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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 欄位 | 值 | 語言 |
|---|---|---|
| dc.contributor.advisor | 黃茂榮 | |
| dc.contributor.author | Pei-Yu Chen | en |
| dc.contributor.author | 陳珮瑜 | zh_TW |
| dc.date.accessioned | 2021-06-16T08:38:24Z | - |
| dc.date.available | 2013-11-05 | |
| dc.date.copyright | 2013-11-05 | |
| dc.date.issued | 2013 | |
| dc.date.submitted | 2013-10-14 | |
| dc.identifier.citation | 一、專書
1、 林丙輝審定,投資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發行,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修訂四版。 2、 楊朝成、陳勝源,投資學,華泰文化,2006年1月初版。 3、 謝劍平、林傑宸合著,證券市場與交易實務,智勝文化事業有限公司,2006年1月初版。 4、 薛立言、劉亞秋合著,債券市場 [第二版],指南書局出版,2007年6月。 5、 吳麗敏、曾鴻展、麥煦書合著,債券市場新論:觀念架構與實務導向,智勝文化事業有限公司,2005年5月初版。 6、 斯蒂芬.G.切凱蒂(Stephen G. Cecchetti)著; 鄭振龍譯,貨幣、銀行與金融市場,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年第一版。 7、 黃志典,金融市場:理論與實務,前程文化,2007年6月初版。 8、 黃志典,貨幣銀行學:理論與應用,前程文化,2006年8月初版。 9、 黃昱程,現代金融市場:新觀念、新思維、國際視野,華泰文化,2006年5月四版。 10、 Frederic S. Mishkin原著; 顔錫銘,闕河士編譯,金融市場管理,華泰文化,1996年11月初版。 11、 施能仁,金融市場:學理與實務,華立圖書,2003年8月七版。 12、 R. Glenn Hubbard原著; 沈中華、王絹淑、池祥麟、梁恕合譯;沈中華審訂,貨幣銀行學,學富文化,2001年6月初版。 13、 Frederic S. Mishkin著;黃達業、林容竹編譯,貨幣銀行學,台灣培生教育出版,2006年初版。 14、 謝劍平著,固定收益證券 投資與創新,智勝文化事業有限公司,1999年2月初版。 15、 Anthony Saunders, Marcia Millon Cornett原著; 黃達業編譯,金融市場與機構精要,美商麥格羅.希爾出版,2004年7月初版。 16、 朱竹元總編輯,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5th紀念特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2009年11月。 17、 廖大穎,證券交易法導論,三民書局,2005年5月初版。 18、 鄭丁旺,中級會計學(上冊),作者自版,2007年8月第九版。 19、 鄭丁旺,中級會計學(下冊),作者自版,2008年3月第九版。 20、 鄭丁旺,中級會計學(上冊),作者自版,2001年8月第七版。 21、 中華民國會計硏究發展基金會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編,會計準則公報(第一號至第三十九號),財團法人會計硏究發展基金會,2008年9月版。 22、 馬君梅總校閱;李建華、陳富強編著,會計學原理(上冊),超越企管發行:清華管科總經銷,1991年12月初版。 23、 [赫曼森] Roger H. Hermanson,[ 愛德華兹] James Don Edwards,[ 賽爾蒙森] Roland Frank Salmonson著;淡江大學會計教學硏究會譯,會計學原理,順達出版社,1987年9月修訂再版。 24、 沈樹雄,會計學(下),五南圖書,1993年8月二版。 25、 幸世間審定;李宗黎、林蕙眞著,會計精解,作者自版,1991年3月第一版。 26、 王義雲,會計制度,五南圖書,1992年10月二版。 27、 鄭丁旺、汪央若、黃金發著,初級會計學(上冊)、(下冊),作者自版,2003年7月八版。 28、 參見鄭丁旺、汪泱若、黃金發、林宛瑩著,會計學原理與應用(上冊),作者自版,2009年5月第十一版。 29、 幸世間審定;李宗黎、林蕙眞著,中級會計學:理論與應用,証業出版社,2003年8月第一版。 