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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NTU Theses and Dissertations Repository
  2. 進修推廣部
  3. 事業經營法務碩士在職學位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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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 欄位值語言
dc.contributor.advisor徐婉寧(Wan-Ning Hsu)
dc.contributor.authorTsang-Jye Sheuen
dc.contributor.author許倉傑zh_TW
dc.date.accessioned2022-11-24T03:10:54Z-
dc.date.available2021-11-04
dc.date.available2022-11-24T03:10:54Z-
dc.date.copyright2021-11-04
dc.date.issued2021
dc.date.submitted2021-10-25
dc.identifier.citation參考文獻 中文部分 (一)書籍 1. 王澤鑑主編(2010),《英美法導論》,臺北:元照。 2. 史尚寬(1978),《勞動法原論》,1934年上海初版,1978年重刊,頁7,臺北:史吳仲芳、史光華。 3. 郭玲惠(2011),《勞動契約法論》,臺北:三民。 4. 黃程貫(1997),《勞動法》,修訂再版,新北:國立空中大學。 5. 黃越欽著、黃鼎佑增修(2015),《勞動法新論》,五版,臺北:三民。 (二)期刊論文 1. 王傑(2020),《英國勞動法上勞動者認定法理之形成與發展—英國法之特質及對台灣之啟示》,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2. 黃宥筌(2017),《獲利型共乘平台管制爭議之探討》,頁2,國立成功大學電信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 3. 黃淑娟(2017),《共享經濟 商業模式分析》,國立清華大學科技管理學院研究所碩士論文。 4. 宋庭語(2010),《餐飲外送平台經濟工作者勞動關係之探討-以美國加州法規範為比較》,國立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 5. 謝享穎(2021),〈Uber司機之勞工身分認定研究-以美國加州法為參考〉,《月旦法學雜誌》,313期。 6. 王松柏(2002),〈英國法律上受僱人之判斷與勞動法之適用範圍〉,《臺灣勞動法學會學報》,2期,新北:臺灣勞動法學會。 7. 林更盛(2000),〈德國法上近來對勞工概念之討論與立法〉,《勞動法裁判選輯(三)》,臺北:元照。 8. 林更盛(2002),〈勞動契約之特徵「從屬性」〉,《勞動法案例硏究(一)》,桃園縣:自刊,臺北:翰蘆經銷。 9. 林更盛(2009),〈雇主概念的界定與義務的擴張〉,《勞動法案例研究(二)》,臺北:五南。 10. 林更盛(2009),〈論保險業務員的從屬性一一評臺灣高等法院九四年勞上易字第三五號判決〉,《勞動法案例研究(二)》,臺北:五南。 11. 陳淑芬(2014),〈破壞式創新 線上叫車服務 Uber 優步迅速席捲全球128座城市〉,《禪天下》,115期。 12. 林建山(2014),〈國家競爭力與合宜的勞動市場規範〉,《回顧與前瞻 勞動基準法施行30周年論文集》,臺北:勞動部。 13. 邱駿彥(1999),〈勞動基準法上勞工之定義〉,《勞動法裁判選輯(二)》,,臺北:元照。 