭如、張晉芬(2009),性別差異與不公平的法意識 ─ 以勞動待遇為例,政大法學評論,108期,頁63-123。 陳美華(2000),工作篇,財團法人婦女新知基金會出版,一九九九台灣女權報告,頁53-72。 陳素香(1993),一條漫長蜿蜒的路台灣女工流動的現況與展望,李喆順等著,夏林清等譯,殊途同歸:亞洲女工組織工作經驗集,台北:台灣工運雜誌,頁145-160。 ───(2012),八○九○二千以及之前和之後,思想,22期,頁205-248。 陳國鈞(1955),勞工立法,台北市:台灣正中。 ───(1960),勞工立法新論,再版,台北市:正中。 ───(1973),現代勞工問題及勞工立法 (下),台北市:正光。 陳惠蓮(1988),我國現代婦女運動之研究,私立東吳大學社會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陳繼盛(1979),勞資關係,台北市:正中書局。 新光關廠抗爭戰友團、勞工教育資訊發展協會主編(2003),那年冬天我們埋鍋造飯新光士林廠關廠勞工生命故事及抗爭實錄,台北市:台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工教育中心。 莊韻親(2009),當個怎樣的母親?戰後台灣法律中的母職建構,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法律學系碩士論文。 國立台灣大學社會學系(1967),台灣紡織業勞工流動之研究,台北市:台北區國民就業輔導中心。 張典婉(1993),福爾摩沙的女兒,台北市:張老師。 張研、孫燕京主編(2009),民國史料叢刊社會•社會成員 784,初版,鄭州市:大象。 張珏、陳芬苓、張菊惠、徐儆暉(2011),職場經期健康與生理假實施初探,台灣衛誌,30卷5期,頁436-450。 張晉芬(1992),冷漠的員工、乏力的工會:由勞動市場的觀點分析工會的運作,中國社會學刊,16期,頁55-88。 ───(1995a),台灣婦女工作處境之探討,勞資關係論叢,3期,頁153-171。 ───(1995b),綿綿此恨,可有絕期? ─ 女性工作困境之剖析,女性學學會著,劉毓秀主編,台灣婦女處境白皮書:1995年,初版,台北市:時報文化,頁146-180。 ───(2002),找回文化:勞動市場中制度與結構的性別化過程,台灣社會學刊,29期,頁97-125。 ───(2011),勞動社會學,初版,台北市:政大出版社。 ───(2014),性別勞動平權的進步與檢討,陳瑤華主編,台灣婦女處境白皮書:2014年,初版,台北市:女書文化。 張晉芬、蔡瑞明(2006),台灣全志•卷九,社會志,勞動力與勞動市場篇,南投市:國史館台灣文獻館。 張道義、張晉芬 (1997),由女性公務人員「育嬰制度」看台灣地區職業婦女的困境,社區發展季刊,79期,頁91-98。 張曉春(1968),國人對婦女就業態度之研究,台北市:國立台灣大學法學院社會學系。 ───(1987),勞力勞心集近年來對勞動權益最堅定的聲援,台北市:時報文化。 張毓芬(1998),女人與國家 ─ 台灣婦女運動史的再思考,國立政治大學新聞研究所碩士論文。 張輝潭(1995),台灣當代婦女運動與女性主義實踐初探,國立清華大學社會人類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張靜倫(1999),顛簸躓仆來時路 ─ 論戰後台灣的女人、婦運與國家,國立台灣大學社會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葉盈蘭(2002),婦運團體挑戰國家機器與市場的例證:以婦女新知推動「兩性工作平等法」為例,國立政治大學社會研究所碩士論文。 游鑑明(1994),日據時期台灣的職業婦女,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 ───(2005),當外省人遇到台灣女性:戰後台灣報刊中的女性論述(1945-1949),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47期,頁165-224。 ───(2011),是為黨國抑或是婦女? 1950年代的《婦友》月刊,近代中國婦女史研究,19期,頁75-130。 焦興鎧(1996),兩性工作平等權之法律實現,月旦法學,13期,頁38-46。 ───(1999),兩性工作平等理念在我國的實現,勞工行政,136期,頁33-39。 ───(2000a),對我國建構兩性工平等法制之省思,月旦法學雜誌,59期,頁62-73。 ───(2000b),同值同酬概念在美國所引起之爭議,經社法制論叢,26期,頁197-232。 ───(2002a),兩性工作平等法中性騷擾相關條款之解析,律師雜誌,271期,頁40-56。 ───(2002b),歐洲聯盟家庭照護休假制度之研究,月旦法學,84期,頁102-116。 ───(2006a),歐洲聯盟及美國兩性工作平等法制之最新發展 ─ 兼論對我國之啟示,法令月刊,57卷2期,頁25-35。 ───(2006b),我國防治性騷擾法制之建構,法令月刊,57卷5期,頁4-27。 ───(2010),對我國實施家庭照顧休假制度之檢討評析,24期,頁54-60。 賀德芬(1987),現代女性的法律地位,社區發展季刊,37期,頁5-12。 彭進來(1983),國民參政會與民主憲政之發展,國立台灣大學三民主義研究所碩士論文。 曾雅靖(2011),既是工作也是機會:台灣公共汽車隨車服務小姐,1970s,私立高雄醫學大學性別研究所碩士論文。 