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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NTU Theses and Dissertations Repository
  2. 法律學院
  3. 法律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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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contributor.advisor李茂生
dc.contributor.authorChin-Mei Liuen
dc.contributor.author劉金玫zh_TW
dc.date.accessioned2021-06-08T05:20:45Z-
dc.date.copyright2005-08-01
dc.date.issued2005
dc.date.submitted2005-07-27
dc.identifier.citationAllen,France A.(1981).The Decline of the Rehabilitative Idea:Penal Policy And Social purpose,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
Bauman, Zygmunt. (2000). Social Issues of Law and Order, The British Journal of Criminology, Vol. 40, pp.205-221.
Carr, Tina M.(2004).Teenage Curfew Laws: Beneficial or Detrimental?, Virginia Western Community College,http://gcclearn.gcc.cc.va.us/writing/12.html
Costello, Jan, C.&Worthington,Nancy L.(1981).Incarcerating Status Offenders:Attempt To Circumvent The Juvenile Justice And Delinquency Prevention Act, Harvard Civil Rights-Civil Liberties Law Review,Vol.16,pp.41-67.
Day, Jeffrey K.(1992).Juvenile Justice in Washington:A Punitive System in Need of Rehabilitation,Pugest Sound Legal Review,Vol.16.
Ferdinand,Theodore N.(1991).History and Juvenile Justice,Crime&Delinquency,April.
Freitas, Susan L.(1996).After Midnight:The Constitutional Status of Juvenile Curfew Ordinances in California,Hastings Constitutional Law Quarterly, Vol.24, pp. 219- 237.
Garland, David.(2001).The Culture of Control : Crime and Social Order in contemporary Society.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
Hudson,Barbara.(1987).Jstice through Punishment:A Critique of the ‘Justice’ Model of Correction. Macmillan Education.
Humes,Edward. (1996), No Matter How Loud I Shout—A Year In The Life of Juvenile Court. Simon& Schuster New York•Publisher.
Ivey, Alison G.(1996).Washington's Becca Bill: The Costs of Empowering Parents, Seattle University Law Review,Vol.20,pp.125-156.
Katkin, Daniel.& Hyman, Drew.& Kramer, John.(1976).Delinquency and Juvenile Justice System.Duxbury Press.
Kenney,John P. & Fuller,Donald E. & Barry, Robert J.(1995).Police Work With Juveniles And The Administration of Juvenile justice.(8th ed.). Charles, C. Thomas •Publisher.
Leyden, John.(2004).LA plans cybercafe teen curfew,
http://www.theregister.co.uk/2004/07/08/la_cybercafe_curfew/.
Mays, G. Larry. &Winfree, L .Thomas.(2000).Juvenile Justice. New York : McGraw Hill.
McCord,Joan.&Widom,Cathy Spatz.&Crowell,Nancy A.(2001).Juvenile Crime Juvenile Justice. National Academy Press.
Michigan Committee on Juvenile Justice(1996)。Michigan Guide to Compliance With Laws Governing the Placement of Juveniles in Secure Facilities。http://www.cj.msu.edu/~outreach/jj/jjdpa.html
Mike, Males. &Dan, Macallair.(1998).The Impact of Juvenile Curfew Laws in California, Center on Juvenile and Criminal Justice,http://www.cjcj.org/pubs/curfew/curfew.html
Musick,David.(1995).An Introduction to The Sociology of Juvenile Delinquenc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Offenders in Juvenile Court, 1997:Petitioned Status Offense Cases.(2000).JuvenileJustice Bullentin,OJJDP,http://www.ncjrs.org/html/ojjdp/jjbul2000_10_3/page6.html
Phillips, Kaela.Book Note:No Matter How Loud I Shout—A Year in the Life of Juvenile Court.Journal of Law & Family Studies, Vol.1,pp.299-308.
Pitman,Mistee R.(1998).The Becca Bill: A Step Toward Helping Washington Families, Gonzaga Law Review, Vol.34,pp.385-415.