14. 陳繼盛(2014),〈我國勞動基準法治之建構與解構-一個宏觀思維的觀察-〉,《回顧與前瞻 勞動基準法施行30周年論文集》,臺北:勞動部。 15. 黃程貫(1999),〈勞工升任經理人後其原勞動契約之效力〉,《勞動法裁判選輯(二)》,臺北:元照。 16. 楊通軒(2001),〈論勞動法上之勞動者概念〉,《臺灣勞動法學會學報》,2期,新北:臺灣勞動法學會。 17. 劉志鵬(2002),〈論勞動基準法上之「勞工」(以經理人為檢討重點) 一評釋臺北地方法院八十三年度勞訴字第四號判決〉,《勞動法理論與判決研究》,臺北:元照。 18. 藍科正(2014),〈從談性安全之角度論我國勞動基準之政策選擇〉,《回顧與前瞻 勞動基準法施行30周年論文集》,臺北:勞動部。 19. 魏千峰(2007),〈多重雇主初探-臺灣高等法院八十九年度勞上易字第三六號判決及臺北地院八十八年度勞訴字第八九號判決評釋〉,《臺灣勞動法學會學報》,6期,新北:臺灣勞動法學會。 20. 王健全(2018),〈未來工作世界之人力發展趨勢與因應〉,《臺灣勞工季刊》,56期。 21. 王健全、林宜蓁(2017),〈數位經濟發展趨勢及其對臺灣影響〉,《臺灣勞工季刊》,52期。 22. 成之約(2000),〈「派遣勞動」及其對勞資關係與人力資源管理之意涵與因應〉,《空大行政學報》,10期。 23. 江雅綺(2019),〈零工經濟的法律挑戰:數位平臺是市集或是雇主?〉,《臺灣法學雜誌》,377期。 24. 李世光、童啟晟(2017),〈新經濟與新科技對勞動市場之影響及因應〉,《臺灣勞工季刊》,52期。 25. 李玉春(2013),〈保險業務員勞務契約之性質一一最高行政法院一○○年度判字第二一七號判決評釋〉,《法令月刊》,64卷,2期。 26. 李健鴻(2019),〈「獨立的承攬勞動者」或「勞工」:零工經濟的勞動風險問題與因應對策〉,《臺灣法學雜誌》,377期。 27. 李健鴻(2019),〈零工經濟的因應途徑:德國、義大利、西班牙的「中間類型勞動者」制度分析〉,《臺灣勞工季刊》,59期。 28. 李誠(2009),〈高彈性?高保障?彈性兼安全?什麼是適合我們國情的勞動市場政策〉,《就業安全半年刊》,98年第2期。 29. 沈怡伶(2017),〈美國與國際組織對新經濟領域中勞動地位與重要勞動議題之探討〉,《科技法律透析》,29卷,3期。 30. 周樹林(2017),〈數位經濟創新變革與因應之道〉,《臺灣勞工季刊》,52期。 31. 林更盛(2003),〈「控制性持股」關係對雇主概念及其責任的可能影響〉,《律師雜誌》,291期。 32. 林更盛(2016),〈再論保險業務員從屬性的認定〉,《法令月刊》,67卷,5期。 33. 林更盛(2019),〈勞動契約性質認定之理論與實務--以保險業務員之法律定性與工資為例〉,《臺灣法學雜誌》,359期。 34. 林更盛、鄭博(2017),〈何去何從的勞動者的「從屬性」──以釋字第740號解釋為中心〉,《月旦裁判時報》,60期。 35. 林良榮(2011),〈是「委任」的經理還是「僱傭」關係的經理?/高院99勞上47〉,《臺灣法學雜誌》,168期。 36. 林良榮(2015),〈勞基法第二八條積欠工資申請墊償之「雇主」與「勞工」概念-最高行政法院一○四年度判字第四七二號判決評釋〉,《月旦裁判時報》,42期。 37. 林佳和(2015),〈勞工定義:古典還是新興問題?從保險業務員談起〉,《月旦法學雜誌》,245期。 38. 邱羽凡(2019),〈平台餐飲外送員之勞動保護與「勞工身分」簡析〉,《月旦法學教室》,206期。 39. 邱駿彥(2004),〈勞動派遣之法律關係探討〉,《萬國法律》,138期。 40. 高慧珠、劉梅君(2020),〈數位浪潮下各國零工經濟勞動者保護機制轉變之啟示〉,《台灣勞工季刊》,63期。 41. 徐婉寧(2016),〈日本對於電傳勞工勞動權益之保護-兼論對我國建構相同制度之啟示〉,《臺北大學法學論叢》,99期。 42. 