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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 欄位 | 值 | 語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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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contributor.advisor | 曾宛如 | |
dc.contributor.author | Nien-Ni Ku | en |
dc.contributor.author | 顧念妮 | zh_TW |
dc.date.accessioned | 2021-06-13T07:00:00Z | - |
dc.date.available | 2005-08-01 | |
dc.date.copyright | 2005-08-01 | |
dc.date.issued | 2005 | |
dc.date.submitted | 2005-07-28 | |
dc.identifier.citation | 教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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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identifier.uri | http://tdr.lib.ntu.edu.tw/jspui/handle/123456789/35591 | -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本文以博達案的事實為例,檢討我國現行證券交易法民事責任規定的若干問題。雖然法院尚未對博達案作出判決,然而近年來京元電子案、立大農畜案、順大裕案、大中鋼鐵案、大穎公司內線交易案以及訊碟公司內線交易案判決陸續作出,因此本文參考上述判決,從檢討實務見解為出發點,來檢討我國證券交易法民事責任規定。
而本文所討論的民事責任規定集中於證交法第20條一般反詐欺條款、第32條公開說明書不實責任規定、第155條反操縱條款,以及第157條之一內線交易責任規定。雖然文獻對於此四條民事責任著墨不少,然而法院在解釋證交法的民事責任要件時,經常參考民法的觀念,有時忽略了證券交易與證券訴訟之特性,因而時有錯誤之見解。此外,文獻上極少對於此四條責任彼此間之適用關係加以探討。故本文參考美國1933年證券法與1934年證交法之規定、我國論者看法,檢討上述法院判決,本於突顯第20條第二項、第32條、第155條、第157條之一之立法意旨,使第20條第一項作為投資人與不法行為人之利益衡平與風險分擔之最後手段之立場,解釋此四條民事責任規定之各項要件及彼此間之關係。 | zh_TW |
dc.description.provenance | Made available in DSpace on 2021-06-13T07:00:00Z (GMT). No. of bitstreams: 1 ntu-94-R91a21042-1.pdf: 1094900 bytes, checksum: 92d99d6dc4d05428e3bfedfad515b22a (MD5) Previous issue date: 2005 | en |
dc.description.tableofcontents |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 1 第一項 證券交易法的民事責任 2 第二項 博達案事實 6 第三項 問題設定 11 第二節 研究方法與限制 13 第三節 本文架構 14 第二章 博達案與公開說明書不實責任 15 第一節 事實 15 第二節 公開說明書不實責任之規定 16 第一項 概說 16 第二項 行為構成要件 18 第一款 行為 18 第一目 文件範圍 18 第二目 主要內容 24 第三目 虛偽或隱匿 25 第二款 主觀要件 28 第一目 推定過失責任 28 第二目 注意義務不同 30 第三款 因果關係 37 第三項 行為人 40 第一款 範圍 40 第二款 連帶責任 43 第三款 被告抗辯事由 44 第四項 請求權人 45 第一款 善意 45 第二款 相對人 46 第五項 損害賠償數額之計算 49 第三章 博達案與操縱市場責任 53 第一節 事實 53 第二節 操縱市場行為責任之規定 54 第一項 概說 54 第二項 行為構成要件 56 第一款 操縱行為 56 第一目 連續買賣 57 第二目 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 61 第三目 操縱行為的定義 64 一、 自由公開市場 67 二、 操縱行為與詐欺 69 三、 小結 75 第二款 主觀要件 77 第三款 因果關係 78 第三項 行為人 80 第四項 請求權人 81 第五項 損害賠償數額之計算 81 第四章 博達案與內線交易責任 83 第一節 事實 83 第二節 內線交易責任之規定 83 第一項 概說 83 第二項 行為構成要件 93 第一款 行為 93 第二款 主觀要件 98 第三款 因果關係 99 第三項 行為人 101 第四項 請求權人 105 第五項 損害賠償數額之計算 108 第五章 博達案與一般(反)詐欺責任 111 第一節 事實 111 第二節 一般反詐欺條款 115 第一項 概說 115 第一款 美國法相關規定 117 第二款 民事責任的性質 120 第二項 行為構成要件 121 第一款 行為 121 第一目 募集、發行、私募或買賣 121 第二目 申報文件不實 122 第三目 虛偽、詐欺、隱匿、足致他人誤信之行為 124 第四目 重大性 127 第二款 主觀要件 128 第一目 概括條款 128 第二目 申報文件不實 135 第三款 因果關係 136 第一目 概括條款 136 一、 概說 136 二、 交易因果關係 139 三、 信賴 140 第二目 申報文件不實 144 第三項 行為人 146 第一款 概括條款 146 第二款 申報文件不實 146 第四項 請求權人 151 第五項 損害賠償數額之計算 153 第一款 損害賠償計算方式 154 第二款 損失因果關係 156 第三款 我國實務見解 160 第六章 上述規定之適用關係—以請求權競合為中心 163 第一節 概說 163 第一項 美國法相關規定之競合關係 164 第二項 法律規範的競合 168 第二節 第20條第一項與第二項之競合關係 169 第一項 實務見解 169 第二項 分析 171 第三節 第20條第一項與第32條之競合關係 173 第一項 實務見解 173 第二項 分析 174 第四節 第20條第一項與第155條之競合關係 177 第一項 實務見解 177 第二項 分析 177 第五節 第20條第一項與第157條之一之競合關係 179 第一項 實務見解 179 第二項 分析 180 第七章 結論 183 第一節 各條責任要件 183 第二節 一般反詐欺條款與其他規定之適用關係 184 附錄 186 參考資料 200 | |
dc.language.iso | zh-TW | |
dc.title | 從實務見解檢視證券交易法民事責任規定--以博達案事實為例 | zh_TW |
dc.type | Thesis | |
dc.date.schoolyear | 93-2 | |
dc.description.degree | 碩士 | |
dc.contributor.oralexamcommittee | 林國全,劉連煜 | |
dc.subject.keyword | 證券交易法民事責任,證券詐欺,一般反詐欺條款,公開說明書不實,內線交易,操縱市場,請求權競合,博達案,京元電子案,立大農畜案,順大裕案,大中鋼鐵案,大穎公司內線交易案,訊碟公司內線交易案,損害賠償數額,損失因果關係, | zh_TW |
dc.subject.keyword | Rule 10b-5, | en |
dc.relation.page | 205 | |
dc.rights.note | 有償授權 | |
dc.date.accepted | 2005-07-28 | |
dc.contributor.author-college | 法律學院 | zh_TW |
dc.contributor.author-dept | 法律學研究所 | zh_TW |
顯示於系所單位: | 法律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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