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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NTU Theses and Dissertations Repository
  2. 法律學院
  3. 法律學系
請用此 Handle URI 來引用此文件: http://tdr.lib.ntu.edu.tw/jspui/handle/123456789/6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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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 欄位值語言
dc.contributor.advisor葉俊榮(Jiunn-Rong Yeh)
dc.contributor.authorNian-Feng Shinen
dc.contributor.author辛年豐zh_TW
dc.date.accessioned2021-06-16T16:23:07Z-
dc.date.available2013-02-01
dc.date.copyright2013-02-01
dc.date.issued2013
dc.date.submitted2013-01-28
dc.identifier.urihttp://tdr.lib.ntu.edu.tw/jspui/handle/123456789/63108-
dc.description.abstract本文所要討論的問題主要是從國家任務的觀點看來,當國家在面對環境風險的情況下,是否可能採取公私協力的方式來完成國家任務?以及如可採用公私協力的手段來履行國家任務,要以怎麼樣的程序及制度來確保公私協力的運作有助於環境風險所生行政任務的達成?
為了處理此等問題,本文從權利與救濟、制度與程序、政策與策略這三層次加以分析,並著重公與私之間的互動關係,以及事務本身公共性的因素,考量管制時代及管制背景等管制環境、管制結構、管制流程、組織與權限、法令基礎等因素來進行分析。本文發現要符合公私協力的要求,必須是公部門與私部門各自保有主體性,能夠對等地進行溝通與協調,並透過雙方投注心力,由私部門以自己名義對外執行人民希望國家必須負最終責任的事務。又國家任務的變遷與社會的運作具有很強的關係,當中市民社會與市場扮演極為重要的角色,而影響國家任務的因素包括自由主義的信奉力度、時代潮流、社會文化及政府體制。另一方面,我們也可以觀察到,政治決策體系與社會系統間的對話不再僅僅是國家與社會間線狀對話模式,而是呈現出「網絡式的對話模式」;在此同時,國家任務的變遷也不再只是受到內國社會的影響,而是進一步轉化成受到網絡式對話模式的影響。
這樣的對話模式也會對處理環境風險的不確定性問題造成影響,由於環境風險本質上兼具有天災性、公共性、風險傳導特殊性、溢流性等特徵,造成影響的範圍也相當廣泛。當中許多事務更是國家本於自己權利保護的需求,或本於對公共空間管理的責任,會要求國家必須要承擔責任的。因此,會使得國家任務的數量急速擴張。另一方面,國家以預警原則的態度來面對環境風險,並且為行政行為時有不同於以往的判斷因素,據以取得行政正當性,將會使得國家在環境風險的背景下必須面臨「從預防到預警」、「從究責到價值保護」、「管制手段再進化」、「全球行政法連帶性」等挑戰,進而讓國家任務在環境風險的背景下面臨轉型。
在環境風險下採行公私協力的基礎理論及可行性的問題上,本於預防環境風險效率性的考量,以及全球化下透過私部門串連以產生量能加值的考量,能夠肯定由私部門與國家合作來執行環境風險所生的國家任務;甚至在社會需要公部門能夠處理行政任務雜沓、公私混雜、公部門量能有限及管制效能的要求下,更需要採取公私協力來處理環境風險所生的國家任務。只是應予注意的是,在考慮是否以公私協力來履行此等國家任務時,應考慮到公共性及私部門自主性的問題,並據以判斷所要採取的公私協力形式。此外,當任務交給私部門來執行,在產生市場失靈、確保行政任務達成、公共財使用公平性的考量下,行政部門也有介入進行管制的空間。在制度面的建構及建議上,本文以為在環境風險背景下,制度上應以風險溝通、資訊透明、決策效能及突破公私藩籬為基礎,就各種不同公私協力的類型區分型態來做不同的設計。本文以對合作對象是否有利來加以觀察,區分為負擔型、給付型兩種主要類型,考量權利保護、市場公平競爭、平等、效率等不同價值來進行制度建構。其後,再回頭檢視既有的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等既有法制,對法制度上的不足與缺失提出具體的建議,以回應法制面上公私混雜的現實、就不同引進公法原則來監督公私協力的運作、以價值保護及預警思維取代開發思維,並使用程序機制確保選定正確的私部門以避免產生任務履行的真空狀態等問題。
zh_TW
dc.description.abstractHuman beings confront many kinds of damages in the context of environmental risks, and states need to deal with these hard situations. This dissertation discusses states can use public-private-partnership (PPP) as a regulatory tool to finish tasks be caused by environmental risk or not? If the answer is “yes”, states need to adopt what procedures to ensure PPPs can handle these tasks effectively?
