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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 欄位 | 值 | 語言 |
|---|---|---|
| dc.contributor.advisor | 余雪明 | |
| dc.contributor.author | CHIA-HSIN SUN | en |
| dc.contributor.author | 孫嘉欣 | zh_TW |
| dc.date.accessioned | 2021-06-08T06:15:03Z | - |
| dc.date.copyright | 2007-02-26 | |
| dc.date.issued | 2007 | |
| dc.date.submitted | 2007-02-01 | |
| dc.identifier.uri | http://tdr.lib.ntu.edu.tw/jspui/handle/123456789/25477 | - |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公司治理近年來已成為世界各國產官學界熱烈研究與廣泛討論之熱門議題,一九九七年亞洲金融風暴發生後,完善的公司治理被認為是企業對抗危機的良方,而一九九八年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所召開之部長級會議中,更明白揭示公司治理運作不上軌道,是亞洲企業無法提昇國際競爭力之關鍵因素之一,引起各界對改進公司治理缺失之高度重視。除OECD外,一些知名的國際組織,包括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IMF〉、亞洲開發銀行與其他洲際開發銀行等,均十分重視此議題,尤其在一九九九年OECD公司治理原則〈OECD Principles of Corporate Governance〉提出後,各國更積極透過翻修法令、要求設置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建立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等措施,加強公司治理的規範。
二OO一年底美國發生安隆案〈Enron〉後,接續又在二OO二年爆發世界通訊〈WorldCom〉等多起企業會計交易醜聞,迫使美國政府採取一連串強化公司治理措施,以恢復投資大眾信心;在安隆案後,許多大陸法系國家為完善內部監察體制,在公司治理之改革上多已觸及公司基本組織架構之變動,許多國家藉由修改公司法以完善其公司治理結構,而就如何完善公司治理結構,近來備受囑目者為建立獨立董事制度,惟各國公司治理模式之形成與一國之經濟、社會、政治與文化密切相關,在導入一個與國內固有治理模式截然不同之制度時,將無可避免遭遇新制與既有制度之扞挌,然而,在資本市場全球化之浪潮下與英美公司治理模式盛行之情況下,新舊制度間應如何取捨與調整,則是大陸法系國家必須面對與處理之課題。甚且,如何避免落入形式主義之匡架,更是公司治理制度改革最困難也最具挑戰之課題。 我國公司內部監察體制,基本上應係承襲日本一八九九商法之體制而來,然較諸日本歷經多次修正,因應需要增刪興革,力圖使其內部監察體制發揮實效,我國則並未就之有太多更易。我國現行內部監察規範,其功能不彰,已是有目共睹之事實,固然公司法歷經民國九十年大幅度之修正,及民國九十四年之修正,惟針對監察人制度之改革,鮮有更迭。相較於其他國家,如德國、日本關於監察人監督機能之強化,已實行諸多作為,而中國大陸在獨立董事制度之建置上亦急起直追,面對我國固有監察人制度之缺失,及新制獨立董事與審計委員會的引進,本文之研究目的,希望借由觀察其他國家內部監控機制實際運行之缺失,以作為借鏡,而歸納出其共同問題之所在,而就此得出完善的內部監控機制應具備何等要素外,同時探討各國內部監控機制固有之法令建制與陸續之法制改造經驗,檢討目前我國公司內部監控機制無法發揮功能之原因,並探究我國公司治理改革之盲點,進一步完善我國公司內部監控機制之監督功能,而使上市〈櫃〉公司之運作能更上軌道。 | zh_TW |
| dc.description.provenance | Made available in DSpace on 2021-06-08T06:15:03Z (GMT). No. of bitstreams: 1 ntu-96-R91a21025-1.pdf: 1579308 bytes, checksum: 7cb5256fa7d6fd63b5a407a6509f8706 (MD5) Previous issue date: 2007 | en |
| dc.description.tableofcontents | 目錄
第一章 緒論……………………………………………………………………….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1 第一項 研究動機……………………………………………………….1 第二項 研究目的……………………………………………………….6 第二節 研究範圍與方法…………………………………………………...6 第一項 研究範圍……………………………………………………….7 第二項 研究方法……………………………………………………….8 第三節 本文架構…………………………………………………………...9 第二章 公司治理概說…………………………………………………………..11 第一節 公司治理之起源與現代股份有限公司之特色………………….11 第一項 所有權與控制權分離…………………………………………11 第二項 代理理論………………………………………………………13 第三項 公司治理與股權結構…………………………………………15 第四項 公司治理之意義與範疇………………………………………16 第一款 國內學者之定義…………………………………………16 第二款 中華公司治理協會及OECD之定義…………………...16 第三款 國外學者之定義…………………………………………17 第五項 公司治理之重要性……………………………………………18 第二節 公司治理在國際間之發展--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公司治理原則 …………………………………………………………………….19 第一項 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一九九九年公司治理原則 …………………………………………………………………….20 第二項 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公司治理原則二OO四年版本 …………………………………………………………………….21 第三節 公司治理體系之整體架構……………………………………….26 第一項 內部監控機制………………………………………………...27 第一款 董事會…………………………………………………..27 第一目 董事長與執行長角色是否應分離………………..28 第二目 董事會成員之獨立性……………………………..29 第三目 有效的審計委員會………………………………..30 第二款 監察人之制衡力量……………………………………...31. 第三款 股東會…………………………………………………...31. 第一目 表決權行使之方式………………………………..32 第二目 股東會無法發揮積極監控功能之原因…………..34 第三目 機構投資人與積極性股東………………………..34 第四款 經營者〈管理當局〉…………………………………..36.. 第二項 經營者控制現象之盛行與監督機制機能強化之必要……..37 第三項 外部監控機制………………………………………………..38 第一款 法規體系與會計審計準則……………………………..38 第二款 市場體系………………………………………………..39 第一目 資本市場體系……………………………………..39 第二目 金融市場體系……………………………………..39 第三目 市場競爭機制……………………………………..40 第四目 市場競爭機制的侷限性…………………………..41 第五目 民間團體的參與…………………………………..43 第四節 公司內部監控模式之類型…………………………………….....44 第一項 一元制--美國……………………………………………… ...45 第二項 二元制--德國…………………………………………………45 第三項 折衷制………………………………………………………..46 第一款 日本……………………………………………………..46 第二款 我國……………………………………………………..46 第三章 美國公司治理及其內部監控機關之變革—以獨立董事為核心………48 第一節 內部治理結構…………………………………………………….48 第一項 股東會………………………………………………………...48 第二項 董事會………………………………………………………...48 第一款 董事會功能之演變……………………………………...50 第二款 董事會的組成…………………………………………...50 第一目 報酬委員會………………………………………...50 第二目 提名委員會………………………………………...51 第三目 審計委員會………………………………………...51 第三項 經營階層………………………………………………………52 第四項 機構投資人在美國公司治理之角色………………………....53 第二節 獨立董事制度在美國法上之實踐………………………………...55 第一項 美國獨立董事制度……………………………………………55 第二項 獨立董事制度之沿革…………………………………………56 第三項 獨立董事之定義與獨立性之認定標準………………………56 第一款 美國法曹協會之定義……………………………………57 第二款 美國法律協會一九九二年公司治理原則之定義………57 第三款 全美董事協會之定義……………………………………58 第四款 美國密西根州公司法之定義……………………………58 第四項 獨立董事在美國之推動歷程………………………………...58 第一款 證管會之行政指導與證券交易所之上市審查準則...59 第二款 學者之倡議…………………………………………...59 第三款 實務界之推動………………………………………...60 第四款 法院判決之影響……………………………………...61 第一目 具利害關係董事或高級職員與公司之交易〈self-dealing〉 …………………………………………………………………...62 第二目 衍生訴訟與請求無用之主張…………………...62 第三目 對抗敵意併購之措施…………………………...63 第五項 獨立董事在美國公司治理之功能與角色………………...63 第六項 獨立董事之義務…………………………………………...64 第一款 一般董事之義務……………………………………...64 第一目 注意義務之內涵………………………………...65 第二目 忠實義務(duty of loyalty)之內涵…………...66 第二款 商業判斷法則〈business judgment rule〉…………..66 第三款 獨立董事之義務……………………………………...67 第四款 獨立董事之報酬……………………………………...68 第七項 獨立董事制度之檢討……………………………………...68 第三節 審計委員會在美國公司治理之功能與角色………………….72 第一項 審計委員會在美國之沿革………………………………...72 第一款 Treadway Commission………………………………..73 第二款 COSO…………………………………………………74 第三款 藍帶委員會…………………………………………...74 第二項 審計委員會之功能與角色………………………………...75 第四節 安隆案後美國公司治理之改革……………………………….76 第一項 安隆等企業財報醜聞與美國公司治理危機……………...76 第一款 安隆案簡介…………………………………………...77 第二項 安隆案引發之公司治理問題……………………………...78 第一款 利用特殊目的個體〈SPE〉的合夥組織隱藏虧損及負債 ……………………………………………………………………………...78 第二款 會計師獨立性問題…………………………………...78 第三款 經營者短視與操縱盈餘……………………………...79 第四款 