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用此 Handle URI 來引用此文件:
http://tdr.lib.ntu.edu.tw/jspui/handle/123456789/30398
完整後設資料紀錄
DC 欄位 | 值 | 語言 |
---|---|---|
dc.contributor.advisor | 李炳南(Ping-Nan Li) | |
dc.contributor.author | Teng-Pai Huang | en |
dc.contributor.author | 黃登派 | zh_TW |
dc.date.accessioned | 2021-06-13T02:02:55Z | - |
dc.date.available | 2007-07-26 | |
dc.date.copyright | 2007-07-26 | |
dc.date.issued | 2007 | |
dc.date.submitted | 2007-07-05 | |
dc.identifier.citation | 一、中文部份
(一)書籍 吳庚,《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作者出版,增訂9版3刷,2006年8月。 沈宗靈,《法理學》,五南圖書出版有限公司出版,初版,1994年5月。 林誠二,〈信賴利益賠償之研究〉,載於氏著,《民法理論與問題研究》,瑞興圖書股份有限公司出版,初版,1991年7月。 林鈺雄,《刑事訴訟法(上冊)》,作者發行,4版3刷,2006年9月。 施啟揚,《民法總則》,作者發行,增訂8版,1999年9月。 孫森焱、董明霈,《最高法院判例中前後不同見解之比較研究》,最高法院發行,初版,1986年7月。 陳子平,《刑法總論(上冊)》,作者出版,初版,2005年。 張文顯,《法理學》,法律出版社出版,初版,1997年10月。 張茂柏譯,《法律的理念(The Idea of Law)》,Dennis Lloyd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出版,初版第5次印行,1989年12月。 陳昭華,《商標法》,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出版,初版,2006年4月。 陳敏,《行政法總論》,作者出版,3版,2003年1月。 陳新民,《中華民國憲法釋論》,作者出版,4版,2001年1月。 陳新民,《行政法學總論》,作者出版,修訂7版,2000年8月。 陳愛娥譯,《法學方法論》,Karl Larenz著,五南圖書出版有限公司出版,初版3刷,2001年9月。 陳櫻琴、葉玟妤,《智慧財產權法》,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出版,初版,2005年3月。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編輯,《商標法》,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發行,2003年。 《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作業手冊》,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建築管理處印製,2003年12月。 鄧正來譯,《法理學:法哲學與法學方法》,Edgar Bodenheimer著,漢興書局有限公司出版,初版,1999年11月。 劉幸義等譯,《法律哲學(Rechtsphilosophie)》,Arthur Kaufmann著,五南圖書出版公司出版,初版,2000年7月。 劉鑫楨,《論裁量處分與不確定法律概念》,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出版,初版,2005年3月。 蘇俊雄,《刑法總論Ι》,作者發行,修正再版,1998年3月。 (二)期刊論文 王和雄,〈違憲審查制度與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載於《法學叢刊》,第182期,2001年4月。 王海南,〈論一夫一妻婚姻制度與重婚信賴保護〉,載於《月旦法學雜誌》,第96期,2003年5月。 李介民,〈租稅法上權利失效〉,載於《東海大學法學研究》,第17期,2003年12月。 呂太郎,〈身分判決之對世效力與程序保障〉,載於《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37期,2002年8月。 吳庚,〈違憲審查制度之起源功能及發展〉,載於《法官協會雜誌》,第3卷第2期,2001年12月。 〈判例之拘束力與判例之變更〉,載於《臺大法學論叢》,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出版,第9卷第1、2期,1980年。 吳坤城,〈公法上信賴利益保護原則初探〉,載於城仲模主編,《行政法之一般法律原則(二)》,三民書局股份有限公司出版,初版,1997年7月。 吳明軒,〈重婚效力之探討〉,載於《月旦法學雜誌》,第70期,2001年3月。 沈冠伶,〈訴訟權保障與民事訴訟-以大法官關於「訴訟權」之解釋為中心〉,載於《司法院大法官93年度學術研討會:憲法解釋與訴訟權之保障》,司法院發行,初版,2005年9月。 汪信君,〈複保險規範範圍之再論-大法官會議解釋釋字第576號〉,載於《月旦民商法雜誌》,第5期,2004年9月。 