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用此 Handle URI 來引用此文件:
http://tdr.lib.ntu.edu.tw/jspui/handle/123456789/53130完整後設資料紀錄
| DC 欄位 | 值 | 語言 |
|---|---|---|
| dc.contributor.advisor | 陳顯武 | |
| dc.contributor.author | Chia-Lin Chang | en |
| dc.contributor.author | 張嘉麟 | zh_TW |
| dc.date.accessioned | 2021-06-15T16:46:11Z | - |
| dc.date.available | 2015-08-16 | |
| dc.date.copyright | 2015-08-16 | |
| dc.date.issued | 2015 | |
| dc.date.submitted | 2015-08-10 | |
| dc.identifier.citation | 一、專書
王澤鑑著,民法總則,王慕華發行,2011年8月修訂版7刷。 王澤鑑著,債法原理(基本理論、債之發生、契約、無因管理),王慕華發行,2012年3月增訂3版。 朱柏松著,消費者保護法論,作者自版,2001年11月增訂版2刷。 李伸一著,消費者保護法論,蔡再本發行,1995年4月初版。 李震山著,多元、寬容與人權保障-以憲法未列舉權之保障為中心,元照出版,2007年9月2版第1刷。 李震山著,行政法導論,三民出版,2014年9月修訂10版1刷。 李惠宗著,案例式法學方法論,元照出版,2014年9月2版1刷。 李惠宗著,行政法要義,元照出版,2013年9月6版第2刷。 李惠宗著,憲法要義,元照出版,2012年9月6版第1刷。 李建良、陳愛娥、陳春生、林三欽、林合民、黃啟禎合著,行政法入門,元照出版,2006年1月3版第1刷。 李建良著,行政法基本十講,元照出版,2014年10月5版第1刷。 李淑如著,消費者保護法專題研究(一)-遠距交易之探討,新學林出版,2013年7月1版1刷。 吳庚著,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三民出版,2015年2月增訂13版1刷。 吳元曜著,法律適用方法論-一個批判觀點的考察,元照出版,2010年9月初版第1刷。 杜怡靜著,契約之成立與效力,三民出版,2006年9月初版1刷。 汪信君、廖世昌著,保險法理論與實務,元照出版,2006年9月初版第1刷。 林明鏘著,行政法講義,新學林出版,2014年10月1版1刷。 林益山著,消費者保護法,五南出版,2008年8月3版1刷。 林騰鷂著,行政法總論,三民出版,2012年3月修訂3版1刷。 林更盛著,論契約控制-從Rawls的正義理論到離職後競業禁止約款的控制,翰蘆圖書出版,2009年3月出版。 林克敏著,民法上權利之行使,三民出版,2009年7月初版1刷。 許政賢著,民事法學與法學教育,元照出版,2014年5月初版第1刷。 姚志明著,契約法總論,元照出版,2014年9月修訂2版。 洪家殷著,行政罰法論,五南出版,2008年6月2版2刷。 范建得著,消費者保護法基礎理論,漢興出版,1999年初版。 洪誌宏著,消費者保護法,五南出版,2013年4月初版1刷。 翁岳生編,行政法(上),元照出版,2006年10月3版第1刷。 黃茂榮著,債法總論第一冊,作者自版,2009年1月增訂3版。 黃茂榮著,法學方法與現代民法,作者自版,2011年9月增訂6版2刷。 黃立著,民法總則,元照出版,2005年9月修訂4版1刷。 黃立著,民法債編總論,元照出版,2006年11月修正3版第1刷。 黃立著,德國新債法之研究,元照出版,2009年9月初版。 黃明陽著,行政調解機制之比較-以消費爭議調解為中心,秀威資訊出版,2008年10月1版。 黃明陽著,消費者保護法入門,臺灣商務印書館出版,2011年10月修訂初版5刷。 黃俊杰著,行政罰法,翰蘆圖書出版,2006年3月初版。 黃俊杰著,行政程序法,元照出版,2010年3月2版2刷。 黃俊杰著,行政法,三民出版,2014年9月修訂4版1刷。 黃舒芃著,行政命令,三民出版,2011年3月初版1刷。 黃舒芃著,框架秩序下的國家權力-公法學術論文集,新學林出版,2013年9月1版1刷。 黃建輝著,法律闡釋論,學林文化出版,2000年1月1版。 張永明著,行政法,三民出版,2001年10月初版1刷。 陳冲著,自傘自度還是上帝之手,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發行,2009年3月初版。 陳敏著,行政法總論,作者自版,2013年9月8版。 陳自強著,契約之成立與生效,元照出版,2014年2月3版第1刷。 陳猷龍著,民法債編總論,五南出版,2011年10月5版1刷。 陳志華,行政法概要,三民出版,2014年9月修訂3版1刷。 許宗力著,憲法與法治國行政,元照出版,2007年1月2版第1刷。 許育典著,憲法,元照出版,2011年9月5版第1刷。 馮震宇、謝穎青、姜志俊、姜炳俊合著,消費者保護法解讀,元照出版,2005年5月3版第1刷。 曾世雄著,民法總則之現在與未來,作者自版,2005年10月2版1刷。 曾品傑著,財產法理與判決研究(一)-消費者保護法專論(1),元照出版,2007年9月初版第1刷。 詹森林、馮震宇、林明珠合著,認識消費者保護法,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編印,2005年8月再版。 詹森林著,民事法理與判決研究,作者自版,1998年11月出版。 詹森林著,民事法理與判決研究(三)-消費者保護法專論,元照出版,2003年8月初版第1刷。 詹森林著,民事法理與判決研究(四)-消費者保護法專論(2),元照出版,2006年12月初版第1刷。 詹森林著,民事法理與判決研究(六),元照出版,2012年12月初版第1刷。 詹森林著,民事法理與判決研究(七)-消費者保護法專論(3),元照出版,2013年12月初版第1 刷。 楊仁壽著,法學方法論,作者自版,2010年5月第2版第1刷。 楊淑文著,新型契約與消費者保護法,元照出版,2006年4月2版第1刷。 楊淑文著,消保法與民法之分與合,元照出版,2013年8月初版第1刷。 劉春堂著,判解民法債編通則,三民出版,2011年2月修訂6版2刷。 劉春堂著,民法債編通則(一)契約法總論,作者自版,2011年12月增訂版第1刷。 劉宗榮著,定型化契約論文專輯,三民出版,1993年9月再版。 蔡震榮著,行政法理論與基本人權之保障,五南出版,1999年5月2版1刷。 蔡震榮著,行政法概要,五南出版,2012年10月初版1刷。 蔡茂寅、李建良、林明鏘、周志宏合著,行政程序法實用,新學林出版,2013年11月4版。 謝良駿著,分期付款與抗辯接續,元照出版,2013年5月初版第1刷。 蘇永欽著,尋找新民法,元照出版,2008年9月初版第1刷。 二、期刊、雜誌、論文集及研討會文章 王澤鑑,憲法基本權利與私法-合憲性控制在法學方法上的分析,收錄於司法院大法官釋憲五十週年紀念論文集,司法周刊雜誌社發行,2001年10月再版,頁53-93。 尤重道,定型化契約之概念與法律效果暨實務見解分析,消費者保護研究第十七輯,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編印,2011年12月初版,頁153-197。 朱柏松,台灣和日本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範之比較研究,收錄於私法學之傳統與現代(上)-林誠二教授六秩華誕祝壽論文集,學林文化出版,2004年4月1版,頁129-188。 余啟民,電子商務新紀元下之消費者保護,收錄於消保二十載迎向新未來專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出版,2014年11月初版,頁109-118。 向明恩,消費者保衛戰之戲碼是否完全落幕?-戴爾標錯價事件之省思,月旦法學雜誌第176期,2010年1月,頁119-134。 