楊晴輝(1989),台灣光復後的勞工運動 ─ 反省與探索,私立東吳大學社會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詹火生(1995),婦女勞動政策,中國國民黨中央婦女工作會研製,婦女政策白皮書,台北市 : 中國國民黨中央婦女工作會,頁101-147。 劉士豪(2012),當勞動派遣遇上就業歧視或性別歧視,誰該負責任? ─ 法定雇主及要派公司責任探討,全國律師,16卷3期,頁51-67。 劉志宏(1962),勞工問題及勞資關係論,台北市:國立編譯館出版:中正印行。 劉志鵬(1985),日本保護女性勞工立法的發展,中國論壇,240期,頁47-50。 ───(2002),兩性工作平等法之申訴及救濟體系,律師雜誌,271期,頁57-69。 劉宜麗(1970),近二十年來中國婦女在社會上地位的研究,私立中國文化學院三民主義研究所碩士論文。 劉珊如(2009),蔣宋美齡與五○年代《中華婦女》的婦女論述,國立台灣大學文學院台灣文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劉梅君(1996a),女性人力資源開發與國家政策,政大勞動學報,5期,頁89-108。 ───(1996b),期待這是一個特別敏感的立法─「男女工作平等法」的幾點建議,當代青年,10卷4期,頁42-44。 ───(1999),「兩性工作平等法」與「母性保護」之關聯─淺談「育嬰假」、「家庭照顧假」等「促進工作平等」措施的立法理由,律師雜誌,242期,頁34-41。 ───(2000),就業歧視與母性保障,勞工行政,148期,頁15-25。 ───(2001),女性夜間工作禁止存廢的爭議 ─ 行走於「資本」與「平權」的鋼索上,71期,頁61-71。 ───(2002a),「兩性工作平等法」與「母性保護」 ─ 立法之意義、釋疑及理論淺談,律師雜誌,271期,頁13-27。 ───(2002b),兩性工作平等法中「育嬰津貼」的定位及立法意義淺析,萬國法律,125期,頁2-9。 ───(2008),性別與就業:前瞻與省思~兼檢討部分時間工作、育兒照顧政策及玻璃天花板現象~,研考雙月刊,32卷4期,頁54-66。 劉華真(2010),台灣一九七○年代的勞動抗爭初探,台灣民主季刊,7卷1期,頁31-64。 劉蘅靜(1947),婦女問題文集,南京:婦女月刊社。 潘毅著,任焰譯(2011),中國女工 ─ 新興打工者主體的形成,北京市:九州。 蔡欽源(1983),憲法上基本權利規定在私法關係中之效力,國立台灣大學法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樊景立(1978),紡織廠女工離職行為之研究,國立政治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 鄭為元、廖榮利(1985),蛻變中的台灣婦女,台北市:大洋出版社。 鄭秀美(2007),日治時期台灣婦女的勞動群相(1895-1937),國立成功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 徵信新聞報(1967),女人與職業,台北市:徵信新聞報。 錢劍秋(1987),婦女政策與婦女工作,政治評論,45卷10期,頁20-22。 蕭阿勤(2012),重構台灣:當代民族主義的文化政治,台北市:聯經。 蕭新煌、孫志慧(2000),一九八○年代以來台灣社會福利運動的發展:演變與傳承,蕭新煌、林國民主編,台灣的社會福利運動,台北市:巨流,頁33-70。 戴東雄(1985),我國婦女在現代生活中的法律保障,國立台灣大學人口研究中心編印,婦女在國家發展過程中的角色研討會論文集下冊,頁519-556。 嚴祥鸞(2009),性別與工作社會建構的觀點,台北市:巨流。 顧燕翎(1989),女性意識與婦女運動的發展,中國論壇編輯委員會主編,女性知識分子與台灣發展,台北市:中國論壇雜誌,頁91-134。 ───(1998),婦運的策略、路線與組織婦女新知基金會「家變」的檢討,當代,127期,頁97-103。 欒民生(1957),勞工法之理論與實際,台北縣:台灣書店印刷廠。 外文文獻 Abrams,Kathryn(1989), Gender Discrimination 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Workplace Norms, 42 Vand. L. Rev. 1183-1248. Anker,Richard(2001), Theories of Occupational Segregation by Sex: An Overview, in Martha Fetherolf Loutfi ed., Women , Genderand Work: What is Equality and How do We Get There, 129-155, Geneva : International Labour Office. Bartlett Katherine T.