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navigation

DSpace

機構典藏 DSpace 系統致力於保存各式數位資料(如:文字、圖片、PDF)並使其易於取用。

點此認識 DSpace
DSpace logo
English
中文
  • 瀏覽論文
    • 校院系所
    • 出版年
    • 作者
    • 標題
    • 關鍵字
    • 指導教授
  • 搜尋 TDR
  • 授權 Q&A
    • 我的頁面
    • 接受 E-mail 通知
    • 編輯個人資料
  1. NTU Theses and Dissertations Repository
  2. 法律學院
  3. 法律學系
請用此 Handle URI 來引用此文件: http://tdr.lib.ntu.edu.tw/jspui/handle/123456789/35845
標題: 電腦、網路與刑事偵查
以網路犯罪公約於日本法的落實為中心
computer, internet, and criminal investigation
focus on the Japan's practice of the Convetion of Cybercrime
作者: Chih-Hung Chen
陳誌泓
指導教授: 王兆鵬(Jaw-Pong, Wang)
關鍵字: 網路犯罪,偵查,電磁紀錄,網際網路,網路犯罪公約,提出命令,保存命令,搜索扣押,網路通訊監察,
cybercrime,investigation,computer data,internet,The Convention On Cybercrime,expedited preservation of stored computer data,production order,search and seizure of stored computer data,Real-time collection of computer data,
出版年 : 2005
學位: 碩士
摘要: 論文摘要
第一章緒論部分,首先說明研究動機與目的、研究範圍與方法,並介紹本文架構。此外,由於本文使用到相當多的電腦網路專有名詞,其定義必須事先釐清,因此緊接著將介紹本文會探討到的重要名詞定義。本章最後將說明網際網路與電磁紀錄之特性、以及隨之而來偵查上必須面對的課題,以點明問題意識所在,並作為接下來的章節討論之基礎。
第二章則簡介日本法的對物強制處分。而介紹之順序,則先由日本對物強制處分的憲法上基礎理論介紹起,包含由日本憲法三十一條正當法律程序與三十五條令狀主義所衍生出來的重要基本理論,以及日本法對於強制處分與任意處分判斷標準,最後並介紹電腦關連犯罪偵查領域中,可能涉及重要憲法權利之根據及範疇。第二部分則是簡介其現行制度,區分為有令狀之強制處分與無令狀之強制處分,分別探討現行刑事訴訟法所承認之種類、要件與執行時之擔保,並簡介其實務上重要爭議。第三部分則是介紹違法偵查行為發生時,法院及人民有何制衡及救濟之管道。最後並於本章小結中作出本文對於日本對物強制處分體系之觀察。
第三章首先將介紹全球第一個國際性的網路犯罪公約—歐洲理事會的「網路犯罪公約」。此公約對於電腦及網際網路的刑事程序規範,具有詳細的規定,日後具有成為網路犯罪領域內世界標準的高度可能性。此外,日本在2001年11月23日在此公約上署名,此公約亦已於2004年7月1日生效。在日本簽名於公約後, 2004年2月將相關修正彙整為「處理高科技犯罪之刑事法整備綱要」,日本的法務省並以本綱要為基礎,提交相關刑事訴訟法之修正案,由日本國會審議。本章的第二部分便簡介刑事法整備綱要的內容。
第四章則是介紹上述網路犯罪公約於日本法上之落實。概略言之,可以分為三個部分。第一個部分,將電磁紀錄之取得為中心,重新檢討日本法對電腦的強制處分之相關問題。傳統強制處分,係以有體物為主要處分對象。因此,在面對無形的電磁紀錄時,多數將之類比為文書資料。然而,隨著網際網路的發展,傳統上僅用於處理文件、性質上屬於高級文書處理機的獨立電腦型態(stand-alone computer)毋寧是例外,除了公司或學校等用區域網路連結的型態外,即使是家中一般使用的個人電腦亦有高度連結上網之比例。偵查必要性與人民權利保護的角力問題,也隨著電腦與網路連線的擴張而日趨複雜。日本學說及實務在此方面累積了相當多的研究資料,再輔以網路公約的相關規定,兩者之結合,可供我國相關領域之參考。而介紹順序,則先按照偵查的流程,由令狀之簽發開始,到處分之範圍、處分之執行。另外也一併討論對第三人的偵查以及對遠端連線電腦的偵查等較為特殊之問題。
第二個部分則將介紹偵查協力義務之立法。傳統強制處分之模式,係僅要求受處分人消極忍受權利侵害,而由偵查機關主動執行證據之發現與保全。惟此種處分型態,遇上性質特殊的電磁紀錄,將有難以應對之虞。此時,網路犯罪公約針對電磁紀錄的特殊性,分別設計了三種偵查協力義務,藉以調和該特殊性所帶來的偵查必要及人權侵害。然而,這種三種偵查協力義務,並不在日本現有偵查處分之體系內。而其相關規定,也隨著立法模式之不同,分別涉及不同憲法之要求。因此,日本在制訂相關法律以將網路犯罪公約之要求納入其固有法體系時,產生了許多討論。對我國而言,亦存有與日本法相同之困境,因此這些偵查協力義務,對我國而言,亦有其立法的必要,因此日本法上的相關討論及立法草案,實值我國在研擬相關問題對策時參考。
最後一個部分,則將介紹偵查機關利用網際網路所進行之即時通訊監察行為,以及應受之規範。首先介紹網路通訊監察之可能方式。接著,對於網路犯罪公約所要求網路即時通訊監察,一九九九年日本國會通過「以犯罪偵查為目的之通訊監察法律[犯罪
URI: http://tdr.lib.ntu.edu.tw/jspui/handle/123456789/35845
全文授權: 有償授權
顯示於系所單位:法律學系

文件中的檔案:
檔案 大小格式 
ntu-94-1.pdf
  未授權公開取用
1.31 MBAdobe PDF
顯示文件完整紀錄


系統中的文件,除了特別指名其著作權條款之外,均受到著作權保護,並且保留所有的權利。

社群連結
聯絡資訊
10617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
No.1 Sec.4, Roosevelt Rd., Taipei, Taiwan, R.O.C. 106
Tel: (02)33662353
Email: ntuetds@ntu.edu.tw
意見箱
相關連結
館藏目錄
國內圖書館整合查詢 MetaCat
臺大學術典藏 NTU Scholars
臺大圖書館數位典藏館
本站聲明
© NTU Library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