李震山,論訂定法規命令之決定裁量-行政法院88年度判字第4343號判決評釋,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15期,2000年10月,頁71-82。 李惠宗,立法對於私法契約介入的界限,月旦法學教室第41期,2006年3月,頁6-7。 李建良,競業禁止與職業自由,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15期,2000年10月,頁111-118。 李建良,法治國視角下之行政裁斷權與法規制定權的關聯分析-試觀台灣法治國圖像的一個剖面,收錄於政治思潮與國家法學-吳庚教授七秩華誕祝壽論文集,元照出版,2010年1月初版第1刷,頁649-668。 吳瑾瑜,論網路標價錯誤之法律效力,月旦法學雜誌第187期,2010年12月,頁39-58。 吳瑾瑜,消費者定型化契約在台灣的管制現況-以行政管制為觀察中心,收錄於民事法與消費者保護(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民法中心編),元照出版,2011年5月初版第1刷,頁19-33。 杜怡靜,以「時價」等抽象、浮動用語作為定型化契約條款之解釋,臺北市政府101年度消費者保護理論與實務研討會會議資料(臺北市政府法務局主辦),2012年9月,頁1-17。 杜怡靜,臺灣與日本關於定型化契約之規範與解釋-兼論日本債權法修正之立場,收錄於民事法之思想啟蒙與立論薪傳-孫森焱前大法官八秩華誕祝壽論文集,新學林出版,2013年11月1版1刷,頁405-444。 林誠二,消保法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之效力,月旦法學教室第52期,2007年2月,頁9-11。 林國彬,消費者保護機關之權限—以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為例,收錄於消保二十載迎向新未來專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出版,2014年11月初版,頁79-95。 林元祥,契約成立方法與契約概念,收錄於融整法學的經驗與見證-邱聰智.張昌邦教授六秩華誕祝壽論文集,元照出版,2006年9月初版第1刷,頁101-124。 林孟皇,信用卡定型化契約實務問題之研究,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82期,2006年5月,頁1-17。 洪家殷,行政罰調查程序中之當事人協力義務,收錄於當事人協力義務、行政調查、國家賠償,2006台灣行政法學會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台灣行政法學會主編,元照出版,2006年11月初版第1刷,頁107-143。 胡博硯,消費者保護法行政監督之範圍/最高行101判272判決,台灣法學雜誌第200期,2012年5月15日,頁236-240。 胡博硯,國家介入企業經營的界限,台灣法學雜誌第262期,2014年12月15日,頁3-9。 胡華泰,消費定型化契約條款之行政規制,消費者保護研究第十七輯,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編印,2011年12月初版,頁97-151。 施瓊華,保險實務,收錄於「96年消費者保護官職前訓練」訓練手冊,2007年10月,頁29-37。 徐良維,消費者保護之行政調查初探,消費者保護研究第十六輯,行政院消費者護委員會編印,2010年12月初版,頁431-469。 黃立,消費者保護法:第四講 消保法的定型化契約條款(一),月旦法學教室第15期,2004年1月,頁98-107。 黃立,消費者保護法:第五講 消保法的定型化契約條款(二),月旦法學教室第16期,2004年2月,頁76-84。 黃立,商品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介紹,收錄於「全國消費者保護官第20次聯繫會報」會議資料,2005年6月,頁31-57。 黃立,契約自由的限制,月旦法學雜誌第125期,2005年10月,頁5-22。 黃立,網路買賣不公平條款之行政監督-對最高行政法院一○一年度判字第二七二號判決的評論,月旦裁判時報第18期,2012年12月,頁5-12。 黃明陽,地方消費者保護立法之探討比較,消費者保護研究第十五輯,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編印,2009年12月初版,頁1-121。 黃明陽,消保法定型化契約之行政規制實務-以消保法契約範本及契約公告為中心,消費者保護研究第19輯,行政院編印,2015年2月初版,頁167-206。 黃宏全,定型化契約條款顯失公平之再探討-最高法院97年度臺上字第1680號最高限額保證契約判決解析,法學叢刊第57卷第1期,2012年1月,頁105-126。 黃賢福,契約自由衰落之前,法令月刊第54卷第4期,2003年4月,頁68-75。 許政賢,台灣消費者保護團體訴訟的理想與現實─以兩岸跨境消費爭議為例,收錄於2015年兩岸消費者權益保護研討會會議手冊(主辦單位: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院),2015年6月,頁92-107。 張嘉麟,定型化契約內容規制之回顧與展望-兼論商品(服務)禮券之規範機制,消費者保護研究第十五輯,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編印,2009年12月初版,頁173-274。 張嘉麟,由思辯民主觀點探討行政權對於契約自由之限制-以「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之審議程序及效力為中心,法令月刊第62卷第11期,2011年11月,頁88-111。 張嘉麟,網路交易消費爭議案例探討,收錄於電子商務紛爭暨法制觀念宣導會資料,經濟部商業司編印,2013年7月,頁41-101。 張文郁,論消費者保護訴訟,收錄於2015年兩岸消費者權益保護研討會會議手冊(主辦單位: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院),2015年6月,頁108-126。 張桐銳,消費者保護與行政監督,收錄於消保二十載迎向新未來專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出版,2014年11月初版,頁96-108。 陳自強,台灣民法百年-以財產法之修正為中心,月旦法學雜誌第186期,2010年11月,頁99-129。 陳忠五,定型化契約條款的規範依據與管制方法-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1635號判決評釋,台灣法學雜誌第197期,2012年4月1日,頁9-20。 陳聰富,契約自由與定型化契約的管制,月旦法學雜誌第91期,2002年12月,頁51-62。 陳聰富,契約自由之限制:國家政策或契約正義?,台大法學論叢第32卷第1期,2003年1月,頁119-164。 陳聰富,社會問題與契約管制的界限,月旦法學雜誌第134期,2006年7月,頁82-93。 陳信至,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消費者保護相關議題探討(上),萬國法律第135期,2004年6月,頁52-66。 陳信至,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消費者保護相關議題探討(下),萬國法律第137期,2004年10月,頁69-81。 許政賢,一造辯論判決與消費性定型化契約條款的無效�臺北地院98訴20,台灣法學雜誌第169期,2011年2月1日,頁173-176。 許政賢,消費訴訟二十週年的回顧與展望,收錄於消保二十載迎向新未來專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出版,2014年11月初版,頁45-61。 