李建良,〈從憲法觀點論軍公教優惠存款的存廢問題〉,載於《政大法學評論》,第78期,2004年4月。 李建良,〈合法的違章建築?〉,載於《月旦法學教室(1)公法學篇》,元照出版公司出版,初版2刷,2000年9月。 李春燕,〈法不溯及既往原則〉,載於胡建淼主編,《論公法原則》,浙江大學出版社出版,初版,2005年7月。 李莉,〈遵循先例原則〉,載於胡建淼主編,《論公法原則》,浙江大學出版社出版,初版,2005年7月。 李惠宗,〈論行政不作為之國家賠償責任-台中地方法院86年度重國字第3號(衛爾康事件)判決與大法官釋字第469號解釋評釋〉,載於《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11期,2000年6月。 李鴻禧,〈司法審查制度之異質移植〉,載於氏著,《違憲審查論》,元照出版公司出版,初版,1999年12月。 林三欽,〈行政法令變遷與信賴保護-論行政機關處理新舊法秩序交替問題之原則〉,載於《東吳大學法律學報》,第16卷第1期,2004年8月。 林三欽,〈論授益行政處分之撤銷-思考層次與考量因素的探索〉,載於《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28期,2001年11月。 林三欽,〈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與國家賠償〉,載於台灣行政法學會主編,《行政法爭議問題研究(下)》,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出版,初版,2000年12月。 林明鏘,〈行政規則變動與信賴保護原則-兼評最高行政法院89年判字第1842號判決與大法官釋字第525號解釋〉,載於葛克昌、林明鏘主編,《行政法實務與理論(一)》,臺大法學論叢編委會出版,初版,2003年。 邱基峻、邱銘堂,〈論行政法上之平等原則〉,載於城仲模主編,《行政法之一般法律原則(二)》,三民書局股份有限公司出版,初版,1997年7月。 林誠二,〈情事變更原則再探討〉,載於《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12期,2000年7月。 林雅惠,〈從經濟分析論判例之有效性〉,載於《法令月刊》,第54卷第7期,2003年7月。 姜世明,〈論民事程序之武器平等原則〉,載於《輔仁法學》,第23期,2002年6月。 洪家殷,〈信賴保護及誠信原則〉,載於台灣行政法學會主編,《行政法爭議問題研究(上)》,五南圖書出版有限公司出版,初版2刷,2001年8月。 洪家殷,《論信賴保護原則之適用-司法院大法官釋字525號解釋評析》,載於《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27期,2001年7月。 洪家殷,〈行政處分效力內涵之探討〉,載於《1998年海峽兩岸行政法學術研討會實錄》,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發行,1999年4月。 許士宦,〈民事訴訟上之判例違憲審查與訴訟權保障〉,載於《臺大法學論叢》,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出版,第34卷第6期,2005 年11月。 許士宦,〈憲法解釋與訴訟權之保障-以民事訴訟上訴訟權之保障為中心〉,載於《司法院大法官93年度學術研討會-憲法解釋與訴訟權之保障》,司法院發行,初版,2005年9月。 陳春生,〈從暫時性行政處分論傳統行政處分概念制度所面臨之變革〉,載於《1998年海峽兩岸行政法學術研討會實錄》,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發行,1999年4月。 陳春生,〈事實行為〉,載於翁岳生主編,《行政法(下冊)》,翁岳生發行,初版,1998年3月。 陳清秀,〈行政法上法律關係與特別權力關係〉,載於翁岳生主編,《行政法(上冊)》,翁岳生發行,初版,1998年3月。 陳清秀,〈依法行政與法律的適用〉,載於翁岳生主編,《行政法(上冊)》,翁岳生發行,初版,1998年3月。 郭欽銘,〈論重婚之界定與信賴保護原則〉,載於《月旦民商法》,第13期,2006年9月。 陳新民,〈平等原則拘束行政權的問題—論不法平等〉,載於台灣行政法學會主編,《行政法爭議問題研究(上)》,五南圖書出版有限公司出版,初版2刷,2001年8月。 陳新民,〈法治國家理念的靈魂-論法律溯及既往的概念、界線與過渡條款的問題〉,載於氏著,《法治國家論》,學林文化出版,初版,2001年4月。 陳新民,〈法治國與人權保障之義務〉,載於氏著,《憲法基本權利之基本理論(上冊)》,作者發行,初版,1990年1月。 陳新民,〈平等權的憲法意義〉,載於氏著,《憲法基本權利之基本理論(上冊)》,作者發行,初版,1990年1月。 陳愛娥,〈國小校長的「遴用」或「遴選」〉,載於《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21期,2001年4月。 陳愛娥,〈立法者對於訴訟制度的形成自由與訴訟權的制度保障核心〉,載於《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18期,2001年1月。 陳愛娥,〈信賴保護原則在撤銷授益性行政處分時的適用-行政法院86年判字第1232號判決評釋〉,載於《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8期,2000年3月。 