In order to solve these problems, this dissertation observes the concept of “public” in Constitutionalism State from historical perspective, and regards the degree of public,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public and private. Also, I analyze the right, institution, process and policy in Taiwan’s legal structure, including regulatory environment, regulatory structure, regulatory proceeding, organization, authority and law.
From these analyses, I find the state functions are formulated from dialogues between society and country. This is the typical model in any democracy political system. But in the trend of globalization, this traditional paradigm is shifting to “Network Dialogue Model”, which means public decisions are formulated by dialogues among different political systems and social systems. This model is exercised by private sectors participate in the administrative process and deliberate in democracy institutions. From these multiple interactions, we could make sure what kinds of affairs are state needs to deal with, and these affairs are state functions. This model can practice in the context of environmental risk, especially people may feel the damages bring by environmental risk directly. Actually, environmental risks have four characteristics: natural disaster, public, special media and overflow. These characteristics bring the expansion of state functions. Besides, states need to use precautionary principle when confront the affairs caused by environmental risk, this requirement also bring the state function transformation.
After we decide the scope of state functions in environmental risk, I want to discuss the regulatory tool that states use to finish the tasks. This dissertation concludes the PPP can respond the requirements of efficiency and the trend of globalization. But when we use this tool to deal with the events in environmental risks, we should pay attention on the degree of public and the autonomy of private sectors. Then we can decide whether transfer tasks to private sectors or not; if we approve private sectors perform the tasks, we can decide state should take what kinds of PPP at the same time. After this stage, we need to choose the private sectors who implement the tasks. At this procedure, we should notice affairs’ nature, and