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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 欄位 | 值 | 語言 |
---|---|---|
dc.contributor.advisor | 陳顯武 | |
dc.contributor.author | Lan-Pin Hsu | en |
dc.contributor.author | 徐蘭萍 | zh_TW |
dc.date.accessioned | 2021-05-20T21:42:16Z | - |
dc.date.available | 2015-08-18 | |
dc.date.available | 2021-05-20T21:42:16Z | - |
dc.date.copyright | 2010-08-18 | |
dc.date.issued | 2010 | |
dc.date.submitted | 2010-08-10 | |
dc.identifier.citation | 【中文書籍】(以下按作者姓氏筆劃排列)
土木武司著,董璠輿.宋英輝譯,《日本刑事訴訟法要義》,台北:五南,1997年5月。 王兆鵬著,《刑事被告的憲法權利》,台北:翰蘆,1999年3月。 王兆鵬著,《搜索扣押與刑事被告的憲法權利》,台北:元照,2003年3月。 王兆鵬著,《當事人進行主義之刑事訴訟》,台北:元照,2002年10月。 王兆鵬著,《新刑訴、新思維》,台北:元照,2004年4月。 王兆鵬著,《刑事訴訟講義(一)、(二)》,台北:翰蘆,2002年8月。 吳巡龍著,《新刑事訴訟制度與證據法則》,台北:學林,2003年9月。 林山田著,《刑事程序法》,台北:五南,2004年9月。 林鈺雄著,《刑事訴訟法上冊、下冊》,台北:元照,2004年9月。 林鈺雄著,《搜索扣押註釋書》,台北:元照,2001年12月。 林鈺雄著,《嚴格證明與刑事證據》,台北:元照,2002年9月。 林輝煌,《論證據排除一美國法之理論與實務》,台北:元照,2003年9月。 法治斌.董保城著,《憲法新論》,台北:元照,2004年10月。 許玉秀主編,《刑事法之基礎與界限─洪福增教授紀念專輯》,台北:學林,2003年4月。 陳運財著,《刑事訴訟與正當之法律程序》,台北:月旦,1998年9月。 陳運財著,《直接審理與傳聞法則》,台北:五南,2001年11月。 張麗卿著,《刑事訴訟制度與刑事證據》,台北:元照,2003年5月。 涂懷瑩著,《中華民國憲法與人權保障》,作者自印,1987年。 黃東熊.吳景芳著,《刑事訴訟法論》,台北:三民,2002年9月。 黃朝義著,《刑事訴訟法,證據篇》,台北:元照,2002年11月。 黃朝義著,《刑事訴訟法,制度篇》,台北:元照,2002年11月。 黃朝義著,《犯罪偵查論》,台北:漢興,2004年3月。 黃朝義著,《刑事證據法研究》,台北:元照,1999年5月。 陳新民著,《中華民國憲法釋論》,台北:三民,1999年。 湯德宗著,《行政程序法論 ─論正當行政程序》,台北:元照,2003年。 彭勃著,《日本刑事訴訟法通論》,北京:中國政法大學,2002年6月。 偉恩.R.拉費弗、杰羅德.H.伊斯雷爾、南西.J、金著,卞建林、沙麗金等譯,《刑事訴訟法》,北京:中國政法大學,2003年12月。 蔡墩銘著,《刑事證據法論》,台北:五南,1999年5月。 管歐著,《憲法新論》,台北:五南,199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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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identifier.uri | http://tdr.lib.ntu.edu.tw/jspui/handle/123456789/10595 | -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由於現今科技發達,犯罪手法不斷翻新,因此監聽成為犯罪偵查所仰賴之重要手段,而在合法監聽過程中往往會偶然獲取到另案之訊息資料,此為實施監聽過程中所無法避免之特殊狀況,基於監聽制度本身所具備之內在衝突,也就是對於基本人權之嚴重侵害及偵查手段之便利行使間之權衡取捨,連帶影響到另案監聽證據合法適用範圍之認定,因為,如果嚴格界定另案監聽之合法性,將不利於打擊犯罪,相反地,如果從寬界定其合法性,將有害於人權保障,因此,如何合理界定另案監聽之合法性及其證據資料之適用範圍,成為研究監聽制度之重要課題,亦為本文之研究重心。
故而,本文試著從監聽之本質出發,介紹監聽所涉及之憲法基本人權,及司法院釋字第631號所揭示與監聽有關之憲法原則;再介紹另案監聽之性質、類型及限制,與另案監聽證據在刑事實務之運作,復藉由各國有關通訊監察制度之規範,從中解析各國對於另案監聽所得證據資料之證據認定,而後引申出我國學界對於另案監聽證據資料之理論基礎,最後,以近年我國實務對於另案監聽證據之裁判見解為例,予以歸納分析,期望透過本文之研究,對於另案監聽在現行法制所產生之問題加以釐清,並試著提出對於另案監聽所得證據資料之合理判斷,以供作未來實務裁判之參考依據。 | zh_TW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Due to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echnology and booming innovated crime techniques nowadays, monitoring becomes an important and dependable means of criminal investigation. However, it is inevitable to accidently obtain evidence of another crime in a legitimate monitoring. The conflicts and balance between serious invasion of human rights and convenient execution of investigation methods regarding the nature of monitoring have caused impact on the legality and application of derivative monitoring evidence. Stringent definition on the legality of derivative monitoring evidence retards criminal investigation; on the other hand, lenient definition on the legality of derivative monitoring evidence invades human rights. Accordingly, the focus of the essay falls on reasonable definition on the legality of derivative monitoring evidence as well as the applicable scope of such evidence information, which are also important issues in the study of monitoring mechanism.
The essay begins with the nature of monitoring by introducing the basic constitutional human rights involve with monitoring and the Constitution Principles involve with monitoring announced by J.Y. Interpretation No. 631 of Judicial Yuan. Then, the introduction of the characters, categories, restrictions, and the application of derivative monitoring evidence in the criminal practice would be followed. Furthermore, the essay will review and analyze the cognizance of derivative monitoring evidence of other countries based on their specific communication surveillance systems and regulations; the theory basis on derivative monitoring evidence information of R.O.C. academic community is afterwards presented. Lastly, the essay would analyze and conclude the precedents regarding derivative monitoring evidence in R.O.C. courts. The essay aims not only to clarify issues on derivative monitoring incurred in the current statutes but also demonstrate appropriate judgments and reasoning on derivate monitoring evidence for reference to courts in the future. | en |
dc.description.provenance | Made available in DSpace on 2021-05-20T21:42:16Z (GMT). No. of bitstreams: 1 ntu-99-P91341015-1.pdf: 2039693 bytes, checksum: a81038f79286a62908050790824f2eb0 (MD5) Previous issue date: 2010 | en |
dc.description.tableofcontents | 目 錄
口試委員審定書 i 謝辭 iii 中文摘要 v 英文摘要 vi 第一章 緒論…………………………………………………..…….….……1 第一節 背景說明…………………………………………………….….…..1 第二節 研究動機…………………………………………………….……...2 第三節 問題界定………………………………………………………...….4 第四節 研究目的………………………………………………………...….5 第五節 研究方法………………………………………………………...….6 第二章 監聽與憲法基本權利……………………………….………......9 第一節 監聽行為之定性…………………………………………...…….…9 第一項 監聽之定義………………………………………………………9 第二項 監聽手段之特性………………………………………….…….10 第一款 監聽之秘密性…………………………………………..……11 第二款 監聽之不確定性………………………………………..……11 第三款 監聽之持續性…………………………………………..……12 第四款 監聽之急迫性…………………………………………..……12 第五款 監聽之高度技術性……………………………………..……12 第三項 監聽之性質………………………………………………..