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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 欄位 | 值 | 語言 |
---|---|---|
dc.contributor.advisor | 李茂生(Mau-Sheng Lee) | |
dc.contributor.author | Chia-Chen Liu | en |
dc.contributor.author | 劉家丞 | zh_TW |
dc.date.accessioned | 2021-05-14T17:42:29Z | - |
dc.date.available | 2017-04-13 | |
dc.date.available | 2021-05-14T17:42:29Z | - |
dc.date.copyright | 2017-04-13 | |
dc.date.issued | 2015 | |
dc.date.submitted | 2015-08-17 | |
dc.identifier.citation | 參考文獻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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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滝沢誠(譯)(2012)。〈近代刑法の父としてのパウル・ヨハン・アルゼルム・フォイエルバッハ過去と今日の刑法上の諸原則〉,《日本法學》,77卷4期,頁1-24。 五、 網路資源部分 1、 李茂生(2012),〈刑法總則講義〉,瀏覽網址:http://www.law.ntu.edu.tw/main.php?mod=document&func=show_document&show_edu=main&site_id=0&show_folder=24,最後瀏覽日:2016/07/01 | |
dc.identifier.uri | http://tdr.lib.ntu.edu.tw/jspui/handle/123456789/4470 | -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不真正不作為犯可謂當代刑法理論歷經二百餘年的發展以來,解釋途徑相當分岐且見解更迭最為快速的一個領域。這不僅是源自於不真正不作為犯討論的射程範圍橫跨行為論、因果關係、歸責理論、以及自身所特有的保證人地位要素等眾多刑法中的議題;更是因為不真正不作為犯的內涵直接涉及,十八世紀以來一直隱藏在刑法圖像深處的矛盾。
而本文的首要目標,便是透過分析歷年來不真正不作為犯在立法論及解釋學的變遷,試圖說明上述刑法圖像的矛盾,乃存在於「保護人民的自由不受到國家侵害」以及「保護人民權利不受到其他人民侵害」的二律悖反中。也因此,不真正不作為犯的立法與解釋,總是陷入「違反罪刑法定主義」或是「要求人民主動保護他人法益」的艱難選擇。 在另一方面,本文亦將藉由法國社會學家M. Foucault於一九七○年代後期,所進行一系列「生命政治」的研究,嘗試說明上述刑法圖像的矛盾是在怎麼樣的治理術變遷下所型塑;並進一步指摘,「必須保衛社會」的想法是如何成為刑法理論的主流,且創造出至今仍盛行的「規範論」。而不真正不作為犯的論述,也逐漸受到這一股浪潮,走向以義務違反犯為主的解釋途徑。 最終,基於反抗以新自由主義為代表的「生命政治」治理術典範,本文擬參考梅崎進哉等學者近年來的貢獻,重拾起曾經在十七世紀與「生命政治」相抗衡,卻逐漸沒落而成為伏流的「法律理論」,進行局部的奮鬥。在刑法的領域中,即是以源自於英國大憲章及日耳曼部落契約的「侵害原理」作為主要的支柱,與現今主流的行為規範論述相抗衡。此外,針對這篇論文主軸的不真正不作為犯,本文亦將嘗試重構以「侵害原理」為核心的解釋途徑,希望能夠帶來些微反抗的曙光。 | zh_TW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Abstract
Over the past two centuries, the concept of unechte Unterlassungsdelikte has been one of the aspects of modern criminal law theory featuring some of the most divergent approaches to interpretation, as well as the most rapidly changing opinions. This is not only because the scope of unechte Unterlassungsdelikte encompasses numerous issues in criminal law, including theory of behavior, causation, attribution theory, and Garantenstellung, but also because the substance of unechte Unterlassungsdelikte involves directly a paradox inherent in the conception of criminal law since the 18th century. The primary goal of this paper is to analyze the changes in the theory of legislation and hermeneutics regarding unechte Unterlassungsdelikte over the years to illustrate that the above paradox stems from the