recognize its degree of public, the influence of market, human rights, legitimacy, equality, efficiency. And we could adopt risk communication,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rganization and processes as method to make sure we can choose the most appropriate partner. Finally, this dissertation’s suggestions can feedback to the Act for Promotion of Private Participation in Infrastructure Projects, and we can push the necessary amend to the law in the future.
en
dc.description.provenanceMade available in DSpace on 2021-06-16T16:23:07Z (GMT). No. of bitstreams: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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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vious issue date: 2013
en
dc.description.tableofcontents摘 要 I
簡 目 V
詳 目 VII
圖 次 XXI
表 次 XXII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問題意識與本文研究重點 1
第一項 問題意識:從三個本土案例談起 1
第一款 美麗灣開發案 2
第二款 慈濟大愛村案 3
第三款 毒性物質污染案 4
第二項 本文研究重點 5
第一款 環境風險脈絡中國家的角色及定位 5
第二款 環境風險脈絡中採用公私協力的空間 7
第二節 本文論點 10
第三節 研究方法及架構 13
第一項 研究方法 13
第二項 研究架構 16
第四節 公私協力的概念釐清 19
第一項 概念理解的回顧 19
第一款 公私協力 20
第二款 民營化 24
第三款 夥伴化 26
第二項 本文所指涉的公私協力 28
第一款 公私協力的要件 28
第一目 對等性 29
第二目 私部門自己名義 30
第二款 公私協力的指涉範疇 31
第一目 實質民營化 31
第二目 受託行使公權力 34
第三款 對既有判斷方式的檢討 34
第四款 本文討論公私協力的主軸 37
第二章 國家任務變遷因素的探尋 39
第一節 歷史的觀察 42
第一項 劇烈變遷模式 42
第一款 古典自由主義國家時期 43
第二款 自由主義相對崇尚時期 44
第三款 自由主義挑戰時期 45
第四款 新自由主義國家時期 46
第二項 緩和變遷模式 48
第一款 制度奠基時期 48
第二款 國家初始介入時期 49
第三款 新政時期 51
第四款 新自由主義國家時期 53
第三項 公私協力的發展 55
第二節 國家任務的形成 57
第一項 國家任務起源於公領域占有的轉變 58
第二項 國家任務與社會的對話 59
第一款 劇烈變遷模式的對話 59
第一目 古典自由主義時期 60
第二目 自由主義相對崇尚時期 61
第三目 自由主義挑戰時期 62
第四目 新自由主義國家時期 63
第二款 緩和變遷模式的對話 64
第一目 制度奠基時期 65
第二目 國家初始介入時期 66
第三目 新政時期 68
第四目 新自由主義國家時期 69
第三款 全球化趨勢與公私協力 71
第一目 全球化與公私協力 71
第二目 國家與社會對話下的公私協力 74
第三項 當代社會與國家對話的重要性 77
第一款 公領域的開放 77
第二款 國家任務發展的歷史 79
第三款 法律制度的形成及運作 80
第四款 社會變遷的需求 81
第三節 國家任務變遷的因素 82
第一項 立憲主義國家運作的重要因子 83
第一款 市場 83
第二款 市民社會 85
第二項 國家任務的變遷因素 86
第一款 自由主義的信奉力度 86
第二款 時代潮流的變遷 88
第一目 內國潮流的變遷 88
第二目 冷戰後全球化的潮流 89
第三款 社會文化及政府體制的牽連 90
第四節 歷史的啟示與未來的因應 92
第一項 國家任務發展的內在動因及調整方向 93
第二項 國家任務發展的外在動因及發展走向 94
第五節 小結 98
第三章 環境風險與國家任務的擴張 101
第一節 環境風險的出現 102
第一項 從現代性風險到環境風險 102
第二項 危險與風險學理上的一般認識 105
第三項 本文認知的環境風險及範疇 109
第一款 環境風險概念的釐清 109
第一目 環境風險與不確定性 109
第二目 環境風險的內涵 111
第三目 環境風險應採取的決策模式 113
第二款 環境風險的範疇 114
第二節 增加國家負擔的其他外在因素 117
第一項 全球化 117
第二項 人口增長 119
第三項 自然資源短缺 121
