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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 欄位 | 值 | 語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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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contributor.advisor | 王能君(Neng-chun Wang) | |
dc.contributor.author | Yi-Wun Chen | en |
dc.contributor.author | 陳薏伩 | zh_TW |
dc.date.accessioned | 2021-06-14T17:17:37Z | - |
dc.date.available | 2008-10-01 | |
dc.date.copyright | 2008-07-29 | |
dc.date.issued | 2008 | |
dc.date.submitted | 2008-07-24 | |
dc.identifier.citation | 一、中文文獻(依姓氏筆畫順序)
(一)書籍、專論 1.史尚寬,「勞動法原論」,正大印書局,1934年上海初版、1978年6月台北重刊。 2.司法院第一廳編輯,「民事法律專題研究(三)—司法院司法業務研究會第七期研究專輯」,司法周刊雜誌社,1986年4月。 3.林炫秋,關係企業間勞工之調動與勞工之同意權—評高雄地方法院八十二年度雄簡字第五二五號暨勞簡上字第六號判決,收錄於「勞動法裁判選輯」,月旦出版社,1998年5月。 4.邱聰智,「民法債編通則」,自版,1996年9月。 5.陳繼盛,「勞資關係」,正中書局,1979年5月。 6.許慶雄,人權的調整與效力之研究,收錄於「現代國家與憲法—李鴻禧教授六秩華誕祝賀論文集」,月旦出版,1997年3月。 7.黃越欽,「勞動法新論」,翰蘆圖書,2000年7月初版。 8.黃程貫,「勞動法」,國立空中大學,1996年8月初版。 9.黃程貫,「勞動法」,國立空中大學,2001年6月修訂再版三刷。 10.黃馨慧,日本調職法理的形成與發展,收錄於「勞動法裁判選輯(三)」,元照出版,2000年1月。 11.臺灣勞動法學會編,「勞動基準法釋義—施行二十年之回顧與展望」,新學林出版,2005年5月。 12.劉志鵬,論企業內調職—桃園地方法院八十四年度重勞訴字第一號判決評釋,收錄於「現代國家與憲法—李鴻禧教授六秩華誕祝賀論文集」,月旦出版,1997年3月。 13.劉志鵬,論企業內調職—桃園地方法院八十四年度重勞訴字第一號判決評釋,收錄於「勞動法理論與判決研究」,元照出版,2000年5月。 14.劉志鵬,企業外調職(借調)之法律問題—台北地院八十二年度勞訴字第七〇號判決評釋,收錄於「勞動法理論與判決研究」,元照出版,2000年5月。 (二)期刊論文 1.王松柏,勞動法上合意終止契約、調職、同時履行抗辯權與雇主不依契約給付報酬之認定與適用問題之研究--評高等法院八十六年度勞上易字第一號判決,東吳法律學報第12卷第2期,2000年12月。 2.王能君,工作規則不利益變更之法律效力—最高法院八十八年度台上字第一六九六號民事判決評釋—,臺灣勞動法學會報第四期,2006年3月。 3.林文鵬,終身雇用制對我國企業的影響,國立屏東商業技術學院學報第三期,2001年10月。 4.林佳和,社會保護、契約自由與經營權—司法對勞動契約的衡平性控制—,臺灣勞動法學會報第六期,2007年6月。 5.林誠二,再論誠實信用原則與權利濫用禁止原則之機能—最高法院八十八年度台上字第二八一九號判決評釋—,臺灣本土法學第22期,2001年5月。 6.陳建文,九十二年度勞動判決見解回顧(下),全國律師第8卷第4期,2004 年4月。 7.邱駿彥,調職之法理運用,輔仁法學第15期,1996年6月。 8.郭玲惠,金融控股公司與企業併購對於勞工勞動條件保障之初探—以調職為例,律師雜誌291期,2003年12月。 9.章鴻年,企業的人員調動與勞工權益,勞工行政152期,2000年12月。 (三)學位論文 1.吳宗諺,「集團企業間員工調動之法律問題研究」,中國文化大學勞動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4年6月。 2.李麗珍,「論雇主懲戒權行使之界限—以我國法院判決之分析為中心」,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8年7月。 3.陳逢源,「勞動法上人事異動之研究─以調職為中心兼論借調與轉雇」,國立中興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1997年6月。 4.