(1990), Feminist Legal Methods, 103 Harvard Law Review829-888. ───(1995), Tradition, Change, and the Idea of Progress in Feminist Legal Thought, 1995 Wis. L. Rev.303-343. Beechey,Veronica(1987), Unequal Work, London : Verso. Bolle,Patrick(2001), Parental leave, in Martha Fetherolf Loutfi eds., Women , Genderand Work: What is Equality and How do We Get There, 347-367, Geneva : International Labour Office. Bowman, Cynthia Grant & Elizabeth M. Schneider(1998-1999), Feminist Legal Theory , Feminist Lawmaking, and the Legal Profession,67 Fordham Law Review 249-271. Chamallas, Martha(1985-1986), Women and Part-Time Work: The Case for Pay Equity and Equal Access, 64 North Caolina Law Review 709-775. ───(1999), Mothers and disparate treatment: the ghost of martin Marietta, 44 Vill. L. Rev. 337-354. ───(2003), Introduction to Feminist Legal Theory, New York : Aspen Publishers. Connell, Raewyn W.(1987), Gender and Power: Society , the Person and Sexual Politics, Cambridge : Polity Press in association with Basil Blackwell. Crenshaw, Kimberle(2003), Traffic at the Ceossroads: Multiple Oppressions, in Robin Morgan ed., Sisterhood is Forever, 43-57, New York: Washington Square Press. Delgado,Richard(1989), Storytelling for Oppositionists and Others: A Plea dor Narrative, 87 Mich. L. Rev. 2411-2441. Gelb,Joyce(2000), The Equal Employment Opportunity Law: A Decade of Change for Japanese Women?, 22 Law& Policy 385-407. Hakim,Catherine(1995), Five Feminist Myths about Women’s Employment, 46 The British Joural of Sociology 429-455. Halpert, Jane A.&Midge L. Wilson&Julia L. Hickman(1993), Pregnancy as a source of bias in performance appraisals, 14 Journal of Organizational Behavior 649-663. Jones, Lynn(2006), The Have Come Out Ahead: How Cause Lawyers Frame the Legal System for Movements, in Austin Sarat & Stuart A. Scheingold eds., Cause Lawyers and Social Movements, 182-196, Stanford, CA: Stanford Law and Politics. Kemp, Alice Abel(1994), Women’s Work: Degraded and Devalued, Englewood Cliffs, N.J. : Prentice Hall. Kovacic-Fleischer,Candace Saari(1999), Litigating against employment penalities for pregnancy ,breastfeeding and childcare, 44 Vill. L. Rev.355-384. Lettleton, Chistine A.(1986-1987), Equality and Feminist Legal Theory, 48 U Pitt. L. Rev. 1043-1059. Levit, Nancy & Robert R. M. Verchick(2006), Feminist Legal Theory: A Prime,New York : New York University Press. Maddock, Su & Di Parkin(1993), Gender culture: Women’s choices and strategies at work, Women in Management Review, Vol.8, No.2, 3-9. Marshall,Anna-Maria(2006), Social Movement Strategies and the Participatory Potential of Litigation, in Austin Sarat & Stuart A. Scheingold eds., Cause Lawers and Social Movements, 164-181, Stanford, CA: Stanford Law and Politics. Mackinnon,Catherine A.