董事會與獨立董事監控失靈………………………...80 第三項 美國公司治理之轉機--安隆案後美國公司治理之最新發展與改革趨勢 ………………………………………………………………81 第一款 說明……………………………………………………81 第二款 沙氏法案、證管會規定與自律組織新上市準則……81 第一目 加強審計委員會對獨立會計師之監督…………82 第二目 加強審計委員會成員之獨立性與財務專家之揭露 ………………………………………………………………..83 第三款 自律組織新上市準則…………………………………84 第四款 其他重要規定…………………………………………87 第一目 強化管理階層對財報真實性之責任……………87 第二目 執行長及財務長之報酬吐還義務………………87 第五款 生效日…………………………………………………88 第四項 美國公司治理實施現況……………………………………88 第五項 沙氏法案之評論與檢討……………………………………89 第一款 聯邦不當介入州法管制領域…………………………89 第二款 企業法令遵循成本過大………………………………90 第三款 過度強調董事之獨立性忽視其功能性………………90 第四款 增加董事被訴之法律風險……………………………91 第五款 對外國公司之影響……………………………………92 第六款 沙氏法案之實施成效…………………………………93 第五節 小結………………………………………………………………93 第四章 日本公司治理及其內部監控機關之變革—以外部監察人及外部董事為核心 …………………………………………………………………95 第一節 內部治理結構…………………………………………………..95 第一項 股東會………………………………………………………95 第二項 董事及董事會………………………………………………96 第一款 董事會中心主義之確立………………………………97 第三項 監察人………………………………………………………98 第二節 日本監察人制度之法制沿革…………………………………..99 第一項 昭和四十九年商法之修正與商法特例法之制定…………99 第一款 立法背景………………………………………………99 第二款 修法重點………………………………………………99 第一目 監察權限之充實與地位之強化………………..100 第二目 商法特例法—加強大公司之會計監察………..100 第二項 昭和五十六年商法及商法特例法之修正………………..101 第一款 修法背景……………………………………………..101 第二款 修法內容……………………………………………..101 第一目 監察人監督權限之再強化與提升監察人地位之獨立性 ……………………………………………………………..102 第二目 大公司複數監察人制度之引進及常勤監察人之法定化 …………………………………………………………….102 第三節 日本內部監察體制之法制變革--外部監察人制度在日本法上之實踐 ……………………………………………………………..102 第一項 平成五年商法特例法之修正…………………………..102 第一款 外部監察人制度導入之立法背景………………..102 第二款 立法重點…………………………………………..104 第三款 外部監察人制度之立法…………………………..104 第一目 外部監察人制度之創設與課題……………...104 第二目 適用對象……………………………………...105 第三目 外部監察人之資格要件……………………...105 第四目 外部監察人之人數…………………………...106 第五目 外部監察人之職務、權限與責任…………...107 第六目 未設外部監察人之處罰……………………...107 第七目 外部監察人缺額之補救……………………...107 第八目 外部監察人欠缺之法律效果………………...107 第四款 監察人會之法制化……………………………….108 第一目 大公司監察人會之明定與監察人會之權限...108 第二項 日本監察人制度功能不彰原因之檢討………………..108 第四節 日本傳統公司治理模式…………………………………….110 第一項 說明…………………………………………………….110 第二項 主要銀行之監督角色………………………………….110 第三項 以員工為導向之經營者控制、終身雇用制與年功序列制 …………………………………………………………….112 第四項 交叉持股與穩定股東………………………………….113 第一款 交叉持股之弊—經營者支配與內部監察機制機能盡失 ………………………………………………………..113 第五項 日本傳統公司治理模式之轉變……………………….115 第五節 二OO二年日本公司治理之改革………………………….117 第一項 日本公司治理之最新發展…………………………….117 第二項 改革原因……………………………………………….118 第三項 多元化的公司治理模式--外部董事與外部監察人雙軌制 …………………………………………………………119 第四項 外部董事制度之引進…………………………………120 第五項 日本傳統制與新制模式中經營機關的地位及功能之差異 …………………………………………………………120 第一款 選擇傳統制……………………………………...120 第一目 監察人會與外部監察人……………………121 第二款 選擇傳統制但設置重要財產委員會…………..122 第一目 重要財產委員會之設置……………………122 第三款 採用美國式之委員會等設置公司……………..124 第一目 董事會及董事………………………………124 第二目 委員會之組成及權限………………………125 第三目 執行人及代表執行人〈執行役〉…………126 第四目 審計委員會在新制下的角色………………127 第六項 日本公司之公司治理實施現況…………………………129 第一款 採用新治理架構之公司…………………………..130 第七項 改革施行成效與檢討……………………………………132. 