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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 欄位 | 值 | 語言 |
|---|---|---|
| dc.contributor.advisor | 詹森林 | |
| dc.contributor.author | Chien-An Chien | en |
| dc.contributor.author | 簡見安 | zh_TW |
| dc.date.accessioned | 2021-06-17T00:40:27Z | - |
| dc.date.issued | 2012 | |
| dc.date.submitted | 2012-01-18 | |
| dc.identifier.citation | 一、專書、專論
王成,《侵權損害賠償的經濟分析》,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2年6月1版。 王澤鑑,《民法總則(增訂版)》,自版,2000年9月出版。 王澤鑑,《債法原理(一)基本理論,債之發生》,自版,1999年10月增訂版。 王澤鑑,《債法原理(二)不當得利》,自版,1999年10月修正版。 王澤鑑,《侵權行為法(一)一般侵權行為》,自版,1998年9月。 王澤鑑,《侵權行為法(二)特殊侵權行為》,自版,2006年3月。 王澤鑑,《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第一冊》,自版,2002年3月。 王澤鑑,《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第六冊》,自版,2002年3月。 何孝元,《損害賠償之研究》,臺灣商務印書館,1975年7月5版。 林誠二,《民法債編總論下冊》,瑞興圖書股份有限公司出版,2001年3月。 邱聰智,《民法總則上冊》,三民書局,2005年2月。 邱聰智,《新訂民法債編通則(上)》,自版,2003年1月修訂。 施啟揚,《民法總則》,自版,2000年4月增訂9版。 姚志明,《侵權行為法》,元照出版,2005年2月。 孫森焱,《民法債編總論》,自版,1999年10月。 陳聰富,《侵權歸責原則與損害賠償》,元照出版社,2004年。 陳聰富,《因果關係與損害賠償》,元照出版社,2004年。 黃立,《民法債偏總論》,自版,2006年11月修正三版。 曾世雄,《損害賠償法原理》,學林出版,2002年10月2版。 曾隆興,《現代損害賠償法論》,自版,1996年1月七版。 曾隆興,《詳解損害賠償法》,三民書局,2003年1月。 楊佳元,《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研究》,自版,2007年。 黃文憑、王則柯,《侵權行為的經濟分析》,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5年4月。 黃茂榮,《債法總論第二冊增訂版》,自版,2004年7月。 劉春堂,《判解民法債編通則(修訂新版)》,三民書局,2000年1月。 劉春堂,《民法債偏各論(中)》,自版,2004年3月初版。 二、期刊論文 王千維,〈民事損害賠償責任法上因果關係之結構分析以及損害賠償之基本原則〉,《政大法學評論》,第60期,1998年12月,頁201-230。 王千維,〈民事損害賠償責任成立要件上之因果關係、違法性與過失之內涵及其相 互間之關係〉,《中原財經法學》,第8期,2002年6月,頁7-64。 王澤鑑,〈銀行徵信科員評估信用不實致銀行因超額貸款受有損害的民事責任-從純粹經濟上損失的保護,論契約與侵權行為法的規範功能及民事責任的發展〉,《法令月刊》,第45券第11期,1994年11月,頁3-11。 王澤鑑,〈損害賠償法的體系、請求權基礎、歸責原則及發展趨勢〉,《月旦法學雜誌》,第119期,2005年4月,頁126-138。 王澤鑑,〈損害賠償法之目的:損害填補、損害預防、懲罰制裁〉,《月旦法學雜誌》,第123期,2005年8月,頁207-219。 王澤鑑,〈回復原狀與金錢賠償-損害賠償方法的基本架構〉,《月旦法學雜誌》,第127期,2005年12月,頁196-207。 吳志正,〈民法第188條第1項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之邏輯基礎〉,《東海大學法學研究》,第32期,2010年6月,頁71-118。 吳從周,〈上司罵下屬,公司連帶賠!?-受僱人「執行職務」概念之再探討〉,《月旦法學教室》,第73期,2008年11月,頁28-36。 吳瑾瑜,〈受僱人執行職務之行為-評最高法院89年度臺上字第1161號判決〉,《中原財經法學》,第6期,2000年6月,頁123-138。 邱琦,〈契約法與侵權行為法的探戈舞-以醫療糾紛為中心〉,《月旦民商法雜誌》,第18期,2007年12月,頁175-184。 