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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 欄位 | 值 | 語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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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contributor.advisor | 李建良(Chien-Liang Lee) | |
dc.contributor.author | Kai-Chieh Hsu | en |
dc.contributor.author | 許凱傑 | zh_TW |
dc.date.accessioned | 2021-06-16T09:54:51Z | - |
dc.date.available | 2018-09-01 | |
dc.date.copyright | 2017-06-12 | |
dc.date.issued | 2016 | |
dc.date.submitted | 2017-01-03 | |
dc.identifier.citation | 【中文文獻】
一、專書 方瑋晨(2015),《都市更新制度模式與法理分析》。 吳庚(2005),《行政爭訟法論》,第三版。 吳庚(2007),《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增訂十版。 李惠宗(2012),《行政法要義》,6版。 林錫堯(2006),《行政法要義》,3版。 許玉秀(2011),《論正當法律程序原則》。 陳明燦(2013),《土地利用計畫法導論》。 陳敏(2011),《行政法總論》,7版。 陳清秀(2011),《行政訴訟法》,4版。 陳新民(2000),《行政法學總論》,修訂7版。 湯德宗(2003),《行政程序法論-論正當法律程序》,增訂二版。 劉慶瑞(1990),《比較憲法》。 謝哲勝(2015),《都市更新法律與政策》。 二、專書論文 吳信華(2001),<行政計畫與計畫確定程序>,臺灣行政法學會主編,《行政法爭議問題研究(上) 》,頁537-575。 李建良(2003),<國家高權行為與公法訴訟制度-論德國「政府行為」理論與「不受法院管轄之高權行為」概念>,氏著,《憲法理論與實踐(一)》,2版,頁321-394。 李建良(2012),<民營化時代的行政法新思維>,氏主編,《2011行政管制與行政爭訟:民營化時代的行政法新趨勢》,頁1-27。 林明鏘(2006),<從大法官解釋論都市計畫之基本問題>,氏著,《國土計畫法學研究》,頁61-92。 翁岳生(2015),<論「不確定法律概念」與行政裁量之關係>,氏著,《行政法與現代法治國家》,頁31-90。 許宗力(2006),<行政處分>,翁岳生編,《行政法(上) 》, 3 版,頁475-558。 陳春生(1995),<原子能法領域之階段化行政程序>,氏著,《核能利用與法之規制》,頁 95-132。 陳清秀(1994),<行政計畫制定之手續與行政救濟>,氏著,《行政訴訟之理論與實務》,頁571-618。 陳愛娥(1998),<「有效權利保障」與「行政決定空間」對行政訴訟制度的影響>,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編,《行政訴訟論文彙編》,1輯,頁49-80。 陳新民(2002),<憲法財產權保障之體系與公益徵收之概念>,氏著,《憲法基本權利之基本理論(上)》,頁285-354。 彭鳳至(2002),<論行政訴訟中之團體訴訟-兼論行政訴訟法第三十五條之再修正>,翁岳生教授祝壽論文集編輯委員會編,《當代公法新論(下)-翁岳生教授七秩誕辰祝壽論文集》,頁 99-134。 黃錦堂(1993),<德國計畫裁決程序引進我國之研究 — 我國重大開發或設場案許可程序改進之檢討>,翁岳生教授祝壽論文集編輯委員會編,《當代公法理論—翁岳生教授六秩誕辰祝壽論文集》,頁429-480。 黃錦堂(2006),<行政判斷與司法審查 – 最高行政法院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案判決評論>,收錄於湯德宗、李建良主編,《2006行政管制與行政爭 訟》,頁1-52。 葉俊榮(1997),〈環境行政上正當法律程序的性質、功能與定位〉,氏著,《環境行政的正當法律程序》,再版,頁11-52。 董保城(2006),<行政計畫>,翁岳生編,《行政法(上) 》, 3 版 ,頁599-616。 詹鎮榮(2007),<論行政機關管轄權之移轉-以其對行政作用法及行政爭訟法之影響為中心>,收錄於湯德宗、李建良主編,《2006行政管制與行政爭訟》,頁189-245。 