第六節 小結……………………………………………………………133 第五章 我國公司治理及內部監控機關之變革--以獨立董事及監察人為核心.134 第一節 內部治理結構…………………………………………………...134 第一項 股東會……………………………………………………..134 第一款 表決權與股東民主…………………………………135 第一目 表決權之其他行使方式………………………136 第二款 股東通訊投票之採行………………………………138 第三款 股東提案權…………………………………………140 第四款 資訊揭露與股東民主………………………………141 第五款 股東代表訴訟………………………………………142 第一目 代表訴訟之起訴要件及限制…………………142 第二項 董事與董事會……………………………………………..143 第一款 董事之人數及任期…………………………………144 第二款 董事之資格…………………………………………144 第一目 積極資格………………………………………144 第二目 消極資格………………………………………146 第三款 董事之選任………………………………………....147 第一目 董事、監察人候選人提名制度………………147 第四款 董事與公司間之法律關係…………………………149 第五款 董事之報酬…………………………………………150 第六款 董事之義務…………………………………………150 第一目 基於委任關係而生之義務……………………150 第二目 注意義務及忠實義務…………………………150 第三目 董事持股設定或解除質權之申報義務………152 第四目 不為競業之義務………………………………152 第五目 發現公司有受重大損害之虞時,應立即向監察人報告之義務 ………………………………………………………………153 第六目 申報持有股之義務……………………………153 第三項 監察人……………………………………………………153 第一款 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154 第二款 監察人合計持股之比例…………………………..155 第三款 監察人之資格……………………………………..155 第一目 積極資格……………………………………..155 第二目 消極資格……………………………………..155 第四款 監察人之選任……………………………………..156 第一目 董事、監察人候選人提名制度……………..156 第五款 監察人之報酬……………………………………..156 第六款 監察人之權限……………………………………..157 第一目 監察權行使方式……………………………..157 第二節 獨立董事及獨立監察人在我國法上之實踐…………………159 第一項 獨立董事及獨立監察人制度之引進……………………159 第一款 我國引進獨立董事與獨立監察人制度之背景…..159 第二款 早期階段…………………………………………..160 第三款 上市櫃審查準則及補充規定……………………..160 第四款 上市櫃公司編制年報與公司說明書等相關規定..163 第五款 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164 第六款 主管機關推行獨立董事、獨立監察人之其他配套措施 ………………………………………………………………166 第七款 證交法修正前上市上櫃公司設置獨立董事相關爭議 ……………………………………………………………..166 第三節 我國公司治理模式…………………………………………..167 第一項 我國公司治理之特色……………………………………167 第一款 經營權與所有權不分……………………………..167 第二款 董事會、監察人功能效果不彰…………………..168 第三款 部分公司有較大比例之關係人交易……………..168 第四款 多數公司之控制股東以成立投資公司、大量質押股票等方式投入股市 ……………………………………………………………..168 第五款 企業集團的特性…………………………………..169 第六款 弱勢法人股東的特性……………………………..169 第七款 股東保障法律權益之訴訟成本過高……………..169 第一目 投資人保護及團體訴訟……………………..170 第八款 股市與銀行監督效果有限………………………..175 第九款 缺乏有效率的併購市場…………………………..175 第十款 對經濟犯罪之制裁力量薄弱……………………..176 第四節 博達案後我國公司治理之改革……………………………..176 第一項 博達等企業財報醜聞與我國公司治理危機…………..176 第一款 博達案簡介………………………………………176 第二項 我國公司治理之轉機--博達案後我國公司治理之最新發展與改革趨勢 …………………………………………………………..180 第一款 說明………………………………………………180 第三項 證交法修正重要內容—公開發行公司內部監控機制之重大變革 ……………………………………………………………182 第一款 公司治理法制化—引進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制度 …………………………………………………………182 第一目 獨立董事之設置—原則自願,例外強制…182 第二目 獨立董事之定義……………………………183 第三目 獨立董事不適用持股轉讓當然解任之規定.186 第四目 獨立董事之補選………………………...186 第五目 獨立董事之職責…………………………….186 第六目 強制董事會之人數及強化董事、監察人之獨立性 ………………………………………………………….187 第七目 擇一設置審計委員會或監察人—原則自由,例外強制 ………………………………………………………….188 第八目 審計委員會之組成、資格及職權………….189 第九目 明定董事會議事規範……………………….191 第十目 強化公司財務報告編製責任……………….191 第十一目 健全委託書管理………………………….192 第十二目 實施對象及日期………………………….192 第四項 我國公司之公司治理實施現況……………………….193 第五項 證交法修正內容之檢討……………………………….195 第一款 是否應引進獨立董事或功能性委員會………….196 第二款 新法下公開發行公司三種型態之公司經營結構.197 第三款 基本法制未予釐清……………………………….198 第一目 董事會與經理部門之功能定位應予區隔與釐清 …………………………………………………………198 第四款 審計委員會之監督功能有被架空之虞…………200 第五款 強制設置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之不當………200 