張國璽,「日本安全配慮義務法理之形成與發展—兼論我國民法第四八三條之一之規定」,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5年7月。 5.張琬如,「我國勞動基準法第十一條解僱理由之研究」,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5年7月。 6.張義德,「不當勞動行為制度之研究—以日本與我國之『不利益待遇』為中心」,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8年7月。 7.張靜宜,「企業內調職問題之研究」,國立中正大學勞工研究所碩士論文,2000年6月。 (四)研究計畫報告 1.陳繼盛主持,「我國勞動契約法制之研究」,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委託研究計劃,1989年7月。 二、日文文獻(依日文五十音順序) (一)書籍 1.石井照久『労働法の研究Ⅱ経営と労働』(有信堂、1967年9月)。 2.王能君『就業規則判例法理の研究』(信山社、2003年3月)。 3.大江忠『要件事実労働法』(第一法規株式会社,2003年10月初版)。 4.片岡曻『労働法(2)労働者保護法〔第4版〕』(有斐閣、2003年5月)。 5.小西国友•渡辺章•中嶋士元也『労働関係法〔第5版〕』(有斐閣、2007年1月)。 6.下井隆史『労働基準法〔第4版〕』(有斐閣、2007年11月)。 7.菅野和夫『新•雇用社会の法[補訂版]』(有斐閣、2004年3月)。 8.菅野和夫『労働法(第二版補正版)』(弘文堂、1989年6月二刷)。 9.菅野和夫『労働法(第8版)』(弘文堂、2008年4月二刷)。 10.土田道夫『労務指揮権の現代的展開』(信山社、1999年10月)。 11.土田道夫=山川隆一『成果主義人事と労働法』(日本労働研究機構、2003年2月)。 12.東京大学労働法研究会編『注釈労働基準法上巻』(2003年3月)。 13.中窪裕也=野田進=和田肇『労働法の世界〔第7版〕』(有斐閣、2007年4月)。 14.西谷敏『規制が支える自己決定—労働法的規制システムの再構築—』(法律文化社、2005年3月初版二刷)。 15.水町勇一郎『労働法〔第2版〕』(有斐閣、2008年3月)。 16.山川隆一『雇用関係法〔第4版〕』(新世社、2008年4月)。 17.山口幸雄•三代川三千代•難波孝一『労働事件審理ノート[改訂版]』(判例タイムズ社,2007年5月二刷)。 18.労働判例大系編集委員会『労働判例大系第4巻 配転•出向』(労働旬報社、1991年11月)。 (二)期刊文章與專論 1.吾妻光俊「労働者の権利義務」收錄於石井照久•有泉亨編『労働法大系(5)労働契約•就業規則』(有信堂、1971年10月)。 2.新谷真人「単身赴任と転勤命令権の効力」季刊労働法170号(1994年3月)。 3.新谷真人「配置転換•出向•転籍」收錄於角田邦重•毛塚勝利•淺倉むつ子編『労働法の争点(第三版)』(有斐閣、2004年12月)。 4.新谷真人「配転と配慮義務、適正手続、損害賠償」労働法律旬報1662号(2007年12月)。 5.石川吉右衛門「採用•配置」收錄於『経営法学全集15人事』(ダイヤモンド社、1966年4月)。 6.石田信平「営業成績不振を理由とする降格配転の効力—日本ガイダント仙台営業所事件—」同志社法学56巻4号(2004年11月)。 7.大内伸哉「転勤命令が権利濫用に該当しないとされた例—ケンウッド事件」ジュリスト1191号(2000年12月)。 8.片岡曻「配転—日野自動車事件」收錄於石川吉石衛門•山口浩一郎編『労働法の判例』(有斐閣、1972年12月)。 9.片岡曻「配転命令の限界」法学論叢100卷5•6号(京都大学法学会、1977年12月)。 10.片岡曻「配転•単身赴任の実情と配転命令の限界」收錄於『労働法理論の継承と発展』(有斐閣、2001年5月)。 11.桑原昌宏「配置転換」,收錄於蓼沼謙一•横井芳弘•角田邦重編『労働法の争点(新版)』(有斐閣、1990年11月)。 12.黄馨慧「配転規制法理の形成と発展」本郷法政紀要第8号(東京大学、1999年12月)。 13.城塚健之「配転命令における権利濫用の判断手法について」労働法律旬報1662号(2007年12月)。 14.杉井静子「ケンウッド事件での裁判官の『常識』を問う」法学セミナー547号(2000年7月)。 15.諏訪康雄「専門職化と労働法」中央労働時報922号(1997年1月)。 16.高木紘一「配転•出向」收錄於日本労働法学会編『現代労働法講座10労働契約•就業規則』(総合労働研究所、1982年8月)。 17.高木紘一「配転•出向法理と労働契約」日本労働法学会誌77号 (日本労働法学会、1991年5月)。 18.土田道夫「労働契約•就業規則と労働者の義務」季刊労働法166号(1993年3月)。 19.藤內和公「人事制度」收錄於日本労働法学会編『講座21世紀の労働法(4)労働契約』(有斐閣、2003年4月)。 20.中島孝信「転勤•配置転換等をめぐる紛争と被保全権利の問題点」收錄於鈴木忠一•三ケ月章監修『実務民事訴訟講座(9)』(日本評論社、1970年8月)。 