廖義男(1994),<論行政計畫之確定程序>,氏著,《行政法論集(2)-公共建設與行政法理》,1-64。 廖義男(2001),<行政處分之概念>,《臺灣行政法學會主編,行政法爭議問題研究(上)》,頁375-419。 蔡志方(2004),<論多階段行政處分>,氏著,《行政救濟與行政法學(三)》,頁490-501。 三、期刊論文 王珍玲(2012),<論都市更新地區範圍或更新單元劃定等相關問題-兼評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一OO年度訴字第八八三號判決>,《政大法學評論》,130期,頁1-50。 月旦法學雜誌編輯部(2012),<「都市更新與居住正義-從文林苑案談起」座談會會議紀錄>,《月旦法學雜誌》,206期,頁268-297。 吳庚(1982),<行政爭訟之客體-行政處分>,《憲政思潮》,59期,頁101-111。 李仁淼(2013),都市更新與正當法律程序-大法官釋字第709號解釋評析,臺灣法學,235期,頁45-54。 李建良(1987),<論公益概念具體化在立法及法律上適用之原則>,《憲政時代》,12卷3期,頁72-92。 李建良(2011),<論多階段行政處分與多階段行政程序之區辨—兼評最高行政法院 96 年度判字第1603 號判決>,《中研院法學期刊》, 9 期,頁 271-332。 李建良(2013),<都市更新的正當行政程序(中)--釋字第709號解釋>,《臺灣法學雜誌》,228期,頁29-46頁。 李建良(2014),<公法類實務導讀:都市計畫與都市更新相關問題>,《臺灣法學雜誌》,頁155-170。 李建良(2015),<永續發展與正當程序 ─ 環評法制二十年的廿項法治課題:序篇>,《月旦法學雜誌》,240期,頁221-247。 林明昕(2005),<行政契約法上實務問題之回顧-兼論公、私法契約之區別>,《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集刊》,頁253-296。 林明昕(2010),<地方自治事項與委辦事項之委託及委任>,《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39卷4期,頁213-296。 林明鏘(2001),<建築管理法制基本問題之研究 ─ 中德比較法制研究>,《臺大法學論叢》, 30 卷 2 期,頁 29-76。 林明鏘(2006),<ETC判決與公益原則 ─ 評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九十四年訴字第七五二號判決及九十四年度停字第一二二號裁定>,《月旦法學雜誌》,134期,頁5-25。 林明鏘(2012),<「都更條例的法制修法與機制探討」座談會會議紀錄>,《臺灣環境與土地法學雜誌》,3期,頁21-45。 林明鏘(2012),<對都更條例之十點修法意見>,《全國律師》,16卷11期,頁36-50。 林明鏘(2015),<都市計畫協議書之法律問題>,《軍法專刊》,61卷2期,頁1-17。 林明鏘(2016),<都市更新之正當法律程序-兼論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09號解釋>,《法令月刊》,67卷1期,頁1-27。 林根旺(2013),<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之根本問題與解決-兼談司法院釋字第709號解釋與修法之對應>,《臺灣環境與土地法學雜誌》,2卷7期,頁81-101。 林淑馨(2007),<日本「NPO法」的實施對非營利組織發展影響分析>,《第三部門學刊》,8期,頁29-61。 林清汶(2016),<都市更新法制趨勢-論公益與個人財產權衝突之權衡食安風險 與法律專題研究系列之二>,《月旦法學雜誌》,254期,頁188-207。 張文郁(2004), <行政訴訟中團體訴訟之研究-以環境保護相關法律為中心>,《月旦法學雜誌》, 111 期,頁99-115。 盛子龍(2001),<撤銷訴訟之訴訟權能>,《中原財經法學》,頁1-47。 許宗力(1998),<「行政程序的透明化與集中化」>,《全國律師》,2 卷6 期,頁 69 -78。 許宗力(1999),<基本權程序保障功能的最新發展-評司法院釋字第488號解釋>,《月旦法學雜誌》,54期,頁153-160。 許凱傑(2016),<廢棄物清理與都市計畫法之關聯 ─ 以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2 年度訴字第190號判決為中心>,《月旦裁判時報》,51期,頁60-73。 許登科(2015),<關於環評中公私協力的法理及其省思-以永續發展和正當程序為中心>,《臺灣法學雜誌》,281期,頁61-69。 陳立夫(2003),<都市計畫之法律性質>,《臺灣本土法學雜誌》,50期,頁139-146。 陳立夫(2006),<權利變方式之都市更新與土地權利人之同意>,《本土法學雜誌》,88 期,頁155-161。 