……13 第二節 監聽對於人民基本權之侵害……………………………...……...14 第一項 基本權的概說………………………………………….……….14 第二項 監聽與秘密通訊自由…………………………………...……...15 第三項 監聽與資訊隱私權……………………………………………..16 第四項 監聽與居住自由………………………………………………..19 第三節 監聽之合法正當化依據……………………………………..…....21 第一項 應符合正當法律程序原則………………………………...…...21 第二項 應符合法律保留原則…………………………………………..22 第三項 應符合比例原則………………………………………………..23 第一款 適合性原則…………………………………………….…….24 第二款 必要性原則……………………………………………..……25 第三款 狹義比例原則………………………………………..……….25 第四節 司法院釋字第631號解析………………………………...………26 第一項 背景說明……………………………………………….……….27 第一款 聲請意旨……………………………………………..….…...27 第二款 解釋文………………………………………………………...28 第三款 理由書……………………………………………….…..……29 第二項 本號解釋之評析………………………………………………..31 第一款 擴大秘密通訊自由保障之範圍……………………………..31 第二款 確立資訊隱私權為憲法保障之基本權利………….……….32 第三款 強調正當法律程序之適用……………………………..……33 第四款 凸顯強制處分之法定原則……………………………..……34 第五款 確立令狀主義之法官保留……………………………..……34 第五節 小結………………………………………………………….…….36 第三章 另案監聽……………………………………………….……..…..37 第一節 另案監聽之定性……………………………………………..…....37 第一項 另案監聽之定義………………………………………………..37 第二項 另案監聽之特性………………………………………………..38 第一款 形式上的合法性……………………………………………..38 第二款 本身之不可預測性…………………………………………...38 第三款 持續監聽獲取之必然性………………………………….......38 第三項 另案監聽之類型………………………………………………..39 第二節 另案監聽之合法正當化依據…………………………………......42 第一項 合法、違法監聽之界限………………………………….…….43 第二項 另案監聽之合法化……………………………………………..44 第三節 另案監聽之限制………………………………………………..…46 第一項 從基本人權侵害角度觀察………………………………...…...46 第一款 同一對象…………………………………………..…………46 第二款 不同對象……………………………………………..………47 第二項 從監聽之本質角度觀察………………………………...……...47 第一款 列舉重罪原則………………………………………..……….47 第二款 關聯性原則………………………………………………..….48 第三款 最後手段原則……………………………………………..….49 第四款 令狀原則…………………………………………………......49 第五款 書面許可原則……………………………………………..….50 第六款 一定期限原則…………………………………………..…….51 第七款 事後通知原則…………………………………………..…….51 第三項 從預防犯罪角度觀察…………………………………………..53 第四節 小結…………………………………………………………..……56 第四章 另案監聽所得證據之運用……………………………..…..…59 第一節 監聽證據之重要性…………………………………………...…...59 第一項 證據資料之確實性……………………………………………..60 第二項 證據資料之完整性……………………………………………..60 第三項 證據資料蒐集及使用之便利性………………………..………61 第二節 另案監聽證據在刑事程序上之應用……………………...……...61 第一項 以證據形式呈現於審判庭…………………………………..…62 第一款 非供述證據……………………………………………..…….62 第二款 供述證據………………………………………………….….73 第二項 成為證據資料加以保存……………………………………..…74 第三節 小結…………………………………………………………..……76 第五章 另案監聽證據證據能力之比較法考察……….………....…77 第一節 美國制度………………………………………………..………....77 第一項 美國之通訊監察制度………………………………………......77 第二項 美國違法監聽資料之證據能力……………………………......80 第三項 美國對於另案監聽所得證據之證據評價……………………..81 第一款 實務見解……………………………………………………..82 第二款 學說見解………………………………………………...……83 第二節 德國制度…………………………………………………….…….84 第一項 德國之通訊監察制度………………………………………..…84 第二項 德國違法監聽資料之證據能力……………………………......86 第三項 德國對於另案監聽所得證據之證據評價……………….….…88 第三節 日本制度……………………………………………………..……90 第一項 日本之通訊監察制度………………………………………..…90 第二項 日本違法監聽資料之證據能力……………………………......92 第三項 日本對於另案監聽所得證據之證據評價……………….….....93 第四節 小結...………………………………………….………..…....