Robert, O. Dawson.(1990).The Future of Juvenile Justice: Is It Time To Abolish The System?,The Journal of Criminal Law & Criminology,Vol.81,NO.1.
Schwerin, Lawrence R.(1969).The Juvenile Court Revolution in Washington,Washington Legal Review,Vol.44.
Shay, Bilchik.(1996).Curfew:An answer to Juvenile Delinquency and victimization?, Juvenile Justice Bullentin,OJJDP, http://www.ncjrs.org/pdffiles/curfew.pdf.
Sheindlin,Judy.(1995/2000). Don’t pee on my leg and tell me it’s raining.
王大方 譯。《暴行少年—問題家庭的後果與防治》。商訊文化。
Shireman, Charles H.& Reamer, Frederic G. (1986).Rehabilitating Juvenile Justice.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Smith, Erin M.(1992). In a Child’s Best Interest: Juvenile Status Offenders Deserve Procedural Due Process, Law and Inequality: A Journal of Theory & Practice, Vol.10,pp.253-284.
Steinhart, David J.(1996).Status Offenses,The Juvenile Court,Vol.6.,
http://www.futureofchildren.org/usr_doc/vol6no3ART7.pdf
Tracy,Carrie A.(2000).A Proposal to Bring The BECCA BILL's Runaway-detention Provision into Compliance with Juvenile’s Procedural Due Process Rights, Washington Law Review,Vol.75,pp.1399-1429.
Winick, Bruce J.&Kress, Ken.& Costello,Jan C. (2003).'Wayward And Noncompliant' People With Mental Disabilities: What Advocates of Involuntary Outpatient Commitment can Learn from the Juvenile Court Experience with Status Offense Jurisdiction, Psychology, Public Policy, and Law,Vol.9,pp.233-257.

〈新版「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正案」〉(1995),《律師通訊》,1月,184期。
司法院(1999)。《我國少年觀護制度之研究》,司法研究年報,19輯,15篇。
台灣高雄少年法院(2004)。〈高雄縣市國民中學中輟生輔導機制聯繫座談會〉,《高雄少年期刊》,7月,4期。台灣高雄少年法院出版。
安佳仁(2002)。《美國監獄民營化之刑罰學分析—其發展、意涵與影響》,碩士論文,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2002年七月。
吳安(1995)。〈淺論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立法的迷思--從兒童及少年的角色定位初探〉,《社會建設》,94期。
吳佳叡(1997)。《少年觀護制度之研究—以美日處遇理念之變化為借鏡》,碩士論文,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1997年一月。
吳芝儀(2000)。《中輟學生的危機與轉機》,濤石文化。