21.西谷敏「今日の転勤問題とその法理」労働法律旬報1662号(2007年12月)。 22.萩沢清彦「配置転換に関する業務上の必要性と家庭の事情」ジュリスト869号(1986年10月)。 23.浜田富士郎「三歳児を保育園に預け、さらに個人(二名)に有料で若干の補足的な保育を依頼しつつ、共働きで働く女性に対する転勤命令が権利の濫用に当たらないとされた例—ケンウッド事件」判例評論501号(2000年11月)。 24.林和彦「配転•出向事件の検討《上》《中》《下の1》」労働法律旬報946号(1978年2月)、953号(1978年6月)、961号(1978年10月)。 25.本多淳亮「配置転換•転勤をめぐる法律問題」收錄於『労働法と経済法の理論—菊池勇夫教授六十年祝賀記念論文集』(有斐閣、1989年8月復刻版)。 26.本多淳亮「人事権」收錄於恒藤武二編『論争労働法』(世界思想社、1978年4月)。 27.村田毅之「家族の看護・介護を要する労働者への配転命令における配慮--ネスレ日本(配転本訴)事件・大阪高裁判決(平成18.4.14)」労働法律旬報1648号(2007年5月)。 28.村中孝史「転勤命令権と権利の濫用—東亜ペイント事件」日本労働法学会誌69号(1987年5月)。 29.村松洋介「子どもを養育している共働き夫婦の妻に対する配転命令の効力—ケンウッド事件」季刊労働法198号(2002年2月)。 30.本久洋一「配転」收錄於『労働判例百選(第七版)』(有斐閣、2002年11月)。 31.山本吉人「配転•出向」收錄於『労働契約の研究—本多淳亮先生還暦記念』(法律文化社,1986年9月)。 32.渡辺章「労働法理論における法規的構成と契約的構成」日本労働法学会誌77号 (1991年5月)。 33.渡辺裕「配置転換•転勤と出向の法理」收錄於労働法文献研究会編『文献研究労働法学』(総合労働研究所、1978年7月)。 34.和田肇「業務命令権と労働者の家庭生活」收錄於日本労働法学会編『講座21世紀の労働法(7)—健康.安全と家庭生活』(有斐閣、2000年10月)。 35.和田肇=畑守人=水野英樹「配転命令と家庭生活(家族責任)への配慮」ジュリスト1298号(2005年10月)。 三、網路資料 (一)中文部分 1.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http://jirs.judicial.gov.tw/。 2.民國96年4月26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工會法修正草案。檢索日期2008/4/10 http://www.ey.gov.tw/public/Attachment/742717384371.pdf。 3.行政院主計處,95年受雇員工動向調查,檢索日期2008/5/23。檢索自http://www.dgbas.gov.tw/lp.aspctNode=3321&CtUnit=951&BaseDSD=7。 4.行政院主計處,96年人力資源調查統計•年報,檢索日期2008/5/29。檢索自http://www.dgbas.gov.tw/ct.asp?xItem=19105&ctNode=3247。 5.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法令查詢系統http://laws.cla.gov.tw/Chi/FINT/FINTQRY01-1.asp。 6.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7年女性僱用管理調查,檢索日期2008/5/23。檢索自 http://statdb.cla.gov.tw/html/svy96/9607menu.htm。 7.郭玲惠,金融控股公司與關係企業內之調職,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專題研究計畫成果報告,2006年3月,檢索日期2007/6/25,檢索自政府研究資訊系統http://www.grb.gov.tw/index.htm。 8.黃程貫,勞工調動問題之研究—企業內、企業外及海外調動時勞工權益之保障,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專題研究計畫成果報告,2005年11月。檢索自政府研究資訊系統http://www.grb.gov.tw/index.htm。檢索日期2007/6/25。 9.楊通軒主持,「各國勞動契約法規制度之研究」,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委託研究報告,2003年11月。檢索日期:2008/5/28。檢索自政府研究資訊系統http://www.grb.gov.tw/index.htm。 10.經濟部中小企業處,96年中小企業家數統計。檢索日期2008/6/9。