徐婉寧(2018),〈勞動法發展專題回顧:勞動法上之勞工與雇主概念的實務發展〉,《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47卷,特刊。 43. 張建一(2018),〈數位時代下的人力發展趨勢與因應〉,《臺灣勞工季刊》,56期。 44. 張鑫隆(2018),〈平臺與零工經濟之勞動者保障探討-以日本為例〉,《臺灣勞工季刊》,53期。 45. 許雲翔(2019),〈ILO 倡議下美國管制零工經濟勞動市場的經驗與啟示〉,《臺灣勞工季刊》,58期。 46. 許雲翔(2019),〈零工經濟的就業型態與管制方向〉,《臺灣法學雜誌》,377期。 47. 陳建文(2010),〈雇主功能化趨勢與「同一雇主」概念的操作思考/臺北地院九九勞訴六七〉,《臺灣法學雜誌》,165期。 48. 焦興鎧(2018),〈對平臺或零工經濟勞動者之保障-美國之經驗〉,《臺灣勞工季刊》,53期。 49. 黃程貫(1998),〈德國勞工派遣關係之法律結構〉,《政大法學評論》,60期。 50. 黃程貫(2012),〈勞工升任經理人—委任與僱傭的混合契約? /士林地院99勞訴45判決〉,《臺灣法學雜誌》,201期。 51. 黃越欽(1985),〈勞動契約與承攬契約之區別〉,《政大法學評論》,31期。 52. 黃越欽(1988),〈家內工作法之研究〉,《政大法學評論》,38期。 53. 楊楨(1994),〈論英美契約法之約因(上)〉,《臺北大學法學論叢》,第78期。 54. 楊通軒(2006),〈論公司高層管理人員之勞動者身分〉,《月旦民商法雜誌》,14期。 55. 楊通軒(2014),〈保險業務員勞工法律問題之探討一一以契約定性為中心〉,《東吳法律學報》,25卷,3期。 56. 葉啟洲(2016),〈保險業務員勞務契約之特徵與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一一最高行政法院100年度判字第2117號判決評釋〉,《法令月刊》,67卷,5期。 57. 劉士豪(2009),〈委任契約抑或勞動契約之認定/最高法院九七台上一五一○〉,《臺灣法學雜誌》,121期。 58. 劉士豪(2017),〈數位科技化對勞動關係合勞動市場的影響與因應〉,《臺灣勞工季刊》,52期。 59. 劉士豪(2018),〈德國平臺經濟與零工經濟法律結構的初探〉,《臺灣勞工季刊》,53期。 60. 鄭津津(2020),〈平台業者與勞務提供者間法律關係之研究〉,《月旦法學雜誌》,301期。 61. 鄭津津(2010),「勞動契約、僱傭契約、承攬契約與委任契約之區別」,月旦勞動法小教室,第 93 期。 62. 鄭津津(2004),〈國際社會勞動派遣法制之比較分析-兼論我國勞動派遣法制之現況與未來發展〉,《萬國法律》,138期。 63. 謝棋楠(2019),〈飲食外送平臺遞送員可以合法罷工〉,《臺灣法學雜誌》,377期。 64. 嚴萬璋、張峻菁(2017),〈日本因應四次工業革命的企業支援措施及其對臺灣之啟示〉,《臺灣勞工季刊》,52期。 65. 陳繼盛(1989),《我國勞動契約法制之研究》,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委託。 66. 龔昭如,新興法律問題學術研討會《論外送平台相關法律問題之探討》,司法新聲第135期。 英文部分 1. [2021] UKSC 5 Uber BV and others v Aslam and others 2. Case Nos:2202550/2015 Others REASONS FOR THE RESERVED JUDGMENT ON PRELIMINARY HEARING SENT TO THE PARTIESON 28 OCTOBER 2016 3. MacFarlane and another v Glasgow City Council [2001] IRLR 7. 4. O'Kelly v Trusthouse Forte plc [1984]ICR 728.