antinomy between protecting personal liberties from infringement by the state and protecting them from infringement by other private citizens. As a result, legislation and legal interpretations related to unechte Unterlassungsdelikte inevitably involves a difficult choice between the principle of nulla poena sine lege and the principle of Rechtsgut protecting. On the other hand, the researcher follows the Biopolitics research from M. Foucault proposed in the late 1970s and explains the paradox in the images of criminal law was made from what kind of Governmentality change. Furthermore, the researcher presents how come “social must be defended” has became a mainstream thought in the field of criminal law and even created normative theory which is still prevalent nowadays. And the discussion of unechte Unterlassungsdelikte has been affected and gradually turned into Pflichtdelikte as a mainstream way of explanation. At last, based on the resistance to the paradigm, Biopolitics Governmentality, which is on behalf by neoliberalism, this thesis refers to the contributions from Umeki Shinnya and other researchers in recent years and takes back “legality theory” which once contended against Biopolitics Governmentality but ended up an underground stream. Actually, the field of criminal laws is founded by harm principle which can be sourced from Magna Carta and the social contracts of Germanic tribes. And harm principle can contend against the discussion on the theory of behavior norm today. Besides, to the core of this thesis, unechte Unterlassungsdelikte, the researcher tries to use harm principle as a core concept to reconstruct the way of explanation and hopes it can bring the dawn of rebellion. | en |
dc.description.provenance | Made available in DSpace on 2021-05-14T17:42:29Z (GMT). No. of bitstreams: 1 ntu-104-R00A21056-1.pdf: 5703216 bytes, checksum: fb864b1df54ace6de18d85ec96af54df (MD5) Previous issue date: 2015 | en |
dc.description.tableofcontents | 詳目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問題意識 1 第二節 研究方法及結構綱要 4 第一項 研究方法 4 第一款 不真正不作為犯的規範學內涵 4 第二款 規範學的事實背景 5 第三款 規範學背後的權力理論 6 第二項 本文之結構與綱要 7 第二章 剖繪不真正不作為犯於我國刑法的規範內涵 9 第一節 我國不真正不作為犯規範架構之概觀與剖析 9 第一項 概述 9 第二項 我國刑法第十五條之規範架構與剖析 11 第一款 規範架構 11 第二款 具體規範內涵之剖析 12 第一目 對於犯罪結果之發生 12 第二目 法律上有防止之義務 13 第三目 能防止而不防止 13 第四目 因自己行為致有發生犯罪結果之危險 14 第三款 法律效果 15 第三項 小結 16 第二節 德國有關不真正不作為犯之立法沿革 17 第一項 概說 17 第二項 日耳曼諸邦國法時期 18 第三項 德意志統一至二戰前之時期 20 第一款 德意志帝國時期 21 第一目 一八七一年刑法典 21 第二目 一九一三年刑法修正草案 22 第二款 威瑪共和國時期 24 第三項 二戰結束後時期 26 第一款 各草案與對案之綜覽 27 第一目 一九五六年草案 27 第二目 一九六〇年草案 28 第三目 一九六六年對案 30 第二款 德國現行刑法第十三條 32 第四項 德國立法史之結論 33 第三節 日本有關不真正不作為犯之立法嘗試 