巫政松、何明晃、蔡坤湖(2003)。〈美國、加拿大處理兒童、少年經常逃學或逃家偏差行為之考察〉,《高雄少年期刊》,7月,4期。台灣高雄少年法院出版。
李茂生(1996)。〈八四年版少事法草案起草經過及評釋(下)〉,《刑事法雜誌》,40卷,1期。
李茂生(1999a)。〈新少年事件處理法的立法基本策略—後現代法制序說〉,《台大法學論叢》,28卷2期。
李茂生(1999b)。〈少年犯罪與二分論的刑事政策〉,《新世紀智庫論壇》,5期。
李茂生(2000)。〈少年犯罪的預防與矯治制度的批判-一個系統論的考察〉,《台大法學論叢》,29卷2期。
李茂生(2001a)。〈我國少年事件處理法的檢討與展望〉,《月旦法學雜誌》,74期。
李茂生(2002)。〈後現代犯罪學的啟示與少年事件處理法〉,《當代刑事法學之理論與發展─蔡墩銘教授榮退感念專輯學林》,學林。
李茂生(2004)。〈轉向制度的立法意旨與未來展望〉,兒童及少年審前轉向與安置輔導實務研討會。
周愫嫻(2003)。《我國目前中輟生多元型態中介教育情況與分析》,http://203.68.123.130/dropout/appendix/dropout.doc。
周愫嫻(2004)。《少年犯罪》,五南。
林茂榮、楊士隆(1995)。〈少年犯罪矯治之挑戰與未來發展趨勢〉,《法學叢刊》,159期。
林清祥(1987)。〈少年事件處理法研究〉,五南。
林萬億(2003)。〈學校社會工作與學生輔導團隊之重整〉,《學生輔導》,85期。
林端(1998)。〈法律與青少年—從法律社會學看新版「少年事件處理法」〉,《月旦法學雜誌》,40期。
法務部(2002)。《犯罪狀況及其分析》,90年度。法務部統計處編印。
施奕暉(2001),《我國少年事件處理法轉向制度的探討》,碩士論文,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
施慧玲(1998)。〈少年非行防治對策之新福利法制觀--以責任取向的少年發展權為中心〉,《中正大學法學集刊》,1期。
施慧玲(1998)。〈從福利觀點論我國少年事件處理法之修正〉,《月旦法學雜誌》,40期。
馬傳鎮(1994)。〈我國少年犯罪現況及其防制對策之探討〉,《警專學報》,7期。
張迺良(1983)。《美國少年法制之研究》。中央文物供應社。
張裕榮(2004)。〈重新思考經常逃學少年的處遇模式〉,《高雄市教育論壇--如何落實中輟生安置與輔導》。http://perc.kta.org.tw/Kaohsiung%20education%20forum/。
郭靜晃、黃志成、劉秀娟、胡中宜(1999)。〈少年福利機構因應少年事件處理法轉向制度之策略〉,《華岡社科》,13期。
陳孟萱(2001)。《少年司法保護制度之契機—以美國少年法制為借鏡》,碩士論文,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2001年六月。
陳毓文(2001)。〈以社會工作的角度來看少年犯罪之預防與處遇〉,《月旦法學雜誌》,74期。
陳毓文(2002)。〈少年福利服務〉,《社會工作與台灣社會》,呂寶靜主編。巨流。
陳箐(2004)。〈「紅豆」=毒品?〉,《高雄少年期刊》,7月,4期。台灣高雄少年法院出版。
曾平鎮(2003)。《淺說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兒童福利期刊
程秋梅、陳毓文(2001)。〈中輟少年的復學適應:傳統復學模式與另類復學途徑之比較〉,《台大社會工作學刊》,4期。
黃德祥(2000)。〈青少年宵禁問題之探討〉,《刑事政策與犯罪研究論文集(三)》,法務部犯罪研究中心。
雷文玫(2003)。〈國家、父母與兒童權益間的拉鉅—兒童及少年福立法修法評釋〉,《月旦法學雜誌》,102期。
趙雍生(1997)。《社會變遷下的少年偏差與犯罪》。桂冠。
劉日安(1979)。《中美少年法》。漢苑。
蔡德輝、楊士隆(2003)。《少年犯罪—理論與實務》。五南。
黎文德(2001)。〈少年保護事件之協商審理及處遇〉,《月旦法學雜誌》,74期。
謝如媛(1996)。《日本現行少年法運用之變化歷程—以非行統制與非行現象之關係為中心》,碩士論文,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1996年六月。
謝煜偉(2004)。《二分論刑事政策之考察與批判—從我國「寬嚴並進的刑事政策」談起》,碩士論文,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2004年六月。
〈アメリカ少年裁判所法改革の動向〉(えの四)(1973),《少年法改正資料第一七号》,法務省刑事局。