第三節 環境風險的特色 123
第一項 天災性 123
第二項 公共性 124
第三項 風險傳導的特殊性 126
第四項 溢流性 127
第四節 環境風險造成國家任務的擴張 128
第一項 環境問題與國家任務的消長 129
第二項 從社會現實到國家任務 133
第一款 社會中的環境風險 133
第二款 從國家任務變遷因素看環境風險的任務 136
第三款 環境風險下國家任務的執行 138
第三項 環境風險造成國家任務的擴張 139
第一款 臺灣的風險經驗與國家任務發展的關聯 140
第二款 國家任務的擴張 141
第五節 小結 145
第四章 環境風險與國家任務的轉型 149
第一節 環境風險下國家決策的理論依據 150
第一項 傳統因果關係理論認定的侷限性 150
第二項 環境風險下因果關係理論的變革 156
第三項 因果關係緩和的兩種模式 159
第一款 風險評估理論 160
第一目 風險評估理論的內涵 160
第二目 對風險評估理論的質疑 162
第二款 預警原則 163
第一目 預警原則的內涵 163
第二目 預警原則的全球發展 166
第三目 預警原則在因果關係上的態度及困境 169
第三款 兩種模式的比較分析 171
第四項 預警原則在因果關係理論的細緻化運用 173
第一款 非單一判斷標準的因果關係 174
第一目 認定因果關係的多樣性 174
第二目 建立因果關係的資訊依賴性 177
第三目 風險行政中判斷因果關係的理論構築 181
第二款 舉證責任的倒置 185
第五項 環境風險下因果關係的運作模式 187
第二節 行政介入的判斷因素 188
第一項 傳統行政介入判斷模式的質疑 189
第二項 環境風險的成本效益分析及公平性考量 190
第一款 環境風險決策中成本效益分析的考量 191
第二款 環境風險決策中資源分配的考量 193
第三項 決策因素的細緻分析 194
第三節 環境風險造成國家任務的轉型 196
第一項 從預防到預警 196
第一款 預警的必要性 197
第二款 事前預警措施的保護對象 198
第三款 國家任務執行的轉向 200
第四款 事前預警的執行 201
第二項 從究責到價值保護 202
第一款 轉向被害者中心主義 202
第二款 從權利本位到價值本位 203
第三項 管制手段的再進化 204
第一款 傳統管制手段的挑戰 204
第二款 環境風險的分類與管制 206
第四項 全球行政法的連動 208
第一款 環境風險訴求全球行政法的理由 208
第一目 行政公共性的考量 210
第二目 權力移轉的考量 211
第三目 決策者與社會對話的考量 213
第二款 全球治理的困境 215
第三款 全球趨勢的合流與國家任務 216
第四節 國家任務轉型與私部門量能發揮 217
第一項 從環境風險特色到國家任務轉型 217
第二項 私部門量能的發揮 221
第五節 小結 222
第五章 公私協力因應環境風險的正當性 225
第一節 公部門面對環境風險的困境 226
第一項 傳統管制的侷限性 226
第二項 公部門量能的不足 227
第三項 行政公共性範圍的擴大 228
第二節 引進公私協力的理論基礎 229
第一項 社會需求的公私協力法制 229
第一款 社會需要的治理模式 230
第一目 處理行政任務的雜沓 230
第二目 回應公私混雜的現象 231
第三目 補足公部門量能侷限性及管制效能考量 232
第二款 呼喚公私協力 235
第二項 公私協力的憲法依據 236
第一款 自憲法文義觀之 237
第二款 自民主原則觀之 239
第三項 公私協力法制的極限 240
第一款 公私協力的運作現況及造成的問題 241
第二款 問題的解決方案 244
第一目 既有理論的回顧 244
第二目 對既有理論的回應 250
第三款 運用公私協力的理論構築 254
第一目 兩個核心要素 255
第二目 理論的建構 259
第三節 公私協力的管制 261
第一項 公私協力追求價值的確認 261
第一款 行政目的的確保 262
第二款 執行效率的追求 264
第一目 興建及籌備階段的效率追求 264
第二目 營運效率的追求 265
第三款 善用民間資源與專業 267
第二項 介入管制的必要性 268
第一款 自由市場的維護 269
第二款 國家任務達成的確保 272
第三款 公共財享有的公平性 275
第四節 公私協力運作的可行性 277
第一項 環境風險國家任務與公私協力的調和 278
第二項 執行任務的效率要求 280
第三項 全球化下私部門跨域協力的連動 284
第一款 私部門在全球化下協力的理論基礎 284
第二款 私部門在全球空間可以扮演的角色 286
第三款 全球空間下私部門的功能 289
第一目 資訊流通 290
第二目 發覺問題 291
第三目 量能的串連與加乘 292
第四款 私部門發揮功能的必要條件 295
第一目 獨立性的確保 295
第二目 立憲主義價值的保障 296
第五節 小結 298
第六章 公私協力因應環境風險的類型及程序建構 301
第一節 既有法制的探討 303
第一項 既有管制結構回顧 304
第一款 環境風險所生國家任務的適用 304
第二款 程序規範結構 306
第二項 公私協力的類型化 308
第一款 科技支援型 308
第二款 基礎建設運作型 309
第二節 環境風險思維下制度建構的基礎 310
第一項 風險溝通的必要性 311
第一款 環境風險行政的正當性考量 311
第一目 環境法中溝通的一般性需求 312