30、 幸世間審定;李宗黎、林蕙眞著,中級會計學:理論與應用,証業出版社,2008年9月第三版。 31、 幸世間審定;李宗黎、林蕙眞著,會計學新論(下冊),証業出版社,2007年10月第五版。 32、 幸世間審定;李宗黎、林蕙眞著,中級會計學新論(上冊),証業出版社,2008年5月第五版。 33、 幸世間審定;李宗黎、林蕙眞著,中級會計學新論(下冊),証業出版社,2009年6月第五版。 34、 杜榮瑞、薛富井、蔡彥卿、林修葳,會計學,東華書局,2007年八月三版。 35、 吳金柱,所得稅法之理論與實用(上)(下),五南圖書初版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4月初版。 36、 王建煊,租稅法,華泰文化,2008年8月第31版。 37、 黃茂榮,稅法總論:法學方法與現代稅法(第一冊),植根出版社,2005年9月增訂第二版 38、 黃茂榮,稅法總論:稅捐法律關係(第三冊),植根出版社,2008年2月第二版。 39、 葛克昌,所得稅與憲法,翰蘆圖書,2003年2月增訂版。 40、 葛克昌,行政程序與納稅人基本權,翰蘆圖書,2005年9月增訂版。 41、 葛克昌,稅法基本問題—財政憲法篇,元照出版社,2005年9月二版。 42、 吳金柱,所得稅法之理論與實用(下),五南圖書,2008年4月初版 43、 吳家驥,陳崑山,饒月琴編著,稅務會計 : 含稅務法令及實務,文笙書局,2008年7月修訂第32版 44、 李宗黎,林蕙眞,陳榮俊著,稅務會計:理論與應用,証業出版,2004年5月第一版 45、 陳志愷,稅務會計,智勝文化,2001年3月初版 46、 陳澤人,稅務會計,華泰文化,2001年10月初版 47、 卓敏枝、盧聯生、劉夢倫著,稅務會計,三民書局,2007年9月修訂21版 48、 陳敏,行政法總論,神州圖書,2004年11月第四版。 49、 吳庚,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三民書局,2005年10月增訂第九版 二、期刊資料 1、 簡錦紅、李怡慧、施恬、李瓊琳、謝幼娟,我國債券課稅問題之研究,財稅研,第31卷第3期,1999年5月。 2、 吳偉臺、簡瑩德,債券溢、折價攤銷稅務爭議探討,稅務旬刊第2040期,2008年5月31日。 3、 許祺昌、周黎芳,債券溢價攤銷之爭議--兼論臺北高等行政法院92年訴字第5395號判決,稅務旬刊第1924期,民國94年03月10日。 4、 財政部九十五年度委託研究計畫,計畫主持人:曾巨威教授,國外金融商品所得稅制與我國之比較,民國九十六年六月十七日。 5、 范靜文,平議債券前手息課稅爭議--兼論行政院所得稅法修正草案第十四條之一及第廿四條之二,稅務旬刊第1836期,民國91年09月30日。 6、 劉其昌,債券前手息扣繳稅款扣抵應納稅額之剖析,稅務旬刊第1836期,民國91年09月30日。 7、 楊淑卿,平議債券「前手息扣繳稅款」扣抵問題,稅務旬刊第1834期,民國91年09月10日。 8、 楊莉敏,債券移轉應收利息課稅問題之探討,稅務旬刊第1761期,民國89年08月31日。 9、 鄭義鈴,談債券前手息扣繳稅款抵稅權之爭議,稅務旬刊1848期,民國92年01月31日。 10、 封昌宏,債券附條件交易課稅新論,稅務旬刊第1845期,民國91年12月31日。 11、 陳敏,租稅課徵與經濟事實之掌握—經濟考察方法,政大法學評論,第26期。 12、 宋義德,證券交易所得停徵所引起的損費認列問題探討,財稅研究,第三十七卷第五期,2006年9月。 13、 陳清秀,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之區別,會計師季刊,第245期,2010年12月。 14、 宋義德,債券投資收益課稅問題之探討(1)--投資債券損益之認列,會計研究月刊,第271期, 2008年7月。 15、 宋義德,債券投資收益課稅問題之探討(2)--投資債券損益之認列,會計研究月刊,第273期, 2008年8月。 16、 宋義德,債券投資收益課稅問題之探討(3)--投資債券損益之認列,會計研究月刊,第274期, 2008年9月。 17、 宋義德,債券投資收益課稅問題之探討(4)--投資債券損益之認列,會計研究月刊,第275期, 2008年10月。 18、 趙彥強,認購權證課稅爭議之研究--兼評臺北高等行政法院94年度訴字第924號判決及最高行政法院95年度判字第2206號判決,財稅研究第39卷第3期,2007年5月。 19、 黃茂榮,稅捐法規之違憲審查(上),植根雜誌,第十九卷第11期。 20、 柯格鐘,論金融商品之課稅,台北大學法學論叢,第七十七期,2011年3月。 21、 陳東興,債券溢、折價攤銷及利息所得課稅問題之探討,台灣經濟金融月刊第44卷第七期,2008年7月。 三、碩士論文 1、 陳心儀,綜合券商之成本費用分攤爭議與實務,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2008年1月。 