陳忠五,〈論契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的保護客體:「權利」與「利益」區別正當性的再省思〉,《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第36卷第3期,2007年9月,頁51-254。 陳和慧,〈論僱用人之侵權行為責任〉,《法令月刊》,第28卷第12期,1997年,頁8-11。 陳清秀,〈汽車靠行的法律關係與靠行車肇事的法律責任〉,《植根雜誌》,第3卷第10期,1987年10月,頁27-31。 陳聰富,〈論違反保護他人法律之侵權行為〉,《台灣本土法學》,2002年1月,頁1-28。 陳聰富,〈論侵權行為法之違法性概念〉,《月旦法學雜誌》,第155期,2008年4月,頁155-195。 曹為珍,〈民法第188條僱用人求償權限制之探討〉,《萬國法律》,第47期,1989年,頁27-28。 黃茂榮,〈概論損害賠償之債〉,《軍法專刊》,第53券第2期,2007年4月,頁1-28。 詹森林,〈僱用人行使求償權時與有過失原則之類推適用—最高法院71年台上字第749號判決之檢討〉,《萬國法律》,第19期,1985年,頁20-22。13 楊佳元,〈論違反保護他人法律之侵權責任〉,《月旦法學雜誌》,第58期,2000年3月,頁116-120。 楊佳元,〈侵權行為過失責任之體系與一般要件〉,《臺北大學法學論叢》,第56期,2005年6月,頁207-254。 鄭玉山,〈僱用人求償權之限制與時效免責之抗辯〉,《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31期,2002年2月,頁1-21與第32期,2002年3月,頁1至25。 劉昭辰,〈回復原狀的金錢損害賠償具體計算〉,《月旦法學教室》,第11期,2003年9月,頁105-116。 蘇千祿,〈僱用人侵權責任之職務執行範圍〉,《中興法學》,第26期,1988年,頁299-324。 蘇千祿,〈民法第188條「僱用人」疑義之澄清〉,《軍法專刊》,第35卷第7期,1989年,頁28-38。 簡資修,〈違反保護他人法律之過失推定:經濟功效與司法仙丹〉,《政大法學評論》,第75期,2003年9月,頁79-121。 三、學位論文 何家誠,《違反契約之非財產上損害賠償之研究》,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2009年1月。 林慶郎,《論受僱人執行職務-從盜賣股票事件檢視執行職務之判斷標準》,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5年7月。 唐采蘋,《中斷締約責任之損害賠償範圍》,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2010年6月。 陳虹淑,《兩岸民事請求權競合之比較研究 -以契約責任與侵權責任之競合為中心》,東吳大學法律學系中國大陸法律碩士在職專班碩士論文,2006年6月。 黃加昌,《僱用人責任之比較研究》,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1986年。 黃聖展,《民事損害賠償責任法上賠償方法之研究》,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6年7月。 彭義誠,《僱用人與受僱人侵權責任分擔之研究》,東吳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2010年7月。 楊通軒,《爭議行為與損害賠償之研究》,東吳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1990年。 葉柳君,《醫療事故損害賠償問題之研究》,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2003年7月。 劉福來,《僱用人責任之研究》,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1978年。 顏佑紘,《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二項侵權責任之研究》,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9年8月。 蘇千祿,《從使用關係論使用人之侵權行為責任》,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1986年。 | |
| dc.identifier.uri | http://tdr.lib.ntu.edu.tw/jspui/handle/123456789/66523 | - |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證券商營業員盜賣股票之民事責任不乏涉及了許多有趣且值得探討之法律議題,其涉及了投資人、證券商、營業員與交割銀行四個權利主體,亦幾乎涵蓋了民法體系上重要之請求權基礎,包含了契約責任、侵權行為、不當得利與不法管理,更由於其具有複數請求權與複數債務人之關係,而涉及了請求權競合、連帶債務與不真正連帶債務等問題。如僅以民法第188條僱用人責任為例,其值得研究之處即包含了僱傭關係之解釋、執行職務之認定、過失與因果關係之雙重推定、僱用人對受僱人之內部求償權...等。