35 第一項 明治維新到二戰前之時期 36 第二項 二戰結束後之時期 38 第三項 小結 43 第四節 本章之結論 44 第三章 不真正不作為犯在我國法系統的解釋與適用 46 第一節 有關於不真正不作為犯之我國實務見解 47 第一項 早期判例與決議 47 第二項 近期實務見解的趨勢 51 第一款 「法律上防止之義務」的態樣 52 第一目 直接引述學說見解之類型 53 第二目 與過失犯的注意義務相同之類型 53 第三目 與主觀預見可能性相繩之類型 55 第四目 以義務之規範保護目的為基準之類型 56 第五目 同時具備其他法律上義務與前行行為之類型 57 第六目 小結 58 第二款 因果關係 60 第一目 必須「幾近確定」之類型 60 第二目 有可能不發生即可之類型 61 第三目 因果關係之結論 61 第三款 不作為與作為間的同價值性 62 第三項 我國實務見解之總結 63 第二節 我國主流學說見解綜覽與評析 66 第一項 因果關連說 v. 義務違反說 67 第一款 主張因果關連說的見解 68 第二款 主張義務違反說之見解 70 第二項 因果關連說的具體理論態樣 71 第一款 犯罪成立要件之架構 71 第一目 廣義等價值說 73 第二目 保證人義務說 75 第三目 小結 76 第三款 因果關係 77 第一目 假設因果流程 78 第二目 作為規範關係的假設因果流程 81 第三目 因果關連說可能的對應途徑 83 第四款 保證人地位 86 第一目 形式說 88 第二目 前行行為說 90 第四款 因果關連說之總結 93 第三項 義務違反說的理論內涵 94 第一款 理論基礎與細部分歧 94 第一目 兩種較為極端的應對方式 95 第二目 較為折衷的對應方式 97 第三目 小結 98 第二款 保證人地位 100 第一目 形式說 101 第二目 實質說 102 第三款 義務違反說之總結 103 第四項 義務違反化的刑法理論 105 第三節 本章之結論 107 第四章 不真正不作為犯之理論發展史與學說綜覽 109 第一節 不真正不作為犯的理論辯證史 111 第一項 概述 111 第二項 原初典範的建立與處罰不作為的例外性 114 第一款 啟蒙主義政治哲學 114 第二款 啟蒙主義刑法理論 116 第三款 處罰不作為之例外性 118 第三項 實證主義的刑法圖像 120 第一款 牛頓力學與實證主義 120 第二款 實證主義刑法學 122 第三款 不真正不作為犯的發現及因果說的挫敗 123 第一目 Luden與不真正不作為犯 123 第二目 各種因果說的出現與挫敗 124 第四項 新康德主義與規範刑法學的結合 126 第一款 新康德主義之概梗 127 第二款 新康德主義刑法理論 129 第三款 以規範關係重新理解不真正不作為犯 131 第一目 社會性因果關係─假設因果流程的出現 131 第二目 由構成要件走向違法性 132 第五項 回歸構成要件論的保證人地位說 133 第一款 從形式三分說到實質違法性說 134 第一目 新康德主義與形式三分說 134 第二目 新黑格爾主義與實質違法觀 135 第二款 納粹主義刑法理論下的不真正不作為犯見解 137 第三款 對抗納粹刑法理論 138 第一目 回歸構成要件 139 第二目 保證人地位與實行行為性 140 第三目 保證人義務 141 第四款 保證人地位說之總結 142 第六項 Armin Kaufmann帶來的鉅變 143 第一款 保證人地位說的侷限 143 第二款 Armin Kaufmann與新保證人說 146 第一目 目的行為理論下的不作為實存態樣 146 第二目 目的行為理論下不作為的規範邏輯 148 第三目 同價值性與新保證人說 149 第三款 新保證人說的貢獻與缺陷 152 第七項 實質化保證人地位運動 154 第一款 從證立義務違反的角度出發 154 第二款 從重構因果關連性的角度出發 156 第三款 持續發展中的實質化保證人地位運動 157 第八項 總結不真正不作為犯的理論辯證史 157 第二節 不真正不作為犯理論綜覽 159 第一項 本文所採取之分類標準 159 第一款 第一階層的區分 160 第二款 第二階層的區分 161 第一目 因果關連說 162 第二目 義務違反說 163 第三款 折衷說之細部區分 164 第一目 增補構成要件之作法 164 第二目 增補違法性之作法 165 第四款 小結 166 第二項 義務違反說 167 第一款 不處罰說 168 第二款 幫助犯說 169 第三款 形式義務說 170 第一目 特殊法義務說及契約義務之補足 171 第二目 機能性保證人地位說 172 第四款 實質義務說 173 第一目 社會關係說 173 第二目 信賴關係說 178 第三目 自由主義法秩序下的各種體制義務說 179 第四目 義務違反說之總結 188 第三項 折衷說 190 第一款 消極條件說 190 第一目 學說概述 191 第二目 保證人地位與形式三分說 192 第三目 對於消極條件說之批判 192 第四目 總結消極條件說 194 第二款 支配領域說 194 第一目 理論概述 194 第二目 對於支配領域說的批判 196 第三目 總結支配領域說 199 第四目 以排他性要件強化支配領域說 201 第三款 實質違法性說 203 第一目 理論概述:從形式違法性說開始 203 第二目 Beling與記述性構成要件 204 第三目 由形式走向實質 205 第四目 實質不法說隱含的危險 205 第四款 規範性構成要件說 206 第一目 概說 206 第二目 規範性構成要件說的利與弊 207 第五款 折衷說之總結 208 第四項 因果關連說 210 第一款 實證主義因果理論 210 第一目 其他行為說 211 第二目 前行行為說 211 第三目 干涉說 214 第二款 近代因果關係理論 214 第一目 接納行為說 215 第二目 因果作用力轉換說 217 第三款 期待可能性說 219 第四款 歸責主體限定說 220 第一目 理論概述 220 第二目 對於歸責主體限定說的批判 221 第三節 本章之結論 221 第五章 不作為犯論的演變與刑法圖像的更迭 222 第一節 對於不作為犯論的再理解 223 第一項 