檢索自http://www.moeasmea.gov.tw/public/Attachment/86211281771.pdf。 11.經濟部中小企業處,96年中小企業就業人數統計。檢索日期2008/6/9。檢索自http://www.moeasmea.gov.tw/public/Attachment/86315544471.pdf。 (二)日文部分 1.「今後の労働契約法制の在り方に関する研究会」報告書,平成17年9月15日,http://www.mhlw.go.jp/shingi/2005/09/s0915-4.html。檢索日期2007/12/20。 2.独立行政法人労働政策研究•研修機構,労働条件の設定・変更と人事処遇に関する実態調査―労働契約をめぐる実態に関する調査(II)―http://www.jil.go.jp/institute/research/2005/005.html。檢索日期2007/10/22。 3.日本總務省統計局網站http://www.stat.go.jp/index.htm。 4.LexisNexis JP 日本法、判例檢索http://legal.lexisnexis.jp/。 5.ワーク•ライフ•バランス推進官民トップ会議,「仕事と生活の調和(ワーク・ライフ・バランス)憲章」及び「仕事と生活の調和推進のための行動指針」,平成19年12月18日,檢索自日本內閣府網站,檢索日期2008/3/20,http://www8.cao.go.jp/wlb/government/index.html。 | |
dc.identifier.uri | http://tdr.lib.ntu.edu.tw/jspui/handle/123456789/41110 | -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於繼續性的勞動關係中,為因應各種經營上需求,將勞工配置到適當處所之必要性便應運而生。雇主透過調職命令權之行使,可以達到促進人才流通、幹部養成教育及迴避解僱等多樣目的。惟於此同時,勞工亦可能因調職而於職業生活或家庭生活上受有一定程度的不利益。正由於調職牽涉到勞資雙方利益狀態之拉鋸,如何於其中求取平衡點向來為調職適法性判斷上之重要課題。
本文透過日本及我國學說與實務調職法理之比較研究,分就調職命令權根據、法令及勞動契約對調職命令權之規制、調職命令權之行使規制三個層次為觀察,以歸納出兩國對於調職事件之處理特色及應檢討之處。首先,由於兩國勞動實態上雇主常會於工作規則中訂定調職條項,加以法令規制有賴舉證方能落實、勞動契約規制功能有限,故調職適法性之判斷重點幾乎會落在行使規制層面上。 其次,經本文將兩國實務運用現狀為比較觀察後,建議於行使規制層面以我國現行民法第148條第1項做為調職權利不得濫用之規範基礎,並參酌日本法上調職命令權利濫用原則所揭示勞資利益衡量之精神,區分為雇主與勞工雙方利益狀態為考量。於細部具體基準上,本文以為日本法上「顯著超出通常應忍受程度」之不利益判準對於勞工過苛,我國並無盛行長期僱用制度故不宜援用。 至於我國1985年內政部函釋所揭示之調職五原則,本文以為僅為判斷調職適法性之五項例示性原則,於個案中應視勞資雙方利益狀態斟酌使用並適時加入新要件判斷,且部分要件尚有具體化之空間。儘管針對調職五原則常有原則內涵不明確之批評見解,惟經二十餘年實務判決大幅援用後,亦已大致形成符合我國勞動實態之合理判斷基準,而本文以為此些基準仍可做為調職權利是否濫用之判準。因此調職五原則有待進一步分類調整並細緻化,且於適用之際應針對不同類型之調職案件採取不同寬嚴程度之審查方式,以符合個案正義。 | zh_TW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In the continual labor relationships, in order to respond to all kinds of business need, it is necessary to transfer employees appropriately. By ordering a transfer, employers can develop employees’ work abilities and job positions within the enterprise organization, as well as supplement and consolidate the workforce. Nevertheless, a transfer may also disadvantage an employee concerning his or her working life and family life. Therefore, in order to balance the benefits between employees and employers, the process of judging the validity of a transfer is extremely important.