然由於營業員盜賣股票至投資人發現請求時,通常均會有一段時間落差,而由於現今資訊流通快速,使得集中交易市場之股票價格波動劇烈,隨時受各種事件發生之影響,故應採何時之價格作為損害賠償計算金額,影響法律關係之當事人甚大,且在不同請求權基礎背後之法理目的不同下,亦影響了投資人可得請求之範圍。 而學說文獻對盜賣股票之議題多具焦於討論責任成立之相關議題,對於損害賠償之計算著墨甚少。關於損害賠償,債權人得自由選擇回復原狀或金錢賠償,已由民法第213條第3項所增訂,在一般案例下對於金錢賠償係以市價計算之,並無疑問。然在盜賣股票之案例中,股票市場處於暴漲暴跌之情況下,應如何計算所謂之市價?即應以何者為計算市價之時點係為本文討論之重心。實務判決對此議題尚無統一見解,而學說上亦無相關討論,對此本文以投資人自行決定投入證券市場,應由其自行承擔市場風險之理由,而提出應以請求時之市價為計算標準之見解。 另在投資人得行使之請求權、請求對象眾多之情況下,應如何行使對其最為有利?本文於此提出了一二階段之思考流程,乃係先將確定之請求範圍排序,再判斷是否欲承擔股票未來上漲或下跌之風險,期以此架構能對投資人如何行使請求權作出建議。 為求體系之完整,本文仍以請求權基礎之檢討為出發,再論及不同請求權下之請求範圍,最後再處理請求權競合、連帶債務與不真正連帶債務之議題,並對投資人在不同情況下應如何請求做出建議。然囿於篇幅限制,本文之論述皆僅以實務判決為出發,對於學說介紹著墨較少,僅於實務見解不足之處再輔以學說補充之。 | zh_TW |
| dc.description.provenance | Made available in DSpace on 2021-06-17T00:40:27Z (GMT). No. of bitstreams: 1 ntu-101-R97a41015-1.pdf: 13069991 bytes, checksum: b1a9ffbab0d5a387a28d80d17d5f8c16 (MD5) Previous issue date: 2012 | en |
| dc.description.tableofcontents |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問題意識 1 第二節 假設案例 3 第三節 研究方法 4 第四節 論文架構 6 第二章 請求權基礎之檢討 7 第一節 契約責任 8 壹、 投資人委託證券商買賣股票之行紀契約 8 一、 契約定性 8 (一) 實務見解 8 1. 定性為行紀關係 8 2. 定性為委任關係 11 3. 將整體關係定性為行紀,而內部關係認屬委任 11 (二) 本文見解:定性為行紀契約 12 二、 請求權基礎 14 (一) 損害賠償請求權:民法第577、544與224條 14 (二) 寄託物返還請求權:民法第583、597條 14 貳、 投資人與證券商保管股票之混藏寄託契約 15 一、 契約定性 15 (一) 實務見解 15 1. 成立寄託契約 15 2. 成立消費寄託契約 17 3. 成立混藏寄託 19 4. 成立需返還股票之契約,但並未肯認為消費寄託 23 5. 不成立消費寄託契約 24 (二) 本文見解:成立混藏寄託契約 27 1. 成立寄託契約 27 2. 該寄託契約應定性為混藏寄託 28 二、 請求權基礎 29 (一) 寄託物返還請求權:契約條款或民法第603-1、597條 29 (二) 不成立準占有人而為清償 30 參、 投資人與銀行之消費寄託契約 31 一、 契約定性 31 (一) 實務見解 31 1. 成立消費寄託 32 2. 不成立消費寄託 40 (二) 本文見解 41 1. 應定性為消費寄託 41 2. 縱為業務員所盜賣存入,亦成立消費寄託 42 二、 請求權基礎 43 (一) 寄託物返還請求權:契約條款或民法第602、597條 43 (二) 準占有人之問題 44 1. 準占有之成立要件 44 2. 假設案例中盜領存款之適用 45 肆、 投資人與營業員之委任契約 48 一、 契約定性 48 (一) 實務見解 48 1. 有委任契約存在 48 2. 不成立委任契約 51 (二) 本文見解 52 二、 請求權基礎:民法第544條損害賠償請求權 53 第二節 侵權行為 54 壹、 營業員對投資人之侵權行為 54 一、 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 54 (一) 構成要件概述 54 (二) 假設案例之適用 54 二、 民法第184條第1項後段 55 (一) 構成要件概述 55 (二) 假設案例之適用 55 三、 民法第184條第2項 56 (一) 構成要件概述 56 (二) 假設案例之適用 56 1. 刑法第320條 57 2. 