張慧明,〈商標爭議制度介紹〉,載於《律師雜誌》,第264期,2001年9月。 陳顯武,〈論法學上規則與原則之區分-由非單調邏輯之觀點出發〉,載於《臺大法學論叢》,第34卷第1期,2005年1月。 陳顯武,〈法律推理與邏輯程式化〉,載於《政大法學評論》,第56期,1996年12月。 黃昭元,〈司法違憲審查的制度選擇與司法院定位〉,載於台灣法學會主編,《台灣法學新課題(一)》,台灣法學會出版,初版,2003年9月。 黃舒芃,〈功能最適原則下司法違憲審查權與立法權的區分-德國功能法論述取向之問題與解套〉,載於《政大法學評論》,第91期,2006年6月。 曾勝珍,〈一夫一妻制之確立與重婚問題之探討〉,載於《中正大學法學集刊》,第12期,2003年7月。 彭鳳至,〈法律不溯既往原則之憲法地位〉,載於《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48期,2003年7月。 湯德宗,〈權力分立原則解釋案〉,載於氏著,《權力分立新論》,作者發行,增訂2版,2000年12月。 湯德宗,〈立法裁量之司法審查的憲法依據-違憲審查正當性理論初探〉,載於《憲政時代》,第26卷第2期,2000年10月。 董保城,〈行政處分之撤銷與廢止〉,載於台灣行政法學會主編,《行政法爭議問題研究(上)》,五南圖書出版有限公司出版,初版2刷,2001年8月。 臺北市政府法規會委託研究計畫,《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法制之研究-期末報告書》,受委託單位:國立臺灣大學,研究主持人:政治學系黃錦堂教授,協同主持人:呂育誠副教授、陳英鈴助理教授,2001年11月30日。 廖義男,〈行政程序法之重要內容-適用範圍、行政處分、法規命令及行政規則〉,載於氏著,《行政法之基本建制》,作者發行,初版,2003年6月。 廖義男,〈評析司法院大法官對「依法行政原則」之解釋-專論法規命令之違憲審查〉,載於氏著,《行政法之基本建制》,作者出版,初版,2003年6月。 樊玉成,〈信賴保護原則〉,載於胡建淼主編,《論公法原則》,浙江大學出版社出版,初版,2005年7月。 蔡志方,〈論專利權期滿消滅後,因該專利權而受害者之救濟途徑〉,載於《全國律師》,第2卷第10期,1998年10月。 蔡茂寅,〈行政指導〉,載於台灣行政法學會主編,《行政法爭議問題研究(上)》,五南圖書出版有限公司出版,初版2刷,2001年8月。 蕭文生,〈法規違憲解釋之拘束力〉,載於《憲政時代》,第28卷第4期,2003年4月。 鍾國允,〈論法國憲法委員會之組織及其合憲性審查程序〉,載於《憲政時代》,第28卷第1期,2002年7月。 謝濤,〈平等原則〉,載於胡建淼主編,《論公法原則》,浙江大學出版社出版,初版,2005年8月。 蘇俊雄,〈違憲審查制度及憲法解釋效力之界限〉,載於《月旦法學雜誌》,第42期,1998年11月。 蘇新建,〈法的安定性原則〉,載於胡建淼主編,《論公法原則》,浙江大學出版社出版,初版,2005年8月。 (三)學位論文 王昱之,《我國現行判例制度之研究》,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博士論文,1988年5月。 任芳儀,《法令變動與信賴保護:溯及立法行為的合憲性探討》,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2006年6月。 呂文玲,《論我國利害相反之訴願參加-以商標專利爭議案件為探討中心》,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碩士論文,2004年。 吳文城,《論我國之程序基本權及其所形成之程序保障體系》,國防大學管理學院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2000年。 何秉玲,《商標與表徵適用之研究-以智慧財產權的憲法基礎為中心》,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碩士論文,1999年。 林合民,《公法上之信賴保護原則》,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1985年6月。 林時猛,《公法上情事變更原則之理論與實際》,國防管理學院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2005年。 林錫堯,《論人民聲請解釋憲法之制度》,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研究所博士論文,1984年6月。 翁慶珍,《刑事訴訟上訴審構造之研究》,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3年。 張珮琦,《論信賴保護原則與行政函釋之溯及適用》,東吳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2005年7月。 連煌林,《從信賴保護觀點論我國公務人員退休制度之改革》,中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2005年。 許慶源,《法規變動下信賴保護原則適用問題之研究-以土石採取法為中心》,東吳大學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法律專業組碩士論文,2006年6月。 廖翠雰,《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制度之研究》,國立中山大學中山學術研究所碩士論文,2000年。 