2、 趙彥強,結構型商品課稅爭議之硏究 : 以個人投資收益為中心,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2009年7月。 3、 楊志文,論稅法施行細則之司法審查--以稅捐法定主義為核心,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3年6月。 4、 葉明軒,稅捐層級化法律保留體系之研究,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中華民國97年3月。 5、 蔡宏祥,公平價值會計之金融資產重分類對金融業股價之影響,臺灣大學管理學院碩士在職專班財務金融組碩士論文,民國99年1月。 | |
| dc.identifier.uri | http://tdr.lib.ntu.edu.tw/jspui/handle/123456789/58913 | - |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債券溢價課稅之問題乃係徵納雙方在債券為溢價購入時,就其溢價部分是否承認得為攤銷進而作為利息所得之減項有所爭議。
成本費用得以扣除之淨所得原則為量能課稅在稅法中的具體展現之一,故本文先演繹歸納稅法中成本、費用之概念內容為何,認為債券溢價部分性質上應屬為獲取債券經濟效益之成本因此得扣除。又在承認成本得以扣除之前提下,因慮及免稅所得所產生之成本費用若得扣除將造成雙重優惠之不公,是以在應稅所得與免稅所得之間尚有成本費用之歸屬問題。而債券投資因其投資型態之不同所產生之投資收益組成型態亦不相同,在「持有至到期日」之投資方式,因投資債券之收益僅生利息所得,不產生任何證券交易所得,故應將溢價成本全數歸於利息所得分攤,此時應以承認溢價攤銷之見解較為合理。 而在「於到期日前出售」之投資方式,此時投資債券之總收益包括利息所得及證券交易所得。本文首先借鏡釋字第493號解釋於股票投資產生應稅所得及免稅所得之成本費用歸屬時所闡釋之分攤原則,再分析債券投資與股票投資性質上之異同以決定該號解釋所闡釋之分攤原則是否可以適用於債券溢價之爭議。經分析後發現債券投資與股票投資最大的差異,即在於因債券具有固定收益之特質故於「出售證券時出售成本之決定」有所不同,亦即債券須依其剩餘之存續期間及未來現金流量折現後之數額為據,有異於股票以原始取得成本為據,是以該號解釋所闡釋之分攤原則於適用上必須有所調整。結論上亦認為承認溢價得為攤銷之見解較合於修正後之釋字493所揭示之分攤原則。 另於「財稅會差異」之主張上,因對於溢價攤銷的否定屬於一種「永久性差異」,且其差異之結果將造成納稅義務人稅捐負擔上之增加,是以該差異之主張須有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之命令為之,始合於租稅法律之要求。在稅法第62條文義不明之下,稽徵機關僅依財政部75年函釋為依據並不合於租稅法律主義之要求。 此外,所得稅法第64條第三項,規定債券發行者於折價發行時應為折價攤銷,又債券折價發行乃相對於溢價發行,僅是購買價格相對於票面面額之高或低而已,在會計處理上之觀念及方式相同,僅是效果相反,是以若依所得稅法第64條第三項之規定承認折價發行之折價攤銷亦應承認溢價發行於發行人與投資人間之溢價攤銷處理。而系爭所得稅法第62條與同法第64條第三項之規定併存於所得稅法中,且同規定在「資產估價」之章節裡,是以依照法律之體系解釋,在所得稅法第64條第三項承認折價攤銷下,所得稅法第62條亦應在承認溢折價攤銷下作解釋,是以條文所稱之原利率,應是指「實質利率」而言。 最後,以平等原則之觀點,觀察稽徵機關於零息債券及分割債券之場合的課稅方式。零息債券與分割債券皆屬於「純折價債券」,稽徵機關對此種債券依其解釋函令皆承認在計算利息所得時得為折價攤銷,而債券之折價發行與溢價發行乃為相對,並無本質之不同,是以既承認於折價發行之場合得為折價攤銷,亦應於溢價發行之場合承認溢價攤銷,其見解始為一貫。 綜上討論,本文以為債券溢價課稅應以財務會計上之計算始合於債券之特性,且合於稅法上之成本費用歸屬原則,亦不產生有違反租稅法律主義及平等原則之情事而屬於較為適當之見解。 | zh_TW |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A controversy about the taxation of bond premiums arises when bonds are purchased at a premium. The competent tax collection authorities and taxpayers have different views on whether the bond premiums can be amortized as deductions of the interest income. The paper intends to explore the controversies using the allocation of costs and expenses principle.