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18條 57 貳、 證券商對投資人之侵權行為(民法第188條) 58 一、 僱傭關係之認定 59 二、 執行職務之判準 60 (一) 實務見解 60 1. 盜賣股票屬執行職務範圍 61 2. 受僱人之犯罪行為與執行職務無關 68 (二) 本文見解 75 三、 選任監督之過失與因果關係 77 參、 有寄託物返還請求權即無損害? 78 一、 實務見解 78 (一) 有寄託物返還請求權即無損害 78 1. 對銀行有消費寄託返還請求權即無損害 78 2. 對證券公司有混藏寄託返還請求權即無損害 80 (二) 屬權利競合或不真正連帶關係 80 1. 對銀行之消費寄託返還請求權與損害賠償請求權之不真正連帶關係 80 2. 對證券公司之混藏寄託返還請求權與損害賠償請求權權利競合 82 二、 本文見解 83 第三節 不當得利 85 壹、 構成要件概述 86 一、 因侵害他人權益而受利益 86 二、 致他人受損害 86 三、 無法律上原因 87 貳、 假設案例之適用 87 第四節 不法管理 89 壹、 構成要件概述 90 貳、 假設案例之適用 91 第五節 請求權基礎小結 92 第三章 請求範圍 93 第一節 損害賠償 95 壹、 賠償方法:回復原狀與金錢賠償 95 一、 外國立法例 95 (一) 回復原狀主義 96 (二) 金錢賠償主義 96 (三) 法院裁量主義 96 二、 實務見解 96 (四) 早期實務:以回復原狀為原則 97 (五) 近期實務:賦予債權人選擇權 99 三、 本文見解 100 貳、 賠償範圍:所失利益與所受損害 102 參、 賠償計算:風險分配 103 一、 回復原狀 103 (一) 實務見解 103 1. 返還股票與應配發之股利 103 2. 所失利益不包含差價損失 105 (二) 本文見解:應得請求股票與應分配之股利 106 二、 金錢賠償 108 (一) 實務見解 108 1. 盜賣時之金額/實際侵佔之股款 108 2. 和解/承諾書之金額 109 3. 起訴/請求時市價計算 114 (二) 本文見解 116 1. 金錢賠償之可能計算方式 117 2. 本文見解:應以請求時之價格計算 122 3. 再細緻化之思考:市場風險之承擔 123 第二節 不當得利 126 壹、 理論基礎 126 一、 返還方法(民法第181條) 126 二、 返還範圍(民法第182條) 127 貳、 假設案例之適用 128 第三節 不法管理 131 壹、 理論基礎 131 貳、 假設案例之適用 131 第四節 請求範圍小結 132 第四章 複數請求權與複數債務人 133 第一節 請求權競合 134 壹、 投資人對證券商之請求權競合:「債務不履行」與「侵權行為」 134 一、 實務見解 134 (一) 債權人得自由主張債務不履行或侵權行為 134 (二) 原則上債務不履行有特別規定(約定)者,應優先適用 137 (三) 部分債務不履行之特別規定,不排除侵權行為請求 138 二、 本文見解 140 (一) 學說介紹 140 1. 法條競合說 140 2. 請求權自由競合說 141 3. 請求權規範競合說 141 (二) 本文見解 142 貳、 投資人對營業員之請求權競合 144 一、 實務見解 145 (一) 債務不履行、侵權行為與不當得利三者屬請求權競合 145 (二) 以民法第197條第2項請求仍須符合不當得利要件 147 (三) 以民法第197條第2項請求者,仍有第339條之適用 148 二、 本文見解 149 (一) 不當得利請求權與其他請求權競合關係 149 (二) 不法管理請求權與其他請求權競合關係 150 第二節 連帶債務與不真正連帶債務 152 壹、 連帶債務:營業員與證券商 152 一、 連帶債務之說明 152 (一) 外部關係:連帶債務人與債權人間 152 1. 絕對效力事項 152 2. 相對效力事項 153 (二) 內部關係:連帶債務人間 153 二、 假設案例之適用 154 (一) 證券商對僱用人之內部求償關係 154 (二) 證券商得援用營業員之時效抗辯 155 (三) 投資人與營業員和解(免除債務)時,對證券商亦有效力 156 貳、 不真正連帶債務 156 一、 不真正連帶債務之說明 156 (一) 外部關係:債務人與債權人間 157 (二) 內部關係:債務人間 157 二、 假設案例之適用 158 第三節 本章小結 160 第五章 結論 161 第一節 假設案例之再解析 161 壹、 營業員盜領交割款成立交割銀行對準占有人清償 161 一、 投資人與營業員私下成立委任契約 161 二、 投資人與營業員私下無委任契約 162 貳、 營業員盜領交割款不成立交割銀行對準占有人清償 162 一、 投資人與營業員私下成立委任契約 162 二、 投資人與營業員私下無委任契約 163 第二節 投資人行使請求權之最佳化 165 壹、 股票屬上漲趨勢 165 一、 最佳請求:請求返還股票與應分配之股利 166 二、 次佳請求:請求請求時價格或請求盜賣價格附加法定利息 166 三、 最差請求:請求盜賣價格 167 貳、 股票屬下跌趨勢 167 一、 最佳請求:請求盜賣價格並附加法定利息 168 二、 次佳請求:請求盜賣價格 168 三、 再次佳請求:請求請求時之價格 168 四、 最差請求:請求返還股票與應分配之股利 169 參、 通用之思考方式 169 一、 將確定之請求範圍排序 169 二、 判斷是否要承擔股票未來上漲或下跌之風險 170 第三節 結語 171 參考文獻 172 附件一:「委託買賣證券受託契約」範本 177 附件二:「客戶開設有價證券保管劃撥帳戶契約書」範本 179 附件三:「存款暨相關服務總約定書」元大商業銀行版本 182 | |