(1987), Feminism unmodified: Discourses on Life and Law, Cambridge, Mass. :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9), Toward a Feminist Theory of the State, Cambridge, Mass. :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5), Women’s Lives Men’s Laws, Cambridge, Mass. :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Mason,Mary Ann(1992), Beyond Equal Opportunity: A New Vision For Women Workers, 6 Notre Dame J.L. Ethics & Pub.Pol'y.393-416( 1992). Mossman, Mary Jane(1995), Challenging “Hidden” Assumptions: (Woman) Lawyers and Family Life, in Martha Albertson Fineman & Isabel Karpin eds., Mothers in Law: Feminist Theory and the Legal Regulation of Motherhood, 289-307,New York :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Murphy, Alexandra G. (1998), Hidden Transcripts Of Flight Attendant Resistance, 11 Management Communication Quarterly499-535. Okin, Susan Moller(1989), Justice, Gender, and the Family, New York : Basic Books. Sarat, Austin & Stuart Scheingold(2006), What Cause Lawyers Do For, and To, Social Movement: An Introduction, in Austin Sarat & Stuart A. Scheingold eds., Cause Lawers and Social Movements, 1-34, Stanford, CA: Stanford Law and Politics. Schneider, Elizabeth M. (1992), Particularity and Generality: Challenges of Feminist Theory and Practice in Work on Woman-Abuse, 67 N.Y.U.L.Rev. 520-568. ─── (1994-1995), Feminist Lawmaking and Historical Conciousness: Bringing the Past into the Future, 2 Va. J. Soc. Pol’y&L.1-12. ───(2000), Battered Women and Feminist Lawmaking, New Haven : Yale University Press. Scott, Joan Wallach(1996), Only Paradoxes to Offer: French Feminists and the Rights of Man,Cambridge, Mass. :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Slaughter, M. M(1995), The Legal Construction of “Mother”, in Martha Albertson Fineman & Isabel Karpin eds., Mothers in Law: Feminist Theory and the Legal Regulation of Motherhood, New York :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73-100, New York :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Smart, Carol(1989), Feminism and the Power of Law, London ; New York : Routledge. Williams,Joan C.