許政賢,台灣消費者保護團體訴訟的理想與現實 ─以兩岸跨境消費爭議為例,收錄於2015年兩岸消費者權益保護研討會會議手冊(主辦單位: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院),2015年6月,頁92-107。 曾品傑,從當事人屬性看法律行為之規範-以網購業者標錯價事件為例,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集刊32期,2011年1月,頁143-198。 曾品傑,臺灣不動產消費者之權益保護,月旦法學雜誌第214期,2013年3月,頁27-45。 曾明遜、林蕙玲,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規制密度分析,財產法暨經濟法第15期,2008年9月,頁75-132。 程明修,契約自由與國家之保護義務,憲政時代第30卷第2期,2004年10月,頁195-227。 楊芳賢,定型化契約條款的規則-若干經濟觀點的介紹,政大法學評論第86期, 2005年8月,頁49-87。 蔡宗珍,營業自由之保障及其限制-最高行政法院2005年11月22日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評釋,台大法學論叢第35卷第3期,2006年5月,頁277-321。 蔡宗珍,消費者保護或父權宰制?-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2年度訴字第745號判決談起,台灣法學雜誌第239期,2014年1月1日,頁19-47。 劉春堂,銀行保管箱定型化契約之行政規制,月旦法學雜誌第23期,1997年4月,頁80-86。 劉宗德,日本行政調查制度之研究,收錄於行政調查制度之研討,行政院94年度第2次法制研討會實錄,行政院法規委員會編印,2006年7月出版,頁83-130。 謝哲勝,契約自治與管制,月旦法學雜誌第125期,2005年10月,頁23-30。 蕭文生,行政機關公告行為之法律性質,月旦法學教室第40期,2006年2月。 戴志傑,定型化契約之相關法律問題研究-以我國消費者保護法為中心,消費者保護研究第八輯,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編印,2003年3月出版,頁1-36。 三、學位論文 石娟娟,論民法定型化契約規範之適用,輔仁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2年7月。 胡華泰,消費定型化契約條款之行政規制,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碩士論文,2011年2月。 陶德斌,定型化契約條款與誠實信用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在定型化契約條款內容控制上的功能與效力,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3年7月。 黃文志,定型化契約條款之解釋-以實務見解之演繹為中心,國立高雄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6年6月。 張儒臣,商品(服務)禮券規範與管理之研究,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碩士論文,2008年7月。 靳邦忠,從行政任務之演變論我國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法律功能定位,國立臺北大學法學系碩士論文,2006年6月。 楊欣玲,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行政規制合憲性-從預售屋買賣之實務判決觀察,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13年7月。 廖健男,定型化契約條款之行政規制,輔仁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1998年6月。 賴淑銘,健身房(體適能中心)定型化契約條款之研究,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4年12月。 謝進益,消費者保護法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研究,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2007年7月。 羅美秀,定型化契約之研究-以消費者契約為中心,東海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1998年7月。 四、研究報告及政府文獻 立法院審議「消費者保護法」審議紀錄彙編,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編印,1995年7月。 行政機關介入私權爭議之研究,RDEC-RES-088-010(委託研究報告),研究主持人黃茂榮,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編印,2000年8月。 私法關係行政規制之法制體例研究-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消費者保護法與勞動契約法制發展經驗之觀察比較,計畫主持人陳建文,行政院法規委員會委託研究計畫,2007年11月。 定型化契約條款相關規定適用之研究(NSC92-2414-H-004-058),計畫主持人楊淑文,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專題研究計畫成果報告,2005年3月16日。 定型化契約之規範比較暨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界限探討結案報告,計畫主持人陳汝吟,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委託辦理,2011年11月。 定型化契約範本暨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彙編,行政院出版,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主編,2014年12月修正第9版。 消費者保護與基本權保障之關係(NSC101-2410-H-031-017),計畫主持人胡博硯,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專題研究計畫期末報告,2013年10月18日。 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研訂資料,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編印,1995年2月。 消費者保護法專案研究實錄(84年12月至86年2月),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編印,1997年6月出版。 消費者保護法專案研究實錄第二輯(86年3月至88年5月),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編印,1999年6月出版。 消費者保護法專案研究實錄第三輯(88年6月至90年12月),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編印,2002年3月出版。 消費者保護法專案研究實錄第四輯(91年3月至93年10月),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編印,2005年6月初版。 消費者保護法專案研究實錄第五輯(94年1月至98年12月),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編印,2010年7月初版。