第六款 缺乏其他配套措施………………………………202 第五節 小結……………………………………………………………..202 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204 第一節 各國公司治理模式……………………………………………..204 第一項 外部人模式〈the outsider model〉………………………204 第二項 內部人模式〈the insider model;insider systems〉……..205 第一款 家族〈國家〉模式〈the family/state model〉……206 第三項 不同模式之優缺點……………………………………..207 第四項 朝向股東導向模式〈shareholder-oriented model〉統合的趨勢 …………………………………………………………..207 第五項 股東導向意識型態統合的力量………………………..208 第一款 董事會結構上之統合……………………………210 第一目 德國的改革措施……………………………211 第二目 德國官方公司治理準則……………………212 第二款 一元制〈單軌制〉與二元制〈雙軌制〉之優劣.215 第一目 德國監事會功能不彰之原因與檢討……….216 第二目 德國監事會的運作,是否較美國獨立董事更有效率? ………………………………………………………….218 第二節 獨立董事在我國是否具必要性…………………………...220 第一項 一元制董事會較易發揮互補性功能………………….220 第二項 監察人地位與功能不如德國………………………….221 第三項 監察人與獨立董事功能角色不同…………………….222 第四項 有助於利益衝突迴避原則之實施…………………….222 第五項 增強對股東權益之保障……………………………….223 第三節 其他國家獨立董事制度之運作概況……………………...224 第一項 中國大陸……………………………………………….224 第二項 韓國…………………………………………………….227 第三項 新加坡………………………………………………….228 第四項 香港…………………………………………………….228 第四節 完善我國公司內部監控機制……………………………...229 第一項 各國公司內部監控機制功能不彰之原因…………….229 第二項 如何完善獨立董事制度……………………………….232 第一款 獨立董事的選任………………………………….232 第二款 獨立董事之人數不應太少……………………….233 第三款 如何解決獨立董事時間、人力物力與資訊之缺乏 …………………………………………………………….233 第四款 如何提昇監督誘因……………………………….235 第一目 合理的報酬………………………………….235 第二目 權責的明確………………………………….236 第三目 董事責任之免除或減輕…………………….243 第三項 公開發行公司法……………………………………….244 第四項 多元化的公司治理模式與完善監察人制度………….245 第一款 完善監察人制度之改革方向…………………….247 第一目 人數不能太少……………………………….247 第二目 監察人會之創設…………………………….247 第三目 監察人會獨立性之確保……………………248 第四目 監察人之責任………………………………251 第五目 監察人會之職權……………………………251 第五節 結語………………………………………………………256 附錄一 參考文獻 | |
| dc.language.iso | zh-TW | |
| dc.subject | Corporate Governance、The Sarbanes-Oxley Act、Independent Director、Outside Director、Supervisor、Audit Committee | en |
| dc.title | 從各國公司治理改革趨勢論完善我國公司內部監察體制之改革—以獨立董事、監察人法制之改革為例 | zh_TW |
| dc.title | Independent Director and Supervisor Innovation--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Trends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Reform in Other Countries | en |
| dc.type | Thesis | |
| dc.date.schoolyear | 95-1 | |
| dc.description.degree | 碩士 | |
| dc.contributor.oralexamcommittee | 賴英照,劉連煜 | |
| dc.subject.keyword | 公司治理、沙氏法案、獨立董事、外部董事、監察人、審計委員會, | zh_TW |
| dc.subject.keyword | Corporate Governance、The Sarbanes-Oxley Act、Independent Director、Outside Director、Supervisor、Audit Committee, | en |
| dc.relation.page | 258 | |
| dc.rights.note | 未授權 | |
| dc.date.accepted | 2007-02-02 | |
| dc.contributor.author-college | 法律學院 | zh_TW |
| dc.contributor.author-dept | 法律學研究所 | zh_TW |
| 顯示於系所單位: | 法律學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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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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