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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 欄位 | 值 | 語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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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contributor.advisor | 吳從周 | |
dc.contributor.author | En-ning Tsui | en |
dc.contributor.author | 崔恩寧 | zh_TW |
dc.date.accessioned | 2021-06-17T03:24:54Z | - |
dc.date.available | 2018-07-06 | |
dc.date.copyright | 2018-07-06 | |
dc.date.issued | 2018 | |
dc.date.submitted | 2018-05-29 | |
dc.identifier.citation | 一、中文部分(按作者姓氏筆畫順序排列)
(一)專書 1. Karl Larenz(著),陳愛娥(譯)(2013)。《法學方法論》。台北:五南。 2. 王甲乙、楊建華、鄭健才(2010)。《民事訴訟法新論》。台北:自版。 3. 王亞新(2002)。《對抗與判定:日本民事訴訟的基本結構》。中國:清華大學出版社。 4. 王澤鑑(2009)。《不當得利》。台北:自刊。 5. 王澤鑑(2009)。《侵權行為法》。台北:自刊。 6. 吳志正(2006)。《解讀醫病關係Ⅰ: 醫療契約篇》。台北:元照。 7. 呂太郎(2016)。《民事訴訟法》。台北:元照。 8. 林誠二(2012)。《債法總論新解:體系化解說(上)》。台北:瑞興。 9. 邱聯恭(2015)。《口述民事訴訟法講義(三)》。台北:自刊。 10. 姚瑞光(2004)。《民事訴訟法論》。台北:自刊。 11. 姜世明(2018)。《民事訴訟法 〈下冊〉》。台北:新學林。 12. 姜世明(2014)。《民事訴訟法註釋書(二)》。台北:新學林。 13. 施啟揚(2009)。《民法總則》。台北:自版。 14. 許士宦(2017)。《口述講義 民事訴訟法(下)》。台北:新學林。 15. 陳榮宗、林慶苗(2013)。《民事訴訟法(上)》。台北:三民。 16. 陳聰富(2014)。《民法總則》。台北:元照。 17. 駱永家(1993)。《民事訴訟法I》。台北:自版。 18. 駱永家(2003)。《民事舉證責任論》。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 19. 謝在全(2010)。民法物權論(上)。台北:新學林。 (二)專書論文 1. 沈冠伶(2006)。〈仲裁鑑定制度之研究〉,《民事訴訟法之研討(十)》。頁285-316,台北:民事訴訟法研究基金會。 2. 林秀雄(1988)。〈有責主義、破綻主義與有責配偶之離婚請求〉,《家族法論集(二)》。頁72-86,台北:漢興。 3. 姜世明(2014)。〈表見證明在我國實務上運用之評估-兼論其與事實說明自己原則之區辨-民事訴訟法研究會第一百零二次研討紀錄〉,《證據評價論》,頁293-380,台北:新學林。 4. 梅芳琪(2010)。〈工期延展索賠之爭議〉,王志興(編),《工程爭議問題與實務(一)》。頁370-375,台北:中華民國仲裁協會。 5. 陳聰富(2004)。〈論侵權行為法上過失概念〉,《侵權歸責原則與損害賠償》。頁2-67,台北:元照。 6. 陳聰富(2016)。〈醫療訴訟之舉證責任──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276號民事判決評釋〉,《舉證責任(一)》,頁69-116,台北:元照。 (三)期刊論文 1. 尤英夫(2009)。〈談民法情事變更原則的規定─側重工程案件方面觀察〉,《仲裁季刊》,第98期,頁54-96。 2. 王繼民(2004)。〈從日常生活經驗法則解析事實推定的司法適用〉,《人民檢察》,第5期,頁59-62。 3. 吳志正(2008)。〈以疫學手法作為民事因果關係認定之檢討〉,《東吳法律學報》,第20卷第1期,頁205-236。 4. 吳志正(2011)。〈實證醫學數據於醫療事故損害賠償上之意義〉,《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第40卷第1期,頁139-207。 5. 吳志正(2016)。〈醫事鑑定制度之改革芻議-以大陸地區及日本經驗為借鏡〉,《東吳法律學報》第第28卷第2期,頁119-158。 6. 吳志正、廖建瑜、姚念慈(2016)。〈醫師違反告知義務之刑事責任〉,《月旦醫事法報告》,第2期,頁116-133。 7. 吳志正(2016)。〈拔牙併發頸椎動脈剝離案:醫療契約定性、事實說明自己法則、表現證明法則〉,《月旦醫事法報告》,第1期,頁116-127。 8. 吳從周(2010)。〈凶宅與物之瑕疵擔保〉,《月旦法學教室》,第99期,頁14-15。 9. 吳從周(2012)。〈淺談經驗法則-與談姜世明教授「民事訴訟中自由心證主義之內涵與界限」一文〉,《台灣法學雜誌》,第196期,頁52-57。 10. 呂太郎(2010)。