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會議資料彙編第1輯,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編印,2014年3月。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會議資料彙編第2輯,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編印,2014年3月。 參照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會議資料彙編第3輯,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編印,2014年3月。 監督定型化契約與規範消費資訊之法規競合與適用之研究,計畫主持人廖義男,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編印,1996年9月初版。 禮券定型化契約等18種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整合研究計畫期末報告,執行單位: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2014年11月。 98年度消費者保護官查核報告彙編,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編印,2010年1月。 | |
| dc.identifier.uri | http://tdr.lib.ntu.edu.tw/jspui/handle/123456789/53130 | - |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本論文主要就現行中央主管機關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第1項規定公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之相關問題進行分析與檢討,提出中央主管機關對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規範內容之裁量界限,以劃定其對定型化契約內容之形成空間。此外,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之規範效力及行政機關對企業經營者違反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之管制手段,亦屬本論文之研究範圍。研究方法方面,本論文係採取文獻歸納之研究方法,蒐集與本論文研究範圍相關之教科書、專書、期刊雜誌相關文章、研究報告、學位論文、政府文獻、中央主管機關已公告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法院實務判決等資料,並參酌行政機關實際執法之相關案例,全面進行分析檢討,並提出具體可行之建議。本論文共分為六章:
第一章緒論。主要說明研究動機與研究目的,提出研究問題,並對相關文獻進行回顧。 第二章消費者保護法對定型化契約之規制。主要說明定型化契約衍生之問題及立法規範之必要性。行政機關基於行政專業之考量、對企業經營者之實質影響力、事前預防消費爭議之發生、彌補司法救濟之不足及促進定型化契約之公平化,對定型化契約有進行管制之必要性。行政機關對定型化契約內容形成之規範模式,主要為訂定發布定型化契約範本及公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定型化契約範本性質上為行政指導,不具強制拘束力。而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性質上為法規命令,具強制性規範效力。 第三章中央主管機關對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之規範界限。主要說明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第1項至第3項關於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之授權依據、目的、內容及範圍,並提出立法者授權中央主管機關對定型化契約內容形成之裁量界限,再就現行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之規範內容進行檢討。 第四章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之審議程序及規範效力。先就中央主管機關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之審議程序進行說明,並指出現行審議程序之缺失,再就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第1項進行檢討。此外,本章亦就定型化契約條款及個別磋商條款符合或違反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之效力予以探討,並對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第5項規定應記載事項強制構成定型化契約內容提出質疑。 第五章行政機關對企業經營者違反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之管制手段。採取之管制手段分為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第6項派員查核、依個別專業法律規定對企業經營者處以罰鍰、依消費者保護法第58條對企業經營者處以罰鍰、依地方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規定對企業經營者處以罰鍰、消費者保護官依消費者保護法第53條第1項提起不作為訴訟、依新修正消費者保護法第56條之1令企業經營者限期改正如屆期未改正再處以罰鍰。 第六章結論。本論文之主要發現有以下三點:一、法院應更積極介入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之效力審查。二、行政機關對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之裁量界限。三、消費者保護法第56條之1規定適用之限制。最後本論文提出以下三點修法建議:一、建議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第4項增列個別磋商條款。二、建議刪除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第5項規定。三、建議修法限縮消費者保護法第56條之1規定之適用範圍。 | zh_TW |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This paper analyzes and examines the relevant issues of the mandatory or prohibitory provisions of standard contracts set forth by public notice conducted by the existing competent authorities at the central government level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ovisions of Paragraph 1, Article 17, Consumer Protection Law, and proposes the discretionary limits to the mandatory or prohibitory provisions of standard contracts specified by the competent authorities at the central government level to delineate its spaces formed by standard contracts. In addition, normative force of the mandatory or prohibitory provisions of standard contracts and regulatory measures against business operators in violation of the mandatory or prohibitory provisions of standard contracts are also covered in this study. With respect to research methods, this paper adopts literature induction, collecting textbooks, monographs, relevant articles in journals, research reports, dissertations, government documents, the mandatory or prohibitory provisions of standard contracts publicly posted by the competent authorities at the central government level, court decisions and other information related to the scope of this study, taking into account of the relevant cases enforced by administrative authorities, making a comprehensive analysis and review, and proposing concrete and feasible recommendations. This paper is divided into six chapters:
Chapter 1: Exordium. This chapter mainly explains the motivation and purpose of this study, presents research issues, and reviews the relevant literature. Chapter 2: Regulations Made under Consumer Protection Law on Standard Contracts. This chapter mainly explains issues derived from standard contracts and necessity of legislative norms. Due to the consideration with the professionalism of the administration, substantial influence on business operators, prior restraint of consumer disputes from occurring, filling up a deficiency in judicial remedies and facilitating fairness in standard contracts, the administrative authorities need to make regulations on standard contracts. Formation of the provisions of standard contracts of which the model specified by the administrative authorities is mainly for the stipulation of publishing a template for standard contracts and for public notice of the mandatory or prohibitory provisions of standard contracts. The template for standard contracts has the nature of an administrative guidance which is not subjected to compulsory execution effect, whereas the mandatory or prohibitory provisions of standard contracts have the nature of statutory rules and orders which are subjected to compulsory effects. Chapter 3: Limits in the Specification of the Mandatory or Prohibitory Provisions of Standard Contracts Stipulated by the Competent Authorities at the Central Government Level. This chapter mainly accounts for authorization basis, purpose, content and scope with respect to the mandatory or prohibitory provisions of standard contracts prescribed in Paragraph 1 to 3, Article 17, Consumer Protection Law, and presents the discretionary limits of provisions formation of standard contracts specified by the competent authorities at the central government level under the lawmakers’ authorization, and further reviews the existing normative content of the mandatory or prohibitory provisions of standard contracts. Chapter 4: Approval Procedure and Normative Force of the Mandatory or Prohibitory Provisions of Standard Contracts. This chapter starts by accounting for the approval procedure conducted by the competent authorities at the central government level and Consumer Protection Committee of the Executive Yuan, indicating the deficiency in the existing approval procedure, further reviewing Paragraph 1, Article 17, Consumer Protection Law. In addition, this chapter also explores the validity of the mandatory or prohibitory provisions of standard contracts with which