dc.identifier.urihttp://tdr.lib.ntu.edu.tw/jspui/handle/123456789/80618-
dc.description.abstract摘要 我國對於勞動者有諸多權益保障,關於勞工之認定,我國向來以是否具有從屬性作為認定基準,勞動基準法(下稱勞基法)第2條第1款規定「勞工:指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同條第6款規定「勞動契約:指約定勞雇關係而具有從屬性之契約。」,立法理由在於將以從屬性特徵認定勞動契約之實務作法明文化,以解決從屬性法源依據的問題。隨著非典型勞動人口不斷上升,工作方式更加彈性化,以及網路快速發展,行動通訊科技崛起,帶來數位經濟之發展,對於臺灣勞動市場帶來影響,創造共享經濟、平台經濟等新興勞動型態,對於勞動者的工時、報酬、團體協約、社會保障,以至於隱私與個人資料保護都產生重大影響,亦將會使勞工之判斷更為困難。共享經濟(Sharing Economy)最早的核心理念,是個人對個人(Peer-To-Peer;P2P)針對閒置資源的再利用。讓有需要的人可以用較便宜的價值交換,借用到需要的資源,也使資源擁有者獲得價值回報,減少閒置資源的浪費,後來慢慢演化成「活化資產」的商業運用,透過網路的溝通與協調,以一種創新商業模式讓供需雙方得以互取所需之創新經濟模式。 以共享平台及及零工經濟的思維,是採承攬方式來整合零碎的資源,讓這些資源發揮最大的經濟效益,然而以企業的角度而言,雖然是以承攬方式經營共享平台及零工經濟等商業模式,但卻對承接工作的人做出極大的限制,做出高度指揮監督來使自身利益最大化,致使承攬人嚴重減損工作的自主性,此為本工作模式的癥結所在。而「類似勞工的承攬工作」卻因為前述變形的工作模式而意欲合理化企業扭曲工作模式的行為,又讓承接的外送員享有身為勞工的權益,又有部分承攬的自主性,融合兩種不同保護面向的法規,將使聘僱關係及承攬關係大量萎縮,往「類似勞工的承攬工作」靠近,不僅侵害前述兩種法律關係的權益,也可能使工作市場往更扭曲且不合理的方向發展,並非為健全市場而設。 我國對於勞工認定議題的比較法對象,較多為德日兩國。而平台經濟因於歐美盛行,而美國是共享經濟共乘平台的發源地,當然也是第一個面對共乘平台所帶來衝擊的國家,美國至少有48州已經建立了關於共享經濟共乘平台的管制措施或是法規,已經有不少學者以加州為例而加以說明。近期亦有學者撰寫文章詳細介紹英國法上勞工概念,並以之作為與台灣法制之現況相互比較的素材 ,可見英國法對於我國實務而言實有漸受重視之趨勢。再者,英國具有worker概念,其中第(b)項規定位於勞工與自僱作業者中間的勞動者類型,十分具有特色。並且近期英國最高法院於2021年2月19日就Uber司機是否為員工之爭議,最終判決做出肯定之結論而受到諸多討論,故特以英國法來作為本論文的比較法對象,再與我國所採之從屬性標準作一比較,整理出與我國人格、經濟及組織從屬性相似之處,做為未來工作者對於資方人格從屬性漸弱趨勢下,勞動關係判斷標準之參考。 共享經濟共乘平台在我國適用公路法管制,雖然平台登記為資訊服務業,但是實質上是經營運輸業,公路主管機關對於汽車運輸業的設立具有准駁之權,認為共享經濟共乘平台在我國屬於非法經營。2017年2月10日,Uber暫停在台灣提供預約載客服務,2017年4月13日,Uber再度正式恢復營運,採取與租賃業者和計程車合作的方式,繼續提供載客服務。 關鍵字:從屬性zh_TW
dc.description.provenanceMade available in DSpace on 2022-11-24T03:10:54Z (GMT). No. of bitstreams: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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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vious issue date: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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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description.tableofcontents目錄 摘要 i Abstract iii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問題意識 1 第二節. 研究方法與研究範圍限制 5 第三節. 論文架構 6 第二章 我國法下勞動關係之認定 8 第一節. 