〈刑事司法のの運営に関する大統領諮問委員会報告書--自由社会における犯罪の挑戦(―九六七年二月発表)の粋抜〉,〈アメリカ少年裁判所法改革の動向〉(1970),《少年法改正資料第二号》,法務省刑事局。
藤本哲也編(1991)。《現代アメリカ犯罪学事典》,東京都,勁草書房。
徳岡秀雄(1993)。《少年司法政策の社会学》,東京大学。
澤登俊雄(2002)。《少年法入門》,東京都,有斐閣。
dc.identifier.urihttp://tdr.lib.ntu.edu.tw/jspui/handle/123456789/24285-
dc.description.abstract本文希望先探求造成我國虞犯規定在實踐上所遇到的問題,並找出造成問題的原因。這些實務上的爭議到底是現有法制的解釋不當所造成的,亦或是法制不夠完備所造成的。還是這些爭議其實是對少年司法精神根本性的質疑所衍生。進一步拉高層次探討少年司法精神以其介入處理虞犯的意義,重新定位虞犯處理對少年司法的意義,並且提出較具體的改革政策以解決虞犯處理實務所遭遇之問題。最終的目的是希望藉由確認少年司法在處理非行少年(犯罪及虞犯少年)時理念,思考國家對這些違反法律與社會規範,被認為是「不守規矩」、「壞的」少年,除了控制與懲罰外,能夠扮演什麼樣積極的角色來幫助這些少年。zh_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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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vious issue date: 2005
en
dc.description.tableofcontents第一章 、前言 6
第一節 、問題意識 6
第二節 、研究方法與限制 7
第一項 、研究方法 7
第二項 、研究限制 8
第三節 、文獻回顧 9
第一項 、中文文獻 9
第二項 、英文文獻 10
第四節 、論文架構 12
第五節 、名詞解釋 13
第一項 、少年 13
第二項 、少年司法體系 14
第三項 、非行與虞犯 15
第二章 、我國少年司法體系虞犯處理現狀 17
第一節 、少年事件處理法對虞犯之規定 17
第一項 、虞犯之構成要件 17
第一款 、虞犯事由 18
第二款 、虞犯性 19
第二項 、全件移送主義與虞犯的認定權限 22
第一款 、全件移送主義 22
第二款 、警察轉向權與裁量權 23
第二節 、我國少年司法體系對虞犯處理之實務 24
第一項 、概說 24
第一款 、虞犯總數與類型 24
第二款 、台北市、台北縣以及高雄市虞犯處理實務 26
第二項 、我國少年警察對虞犯處理之實務 28
第一款 、發現虞犯少年的主要機關 28
第二款 、負責認定及移送虞犯少年 29
第三款 、影響警察移送虞犯少年之因素 33
第四款 、調查與移送之程序 36
第三項 、少年法院對虞犯管轄之實務-以逃學逃家虞犯審理實態為觀察中心 38
第一款 、收案 38
第二款 、審理 39
第三款 、處遇 41
第三節 、批判與改革 42
第一項 、虞犯判斷標準的問題 42
第二項 、虞犯的轉向問題 43
第三項 、虞犯去犯罪化主張 44
第三章 、美國少年司法體系虞犯處理政策之變遷 47
第一節 、美國少年司法簡介 47
第一項 、少年司法體系 47
第二項 、虞犯之定義與資訊 51
第二節 、一九六Ο年代以前少年福利司法理念下的虞犯處理政策 53
第一項 、少年福利司法 53
第一款 、少年福利司法發展背景與其理論基礎 53
第二款 、刑罰福利主義與醫療模式 56
第二項 、「虞犯」概念的創造與規範 58
第一款 、「拯救」少年--虞犯的創造 58
第二款 、虞犯的具體規範 59
第三項 、法院與警察對虞犯之處理 60
第一款 、不區分犯罪與虞犯少年 60
第二款 、裁量權與專業受肯認 61
第三節 、一九六Ο至七Ο年代虞犯政策之改革 62
第一項 、少年福利司法理念的動搖 62
第一款 、對既有制度之批判 62
第二款 、改革提出及實踐 63
第二項 、對虞犯規定根本性質疑:去犯罪化 66
第三項 、少年法院角色的變化與虞犯處理 67
第一款 、福祉功能的質疑與防衛功能的加強 67
第二款 、正當法律程序的要求與法院刑事化 69
第三款 、法院處遇虞犯的限制 71
第四項 、警察在虞犯管轄上之角色變化 73
第一款 、警察成為轉向的重要單位 73
第二款 、警察裁量案件增加與裁量標準化 74
第三款 、替代警察--青少年局 76
第四節 、一九八Ο年後虞犯處理政策新趨勢 77