陳立夫(2008),<我國權利變換方式之都市更新事業制度>, 《全國律師》,12 卷 9 期,頁 40-49。 陳宜倩(2004),<正當法律程序>,《月旦法學教室》,25 期,頁 125-128。 陳明燦(2012),<論公共利益與財產保障 – 兼論我國都市更新條例(草案)>,《國會月刊》,40卷10期,頁38-58。 陳英鈐(2006),<行政法院作行政程序的守護神-評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對ETC案裁判>,《月旦法學雜誌》,132期,頁150-164。 陳愛娥(2000),<「訴訟權能」與「訴訟利益」- 從兩件行政法院裁判出發,觀察兩種訴訟要件的意義與功能>,《律師雜誌11月號》,254期,頁64-77。 傅玲靜(2009),<公民訴訟、公益訴訟、民眾訴訟-環境法上公民訴訟之性質>,《月旦法學教室》,77期,頁28-29。 傅玲靜(2016),<對於抽象法規範之行政爭訟-以都市計畫之擬定及變更為例>,《月旦法學教室》,頁9-11。 黃異(2003),<行政程序法有關行政計畫確定程序之闡述>,《立法院院聞》,31 卷 10 期,頁81-89。 黃銘輝(2014),<論美國法上法院對行政行為的司法審查密度 – 以通訊傳播行政為中心>,《臺北大學法學論叢》,92期,頁187-252。 黃錦堂(2009),<高度科技專業性行政決定之司法控制密度–兼評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九六年度訴字第一一一七號判決>,《東吳法律學報》,21卷1期,頁95-127。 黃錦堂(2013),<論行政委託與行政委任之要件與鬆綁-德國法之比較>,《法令月刊》,64卷12期,頁67-98。 劉建宏(2016),<行政訴訟法上之必要訴訟參加-評最高行政法院103年11月份第1次及104年10月份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月旦裁判時報》,52期,頁5-11。 蔡志揚(2008),<都市更新的「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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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identifier.uri | http://tdr.lib.ntu.edu.tw/jspui/handle/123456789/60081 | -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在都市土地僅占全國土地面積1成,而都市人口逾全國總人口8成之我國,都市更新成為解決都市問題之重要手段。都市更新條例在施行後的18年,歷經文林苑都市更新爭議及司法院釋字第709號解釋,各界才發現都市更新現行制度問題重重,在105年2月25日行政院通過內政部擬具的「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納入包含大法官解釋宣告部分條文之內容及學者建議之內容以為修正。
在上開背景下,本文首先針對以程序規範為主軸之都市更新條例之程序相關問題作全面檢討。除了在制度上比較,研究方法除以相關計畫法規範之程序規範橫向比較外,亦以垂直方式觀察以「都市計畫」為核心之計畫法領域,以求窺見都市更新開發計畫在整個計畫法體系之全貌,再以法律關係為主軸,先探究都市更新各階段行政行為之法律性質,並從都更程序中之既有模式及程序特性,並提出「多階段行政程序」及「兩階段」模式等不同思考方向供制度改革之參考。 而本文研究主軸係以都市更新之「正當行政程序」為核心,透過歷來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與正當法律程序相關者之「經驗分析」之研究取向,以類型化方式歸納,總結其趨勢,並歸納正當法律程序之要素及內涵,另輔以我國都更條例施行以來,由行政法院做出實體裁判之70餘件判決。從上開實證分析之資料顯示:我國除在都市更新事業概要及事業計畫審議階段之程序保障不足外,應提高民眾參與之程度外,亦在都市更新地區劃定公告階段,產生人民訴訟權保護之漏洞,均有待立法者填補。且我國司法實務上,對於起訴者提起訴訟之案件,起訴者勝率不及2成,法院對於主管機關核准相關計畫之審查確實較為寬鬆,方造成上開結果,本文認為應導入「基本權干預程度」之判斷,以基本權所受侵害是否具有不可回復性或嚴重之侵害與否,或特別著重以都市更新範圍內為唯一住居所之居民,適時提高審查密度,並從都市更新開發計畫中,考量之核心要素「公益」之概念,以類型化方式,具體化判決之內容,並將公益概念具體化在正當程序之判斷中,以此方式方能完足人民在都市更新程序之正當程序保障之實效。 希冀透過上開計畫法規範之系統性研究、正當程序之檢視、司法實務之經驗性研究及司法審查密度之角度,在司法院釋字第709號解釋之後,新的都市更新條例修法前,能拋磚引玉,提供未來都市更新程序改革之參考。 | zh_TW |