the articles for standard contracts and the bargaining terms are in accord or violate, and queries the mandatory provisions compulsorily constituting standard contracts set forth in Paragraph 5, Article 17, Consumer Protection Law. Chapter 5: Administrative Authorities’Regulatory Means against Business Operators in Violation of the Mandatory or Prohibitory Provisions of Standard Contracts. The means for regulating include dispatching officials to carry out an audit in accordance with Paragraph 6, Article 17 of Consumer Protection Law, to fine the business operators based on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of respective specialties, to give the business operators an administrative fine according to Article 58 of Consumer Protection Law, fining the business operators in accordance with local consumer protection autonomy regulations, an action for prohibitory injunction initiated by an ombudsman according to Paragraph 1, Article 53 of Consumer Protection Law, demanding the business operators to be punished by an administrative fine when failing to take corrective actions within the time limit in accordance with Article 56-1 of the newly amended Consumer Protection Law. Chapter 6: Conclusion. The main findings of this paper are the following three points: 1. The court should be more actively involved in the review of validity of the mandatory or prohibitory provisions of standard contracts. 2. The discretionary limits of the mandatory or prohibitory provisions of standard contracts specified by the administrative authorities. 3. Application limits of the provisions of Article 56-1, Consumer Protection Law. Conclusively, this paper makes the following three recommendations for law revisions: 1. Suggest bargaining terms set forth additionally in Paragraph 4, Article 17, Consumer Protection Law. 2. Deleting Paragraph 5 in Article 17 of Consumer Protection Law. 3. Amending and reducing the scope of application to the provisions of Article 56-1, Consumer Protection Law. | en |
| dc.description.provenance | Made available in DSpace on 2021-06-15T16:46:11Z (GMT). No. of bitstreams: 1 ntu-104-R99341030-1.pdf: 1358602 bytes, checksum: 05e360666d0ffa259c42ed8c0e80cb79 (MD5) Previous issue date: 2015 | en |
| dc.description.tableofcontents | 口試委員審定書………………………………………………………….i
中文摘要…………………………………………………………………ii 英文摘要………………………………………………………………...iv 第一章 緒論……………………………………………………………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研究目的……………………………………1 第二節 研究問題的提出…………………………………………6 第三節 相關文獻回顧……………………………………………8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研究方法…………………………………..18 第五節 論文章節安排…………………………………………..18 第二章 消費者保護法對定型化契約之規制………………………..19 第一節 私法自治與契約自由暨契約自由保障之 憲法規範基礎…………………………………………..19 第二節 契約自由與契約正義之調和…………………………..23 第三節 定型化契約之立法規制………………………………..26 壹、定型化契約之歷史脈絡及制度功能…………………..26 貳、定型化契約衍生之問題及立法規範之必要性………..29 參、定型化契約之構成內容………………………………..32 一、定型化契約條款……………………………………….33 (一)意定之定型化契約條款…………………………….33 (二)法定之定型化契約條款…………………………….35 二、個別磋商條款………………………………………....36 肆、定型化契約條款及個別磋商條款之效力規定………...37 一、違反強制或禁止規定………………………………….38 二、違反誠信原則而對消費者顯失公平…………………39 第四節 消費者保護法授權行政機關對定型化契約之管制…..46 壹、行政機關對定型化契約進行管制之必要性………….46 一、行政專業之考量………………………………………46 二、行政機關對企業經營者之實質影響力………………47 三、事前預防消費爭議之發生……………………………47 四、彌補司法救濟之不足…………………………………48 五、促進定型化契約之公平化……………………………49 貳、行政機關對定型化契約內容形成之規範模式………50 一、訂定發布定型化契約範本……………………………50 (一)定型化契約範本之性質……………………………50 (二)定型化契約範本之效力……………………………51 (三)定型化契約範本之功能……………………………54 二、公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55 (一)授權依據及規範目的………………………………55 (二)中央主管機關選擇特定行業之定型化契約進行 公告………………………………………………..59 (三)針對特定行業所使用定型化契約之內容…………..61 (四)目前中央主管機關已公告之應記載或不得記載 