This study observes the transfer issues from a comparative perspective, comparing its theory and practice in Japan and Taiwan. In both countries, by drawing up a transfer clause in the work rules, employers usually obtain the right of transferring. In addition, other kinds of limitations on transfer orders cannot function well enough. These two factors combined make exercising limitations become the key to the validity of a transfer. This study then argues that in Taiwan we might apply Paragraph 1, Article 148 of the Civil Code as the exercising limitations on transfer orders. Furthermore, as the doctrine of abusive exercise of transfer right in Japan suggests, it is necessary to balance the benefits between employees and employers when judging the validity of a transfer. The strict measure “apparently exceed what the employees would normally endure” in Japan, however, might not be applicable in Taiwan, since we do not have the long-term employment system as Japan does. As for the five principles of transfer in Taiwan, this study considers that they are no more than five exemplificative principles which help us judge the validity of a transfer, which means sometimes it is necessary to add new elements, and some of the elements of those principles need to be concretized. Since the five principles of transfer are constantly applied in judicial decisions for more than 20 years and measures that have been formed roughly accord with the labor situation in Taiwan, this study suggests that those concrete measures are useful for judging whether there is abusive exercise of transfer right. As a result, the five principles of transfer only need to be further classified and detailized. Besides, in order to preserve case justice, we might categorize cases and then apply different standards when using these principles to judge the validity of a transfer. | en |
dc.description.provenance | Made available in DSpace on 2021-06-14T17:17:37Z (GMT). No. of bitstreams: 1 ntu-97-R94a21043-1.pdf: 1413571 bytes, checksum: 89b5e086d95281e0e31295b66d1966ef (MD5) Previous issue date: 2008 | en |