我國學說認定勞動從屬性之標準 9 第壹項 人格上從屬性 10 第貳項 經濟上從屬性 10 第參項 組織上從屬性 11 第二節. 我國實務認定勞動從屬性之標準 12 第壹項 最高法院81年台上字第347號判決 12 第貳項 1992年至2020年之相關判決 13 第參項 釋字第740號解釋以及後續判決 16 第三節. 我國平台經濟工作者之管制與法律關係認定 20 第壹項 我國平台經濟之管制現況 20 第貳項 監管部門 20 第參項 適用法規 20 第肆項 合法性 21 第伍項 共享經濟共乘平台發展背景 21 第陸項 管制政策 22 第柒項 政策與立法走向 23 第四節. 我國平台經濟工作者之勞動關係認定 23 第壹項 我國學說與實務見解 23 第貳項 本文見解 26 第三章 英國法下勞動關係之認定 28 第一節. 概述 28 第二節. 指揮控制標準(control test) 29 第壹項 Yewens v Noakes案 29 第貳項 指揮控制標準之困境與學說討論 29 第三節. 整合性標準(integration test) 30 第壹項 Cassidy v Ministry of Health 案 30 第貳項 整合性標準發展之背景與缺點 31 第四節. 經濟實況標準(economic reality test) 31 第壹項 Market Investigations Ltd v Minister of Social Security案31 第貳項 發展背景與學者之討論 32 第五節. 相互義務標準(mutuality of obligations test) 32 第壹項 相互義務概念之導入 32 第貳項 相互義務標準之討論 33 第六節. 複合性標準(multiple test) 34 第壹項 Ready Mixed Concrete Ltd v Minister of Pensions and National Insurance案 34 第貳項 Ready Mixed Concrete Ltd 案之評論 35 第七節. 替代條款(substitution clauses) 35 第壹項 替代條款討論之起源—Express and Echo Publications Ltd v Tanton 案 35 第貳項 替代條款判斷之深化—MacFarlane Skivington v Glasgow City Council 案 36 第八節. 偽裝契約(sham) 37 第壹項 概述 37 第貳項 案例 38 第九節. 英國法上平台經濟工作者之勞工身分認定 39 第壹項 英國平台經濟之管制現況 39 第貳項 監管單位 39 第參項 適用法規 39 第肆項 合法性 40 第伍項 共享經濟共乘平台發展背景 40 第陸項 管制政策 40 第柒項 近期有關Uber司機勞動關係認定之指標性判決—英國最高法院Uber BV and others v Aslam and others(Respondents)案 41 第十節. 英國法之啓示 43 第四章 結論 46 參考文獻 53
dc.language.isozh-TW
dc.subject從屬性zh_TW
dc.subjectsubordinationen
dc.title平台經濟工作者之勞動關係認定基準-以英國Uber最高法院判決為例zh_TW
dc.titleThe Determination Criteria for Employment Relationship of Platform Economy Workers—A Case Study of the Supreme Court Judgement of Uber in U.K.en
dc.date.schoolyear109-2
dc.description.degree碩士
dc.contributor.oralexamcommittee顏佑紘(Hsin-Tsai Liu),陳衍任(Chih-Yang Tseng)
dc.subject.keyword從屬性,zh_TW
dc.subject.keywordsubordination,en
dc.relation.page58
dc.identifier.doi10.6342/NTU202104001
dc.rights.note同意授權(限校園內公開)
dc.date.accepted2021-10-26
dc.contributor.author-college進修推廣學院zh_TW
dc.contributor.author-dept事業經營法務碩士在職學位學程zh_TW
顯示於系所單位:事業經營法務碩士在職學位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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