(1989), Deconstructing Gender, 87 Mich. L. Rev. 797-845. ───(1990), Sameness Feminism And The Work/Family Conflict, 35 N. Y. L. SCH. L. Rev.347-360. ───(1999), Market Work And Family Work In The 21ST Century,44 Vill. L. Rev.305-336. ───(2000), Unbending Gender: Why Family and Work Conflict and What to Do About It, Oxford ; New York :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0), Reshaping the Work-Family Debate: Why Men nad Class Matter, Cambridge, Mass. :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Zamans, Fances Kahn(1983), Legal Mobilization: The Neglected Role of the Law in the Political System,77Am. Polit. Sci. Rev. 690-703. | |
dc.identifier.uri | http://tdr.lib.ntu.edu.tw/jspui/handle/123456789/5088 | -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性別工作平等法是規範性別勞動平等最主要的法律,2009年夏天爆發的台中國美館女服務員抗爭事件,突顯了勞動派遣讓性別工作平等法形同具文的問題,勾起我想要瞭解性別工作平等法立法歷程的好奇心。過程中,我發現婦女新知建構的典型歷史敘事是人們認知這段歷史的主要知識來源,也是既有研究普遍依循的論述框架,著眼於婦女新知挑戰國家機器與資本市場的深入分析。
我認為典型歷史敘事有三個需要進一步釐清的問題。首先,戰後單身、禁孕條款議題發展被以「壓迫傳統」簡短帶過,不但忽略了曾經存在的抵抗,也造成女性主義法律改革的歷史斷裂。其次,1987年8月國父紀念館、高雄市立中正文化中心女服務員抗爭事件的描述,缺乏以女服務員為行動主體的面貌,也掩蓋了形成不同法律改革想像的可能。最後,婦女新知挑戰國家機器和資本市場的歷史圖像,既未能呈現其他行動者對於法律改革藍圖的不同想像,也無法清楚解釋何以歷史的發展會走向制定性別工作平等法。 我透過女性主義法律史的研究方法,來重新說一個故事。1950年代興起戰後台灣第一波反單身、禁孕條款浪潮浪潮(1950s-1960s),隨著抗爭對象由公營金融機構轉向民營金融機構,在第二波反單身、禁孕條款浪潮(1960s-1987)中出現了國家公權力能否介入私法關係的法理爭議,促成了以形式平等為核心的法律改革訴求提出。1987年8月爆發國父紀念館、高雄市立中正文化中心女服務員抗爭事件,女服務員的訴求從一開始要求廢止單身、禁孕條款,轉而要求納入正式編制人員,以享有基本勞動條件的保障。不過,婦女新知選擇著眼於單身、禁孕條款議題,並決定由民間來推動立法,除延續禁止差別待遇的形式平等主張,還融入挑戰公私領域劃分下性別角色分工的實質平等精神,同時成功帶動其他行動者投入法律改革行動。歷經1980年代末期的論辯,於制度設計上不再以女性為唯一的家庭照顧者,而是希望男性受僱者也加入育兒的行列。邁入1990年代之後,由於國家與雇主不願共同負擔育兒責任,導致立法進度遭到延宕。不過,這段時期不但工運團體參與了性別勞動平等的法律改革,選擇從修改勞動基準法著手,職場性騷擾之防治也開始受到關注,更讓差別待遇之禁止融入實質平等的色彩,有利差別待遇或性別比例等概念相繼被提出。隨著立法推動的困境於1990年代末期有所突破,過去存在的多元法律改革聲音,有部分延續下來,有部分遭到遺忘,最終是在婦女新知與行政院各自提出的版本間尋求共識,才讓性別工作平等法於立法院三讀通過。 性別工作平等法典型歷史敘事的反思,希望讓更多人對於戰後台灣單身、禁孕條款議題與性別勞動平等法律改革的關聯,有更為完整的認識,同時在具備歷史思維的基礎之上,共同思考未來的法律改革之路可以如何繼續往前邁進。 | zh_TW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The Act of Gender Equality in Employment is the most important law in stipulating the gender equality in employment. Female attendents of National Taiwan Museum of Fine Art protested against employment discrimination in 2009 raised public awarness, and brought attention to the limitation in implementing the Act of Gender Equality in Employment in cases of dispatched employment. This induced my curiosity to the legislative evolution of the Act of Gender Equality in Employment. I find that the historical narrative constructed by Awakening Foundation serves as the major resource of understanding this history, and many researchers have adopted this framework to analyze how Awakening Foundation challenged the state apparatus and marketing organism.