dc.description.tableofcontents |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目的與問題意識 1 第二節 研究範圍、限制與研究方法 3 第一項 研究範圍對象及限制 3 第二項 研究方法 4 第三節 本文架構 5 第二章 日本法上調職概念與法令契約規制 7 第一節 調職之意義與機能 7 第一項 意義與概念發展 7 第二項 調職之型態與機能 9 第二節 調職命令權之根據與性質 9 第一項 學說見解 10 第一款 調職命令權之根據 10 第一目 概括合意說 10 第二目 勞動契約說 12 第三目 特約說 13 第四目 調職命令權否認說 15 第二款 調職命令權之性質 16 第一目 形成權說 16 第二目 事實行為說 17 第二項 實務見解 18 第一款 早期實務 18 第二款 概括合意說 18 第一目 北海道廣播事件之開展 18 第二目 調職命令權取得根據之擴張 19 第三目 調職命令權取得根據之限縮 20 第三款 勞動契約說 20 第一目 日野汽車事件之開展 20 第二目 工作規則調職條項之契約性質 21 第三目 適用結果 24 第三項 檢討 24 第三節 調職命令權之法令與契約規制 26 第一項 法令之規制 26 第二項 勞動契約之限制 28 第一款 職種之限定 29 第一目 明示限定 29 第二目 默示限定 30 第三目 觀察心得 33 第二款 工作場所之限定 33 第一目 明示限定 33 第二目 默示限定 35 第三款 職種或工作地限定合意與工作規則調職條款之關係 36 第一目 職種或工作地限定合意優先 37 第二目 工作規則優先 38 第三目 檢討 38 第四款 綜合探討 39 第四節 小結 42 第三章 日本法上調職命令權利濫用原則之規制 44 第一節 東亞塗料事件前之判斷模式 44 第一項 學說主張 44 第二項 實務操作 45 第一款 合理制約 45 第二款 誠信原則 46 第三款 職種變更權 46 第四款 慣行 47 第五款 權利濫用法理 47 第三項 本時期之規制特色 49 第二節 權利濫用原則之定型—東亞塗料事件 49 第一項 案例事實概要 49 第二項 判決要旨 50 第三項 本案分析與評論 51 第一款 調職命令權根據與契約之規制 51 第二款 權利濫用法理之內容要件 52 第一目 業務必要性 52 第二目 勞工所受不利益 54 第三款 權利濫用法理之整體操作 55 第四款 本判決之影響 56 第三節 東亞塗料事件後權利濫用原則之適用情形 56 第一項 不當動機與目的 57 第一款 概說 57 第二款 案型 57 第三款 觀察心得 58 第二項 業務必要性 59 第一款 人事異動合理性 59 第二款 人選妥當性 61 第三項 勞工所受不利益 62 第一款 職業生活上不利益 63 第一目 職種保持利益之侵害 63 第二目 勞動條件之不利益 65 第三目 無法或難以參與工會活動之不利益 68 第四目 綜合觀察 68 第二款 家庭生活利益之侵害 69 第一目 概說 69 第二目 通勤時間之延長 70 第三目 偕同家人赴任 76 第四目 單身赴任 78 第五目 雇主之照護義務 82 第四項 程序上之規制 86 第五項 本時期權利濫用原則之運用特色 88 第四節 小結 89 第一項 日本權利濫用法理之綜覽 89 第二項 日本調職法理之新開展 90 第四章 我國法上調職概念與法令契約之規制 92 第一節 我國調職事件概說 92 第二節 調職命令權之根據 96 第一項 學說概況 96 第一款 調職命令權根據學說 96 第一目 接近概括合意說者 96 第二目 採取或接近特約說者 98 第三目 區分說 99 第四目 不採擇特定學說者 99 第二款 具體判斷 100 第一目 合意之判斷 100 第二目 工作規則調職條項效力 101 第三目 誓約書及切結書等文書之效力 101 第二項 實務概況 102 第一款 調職命令權根據 102 第一目 司法實務所採擇理論之觀察 102 第二目 工作規則調職條項之效力 108 第三目 勞動實態上常用文書 113 第四目 雇主事業性質與企業調職慣行 117 第三項 評論與分析—調職命令權根據之管見 118 第三節 調職命令權之法令與契約規制 119 第一項 法令之規制 120 第一款 保護女性勞工之法令 120 第二款 不得因勞工申訴事業單位之違法行為而將勞工調職 120 第三款 勞資爭議於調解或仲裁期間雇主不得為不利於勞工之調動 121 第四款 不得因勞工擔任工會職務而將其調職 122 第五款 性別歧視之禁止 122 第二項 勞動契約之規制 123 第一款 職務內容之限定 123 第二款 工作地點之限定 123 第三款 調職命令權根據與勞動契約規制之關係 124 第三項 運用現象之探討 125 第四節 小結 126 第五章 我國法調職命令權之行使規制 128 第一節 調職五原則之規制 128 第一項 內容 128 第二項 實務運用概觀 129 第一款 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需 130 第二款 不得違反勞動契約 133 第三款 對勞工薪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作不利之變更 134 第一目 工資 135 第二目 工作時間 137 第三目 其他勞動條件 138 第四款 調動後工作與原有工作性質為其體能及技術所可勝任 138 第一目 實務判斷基準 139 第二目 特殊適用要件 140 第五款 調動工作地點過遠時雇主應予以必要之協助 141 第一目 「過遠」之判斷標準 141 第二目 雇主之必要協助 146 第三項 調職五原則之適用特色 152 第一款 各原則之適用特色 152 第二款 整體適用特色 154 第四項 學說及實務對調職五原則之定位與評論 156 第一款 學說評論意見 156 第一目 調職五原則之缺失 156 第二目 調職五原則之定位 157 第二款 司法實務對於調職五原則之理解與定位 