〈所謂論理法則〉,《司法週刊》,第1514期,頁2-3。 11. 呂太郎(2014)。〈以違背經驗法則作為第三審上訴理由〉,《台灣法學雜誌》,第261期,頁83-93。 12. 李詩應、陳永綺、和田仁孝(2013)。〈由日本經驗看可能適合臺灣的醫療〉,《月旦法學雜誌》,第218期,頁124-132。 13. 沈冠伶(2005)。〈武器平等原則於醫療訴訟之適用〉,《月旦法學雜誌》,第127期,頁28-49。 14. 林山田(1999)。〈論刑事程序原則〉,《臺大法學論叢》。第28卷2期,頁65-140。 15. 林望民等(2001)。〈間接反證-民訴法研究會第七十九次研討紀錄-〉,《法學叢刊》,第187期,頁189-212。 16. 林鈺雄(2001)。〈自由心證:真的很「自由」嗎?〉,《臺灣本土法學雜誌》,第27期,頁13-38。 17. 邱聯恭(1982)。〈值得當事人信賴的真實〉,《台大法學論叢》,第11卷第2期,頁179-220。 18. 姜世明(2009)。〈表見證明在我國實務上運用之評估-兼論其與事實說明自己原則之區辨-民事訴訟法研究會第一百零二次研討紀錄〉,《法學叢刊》,第54卷第1期,頁147-209。 19. 姜世明(2007)。〈證明度之研究〉,《政大法學評論》,第98期,頁307-402。 20. 姜世明(2009)。〈論經驗法則〉,《政大法學評論》,第107期,頁1-81。 21. 姜世明(2011)。〈三論證明度--兼評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判決九十九年度上易字第三一號民事判決〉,《月旦法學雜誌》,第191期,頁177-190。 22. 姜世明(2013)。〈間接證明之研究〉,《政大法學評論》,第135期,頁1-86。 23. 徐昌錦(2006)。〈談通姦除罪化-從審判實務之角度出發〉,《司法週刊》。第1274期。 24. 張文郁(2012)。〈民事訴訟之自由心證〉,《臺灣法學雜誌》,第196期,頁58-61。 25. 張衛平(2008)。〈認識經驗法則〉,《清華法學》,第6卷,頁6-24。 26. 曹鴻蘭(1991)。〈違背經驗法則之研究-以事實認定為中心-民訴法研究會第三十八次研討紀錄-〉,《法學叢刊》。第36卷第3期,頁161-192。 27. 許士宦(2012)。〈集中審理之爭點整理── 依一貫性審查及可證性審查之法律思維〉,《月旦法學教室》。第117期,頁42-59。 28. 陳祐治(2008)。〈刑事訴訟與證據法系列之三-經驗法則與論理法則〉,《法令月刊》,第59卷8期,頁86-104。 29. 曾華松(1996)。〈經驗法則在經界訴訟上之運用-民事訴訟法研究會第五十六次研討紀錄〉,《法學叢刊》。第161期,頁61-86。 30. 曾華松(2005)。〈地號及建號會說真話,也會說假話-地籍圖重測法律問題〉,《法令月刊》。第60卷第8期,頁77-95。 31. 黃翰義(2009)。〈論自由心證主義之演變及其批判〉,《全國律師》,第13卷第2期,頁146-159。 32. 楊宏暉(2016)。〈論情事變更原則下重新協商義務之建構〉,《臺北大學法學論叢》,第97期,頁1-78。 33. 楊秀儀(2013)。〈論初步鑑定對醫療糾紛處理之意義──對立法院「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第七條之期待與展望〉,《月旦法學雜誌》,第216期,頁48-61。 34. 楊曉玲(2009)。〈經度與緯度之爭:法官運用“經驗法則”推定事實-以“彭宇案”為邏輯分析起點〉,《中外法學》,第21:6期,頁942-950。 35. 雷萬來(1997)。〈經驗法則在民事訴訟上的性質與作用〉,《軍法專刊》,第43卷第10期,頁1-12。 36. 劉春梅(2003)。〈淺論經驗法則在事實認定中的作用及局限性之克服〉,《現代法學》,第3期,頁138-143。 37. 賴芳玉(2000)。〈談專家證人〉,《律師雜誌》,第253期,頁79-95。 二、日文部分(按作者姓氏筆畫順序排列) (一)書籍 1. 三ヶ月章(1959)。《民事訴訟法〔法律学全集〕》。東京都:有斐閣。 2. 小林秀之(2003)。《新証拠法》。東京都:弘文堂。 3. 山口龍之(2004)。《疫学的因果関係の研究》。東京都:信山社。 4. 中野貞一郎(1961)。〈過失の『一応の推定』について〉,《法律実務講座(4)》。東京都:有斐閣。 5. 中野貞一郎(1978)。《過失の推認》。東京都:弘文堂。 6. 中野貞一郎、松浦馨、鈴木正裕(2006)。《新民事訴訟法講義》。東京都:有斐閣。 7. 本間義信(1983)。〈訴訟にける経験則の機能〉。《新堂幸司編輯代表・講座民事訴訟○5証拠》。東京都:弘文堂。 8. 田中和夫(1953)。《証拠法の基礎理論》。東京都:日本評論新社。 9. 田中和夫(1971)。《新版証据法(增補第三版)》。東京:有斐閣。 10. 田尾桃二、加藤新太郎(2006)。《民事実認定論》。東京都 : 判例タイムズ社。 11. 伊藤滋夫(1996)。《事実認定の基礎―裁判官による事実判断の構造》。東京都:有斐閣。 12. 我妻榮(1965)。《新訂民法総則》。東京都:岩波書店。 13. 岩松三郎(1961)。《民事裁判の硏究》。東京都:弘文堂。 14. 林屋禮二(2000)。《新民事訴訟法概要》。東京都:有斐閣。 15. 近藤完爾(1954)。〈証拠の証明力〉。《民事訴訟法講座 第2卷》。東京都:有斐閣。 16. 近藤完爾(1985)。《心証形成過程の說示》。東京都:判例タイムズ社。 