……94 第六章 我國另案監聽證據證據能力之理論與實務………...……95 第一節 另案監聽所得證據之學說見解……………………………...…...95 第一項 學說見解…………………………………………………..……95 第一款 採用「緊急逮捕、緊急搜索」之法理基礎….……………..95 第二款 採用「另案扣押」之法理基礎……………………………..96 第二項 本文看法…………………………………………………….….98 第一款 採用「急迫或緊急的觀點」為基礎,是否適當?………..98 第二款 在非列舉犯罪中之與受監聽之犯罪具有「案件單一性」之適用範圍為何?…………………………………………..…99 第三款 與受監聽之犯罪具有「相關聯的罪名」,其「相關聯」之範圍為何?…………………………………………………..100 第四款 與受監聽之犯罪具有「相關聯的罪名」,如何區別「內在關聯」與「一般關聯」?……………………….………….101 第二節 另案監聽所得證據之實務見解……………………………...….102 第一項 從證據排除法則出發……………………………………...….103 第一款 違背法定程序之情節考量…………………………..….…..106 第二款 違背法定程序時之主觀意圖……………….…………..…..106 第三款 侵害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權益之種類及輕重…………..…...107 第四款 犯罪所生之危險或實害…………………………………….107 第五款 禁止使用證據對於預防將來違法取得證據之效果……….107 第六款 偵審人員如依法定程序有無發現該證據之必然性……….108 第七款 證據取得之違法對被告訴訟上防禦不利益之程度……….109 第二項 另案扣押法理之直接適用或類推適用…………………..…..110 第一款 均有一合法之「本案」為前提…………………………….112 第二款 規範目的均基於「證據保全之急迫性」…………………112 第三款 均非出於偵查人員惡意而取得………………………….....112 第三項 實務案例及裁判要旨…………………………………………113 第一款 兼採「另案扣押」法理與「善意例外」原則…………….113 第二款 兼採「另案扣押」法理與「權衡理論」…………………116 第三款 採行「權衡理論」………………………………………..120 第三節 小結……………………………………………………………....124 第七章 結論………………………………………………….….……..…125 第一節 主要發現………………………………………………………....125 第一項 監聽對於人權之侵害程度實甚於搜索扣押強制處分行為.….125 第二項 肯認另案監聽之合法存在……………………………………..127 第三項 另案監聽證據之不可抗拒性…………………………………..127 第四項 監聽或另案監聽證據資料具有多樣性及形式轉換性 ……....128 第五項 合法另案監聽證據之判斷標準係以「列舉重罪」為原則,「非列舉重罪」須與本案監聽具有犯罪事實單一之關聯性,始認具有證據能力….……………………………………….…129 第六項 另案監聽證據禁止之放射效力 ………………………………130 第二節 結語 ………………………………………….……..…….……...132 參考文獻.……..…………………………………….……..…….……...…...135 | |
dc.language.iso | zh-TW | |
dc.title | 另案監聽所得證據之研究 | zh_TW |
dc.title | Study on derivative monitoring evidence | en |
dc.type | Thesis | |
dc.date.schoolyear | 98-2 | |
dc.description.degree | 碩士 | |
dc.contributor.oralexamcommittee | 蔡清遊,鄭文中 | |
dc.subject.keyword | 通訊監察,監聽,另案監聽,正當法律程序,強制處分,重罪原則,證據排除,傳聞證據,善意例外,毒樹果實原則,另案扣押,證據禁止的放射效力, | zh_TW |
dc.subject.keyword | communication surveillance,monitoring,derivative monitoring,due legal process,coercive measures,felony principle,exclusionary rule,hearsay rule,good-faith exception,fruit-of-the-poisonous-tree doctrine,derivative seizures,radiation effect of proof-exclusion, | en |
dc.relation.page | 142 | |
dc.rights.note | 同意授權(全球公開) | |
dc.date.accepted | 2010-08-11 | |
dc.contributor.author-college | 社會科學院 | zh_TW |
dc.contributor.author-dept | 國家發展研究所 | zh_TW |
顯示於系所單位: | 國家發展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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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u-99-1.pdf | 1.99 MB | Adobe PDF | 檢視/開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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