蔡志方,《從權利保護功能之強化論我國行政訴訟制度應有之取向》,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博士論文,1988年6月。 蔡進良,《行政程序中之正當法律程序-憲法規範論》,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博士論文,2003年6月。 蔡輝斌,《情事變更原則與信賴保護原則關聯性之研究》,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4年7月。 謝礎安,《從我國釋憲結構論法律違憲審查宣告方式之選擇》,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2006年1月。 二、外文部份 Cane, Peter, Administrative Law(Oxford ; New York :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4). Jones, David P.& De Villars, Anne S., Principles of Administrative Law(Scarborough, Ont.: Thomson/Carswell, 2004). Schuck, Peter H., Foundations of Administrative Law(New York : Foundation Press ; [St. Paul, Minn.] : Thomson/West, 2004). Sharpe, Robert J.& Kent Roach, The 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s(Toronto : Irwin Law, 2005). 三、網路資料 宋皇志,〈行政程序法在專利法的適用〉,載於《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品專利化》,網址http://www.tipo.gov.tw/PCM/pro_show.asp?sn=112,上網檢視日期:2007年3月24日。 陳仲嶙,〈商標之行政救濟制度-以利害關係人申請評定商標註冊無效為中心〉,載於《益思科技法律事務所》,網址http://www.is-law.com/news/Home001.htm,上網檢視日期:2007年3月20日。 陳怡如,〈司法權之本質與功能〉,載於《憲法專業頻道》,網址http://home.kimo.com.tw/jyfd1103/,上網檢視日期:2007年4月23日。 陳怡如,〈從信賴保護原則的觀點重省釋字552號解釋〉,載於《司法解釋報報》,網址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jyfd/3/1251863645/20050930153522/,上網檢視日期:2007年3月23日。 陳怡如,〈淺談信賴保護原則之適用〉,載於《憲法專業頻道》,網址http://home.kimo.com.tw/jyfd1103/,上網檢視日期:2007年3月17日。 郭怡青,〈讓案件起死回生的再審程序〉,載於《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網址http://www.jrf.org.tw/mag/mag_02s.asp?SN=952,上網檢視日期:96年3月28日。 程明修、蕭于哲,〈我的18%到哪去了?淺談法律上的信賴保護原則〉,載於《暨大電子雜誌200601》,網址http://emag.ncnu.edu.tw/cat.asp?folderID=200601,上網檢視日期:2007年3月15日。 〈買違建小心沒保障!〉,載於《ETtoday房屋網》,網址http://house.ettoday.com/news/3-23.htm,上網檢視日期:2007年4月20日。 〈翠山莊/獨家/市府高層:屬既存違建,傾向不拆〉,載於《ETtoday》,網址http://www.ettoday.com/2001/10/22/91-1211104.htm,上網檢視日期:2007 年4月20日。 賴芳玉,〈法律保護了婚姻制度?從釋字第522號解釋談起〉,載於《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網址http://www.jrf.org.tw/mag/mag_02s.asp?SN=946,上網檢視日期:2007年3月26日。 | |
dc.identifier.uri | http://tdr.lib.ntu.edu.tw/jspui/handle/123456789/30398 | -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信賴保護原則之信賴基礎,乃係人民信賴國家行為之對象,為信賴保護原則之首要要件。人民在訴願或行政訴訟上欲具體適用信賴保護原則,必須先找出一個國家行為,作為信賴基礎,主張其依信賴基礎所賦予之信賴利益,係屬於值得保護之信賴利益,不容國家嗣後剝奪侵犯。然而國家行為形態種類繁多,究竟何種國家行為始得成為人民主張信賴保護原則之信賴基礎?本文研究現行信賴保護原則法律制度、相關行政機關行政實務、行政法院裁判及大法官解釋,歸納整理得出信賴基礎之一般法律性質,必須具備外部性、規制性及穩定性三大法律特質。