從義務違反論到義務違反論 224 第一款 兩種義務違反論 224 第一目 為何採取義務違反論 224 第二目 從限制刑罰權到不只是限制刑罰權 226 第三目 一百五十年間的變化 228 第二款 從因果說到折衷說 228 第一目 因果說 229 第二目 法律與社會因果說 230 第三目 折衷說 231 第二項 刑法圖像的斷裂點 233 第一款 兩種刑法圖像的再確認 233 第一目 觀察方法 233 第二目 過失犯理論之嬗變 234 第三目 作為複雜系統的刑法圖像 236 第二款 必須保護法益 238 第一目 權利侵害到法益侵害 238 第二目 歸責體系的轉化 239 第三目 從法律與社會因果說到義務違反說 240 第三項 小結 241 第二節 以生命政治觀點重新閱讀刑法圖像 243 第一項 刑法中的侵害原理:對抗的歷史 243 第一款 兩種歐陸傳統法系統 245 第一目 日耳曼法系統 246 第二目 羅馬法系統 247 第二款 兩種法體制之更迭 248 第一目 封建國家與統治權之爭 248 第二目 羅馬法系統的獲勝 250 第三目 羅馬法系統與教會法之結合 251 第四目 小結 253 第二項 統治權理論的重疊與衝突 254 第一款 法律主義 254 第一目 概述 254 第二目 啟蒙主義刑法圖像 255 第三目 Feuerbach塑造的刑法圖像 256 第四目 罪刑法定主義與侵害原理 257 第五目 小結 258 第二款 治理術與國家理性 259 第一目 與法律主義之比較 259 第二目 資本主義治理觀 260 第三目 必須保衛社會的彰顯 261 第四目 小結 264 第三項 本文之選擇 264 第六章 侵害原理下的不真正不作為犯論述 ─代結論─ 266 第一節 侵害原理下的不真正不作為犯論建構 267 第一項 前提設定Ⅰ:因果關係應有之圖像 269 第一款 反思條件關係對於不作為犯之影響 269 第一目 對條件關係理論之批判 269 第二目 不作為的虛無性 271 第二款 因果關係必須與結果歸責連動 272 第一目 與主流相當因果關係之差異 272 第二目 小結 274 第二項 具體個案中因果流程的全貌 274 第一款 概說 275 第一目 因果關係之內涵 275 第二目 傳統觀點的侷限性 276 第二款 以刑事偵查觀點作為限縮途徑 278 第一目 避免無限後退的因果溯源 278 第二目 逐漸複雜化的因果描繪 279 第三項 描繪不作為因果關係的契機 280 第一款 社會經驗法則是解答嗎? 280 第一目 Engisch的嘗試 280 第二目 社會經驗法則的不安定性 282 第三目 對於社會經驗法則之限制 283 第二款 描繪不真正不作為犯因果流程之契機 284 第一目 概述 284 第二目 不作為的社會意義 285 第三款 總結不作為的因果關係 287 第三項 前提設定Ⅱ:本文的結果歸責圖像 288 第一款:概述 288 第二款 階層一:行為危險性 290 第一目、基本內涵 290 第二目 行為危險性之認定模式 292 第三目 不作為的危險性 295 第三款 階層二:結果歸屬之判斷 296 第一目 概述 296 第二目 以案例說明介入情事的貢獻程度 297 第三目 不作為的貢獻程度 300 第四項 本節之結論 302 第二節 不真正不作為犯之具體態樣與理論適用 303 第一項 描繪案件的因果流程 304 第一款 以『直接因』作為核心要素 304 第一目 概說 304 第二目 重拾對『直接因』之重視 305 第三目 四種『直接因』 306 第四目 不真正不作為犯中的各種因果進程 307 第二項 結果歸責之具體態樣 308 第一款 不作為存在於『直接因』發生效力前之類型 309 第一目 A1類型 309 第二目 B1類型 311 第三目 C1類型 312 第四目 D1類型 313 第二款 不作為存在於『直接因』發生效力後 315 第一目 結果責任的分級化 316 第二目 從客觀共犯論構思解決方案 317 第三目 小結 319 第三節 本文之結論 320 參考文獻列表 322 | |
dc.language.iso | zh-TW | |
dc.title | 重新檢驗不真正不作為犯的可罰性基礎―以刑法中的侵害原理為核心標準― | zh_TW |
dc.title | Unechte Unterlassungsdelikte Reviewed:On the Basis of Harm Principle in Criminal Law | en |
dc.type | Thesis | |
dc.date.schoolyear | 103-2 | |
dc.description.degree | 碩士 | |
dc.contributor.oralexamcommittee | 許恒達(Heng-Da Hsu),謝煜偉(Yu-Wei Hsieh) | |
dc.subject.keyword | 不真正不作為犯,保證人地位,義務違反犯,規範論,罪刑法定主義,侵害原理,生命政治,必須保衛社會, | zh_TW |
dc.subject.keyword | unechte Unterlassungsdelikte,Garantenstellung,Pflichtdelikte,normative theory,Nulla poena sine lege,harm principle,Biopolitics,social defense, | en |
dc.relation.page | 335 | |
dc.rights.note | 同意授權(全球公開) | |
dc.date.accepted | 2015-08-17 | |
dc.contributor.author-college | 法律學院 | zh_TW |
dc.contributor.author-dept | 法律學研究所 | zh_TW |
顯示於系所單位: | 法律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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