17. 門口正人、金井康雄、 難波孝一、福田剛久(2007)。《民事証拠法大系(1)》。東京都:青林書院。 18. 後藤勇(1990)。《民事裁判における経験則―その実証的研究》。東京都:判例タイムズ社。 19. 倉田卓次、飯島悟(1987)。〈間接反證〉。小山昇等編《演習民事訴訟法》。東京都:青林書院。 20. 兼子一(1954)。〈経験則と自由心証〉。《民事法研究 第2巻》。東京都:酒井書店 21. 高橋宏志(2016)。《民事訴訟法概論》。東京都:有斐閣。 22. 新堂幸司(2011)。《民事訴訟法》。東京都:弘文堂。 23. 藤原弘道(1983)。〈一応の推定と証明責任の転換〉。《講座民事訴訟5》。東京都:弘文堂。 (二)期刊論文 1. 安井英俊(2007)。〈現代型訴訟における「一応の推定」の機能について〉,《同志社法学》。59巻3号,頁1669~1700。 2. 竹下守夫(1974)。〈間接反證という概念の效用〉。《法學教室》。第2期第5號,頁144-145。 3. 福島重雄(1969)。〈事實認定における形式論理の機能と限界〉,《司法研修所論集》,頁31-87。 三、學位論文 1. 李其陸(2015)。《法律行為解釋之理論與實務》。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2. 邱玉樺(2011)。《表見證明之研究》。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 |
dc.identifier.uri | http://tdr.lib.ntu.edu.tw/jspui/handle/123456789/69714 | -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22條第3項規定:「法院依自由心證判斷事實之真偽,不得違背論理及經驗法則。」但經驗法則為抽象的概念,如何適用往往影響訴訟勝敗。但我國實務目前對於經驗法則的適用有浮濫化的現象,如未能詳盡說明何謂經驗法則?如何操作經驗法則?將會架空民事訴訟法上經驗法則的作用,故本文將對民事訴訟法上的經驗法則為研究。
本文將從幾個面向研究經驗法則。首先定義經驗法則的基本概念,具體明確經驗法則的輪廓。參考我國、日本文獻、判決上對經驗法則的說明與理解,可知對經驗法則的定義各有不同,但可認經驗法則的基本內涵,事實上就是人類的共同歷史經驗。從此定義出發,本文分析經驗法則於訴訟法上具備四大機能,並且對經驗法則的四大機能依序列舉國、內外判決說明,從實際案例說明經驗法則在訴訟上扮演的角色與機能。 其次,更針對經驗法則為詳盡分類。因經驗法則是抽象的概念,各國對經驗法則的分類亦有所不同。德國多以經驗法則的蓋然性、可信度由高至低分類;而我國多以經驗法則涉及的係專業或社會生活領域為區分。但歧異的分類基準無法使經驗法則的概念明確具體化,此為本文所不樂見者。因此本文結合此二類分類,並舉我國裁判實例說明,對經驗法則的分類以不同角度分述之。其中對於專門知識經驗,本文將以醫療專業為說明主軸,輔以其他專業領域說明,從醫療訴訟中檢視經驗法則的運用。 最末,本文對於經驗法則的影響,分別從民事訴訟法及民法兩個不同面向詳細說明。經驗法則對民事訴訟法的影響顯著,從法官的審理、心證的形成,以及當事人的訴訟救濟,皆和經驗法則息息相關。然而雖然經驗法則規範於民事訴訟法中,但非謂經驗法則於民法上無適用餘地。本文將詳細闡述經驗法則於民法上的影響,使經驗法則在民法上亦得發揮適用。 | zh_TW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Under paragraph 3 of Article 222 of the Code of Civil Procedure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The court shall not violate the rules of logic and experience in finding the facts by free evaluation. However, the proper application of the Rules of Experience is often linked to winning or losing a court case owing to its abstract concept. In view of the overuse of the Rules of Experience in the law practice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the purpose of the rule will not be embodied unless the definition and the appropriate method of the Rules of Experience are fully clarified. Thus, this thesis aims to research upon the Rules of Experience on Code of Civil Procedure.