所謂信賴基礎之「外部性」,係指國家行為必須對外表示,成為人民信賴之對象;信賴基礎之「規制性」,係指國家行為必須規範形成人民與國家機關間之權利義務關係,並足以讓人產生信賴;信賴基礎之「穩定性」,係指信賴基礎依其性質必須有一定程度之不可變動性,且其規範目的本身並未有排除人民信賴保護之意旨。信賴基礎之外部性、規制性及穩定性,乃係判斷各種國家行為,包含行政、立法及司法行為,得否作為信賴基礎之一般性判斷基準。若國家行為欠缺信賴基礎之三大法律特質其中之一,在法律評價上無法作為人民主張信賴保護原則之信賴基礎。因此,信賴基礎之三大法律特質,能夠使信賴基礎發揮其作為信賴保護原則適用要件之功能,過濾出真正應給予人民適當信賴保護之案件,排除沒有保護必要之案件。唯有透過信賴保護原則適用要件之精緻化,建立可操作性之判斷基準,才能使信賴保護原則不致流於抽象模糊,喪失其規範功能或受到濫用。 | zh_TW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The reliance basis for the Principle of Legitimate Expectation is the subject of people’s reliance on state manifestation. It is the major requirement for the Principle of Legitimate Expectation. Should people wish to apply the Principle of Legitimate Expectation in lodging complaints and instituting legal proceedings, they should first identify a state manifestation as the reliance basis and proclaim that the legitimate privileges it endows shall be protected against expropriation and infringement by the state. However, which one among the numerous types of state manifestation shall become the reliance basis for the Principle of Legitimate Expectation that people claim? This thesis studies the legal system, administrative practice of related administrative organizations, rulings of the administrative courts and the grand justice interpretation regarding the current Principle of Legitimate Expectation. To sum up, the general legal nature of reliance basis should possess three main legal characteristics – externalization, regulation and stability. The “externalization” of reliance basis means that a state should externally claim to be the subject of people’s reliance. The “regulation” of reliance basis means that the state manifestation should standardize and form the relationship of rights and duties between people and state authorities, and should be trustworthy. The “stability” of reliance basis represents that the reliance basis should be unchangeable to some extent regarding its legal nature and that its regulating purpose should not obviate the intention of legitimate expectation for the people. The externalization, regulation and stability of reliance basis are the general judgment benchmarks to determine whether the state manifestations, including administrative, legislative and judicial manifestations, are qualified as the reliance basis. If a state manifestation lacks one of the three important legal characteristics of reliance basis, it is not qualified to become the reliance basis of the