事項………………………………………………..64 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之性質…………65 一、一般處分說……………………………………………66 二、行政規則說……………………………………………66 三、定型化契約範本說……………………………………67 四、法規命令說……………………………………………67 (一)學者之見解…………………………………………67 (二)法務部函釋之見解…………………………………69 (三)行政院訴願決定之見解……………………………69 五、擬制性定型化契約條款說……………………………69 六、本文見解………………………………………………71 (一)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係法規命令……………….71 (二)不服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之救濟途徑………….73 第三章 中央主管機關對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之規範 界限…………………………………………………………..74 第一節 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之授權條款是否符合授權明確 性原則…………………………………………………74 壹、授權明確性原則之憲法依據…………………………74 貳、授權明確性原則之闡釋………………………………78 參、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第2項及第3項之授權範圍..80 第二節 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之裁量…..82 壹、裁量依據………………………………………………82 貳、是否公告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之裁量……………83 一、訂定法規命令之裁量…………………………………83 二、訂定法規命令裁量之性質……………………………86 三、是否公告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之考量因素及裁量標 準………………………………………………………86 第三節 中央主管機關對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規範內容之 裁量……………………………………………………..88 壹、定型化契約內容形成之積極面向……………………..88 貳、定型化契約內容形成之消極面向…………………….89 參、目前中央主管機關已公告應記載事項之類型……….90 肆、目前中央主管機關已公告不得記載事項之類型…….96 伍、立法者授權中央主管機關對定型化契約內容形成之 裁量界限……………………………………………...100 陸、現行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規範內容之檢討………104 第四章 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之審議程序及 規範效力……………………………………………………113 第一節 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之審議程序…………………113 壹、中央主管機關之審議程序……………………………113 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前身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之審議程序……………………………………………114 參、現行審議程序之缺失…………………………………117 肆、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第1項之檢討………………..118 第二節 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之規範效力…………………119 壹、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之適用時點…………………119 一、溯及締約時適用說……………………………………119 二、公告實施後締約始適用說……………………………120 三、本文見解………………………………………………121 貳、意定之定型化契約條款符合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之 效力…………………………………………………….121 參、意定之定型化契約條款違反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之 效力……………………………………………………..124 一、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第4項該條款無效………….124 二、無效之認定權限專屬於普通法院………………………125 肆、未經記載於定型化契約之應記載事項之效力…………126 一、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第5項強制構成契約之內容126 二、法院仍得審查法定之定型化契約條款之效力……….. 127 伍、個別磋商條款符合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之效力……128 陸、個別磋商條款違反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之效力……128 一、學者之見解………………………………………………129 二、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函釋之見解………………………132 三、本文見解…………………………………………………133 (一)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第4項之目的性擴張…………133 (二)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第4項該條款無效…………135 第三節 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第5項之分析與檢討………….138 壹、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第5項之規範目的…………….138 貳、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第5項之規範特徵…………….138 一、限制企業經營者不為之契約自由………………………138 二、強制介入調整定型化契約之內容形成…………………138 三、將應記載事項導入定型化契約內容之媒介……………140 參、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第5項之規範罅隙…………….140 一、留白之應記載事項未記載如何構成契約之內容………140 二、未提供履約保證機制無法構成契約之內容……………141 肆、應記載事項強制構成定型化契約內容之商榷………....142 第五章 行政機關對企業經營者違反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之管制 手段…………………………………………………………147 第一節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第6項派員查核…………..147 