第一項 、少年司法的新動向 77
第一款 、犯罪控制新策略及其形成原因 77
第一目 、最小限國家的態勢 78
第二目 、公眾對犯罪恐懼的強調 79
第三目 、犯罪議題政治化 79
第二款 、少年司法與少年犯罪控制策略 80
第一目 、對重大犯罪少年嚴罰的政策 80
第二目 、虞犯控制的再強調 83
一 、強調預防與控制—逮捕與短期監禁 84
二 、父母責任的加強 85
三 、虞犯處理因類型及地區有極大的差異 86
四 、行政權擴大及獨立控制體系的建立 86
第二項 、幾個受到重視的虞犯類型 87
第一款 、宵禁 87
第二款 、逃家 88
第三款 、逃學 89
第三項 、法院與警察處理虞犯的新貌 90
第一款 、虞犯處理成為少年法院的改革新希望之一 90
第二款 、法院對JJDP法案的回應--VOC(the valid court order)修改案 92
第三款 、警察加強對虞犯的控制 93
第一目 、虞犯處理的特色 93
第二目 、執法密度增加並與私人一同分擔控制責任 93
第四項 、一九九五年華盛頓州’Becca Bill’法案 95
第一款 、’Becca Bill’的提出與其意義 95
第二款 、幾項重要的具體內容 96
第五項 、小結 98
第四章 、我國少年司法體系對虞犯處理政策之檢討 101
第一節 、虞犯處理對我國少年司法之意義 101
第一項 、舊法虞犯的規定及其意義 101
第二項 、現行少年事件處理法虞犯規定的意義 103
第一款 、現行少年事件處理法基本理論 103
第二款 、現行少年事件處理法虞犯規定的意義 105
第二節 、我國虞犯政策應該何去何從? 106
第一項 、我國少年司法繼受的特色 106
第二項 、美國虞犯政策的借鏡 107
第三節 、我國虞犯制度的運作模式之修正 109
第一項 、與其他體系之區分 109
第一款 、概說 109
第二款 、警察的不良行為勸導登記體系 109
第一目 、不良行為勸導登記之功能與意義 109
第二目 、運作之現狀 111
第三款 、中輟通報體系 111
第一目 、中輟通報之源起與精神的轉變—犯罪連結 111
第二目 、中輟通報體系現狀 112
第四款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體系 114
第一目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之目的 114
第二目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運作現狀 114
第五款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體系 115
第一目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立法目的 115
第二目 、立法爭議 116
第六款 、各體系間的關係 117
第二項 、虞犯的認定機制與標準 119
第一款 、概說 119
第二款 、警察扮演守門員的角色 120
第三款 、協調會的召開與認定標準之擬定 121
第五章 、結論 122
《附錄一》 130
《附錄二》 131
《引用文獻》 132
dc.language.isozh-TW
dc.subject虞犯zh_TW
dc.subject少年zh_TW
dc.subjectjusticeen
dc.subjectjuvenileen
dc.subjectstatus offenseen
dc.title我國少年司法對虞犯之處理—以美國法制之發展為借鏡zh_TW
dc.typeThesis
dc.date.schoolyear93-2
dc.description.degree碩士
dc.contributor.oralexamcommittee謝如媛,王皇玉
dc.subject.keyword少年,虞犯,zh_TW
dc.subject.keywordstatus offense,juvenile,justice,en
dc.relation.page136
dc.rights.note未授權
dc.date.accepted2005-07-28
dc.contributor.author-college法律學院zh_TW
dc.contributor.author-dept法律學研究所zh_TW
顯示於系所單位:法律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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