Yet, in my research, I identified three problems of the standards historical narratives. First, the development of fighting against marriage discrimination and pregnancy discrimination in Post-war Taiwan is regarded as the oppression of the tradition, leading to the disruption in feminism legal reform movement. Second, the description of Sun-Yet-Sen Memorial Hall and Kaoshiung Chiang Kai-Shek Cultural Center female attendents protest in August 1987 lacks the subjective voice of female attendents, it also therefore neglected the possibility of a different legal reform. Third, the historical picture of Awakening Foundation challenging the state apparatus and marketing organism cannot demonstrate the diversity of the actors’ understanding and actions on the relationship among gender, power and law. I adopt feminist legal history as my tool to rewrite this history . In this version, the first wave of anti-marriage and pregnancy discrimination movement (1950-1960) was against the state-run financial instutions. The second wave of the movement (1960-1987) concerned the jurisprudence dispute of whether state power should interfere with private legal relations, especially one between female workers and private financial instutions. This contributed to the proposal of a legal reform advocacy focused on formal equality. Female attendants’ protest in 1987 August in Sun-Yet-Sen Memorial Hall and Kaoshiung Chiang Kai-Shek Cultural Centre demanded the government and the management to eliminate the marriage and pregnancy discriminations in their working rules. However, the demand developed into one requesting them being transferred to regular employees, so to enjoy the protection of the Labor Standard Act. In the meantime, Awakening Foundation chose the issue of marriage and pregnancy discrimination, and decided to promote the lawmaking by itself. Their proposal satisfied substantive equality by challenging the division of the public and the private. Also, they successfully drove the other actors to participate in the legal reform. After the debate in the late 1980s, the institutional design does regard women as the sole family caregivers-- men could be responsible for childcare as well. In 1990s, this legal reform movement entered Legislative Yuan and yet encountered strong opposition from the state and employers with their reluctance to take up the responsibility of childcare. Nevertheless, with the rising awareness