Under the current tax laws and regulations, the net income is derived by deducting costs and expenses from the gross income, which is a manifestation of the Ability-to-Pay Principle. The paper first explores the definition of costs and expenses, and argues that the bond premium by its nature should be considered part of the cost to acquire the economic gains of bonds. If the bond premium is deductible from the taxable income and non-taxable income, taxpayers will enjoy the treatment of double tax exemptions, which will violate the fairness principle in taxation. As a result, it is crucial to clarify how to allocate costs and expenses between the taxable income and non-taxable income. In addition, the way taxpayers invest in bonds determines the type of payments they will receive. Held-to-maturity bonds only incur interest income, without gains derived from the securities transactions. Therefore, in the case of held-to-maturity bonds, the total cost of bond premium should be allocated to the interest income. Consequently, the view that the bond premium should be amortized is more reasonable. With regard to bonds sold before maturity, the bonds will incur interest income and gains derived from the securities transactions. The paper first examines the J.Y. Interpretation NO.493, which promulgates the principle about how to allocate the costs and expenses between the taxable income and non-taxable income derived from stock investments. It moves on to compare the similarities and differences between bond investments and stock investments to see if the allocation principle of stock investments is applicable to bond premiums. The greatest difference between bond investments and stock investments is that bonds as fixed-income securities have different costs from those of stock investments. In other words, the cost of a bond is the sum of the present value of its future cash payments between the transaction date and the maturity date while the cost of a stock is its history cost. Given the difference between bond investments and stock investments, it is necessary to make adjustments to the allocation