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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 欄位 | 值 | 語言 |
|---|---|---|
| dc.contributor.advisor | 李茂生(Mau-Sheng Lee) | |
| dc.contributor.author | Chia-Ting Chang | en |
| dc.contributor.author | 張嘉婷 | zh_TW |
| dc.date.accessioned | 2021-05-15T17:51:42Z | - |
| dc.date.available | 2015-06-22 | |
| dc.date.available | 2021-05-15T17:51:42Z | - |
| dc.date.copyright | 2014-08-22 | |
| dc.date.issued | 2014 | |
| dc.date.submitted | 2014-08-15 | |
| dc.identifier.citation | 外文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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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identifier.uri | http://tdr.lib.ntu.edu.tw/jspui/handle/123456789/5084 | - |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近年來由於公民意識興起、權利意識高漲,與政府及企業財團間迭生衝突,人民面對來自四面八方的傾軋與既得利益者的剝削,不再沈默地委屈求全,為了維護自己的權利,或是貫徹自身信念,勇敢的大聲疾呼,期望吸引社會輿論關注,使用的手段除了傳統的走上街頭示威遊行外,開始採用各種五花八門、激烈程度不一的抗爭方式,雖然行為人與學者紛紛主張以「公民不服從」或是「抵抗權」的概念為行為之正當化基礎,然而對於這些「刁民」,政府機關與司法機關仍毫不手軟的祭出最為嚴厲的刑事手段加以咎責。
「公民不服從」與「抵抗權」因自始並非法律領域中之概念,其對於行為人行為之刑事責任論斷究生何種影響尚有待進一步的觀察,本文擬先釐清其概念內涵,而後探討其與刑事責任間之關聯性;惟抵抗權因評價高度繫諸於結果是否成功,又與本文欲探討之行為態樣不甚相符,故僅以「公民不服從」開展後續論述。 而就公民抗爭行為是否符合公民不服從要件、現行實務及學說對於行為人之刑事責任又是如何解讀、論述,本文分別就違反《集會遊行法》及《刑法》二部分舉實務上曾發生之案例詳加說明;結論上認為實務見解係將公民不服從行為與其他一般違法行為等同視之,至多僅於量刑階段作為減輕事由,並未正視其行為保護之利益;而學說則分別立基於不同之理論基礎,於構成要件、違法性、責任層次為主張,然或因標準不明確、或因與現行法律體系不符而難以適用。因現行國內法律理論無法解決此問題,本文自比較法觀點出發,就日本法所發展出之可罰違法性理論為進一步之研究,期能透過此一發展成熟之理論為公民不服從之刑事責任論斷尋求最佳之解決方式。 | zh_TW |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Recently, the contrivercy between people and Taiwan Government, enterprises are growing. For example, on March 18, due to the Ma administration forced the Cross-Strait Service Trade Agreement through without due process, Taiwanese occupied the Parliament to end this democratic crisis. They called for a citizen constituteional assembly, spurned the Agreement, and demanded that the Agreement monitoring mechanism be institutionalized in this legislative term. The movement had been called 'Sunflower Movement', referred to the use of sunflowers by the protesters as a symbol of hope as the flower is heliotropic. This term was popularised after a floristry contributed 1000 sunflowers to the students outside the Legislative Yuan building. Participants and legal academic advocated the movement being civil disobedience, which can be justified in law theory.
Civil disobedience means the active, professed refusal to obey certain laws, demands, or commands of a government, or of an occupying international power. Nevertheless, it is not a precisely legal concept. Directly claiming that the act of civil disobedience can be justified in law theory is jumping to conclusions. Therefore, this research is about what is “civil disobedience”, and how it affects the criminal legal evaluation of participants of citizens’ protest. | en |
| dc.description.provenance | Made available in DSpace on 2021-05-15T17:51:42Z (GMT). No. of bitstreams: 1 ntu-103-R00a21068-1.pdf: 1525603 bytes, checksum: 11c6c4723ac15f55e5eed928122b0db0 (MD5) Previous issue date: 2014 | en |
| dc.description.tableofcontents | 謝辭 i
中文摘要 iii 英文摘要 iv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 1 第二節 問題意識 3 第三節 本文架構 4 第二章 公民不服從與抵抗權 7 第一節 公民不服從 8 第一項 概念起源及歷史發展 8 第二項 公民不服從之定義 18 第三項 公民不服從之正當化理論 28 第二節 抵抗權 40 第一項 概念起源與歷史發展 40 第二項 抵抗權之定義與要件 45 第三項 我國適用可能性 52 第三節 本章結論 52 第三章 實務見解與文獻回顧 54 第一節 實務見解 54 第一項 違反《集會遊行法》 54 第二項 違反普通刑法 65 第三項 實務現況 73 第二節 文獻回顧 74 第一項 構成要件層次 74 第二項 違法性層次 76 第三項 責任層次 83 第四項 小結 85 第三節 本章結論 86 第四章 可罰違法性理論 88 第一節 日本理論發展與實務現況 88 第一項 理論定義 88 第二項 日本法之發展 88 第二節 日本學說見解 96 第一項 概述 96 第二項 可罰違法性之質與量 96 第三項 違法一元論與違法相對性 98 第四項 違法之實質內容 102 第五項 體系位置 105 第六項 學說總結 112 第三節 我國實務與學說見解 113 第一項 實務見解 113 第二項 學說見解 114 第三項 小結 116 第四節 本章結論 116 第五章 相對輕微型之判斷標準 119 第一節 學說見解 119 第一項 藤木英雄 119 第二項 前田雅英 126 第三項 本文見解 132 第二節 公民不服從之類型化標準 134 第一項 理論接軌 134 第二項 利益衝突 134 第三項 審查標準 137 第四項 行為類型與相對輕微型之應用 145 第三節 本章結論 155 第六章 結論 157 第一節 本文見解之總結 157 第二節 未來展望 163 參考文獻 165 | |
| dc.language.iso | zh-TW | |
| dc.subject | 相對輕微型 | zh_TW |
| dc.subject | 318學運 | zh_TW |
| dc.subject | 公民抗爭 | zh_TW |
| dc.subject | 公民不服從 | zh_TW |
| dc.subject | 可罰違法性理論 | zh_TW |
| dc.subject | 太陽花學運 | zh_TW |
| dc.subject | Occupy Parliament | en |
| dc.subject | “Sunflower Movement” | en |
| dc.subject | citizens’ protest | en |
| dc.subject | substantial illegality | en |
| dc.subject | civil disobedience | en |
| dc.title | 論公民不服從之刑事責任–以可罰違法性之相對輕微型為中心– | zh_TW |
| dc.title | The Research of Criminal Responsibility of Civil Disobedience | en |
| dc.type | Thesis | |
| dc.date.schoolyear | 102-2 | |
| dc.description.degree | 碩士 | |
| dc.contributor.oralexamcommittee | 謝煜偉,李聖傑 | |
| dc.subject.keyword | 公民不服從,可罰違法性理論,相對輕微型,公民抗爭,太陽花學運,318學運, | zh_TW |
| dc.subject.keyword | civil disobedience,substantial illegality,citizens’ protest,“Sunflower Movement”,Occupy Parliament, | en |
| dc.relation.page | 173 | |
| dc.rights.note | 同意授權(全球公開) | |
| dc.date.accepted | 2014-08-15 | |
| dc.contributor.author-college | 法律學院 | zh_TW |
| dc.contributor.author-dept | 法律學研究所 | zh_TW |
| 顯示於系所單位: | 法律學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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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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