dc.description.provenance | Made available in DSpace on 2021-06-16T09:54:51Z (GMT). No. of bitstreams: 1 ntu-105-R01a21018-1.pdf: 2489497 bytes, checksum: 612b3bd0912343a98a846d7ef2566db8 (MD5) Previous issue date: 2016 | en |
dc.description.tableofcontents | 第一章 前言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 1 第一項 都市更新之概念及制度發展 3 第一款 都市更新之概念 3 第二款 都市更新之制度發展 4 第二項 問題意識之聚焦 5 第二節 研究範圍 6 第一項 都市更新之規範構造 6 第一款 外部法律體系 7 第二款 內部法律關係 7 第二項 廣義的正當法律程序 7 第一款 正當法律程序討論之面向及其意涵 7 第二款 本文對正當法律程序之研究範圍 9 第三項 正當程序延伸的司法控制審查 10 第三節 論文架構與研究方法 10 第二章 都市更新之規範體系 13 第一節 概說 13 第二節 都市更新之實施具「專案計畫」之本質 14 第一項 都市更新之「計畫」 14 第一款 行政程序法中行政計畫之意義 14 第二款 僅有都市更新計畫屬「行政計畫」 15 第三款 計畫確定程序未必僅適用於行政計畫 16 第二項 行政計畫確定裁決之程序與現行問題 19 第一款 行政計畫確定裁決之程序 19 第二款 現行制度檢討 22 第三項 類似計畫確定程序於都市更新程序之適用 23 第一款 都市更新程序與計畫確定程序之異同 25 第二款 計畫確定裁決之效力 28 第三款 都市更新程序適用計畫確定程序之思考 31 第四款 都市更新程序適用計畫確定裁決之法制化思考 34 第三節 國土計畫法對都市更新條例之影響 36 第一項 國土計畫法之體系定位 37 第一款 國土計畫法施行前之體系定位 37 第二款 國土計畫法施行後之體系定位 38 第二項 國土計畫法對都市更新條例之規範控制薄弱 41 第一款 對都市計畫法之影響 43 第二款 對都市更新條例之影響 44 第四節 都市計畫法與都市更新條例之關聯 45 第一項 都市計畫之法律性質及其對都市更新條例之影響 45 第一款 都市計畫法規範之都市更新 45 第二款 都市計畫之法律性質對都市更新程序之影響 46 第二項 都市更新「專案計畫」取代舊市區更新之細部計畫 52 第一款 都市更新程序與都市計畫擬定程序之異同 52 第二款 都市更新條例大開「專案計畫」之門 54 第三款 都市更新條例與都市計畫法體系紊亂 56 第五節 本章小結 60 第三章 都市更新之內部構造 62 第一節 概說及都更現況簡介 62 第二節 都市更新之法律性質 65 第一項 都市更新地區劃定公告之法律性質 65 第一款 劃定更新地區及都市更新計畫公告 66 第二款 劃定更新地區公告,未制定都市更新計畫 68 第三款 未劃定更新地區,公告實施都市更新計畫 69 第二項 都市更新事業概要核准及事業計畫核定之法律性質 69 第一款 民間實施之計畫提出 69 第二款 政府實施之計畫提出 71 第三項 權利變換計畫核定之法律性質 72 第三節 都市更新程序中之三面法律關係 73 第一項 實施者與政府之關係 73 第一款 行政委託之意義 74 第二款 都市更新之實施與權限移轉 74 第二項 實施者與居民關係 78 第一款 民法上法律關係之探尋 78 第二款 私人實施都更將面臨之困境 81 第三項 居民與政府關係 83 第四項 小結 85 第四節 都市更新程序之模式檢討 87 第一項 各階段程序之觀察 87 第一款 複數行政程序 88 第二款 對等模式 94 第二項 都市更新各階段程序之性質再建構 104 第一款 兩階段模式 104 第二款 多階段行政程序模式 104 第五節 本章小結 104 第四章 都市更新之程序規定現況與檢討 106 第一節 概說 106 第二節 正當法律程序之功能與規範 107 第一項 正當法律程序之憲法上意義 107 第二項 正當法律程序之功能 108 第一款 本體價值觀點 108 第二款 工具價值觀點 109 第三款 小結 109 第三項 正當法律程序之規範基礎 110 第一款 近來大法官解釋特徵歸納 111 第二款 大法官所指「實質」正當程序之概念不明確 115 第三款 行政程序中之正當法律程序 116 第四款 以人民參與程序為核心之正當程序 120 第三節 都市更新之正當程序檢視 120 第一項 都市更新地區之劃定及都市更新計畫公告 120 第一款 更新範圍之「擇定」 121 第二款 都市計畫法規定及產生之爭議 