of prevention and correction of sexual harassment, the promotion of beneficial treatments and affirmative actions, gender equality in employment is still developing. In late 1990s, the purposed legal reform was finally passed after compromises were reached by Awakening Foundation and the authorities. By rethinking the typical narrative of The Act of Gender Equality in Employment, I hope to provide an overall review on this act and its legislative background. I also expect that this research to serve as a basis for us to think about further legal reform in the future. | en |
dc.description.provenance | Made available in DSpace on 2021-05-15T17:51:45Z (GMT). No. of bitstreams: 1 ntu-103-R99a21008-1.pdf: 7299401 bytes, checksum: 28cbe37b305fd73f6e919fe801a3fa10 (MD5) Previous issue date: 2014 | en |
dc.description.tableofcontents | 第一章緒論 1
第一節回首十二年來的蓽路藍縷 ─ 性別工作平等法的典型歷史敘事 7 第二節文獻回顧與問題意識 14 第一項平等與差異的論辯 ─ 女性主義法學的性別勞動議題關注 14 第二項台灣的性別勞動平等法制 ─ 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之後(2001-2014) 21 第三項問題意識 31 第三節研究方法與章節架構 32 第一項研究方法 32 第二項章節架構 35 第二章沒有停止過的腳步 ─ 單身、禁孕條款的壓迫、抵抗與浮現(戰後至 1987年7月) 38 第一節第一波反單身、禁孕條款浪潮 ─ 以批判商業銀行(公營金融機構) 為中心(1950年代至1960年代) 41 第一項從體制內外揭開序幕 ─ 商業銀行女職員的集體公開抗爭行 動 48 第二項進入國會殿堂 ─ 女性政治菁英對商業銀行女職員的聲援 55 第三項戳破平等的假象 ─ 非編制內女職員的主體顯現 64 第二節第二波反單身、禁孕條款浪潮 ─ 以批判農會、信用合作社(民營 金融機構)為中心(1960年代至1987年7月) 73 第一項面對主管機關的消極作為 ─ 法律改革與積極作為的呼籲 76 第二項停滯不前的僵局 ─ 以一位擔任市議員的信用合作社女職員 為例 85 第三項嶄新的法律改革藍圖 ─ 參考外國立法例來制定專法 90 第三節她們的故事 ─ 反單身、禁孕條款的多元女性抵抗圖像 101 第一項運用我們的集體力量 ─ 「工會組織」所能扮演的角色 107 第二項喚起社會輿論的關注 ─ 到法院辦理「集體離婚」 114 第三項僅是個人權益的有限補救? ─ 提起「民事訴訟」 118 第四節小結 125 第三章拿掉單身、禁孕條款的光環 ─ 國父紀念館、高雄市立中正文化中心女 服務員抗爭事件(1987年8月至1989年) 129 第一節她們並不沉默 ─ 1980年代社教機構女服務員的抵抗 132 第一項首度劃破沉寂 ─ 台北市立圖書館女服務員抗爭事件(1981 年1月) 135 第二項我們要結婚 ─ 台北市立美術館彭豔霞與江明洲抗爭事件 (1985年4月) 140 第三項欠缺抗爭資源的南部 ─ 高雄市立中正文化中心女服務員抗 爭事件(1987年1月) 146 第二節要求廢止懷孕、屆齡離職條款 ─ 國父紀念館女服務員的抵抗意識 與行動實踐 151 第一項從「應徵」到「工作」 ─ 女服務員的不平等勞動處境 152 第二項抗爭行動的蘊釀 ─ 女服務員與法律專家、組織運動者的籌 畫與動員 157 第三項揭開抗爭行動的序幕 ─ 召開記者會、訴諸社會輿論 163 第三節運動目標的轉變 ─ 從廢止懷孕、屆齡離職條款到納入編制內人員 167 第一項等待的煎熬 ─ 館方的惡意打壓與婦運團體的聲援 169 第二項拒絕成為法律邊緣人 ─ 要求納入編制內人員 175 第三項未能成功的革命 ─ 持續挑戰約僱人員制度 182 第四項小結 189 第四章挑戰理想勞動者的典範 ─ 從構想到實踐的法律改革漫漫長路(1987年8 月30日至2001年12月21日) 191 第一節自己動手起草法案 ─ 制定專法的兩條實踐路徑(1987年8月30日 至1989年2月) 199 第一項何不由民間團體來推動立法? ─ 婦女新知男女工作平等法 草案 202 第二項國民黨女性政治菁英的寄望 ─ 謝美惠立法委員婦女福利法 草案 212 第三項生育與家庭照顧是誰的責任? ─ 草案研擬期間的性別勞動議題發展趨勢 222 第二節改革路徑的抉擇、價值立場的論辯 ─ 婦運與工運的百花齊放、百 家爭鳴(1989年至1993年) 229 第一項是「權利」?