principle of stock investments before applying to it to bond investments. In conclusion, the interpretation that bond premiums should be amortized complies with the allocation principle promulgated by the J.Y. Interpretation NO.493. The paper concludes that it is reasonable to amortize the bond premium in the taxation of bond investments. | en |
| dc.description.provenance | Made available in DSpace on 2021-06-16T08:38:24Z (GMT). No. of bitstreams: 1 ntu-102-R95a21077-1.pdf: 2975808 bytes, checksum: 27d25c97bb75047ac223efde149985dd (MD5) Previous issue date: 2013 | en |
| dc.description.tableofcontents | 謝辭 I
中文摘要 III Abstract V 簡目 VII 詳目 X 圖表目錄 XVII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問題概說與研究動機 1 第一項 問題概說 1 第二項 以一簡單案例實際說明係爭爭議 2 第一目 該爭議化成數字上的實際呈現 2 第二目 當事人及國稅局就該案例對於每期應認列之利息所得 6 第一款 當事人:依財務會計上之方法計算溢價攤銷,以減去攤銷後之數額認列為利息所得 6 第二款 國稅局:依票面面額乘上票面利率之數額認定利息所得 8 第三項 研究動機 8 第二節 研究方法與範圍 9 第一項 研究方法 9 第二項 研究範圍 10 第一目客體上限於長期、固定付息債券 10 第二目 主體上限於營利事業 11 第三目 投資方式上限於買賣斷交易 11 第四目 不討論前手息問題 12 第一款 前手息之問題概說 12 第二款 前手息與債券溢價課稅乃分屬不同層次之稅法問題 17 第三節 論文架構 18 第二章 債券之概念及債券之估價 20 第一節 債券市場之起源及發展 20 第二節 債券市場及其於金融市場下之體系地位 20 第一項 金融市場之概念及其功能 20 第二項 金融市場之分類 22 第一目 債權(債務)市場與股權(權益)市場 23 第二目 貨幣市場與資本市場 24 第三目 初級市場與次級市場 25 第三項 金融市場的交易方式 25 第四項 小結 26 第一目 債券市場之概念與屬性 26 第二目 金融市場結構及債券市場於其下之體系地位 27 第三節 何謂債券 28 第一項 債券之定義 28 第一目 以金融商學領域觀點窺探債券之定義 28 第二目 以法律觀點窺探債券之定義 30 第二項 債券之基本要素 30 第三項 債券之種類 32 第一目 依照發行主體區分 32 第二目 依照是否有票面利息或付息方式區分 33 第三目 依照計息的方式區分 34 第四目 特殊債券形式 35 第四節 債券之估價 36 第一項 貨幣之時間價值與利率 36 第二項 貨幣時間價值於稅法上之承認 41 第五節 債券之估價與債券之平價、折價、溢價發行 43 第一項 債券之估價 43 第一目 附息債券之估價 43 第二目 零息債券之估價 52 第二項 債券之平價、折價、溢價發行 53 第一目 債券之報價-除息價格 53 第二目 債券之平價、折價、溢價發行 53 第六節 債券投資之相關稅賦 55 第一項 債券於次級市場之交易型態 55 第二項 以買賣斷交易為債券投資型態之相關稅賦 58 第一目 利息所得稅:開徵 59 第一款 所得認列時點:權責發生制與現金收付制 59 第二款 利息所得稅之課徵區分個人或法人持有債券而異 61 一、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持有債券之利息所得 61 (一)民國96年7月11日所得稅法修法前 62 (二)民國96年7月11日所得稅法修法後 64 二、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持有債券之利息所得 66 (一)民國98年4月22日所得稅法修法前 66 (二)民國98年4月22日所得稅法修法後 67 第二目 證券交易稅:免徵 72 第三目 證券交易所得稅:停徵 73 第四目 營業稅:免徵 73 第三章 債券溢價課稅爭議之介紹 74 第一節 會計上對於債券溢折價之認定與處理 74 第一項 債券[發行者]之會計處理 74 第一目 一年內到期之債券屬稅法上之短期票券,會計上以「流動負債」處理之 75 第二目 