This research will study the Rules of Experience from several aspects. First of all, the basic concept of the Rules of Experience will be explicitly defined and explained.Upon reflecting the literature and the court judgement from the Republic of China and Japan, the two countries have different understanding and definition when it comes to the Rules of Experience. Yet, it is concluded that the basic idea of Rules of Experience is the mutual experience shared by people. From this definition, this thesis will analyze the four major functions of the Rules of Experience on the Code of Civil Procedure. In addition,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court judgements will also be cited to illustrate the four different functions of the Rules of Experience respectively. The roles and functions of the Rules of Experience played will be demonstrated through real cases. Secondly, the Rules of Experience will be classified in detail. In view of the abstract concept of the Rules of Experience, the classification methods vary across countries. For instance, Germany intends to classify the Rules of Experience from high to low probability and credibility levels; however, the Republic of China mostly differentiates the application of the Rules of Experience from the related fields of professions or social life. The discrepancy between the two classification standards will obstruct the concretization of the Rules of Experience, which is unwelcomed in this thesis. Hence, both of the classifications will be combined in this thesis, while the classification of the Rules of Experience will be illustrated from different points of view through domestic trial cases. As far as the experience of specialized knowledge is concerned, this thesis will examine the application of the Rules of Experience in medical litigations, based on medical expertise and the knowledge of other professional fields. Lastly, this thesis will elaborate the influence of the Rules of Experience from two different aspects: The Code of Civil Procedure and the Civil Code. As the Rules of Experience has significant impact on the Code of Civil Procedure, the relation between the two includes the judgement of the judge, building inner conviction, and the judicial adjudication of an interested party. Despite the Rules of Experience is enacted under the code of civil procedure, it is also applicable to the cases of the Civil Code, in which its influence will be illustrated in this thesis. | en |