122 第三款 程序主體性欠缺之現行制度 123 第二項 都市更新事業之實施 124 第一款 都市更新事業概要 124 第二款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 126 第三項 都市更新之實施與權利變換程序 126 第四節 都市更新之現況與檢討 127 第一項 都市更新程序前階段之正當救濟程序保護不足 127 第一款 強化民眾參與之程序權 127 第二款 訴訟類型之擴張 128 第三款 團體訴訟與規範審查制度 129 第四款 計畫法領域之層級化救濟權保護 133 第二項 都市更新之民眾參與 134 第一款 民眾參與之排列光譜 134 第二款 都更民眾參與之檢視 141 第五節 都市更新各階段之正當法律程序再建構 145 第一項 立法修正建議 145 第一款 劃定更新地區 145 第二款 都市更新事業概要之審議 149 第三款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之擬定變更 151 第四款 權利變換計畫 152 第二項 都更條例草案之簡評 152 第五章 都市更新程序之司法控制 155 第一節 概說 155 第二節 司法審查之標的-高權行政與計畫高權 157 第一項 高權行政與計畫高權之內涵、規範基礎與其限制 157 第一款 內涵 157 第二款 都市更新與公益之限制 159 第二項 從地方自治觀點看都市更新計畫 167 第一款 地方自治權享有計畫高權之範圍 167 第二款 國土計畫法施行後對地方計畫高權之影響 171 第三款 都市更新開發計畫仍不受國土計畫法影響 174 第三節 法院判決案例檢討 174 第一項 訴訟類型與實務爭議案例檢視 174 第一款 都市更新爭訟之趨勢 174 第二款 我國判決類型之觀察: 180 第二項 訴訟實務之重要問題檢視 185 第一款 居民之同意權 185 第二款 居民之同意與撤回 192 第三款 訴訟之程序要件 193 第四款 計畫行政之訴訟權-獨漏都市更新地區之劃定 202 第四節 判斷餘地之司法審查 203 第一項 理論與學說之觀點 204 第一款 判斷餘地與裁量餘地之區辨 204 第二款 不確定法律概念與判斷餘地並無依存無關係 204 第三款 判斷餘地與法院審查界線 206 第四款 判斷餘地界線之學說見解 210 第五款 小結 212 第二項 都市更新之判斷與裁量 212 第一款 都市更新之發動與實施屬判斷餘地 212 第二款 權利變換係「都市更新」型態之特別徵收 214 第三項 審查密度檢視—以權利變換計畫之審查為中心 215 第一款 行政機關對權利變換計畫核定享有判斷餘地 215 第二款 權利變換計畫之判斷餘地 217 第三款 司法審查之觀察 219 第五節 本章小結 222 第六章 結論 223 參考文獻 229 | |
dc.language.iso | zh-TW | |
dc.title | 都市更新之規範構造、正當程序與司法控制 | zh_TW |
dc.title | Constructing Legal Norms, Due Process and Judicial Control within Urban Renewal | en |
dc.type | Thesis | |
dc.date.schoolyear | 105-2 | |
dc.description.degree | 碩士 | |
dc.contributor.oralexamcommittee | 陳立夫(Li-Fu Chen),林明昕(Ming-Hsin Lin) | |
dc.subject.keyword | 都市更新程序,司法院釋字第709號解釋,正當法律程序,審查密度,經驗分析,團體訴訟,民眾參與, | zh_TW |
dc.subject.keyword | Urban Renewal procedure,J.Y. Interpretation No 709,Due process of law,intensity of judicial review,empirical-analytic,Public Participation,Citizen Suit, | en |
dc.relation.page | 236 | |
dc.identifier.doi | 10.6342/NTU201603856 | |
dc.rights.note | 有償授權 | |
dc.date.accepted | 2017-01-04 | |
dc.contributor.author-college | 法律學院 | zh_TW |
dc.contributor.author-dept | 法律學研究所 | zh_TW |
顯示於系所單位: | 法律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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