一年以上到期之債券,屬稅法上之長期債券,會計上以「長期負債」處理 79 第二項 債券[投資者]之會計處理 87 第一目 證券投資於新舊公報之分類 87 第二目 民國95年1月1日前:無財務會計準則第34號公報之適用 88 第一款 持有短期票券者,會計上依「短期投資」處理 88 第二款 持有長期債券者,會計上依「長期投資」處理 91 第三目 民國95年1月1日後:有財務會計準則第34號公報之適用 93 第一款 金融商品之定義與適用第34號公報之金融商品範圍 93 第二款 金融資產之分類與證券投資之評價方法 94 一、交易目的證券投資之會計處理 95 二、持有至到期日債券投資之會計處理 97 三、備供出售證券投資之會計處理 99 第三項 財務會計與稅法對債券投資規定之異同 100 第一目 稅法上僅區分短期投資與長期投資而為規定 100 第二目 短期投資與長期投資在稅法與財務會計上之異同 101 第一款 短期投資於兩者認定之異同 101 第二款 長期投資於兩者認定之異同 102 第三目 34號公報適用後於財務會計上及稅法上之影響 103 第一款 於財務會計之影響 103 第二款 於稅法之影響 105 第二節 債券溢價課稅相關現行法之檢討 106 第一項 所得稅法第62條之爭議 106 第一目 所得稅法第62條第一項「原利率」所指為何? 106 第二目 所得稅法第62條第二項如何解讀? 108 第二項 財政部75年函釋 109 第三項 民國96年之修法似乎尚未解決此爭議 110 第一目 民國96年所得稅法第24-1條之增訂 110 第二目 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31-1條 111 第四項 小結:現行法令下,對於係爭爭議仍存有解釋空間 113 第三節 當事人、國稅局、法院三方就債券溢價爭點之見解:以高等行政法院100年度訴字第44號判決為例 113 第一項 對於債券溢價購入之見解 114 第二項 關於所得稅法62條之解讀 115 第三項 關於財政部75年函釋 117 第四項 關於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之差異 119 第五項 關於所得稅法第24條成本費用配合原則 120 第六項 關於96年6 月所得稅法第24條之1 修正條文及立法意旨 122 第七項 原告尚提出:持有債券至到期並無證券交易行為,何能產生證券交易損益,顯不合理。 123 第四章 債券溢價課稅爭議之解析 125 第一節 量能課稅原則與實質課稅原則 125 第一項 量能課稅原則與實質課稅原則為稅捐課徵之憲法上限制 125 第二項 實質課稅的方法:經濟觀察法 126 第二節 租稅法律主義之法源適格問題 128 第一項 關於法規命令之法源資格:我國釋憲實務肯認之 129 第一目 租稅構成要件之範圍原則上為絕對法律保留事項 129 第二目 例外在合於授權明確性原則之下,得委任立法而為相對法律保留 129 第二項 施行細則之法源適格問題 131 第三項 解釋法規之行政規則的法源適格問題 133 第三節 以淨所得原則與成本費用歸屬檢視雙方見解 134 第一項 成本費用扣除之淨所得原則係源於量能課稅 134 第二項 在應稅所得與免稅所得之間產生成本費用歸屬之問題 135 第三項 債券溢價部分之屬性為何? 137 第一目:稅法上成本、費用概念之探討 137 第一款 營利事業所得額構成項目在解釋上之雙重規範依據 137 第二款 成本概念之解釋 138 第三款 稅法上費用概念之解釋 140 第四款 成本與費用間關係 141 第五款 稅法上對成本、費用的區別實益 144 第二目 溢價部分似應定性為成本 146 第一款 承認債券溢價購入仍合乎經濟理性 146 第二款 以較高的價格取得相同之經濟實質,超過面額之溢價部分性質上亦屬於成本 147 第四項 以淨所得原則與成本費用歸屬之觀點檢視雙方見解 148 第一目 債券之總收益可能包括應稅所得與免稅所得 148 第二目 應區分不同投資型態檢討 149 第三目 持有至到期日之投資型態的檢討 150 第一款 證券交易所得中所稱「交易」之範圍界定 150 第二款 債券不同之取得模式,不影響持有至到期日之投資人的總收益組成型態 151 第三款 持有至到期日之投資方式因不產生交易所得,且僅產生利息所得,故應將溢價成本全數歸於利息所得分擔 153 第四款 小結:雙方見解之解析 153 第四目 於到期日前出售之投資型態的檢討 157 第一款 此種債券投資型態將同時產生利息所得及證券交易所得 157 第二款 雙方對於「於到期日前出售」之投資型態所產生稅負的見解 158 一、依照納稅義務人所主張之見解 158 二、稅捐稽徵機關之見解 159 第三款 股票投資所生應稅與免稅所得之成本費用分攤的借鏡 160 一、以有價證券買賣為專業之營利事業的股票投資所得及其成本費用之分攤基準:釋字493號解釋 160 二、與債券溢價課稅關於溢價之分攤的同異處 163 (一)債券投資與股票投資之異同 163 (二)股票投資與債券投資於成本費用分攤的異同處 166 