dc.description.provenance | Made available in DSpace on 2021-06-17T03:24:54Z (GMT). No. of bitstreams: 1 ntu-107-R04a21044-1.pdf: 3274860 bytes, checksum: 60edba0259e831071f6480019812fd2e (MD5) Previous issue date: 2018 | en |
dc.description.tableofcontents | 謝辭 II
中文摘要 IV Abstract V 簡目 VII 詳目 X 圖表目錄 XVII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1 第一項 研究動機 1 第二項 研究目的 3 第二節 問題意識與研究方法 5 第一項 問題意識 5 第二項 研究方法 8 第三節 本文架構 10 第二章 經驗法則之發展與定義 12 第一節 經驗法則之發展歷程 12 第一項 經驗法則概念在實務之濫觴 12 第二項 在民事訴訟法上之立法歷程 13 第三項 民事訴訟法修法後之影響 15 第四項 經驗法則之體系規範 17 第二節 經驗法則之定義 21 第一項 實務上對經驗法則之定義 21 第二項 學說上對經驗法則之定義 22 第三項 小結 23 第三節 經驗法則之地位 25 第一項 自由心證主義之兩大支柱 25 第二項 論理法則之概念 26 第三項 經驗法則與論理法則之關係 28 第三章 經驗法則之基本內涵 32 第一節 經驗法則之機能(一):限制作用 32 第一項 自由心證主義之限制 33 第二項 經驗法則之限制作用 37 第二節 經驗法則之機能(二):前提作用 55 第一項 經驗法則之大前提作用 55 第二項 經驗法則作為大前提之具體運作 61 第三節 經驗法則之機能(三):表見證明作用 69 第一項 表見證明(Anscheinsbeweis) 69 第二項 表見證明之具體運作 76 第四節 經驗法則之機能(四):間接證明作用 91 第一項 間接證明 91 第二項 間接證明之具體運作 97 第四章 經驗法則之分類 104 第一節 分類概說 106 第一項 學說上分類 106 第二項 我國實務上分類 107 第三項 小結 109 第二節 自然律/生活律 111 第一項 定義 111 第二項 事例分析 113 第三節 經驗原則 124 第一項 定義 124 第二項 事例分析 125 第四節 簡單經驗規則 159 第一項 定義 159 第二項 事例分析 163 第五節 非經驗法則之純粹偏見 198 第一項 定義 198 第二項 事例分析 200 第五章 經驗法則之適用類型 205 第一節 事實認定 205 第一項 定義 205 第二項 事例分析 207 第二節 過失認定 215 第一項 定義 215 第二項 一般生活注意義務 218 第三項 專門人員注意義務 220 第三節 因果關係認定 230 第一項 定義 230 第二項 事例分析 234 第四節 意思表示解釋 237 第一項 定義 237 第二項 事例分析 242 第五節 其他 248 第六章 經驗法則之影響 251 第一節 實體法上之影響層面 251 第一項 民法上規範要件 252 第二項 法概念之解釋 255 第三項 法規要件解釋 259 第四項 經驗法則明文化 262 第二節 程序法上之影響層面 267 第一項 經驗法則的證明 267 第二項 程序保障 274 第三項 違背經驗法則之上訴救濟 296 第七章 結論 306 第一節 回顧 306 第二節 展望 311 參考文獻 313 | |
dc.language.iso | zh-TW | |
dc.title | 民事法上「經驗法則」之研究 | zh_TW |
dc.title | The Research of the Rules of Experience on Code of
Civil Procedure | en |
dc.type | Thesis | |
dc.date.schoolyear | 106-2 | |
dc.description.degree | 碩士 | |
dc.contributor.oralexamcommittee | 姜世明,吳志正 | |
dc.subject.keyword | 經驗法則,醫療訴訟,民事訴訟法第 222 條,表見證明,間接證明, | zh_TW |
dc.subject.keyword | The Rules of Experience,medical litigation,Article 222 of the Code of Civil Procedure,Anscheinsbeweis,Indirect Proof, | en |
dc.relation.page | 321 | |
dc.identifier.doi | 10.6342/NTU201800865 | |
dc.rights.note | 有償授權 | |
dc.date.accepted | 2018-05-29 | |
dc.contributor.author-college | 法律學院 | zh_TW |
dc.contributor.author-dept | 法律學研究所 | zh_TW |
顯示於系所單位: | 法律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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