160 第一目 與權利濫用原則之連結 160 第二目 僅供區別「調職」與「雇主變更勞動契約內容之要約」 162 第三目 為勞資雙方利益衡量之要素 162 第四目 即揭示調職時不得違反勞動契約 163 第五目 適用時機與其他 164 第二節 權利濫用原則之規制 164 第一項 概說—於長榮航空案之開展 164 第二項 不當動機目的 166 第三項 業務上必要性 167 第一款 人事異動合理性 167 第二款 人選妥當性 169 第四項 勞工所受不利益 170 第一款 職業生活之不利益 170 第二款 家庭生活之不利益 171 第一目 通勤時間延長之不利益 171 第二目 家人照護之不利益 172 第五項 權利濫用原則之利益衡量 174 第六項 調職命令權利濫用原則於我國之適用特色 174 第一款 與日本法適用之異同 175 第二款 與我國民法第148條之連結 176 第三節 兩判斷架構於我國實務之併用情形 177 第一項 併用類型 178 第一款 以權利濫用原則為主要架構者 178 第一目 調職五原則做為具體基準者(案型一) 178 第二目 調職五原則未具體適用者(案型二) 179 第二款 調職五原則與權利濫用原則同時判斷者(案型三) 180 第三款 以調職五原則為主要架構者 180 第一目 調職五原則做為民法第148條判斷基準者(案型四) 181 第二目 權利濫用原則為附帶結論者(案型五) 182 第三目 將權利濫用原則嵌入調職五原則中判斷(案型六) 182 第二項 適用特色 183 第四節 未言明判斷標準者 184 第一項 案型 184 第一款 由「企業經營必要性」著手 184 第二款 由「勞動條件不利益變更」著手 185 第三款 由調職地點是否過遠著手 186 第四款 由勞工資訊取得權著手 186 第二項 適用特色 187 第五節 小結 187 第六章 我國調職法理之探討與建議 190 第一節 日本調職法理之啟示 190 第一項 日本法上權利濫用原則之檢討 190 第一款 未實質進行勞資利益衡量 191 第二款 勞工所受不利益判準之妥當性 192 第三款 值得我國借鏡之要件論述 193 第一目 對人選妥當性之重視 193 第二目 勞工家庭生活不利益層面之分析 194 第二項 權利濫用原則判斷架構於我國適用之可行性 195 第一款 兩國僱用制度背景差異 195 第二款 判斷要素本土化之可能性 197 第二節 我國調職法理之重整芻議 197 第一項 本文對調職五原則之解讀 198 第一款 調職五原則優缺點之管見 198 第二款 對學說實務評論之回應 199 第三款 調職五原則之運用修正建議 201 第四款 調職命令權行使規制之建議架構 206 第二項 具體個案判斷流程 206 第一款 調職命令權之存否 207 第二款 法令與勞動契約規制之判斷 208 第三款 行使規制之判斷 208 第一目 案件類型細緻化與判斷標準之連動 209 第二目 行使規制之實際操作 211 第三項 立法論之建議 214 第一款 調職定義與勞動契約規制層面 214 第二款 調職命令權之行使規制層面 216 第三款 具體立法建議 217 第七章 結論與展望 219 第一節 研究發現與心得 219 第二節 調職法理研究之新展望 221 參考文獻 i 附錄:本文研究基礎之我國判決一覽表 vii 圖表目錄 表6- 1本文對於第五原則細緻化之建議判斷基準 203 圖6- 1本文建議之調職命令權行使規制架構 206 | |
dc.language.iso | zh-TW | |
dc.title | 我國與日本調職法理之比較研究 | zh_TW |
dc.title | A Comparative Study on the Legal Theories of Transfer between Taiwan and Japan | en |
dc.type | Thesis | |
dc.date.schoolyear | 96-2 | |
dc.description.degree | 碩士 | |
dc.contributor.oralexamcommittee | 黃程貫,邱駿彥 | |
dc.subject.keyword | 調職,調動,人事異動,日本勞動法,東亞塗料事件,權利濫用原則,誠信原則,調職五原則,調動五原則,勞動基準法,勞動契約,工作規則,利益衡量, | zh_TW |
dc.subject.keyword | transfer,reassignment,relocation,Japan labor law,doctrine of abusive right,the five principles of transfer,Labor Standard Law,labor contract,work rule, | en |
dc.relation.page | 222 | |
dc.rights.note | 有償授權 | |
dc.date.accepted | 2008-07-27 | |
dc.contributor.author-college | 法律學院 | zh_TW |
dc.contributor.author-dept | 法律學研究所 | zh_TW |
顯示於系所單位: | 法律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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