| dc.language.iso | zh-TW | |
| dc.subject | 請求權競合 | zh_TW |
| dc.subject | 連帶債務 | zh_TW |
| dc.subject | 不真正連帶債務 | zh_TW |
| dc.subject | 僱用人責任 | zh_TW |
| dc.subject | 盜賣股票 | zh_TW |
| dc.subject | 損害賠償 | zh_TW |
| dc.subject | 賠償方法 | zh_TW |
| dc.subject | 請求範圍 | zh_TW |
| dc.subject | 契約責任 | zh_TW |
| dc.subject | 行紀 | zh_TW |
| dc.subject | 混藏寄託 | zh_TW |
| dc.subject | 消費寄託 | zh_TW |
| dc.subject | 準占有 | zh_TW |
| dc.subject | 侵權行為 | zh_TW |
| dc.subject | 不當得利 | zh_TW |
| dc.subject | 不法管理 | zh_TW |
| dc.subject | civil liability | en |
| dc.subject | unauthorized transactions | en |
| dc.subject | joint obligation | en |
| dc.subject | unjust enrichment | en |
| dc.subject | torts | en |
| dc.subject | quasi-possession | en |
| dc.subject | consumption deposit | en |
| dc.subject | commission agency | en |
| dc.subject | damages calculations | en |
| dc.subject | damages | en |
| dc.title | 證券商營業員盜賣股票之民事責任 - 以損害賠償計算為中心 | zh_TW |
| dc.title | The Civil Liability of Unauthorized Transactions of the Securities Dealer - Focus on the Damages Calculations and Propose the Best Way to Claim for Investor | en |
| dc.type | Thesis | |
| dc.date.schoolyear | 100-2 | |
| dc.description.degree | 碩士 | |
| dc.contributor.oralexamcommittee | 劉春堂,陳忠五 | |
| dc.subject.keyword | 盜賣股票,損害賠償,賠償方法,請求範圍,契約責任,行紀,混藏寄託,消費寄託,準占有,侵權行為,僱用人責任,不當得利,不法管理,請求權競合,連帶債務,不真正連帶債務, | zh_TW |
| dc.subject.keyword | unauthorized transactions,civil liability,damages,damages calculations,commission agency,consumption deposit,quasi-possession,torts,unjust enrichment,joint obligation, | en |
| dc.relation.page | 188 | |
| dc.rights.note | 有償授權 | |
| dc.date.accepted | 2012-01-19 | |
| dc.contributor.author-college | 法律學院 | zh_TW |
| dc.contributor.author-dept | 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 zh_TW |
| 顯示於系所單位: | 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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