三、債券溢價部分的成本於利息所得及證券交易所得間之分攤原則 167 第四款 小結:雙方見解之解析 168 第四節關於「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差異」論點之評析 173 第一項 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目的有異 173 第二項 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差異調和之法源 175 第三項 會計上所歸納之財稅會差異之類型 175 第一目 永久性差異 177 第二目 暫時性差異 178 第三目 直接借記或貸記股東權益項目所產生之差異 180 第四目 虧損扣抵遞轉所產生之差異 180 第四項 承認財稅會差異之正當性基礎 181 第五項 以法律保留觀點檢視當事人見解 182 第一目 以稅賦上之效果歸納財稅會差異 182 第二目 小結:以法律保留之觀點檢視之 184 第五節 從所得稅法第64條第三項之體系解釋 186 第六節 平等原則主張之可能性:零息債券與分割債券之借鏡 188 第一項 零息債券之借鏡 188 第一目 零息債券乃一種折價債券 188 第二目 稅捐稽徵機關對於零息債券之課稅認定 188 第二項 分割債券之借鏡 190 第一目 附息債券分割後即為零息債券 190 第二目 稅捐稽徵機關對於分割債券之課稅認定 191 第五章 結論 194 參考文獻: 199 一、專書 199 二、期刊資料 202 三、碩士論文 204 | |
| dc.language.iso | zh-TW | |
| dc.subject | 溢價攤銷 | zh_TW |
| dc.subject | 成本費用歸屬原則 | zh_TW |
| dc.subject | 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差異 | zh_TW |
| dc.subject | 零息債券 | zh_TW |
| dc.subject | 分割債券 | zh_TW |
| dc.subject | Difference Of Finance Accountant And Taxation Accountant | en |
| dc.subject | the Allocation of Costs and Expenses Principle | en |
| dc.subject | Stripped Bond | en |
| dc.subject | Zero Coupon Bond | en |
| dc.subject | Bond Premiums | en |
| dc.title | 論債券溢價課稅 | zh_TW |
| dc.title | The Taxation of Bond Premiums | en |
| dc.type | Thesis | |
| dc.date.schoolyear | 102-1 | |
| dc.description.degree | 碩士 | |
| dc.contributor.oralexamcommittee | 葛克昌,陳清秀,帥嘉寶 | |
| dc.subject.keyword | 溢價攤銷,成本費用歸屬原則,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差異,零息債券,分割債券, | zh_TW |
| dc.subject.keyword | Bond Premiums,the Allocation of Costs and Expenses Principle,Difference Of Finance Accountant And Taxation Accountant,Zero Coupon Bond,Stripped Bond, | en |
| dc.relation.page | 204 | |
| dc.rights.note | 有償授權 | |
| dc.date.accepted | 2013-10-15 | |
| dc.contributor.author-college | 法律學院 | zh_TW |
| dc.contributor.author-dept | 法律學研究所 | zh_TW |
| 顯示於系所單位: | 法律學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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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檔案 | 大小 | 格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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