第二目 環境風險下強化溝通的需求 313
第二款 以公私協力處理環境風險的風險溝通 322
第一目 是否採取公私協力的風險溝通 322
第二目 採取公私協力後的風險溝通 324
第三款 風險溝通的挑戰 325
第二項 資訊流通機制的建立 326
第一款 資訊法制在環境風險行政的重要性 327
第二款 資訊流通正確性的確保 330
第三款 藉私部門力量達成資訊流通 332
第三項 決策效能的需求 336
第四項 突破公私界分的藩籬 337
第三節 公私協力的類型與相關法制 339
第一項 私部門協力的類型化及特殊要求 340
第一款 給付型 340
第一目 調適體系 341
第二目 救災體系 344
第二款 負擔型 345
第二項 公私協力處理環境風險任務的相關法制 348
第四節 公私協力下程序與制度的應然性探討 350
第一項 制度及程序建構的基礎思考 351
第二項 各種類型的制度及程序建構 352
第一款 給付型 353
第一目 調適體系 353
第二目 救災體系 357
第二款 負擔型 358
第三項 從類型化的考量重點到制度建構 360
第五節 再訪既有法制 362
第一項 從公私二分到公私混雜 363
第一款 傳統公私二分的運作 363
第二款 公私關係的概念重塑 365
第二項 從逸脫監督到公法原則的引進 366
第一款 公法原則撤守的疑慮 366
第二款 公法原則的導入及所面臨的困境 368
第三款 以公法原則介入監督的細部分析 369
第三項 從後續擔保到事前防弊 371
第四項 從開發本位到預警本位 373
第六節 小結 376
第七章 結論 379
第一節 環境風險運用公私協力的制度建構 380
第一項 制度建構的理論核心 380
第二項 環境風險下採行公私協力的制度建構 381
第一款 確定國家任務 381
第二款 選擇公私協力形式 382
第三款 選定執行任務的私部門 383
第二節 案例檢證 385
第一項 美麗灣開發案 386
第二項 慈濟大愛村案 387
第三項 毒性物質污染案 388
第三節 本文貢獻 390
第一項 環境風險下決策主體與社會的網絡式對話 390
第二項 環境風險概念釐清與國家任務的發展 393
第一款 國家面對環境風險的責任 394
第二款 國家任務的擴張與轉型 395
第三項 公私協力有助於環境風險所生任務的達成 396
第四項 法制度檢討與興革方向 398
第四節 未來與展望 400
第一項 網絡式對話模式具體運用的情形 400
第二項 環境風險的地方治理 401
第三項 預警原則內涵的具體化 402
第四項 環境風險對侵權行為法的影響 403
第五項 公私協力契約模型的建構及制度調和 405
參考文獻 - 1 -
dc.language.isozh-TW
dc.subject不確定性zh_TW
dc.subject公私協力zh_TW
dc.subject國家任務zh_TW
dc.subject公共性zh_TW
dc.subject因果關係zh_TW
dc.subject預警原則zh_TW
dc.subject全球化zh_TW
dc.subjectGlobalizationen
dc.subjectUncertaintyen
dc.subjectPublic-Private-Partnershipen
dc.subjectDegree of Publicen
dc.subjectState Functionen
dc.subjectPrecautionary Principleen
dc.subjectCausationen
dc.title環境風險的公私協力:國家任務變遷的觀點zh_TW
dc.titleThe Public-Private-Partnership in Environmental Risk: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tate Function Transformationen
dc.typeThesis
dc.date.schoolyear101-1
dc.description.degree博士
dc.contributor.oralexamcommittee許宗力(Tzong-Li Hsu),李建良(Chien-Liang Lee),施文真(Wen-Chen Shih),張文貞(Wen-Chen Chang)
dc.subject.keyword不確定性,公私協力,國家任務,公共性,因果關係,預警原則,全球化,zh_TW
dc.subject.keywordUncertainty,Public-Private-Partnership,Degree of Public,State Function,Causation,Precautionary Principle,Globalization,en
dc.relation.page454
dc.rights.note有償授權
dc.date.accepted2013-01-28
dc.contributor.author-college法律學院zh_TW
dc.contributor.author-dept法律學研究所zh_TW
顯示於系所單位:法律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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