第二節 依個別專業法律規定對企業經營者處以罰鍰………150 第三節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58條對企業經營者處以罰鍰…...152 壹、踐行前置調查及命限期改善之程序………………….152 貳、實際處罰之案例……………………………………….153 參、最高行政法院之見解………………………………….153 肆、學者見解……………………………………………….154 伍、本文見解…………………………………………….....157 第四節 依地方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規定對企業經營者 處以罰鍰………………………………………………158 壹、現行地方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對企業經營者違反 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之處罰規定…………………158 貳、實際處罰之案例………………………………………163 參、最高行政法院之見解………………………………….163 肆、學者見解……………………………………………….166 伍、本文見解……………………………………………….169 第五節 消費者保護官依消費者保護法第53條第1項提起 不作為訴訟……………………………………………171 壹、不作為訴訟之規範基礎……………………………….171 貳、不作為訴訟之當事人適格…………………………….173 第六節 增列企業經營者違反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之 處罰規定………………………………………………175 壹、98年4月16日第3140次行政院院會決議通過函送 立法院審議之消費者保護法修正草案第56條之1…175 貳、增訂消費者保護法第56條之1規定…………………176 參、學者對增列前開處罰規定之見解…………………….180 一、持肯定見解……………………………………………..180 二、採否定見解…………………………………………….181 肆、本文見解-限縮適用範圍…………………………….183 第六章 結論…………………………………………………………185 第一節 主要發現………………………………………………185 壹、法院應更積極介入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之 效力審查………………………………………………185 貳、行政機關對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之裁量 界限……………………………………………………187 參、消費者保護法第56條之1規定適用之限制………..189 第二節 修法建議………………………………………………..191 壹、建議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第4項增列 個別磋商條款…………………………………………..191 貳、建議刪除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第5項規定………….192 參、建議修法限縮消費者保護法第56條之1規定之 適用範圍………………………………………………..193 參考文獻………………………………………………………………196 表目錄 表1 法院對定型化契約條款及個別磋商條款效力之審查順序……137 | |
| dc.language.iso | zh-TW | |
| dc.subject | 定型化契約 | zh_TW |
| dc.subject | 裁量界限 | zh_TW |
| dc.subject | 行政管制 | zh_TW |
| dc.subject | 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 | zh_TW |
| dc.subject | 中央主管機關 | zh_TW |
| dc.subject | 個別磋商條款 | zh_TW |
| dc.subject | 定型化契約條款 | zh_TW |
| dc.subject | the mandatory or prohibitory provisions of standard contracts | en |
| dc.subject | standard contracts | en |
| dc.subject |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 | en |
| dc.subject | discretionary limits | en |
| dc.subject | articles for standard contracts | en |
| dc.subject | the competent authorities at the central government level | en |
| dc.subject | bargaining terms | en |
| dc.title | 行政機關對定型化契約內容形成空間及管制之探討
-以消費者保護法授權公告之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為中心 | zh_TW |
| dc.title | Research on the Scope for Administrative Authorities to Shape and Regulate Standard Contracts-Focus on the mandatory or prohibitory
provisions of the Consumer Protection Law | en |
| dc.type | Thesis | |
| dc.date.schoolyear | 103-2 | |
| dc.description.degree | 碩士 | |
| dc.contributor.oralexamcommittee | 郭麗珍,吳瑾瑜 | |
| dc.subject.keyword | 中央主管機關,定型化契約,定型化契約條款,個別磋商條款,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行政管制,裁量界限, | zh_TW |
| dc.subject.keyword | the competent authorities at the central government level,standard contracts,articles for standard contracts,bargaining terms,the mandatory or prohibitory provisions of standard contracts,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discretionary limits, | en |
| dc.relation.page | 207 | |
| dc.rights.note | 有償授權 | |
| dc.date.accepted | 2015-08-10 | |
| dc.contributor.author-college | 社會科學院 | zh_TW |
| dc.contributor.author-dept | 國家發展研究所 | zh_TW |
| 顯示於系所單位: | 國家發展研究所 | |
文件中的檔案:
| 檔案 | 大小 | 格式 | |
|---|---|---|---|
| ntu-104-1.pdf 未授權公開取用 | 1.33 MB | Adobe PDF |
系統中的文件,除了特別指名其著作權條款之外,均受到著作權保護,並且保留所有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