還是「福利」? ─ 應否及如何制定專法的論 辯 236 第二項階段的成果、未來的雛形 ─ 三部專法草案的條文比較、分 析 251 第三項修改法律的運動路徑掘起 ─ 自主工會運動的勞動基準法修 正草案提出 265 第三節挑戰國家機器與資本市場 ─ 推動制定專法的立法場域實踐(1991 年至2001年) 278 第一項進入立法場域的挫敗 ─ 國家機器與資本市場的聯手抵制 282 第二項法律改革的路徑確立 ─ 制定專法雛型的往前邁進 296 第三項最後一步的妥協底線 ─ 立法院三讀通過兩性工作平等法 310 第四節小結 332 第五章結論 334 第一節提出一個新的歷史敘事 334 第二節研究限制與展望 338 參考文獻 340 附錄一:戰後台灣女性反單身、禁孕條款行動(1945-1987.7) 355 附錄二:1970-1980年代的生理假、陪產假、育嬰假概念提出 360 附錄三:新竹縣竹東鎮公所女職員陳瑞貞性騷擾案(1990) 365 附錄四:航醫中心主任何邦立性騷擾華航女空服員案(1991) 368 附錄五:謝美惠立法委員婦女福利法草案第一版(1988.11) 370 附錄六:婦女新知男女工作平等法草案第一版(1989.3.3) 373 附錄七:婦女新知男女工作平等法草案第二版(1989.3.15) 376 附錄八:婦女新知男女工作平等法草案第三版(1990.2.9) 379 附錄九:吳德美立法委員男女雇用機會均等法草案(1990.3.13) 382 附錄十:謝美惠立法委員婦女福利法草案第二版(1990.3.20) 385 附錄十一:婦女新知男女工作平等法草案第四版(1990.3.21) 388 附錄十二:行政院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1991.3.2) 391 附錄十三:台灣勞工陣線、台灣國會辦公室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1992.10.31) 393 附錄十四:工人立法行動委員會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1993.9.24) 395 附錄十五:黃昭順立法委員婦女福利法草案(1994.1.14) 399 附錄十六:葉憲修立法委員婦女福利法草案(1994.3.8) 401 附錄十七:李進勇立法委員兩性工作平等法草案(1995.2.18) 404 附錄十八:趙綉娃立法委員兩性工作平等法草案(1995.3.11) 409 附錄十九:蔡同榮立法委員工作平等法草案(1995.10.25) 412 附錄二十:王雪峯立法委員兩性工作平等法草案(1998.9.29) 415 附錄二十一:婦女新知男女工作平等法草案第六版(1998.12.5) 418 附錄二十二:婦女新知男女工作平等法草案第七版(1999.3.13) 422 附錄二十三:行政院兩性工作平等法草案(1999.4.10) 426 附錄二十四:朱鳳芝立法委員兩性工作平等法草案(1999.6.5) 429 附錄二十五:葉憲修立法委員兩性工作平等法草案(1999.9.21) 433 附錄二十六:周雅淑立法委員兩性工作平等法草案(1999.9.21) 437 附錄二十七:蔡明憲立法委員兩性工作平等法草案(1999.10.20) 438 附錄二十八:章仁香立法委員兩性工作平等法草案(1999.10.27) 442 附錄二十九:黨團協商兩性工作平等法草案(2001.5.31) 446 | |
dc.language.iso | zh-TW | |
dc.title | 她們想/需要什麼樣的法律?
─性別工作平等法典型歷史敘事的反思 | zh_TW |
dc.title | What Kind of Law Did Women Want/Need?
Rethinking the Standard Historical Narratives of the Act of Gender Equality in Employment | en |
dc.type | Thesis | |
dc.date.schoolyear | 103-1 | |
dc.description.degree | 碩士 | |
dc.contributor.oralexamcommittee | 張晉芬,郭玲惠 | |
dc.subject.keyword | 女性主義法律史,性別工作平等法,典型歷史敘事,差別待遇之禁止,職場性騷擾之防治,促進工作平等措施, | zh_TW |
dc.subject.keyword | feminist legal history,The Act of Gender Equality in Employment,standards historical narratives,prohibition of differential treatment,prevention and correction of sexual harassment,measures for promoting equality in employment., | en |
dc.relation.page | 449 | |
dc.rights.note | 同意授權(全球公開) | |
dc.date.accepted | 2014-12-24 | |
dc.contributor.author-college | 法律學院 | zh_TW |
dc.contributor.author-dept | 法律學研究所 | zh_TW |
顯示於系所單位: | 法律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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