Principle of Legitimate Expectation from a legal point of view. Hence, the three important legal characteristics can facilitate the functions of reliance basis as the major requirement for the application of legitimate expectation, filter the cases that truly require protection of people’s legitimate expectation, and eliminate the cases for which protection is not necessary. Only through a refinement of major requirements for the Principle of Legitimate Expectation and the establishment of feasible benchmarks can free the Principle of Legitimate Expectation from abstraction and vagueness, or losing its regulating functions or being abused. | en |
dc.description.provenance | Made available in DSpace on 2021-06-13T02:02:55Z (GMT). No. of bitstreams: 1 ntu-96-R91341032-1.pdf: 1102748 bytes, checksum: d6bbdf452ab8535f5437fd9e3ff9a301 (MD5) Previous issue date: 2007 | en |
dc.description.tableofcontents | 口試委員會審定書 I
謝辭 II 摘要 III Abstract IV 簡目 V 詳目 VI 圖目錄 XI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範圍 4 第三節 文獻回顧 6 第四節 研究方法與架構 8 第二章 信賴保護原則 9 第一節 信賴保護原則之概念 9 第一項 定義 9 第二項 法位階 11 第三項 一般法律原則 12 第二節 信賴保護原則之理論依據 13 第一項 誠信原則說 13 第二項 法安定性說 16 第三項 基本權保障說 18 第一款 財產權說 18 第二款 自由權說 19 第四項 社會國原則說 20 第五項 獨立法律原則說 21 第六項 小結 21 第三節 信賴保護原則與其他公法原則的關係 22 第一項 信賴保護原則與依法行政原則 23 第二項 信賴保護原則與情事變更原則 24 第四節 信賴保護原則的適用要件與保護方式 26 第一項 適用要件 27 第一款 適用前提 27 第二款 信賴基礎 27 第三款 信賴存在 29 第四款 信賴利益 30 第五款 信賴表現? 32 第六款 信賴不值得保護? 36 第二項 保護方式 38 第一款 存續保護 39 第二款 財產保護 39 第三款 其他保護方式 40 第三項 信賴保護原則要件之重新建構 41 第五節 信賴基礎之三大法律特質 42 第一項 外部性 43 第二項 規制性 46 第三項 穩定性 48 第三章 行政權作用之信賴基礎 55 第一節 違法行政規則之廢止-大法官釋字525號解釋 55 第一項 案件事實 55 第二項 大法官釋字525號解釋意旨 57 第三項 銓敘部76年函釋之法律性質-解釋性行政規則 59 第四項 解釋性行政規則之效力 60 第一款 內部效力 60 第二款 外部效力 61 第一目 信賴保護說 62 第二目 平等原則說 63 第三目 直接對外效力說 63 第五項 銓敘部76年函釋之合法性 65 第六項 解釋性行政規則之不法平等? 65 第七項 解釋性行政規則之信賴保護 66 第八項 本案信賴利益之檢討 69 第九項 本案信賴基礎之檢討 71 第一款 外部性 71 第二款 規制性 72 第三款 穩定性 73 第二節 合法行政規則之變更-大法官釋字287號解釋 75 第一項 案件事實 75 第二項 大法官釋字287號解釋意旨 76 第三項 解釋性行政規則之溯及效力 77 第四項 解釋性行政規則變更之適用問題 79 第一款 有利於當事人說 79 第二款 案件確定說 79 第三款 折衷說 80 第五項 以「案件是否確定」作為差別待遇之合理理由? 81 第一款 立法者的理智決定 82 第二款 事物的本質 82 第三款 正義的理念 83 第六項 合法解釋性行政規則變更時人民之法律救濟途徑 84 第一款 解釋性行政規則變更結果導致人民更有利之影響 85 第二款 解釋性行政規則變更結果導致人民更不利之影響 86 第七項 合法解釋性行政規則作為信賴基礎之檢討 88 第一款 外部性 89 第二款 規制性 89 第三款 穩定性 89 第三節 行政機關的不作為-臺北市「既存違建」暫緩拆除政策 90 第一項 臺北市「既存違建」處理之規定 91 第二項 既存違建「暫緩拆除」之合法性問題 92 第三項 違建暫緩拆除構成「行政怠惰」?-最高行政法院94年度裁字第2247號裁定 94 第一款 案件事實 94 第二款 利害關係人之主觀公權利 95 第一目 保護規範理論 95 第二目 裁量收縮理論 97 第三款 小結 99 第四項 既存違建之保護 100 第一款 行政程序法上消滅時效 100 第二款 公法上權利失效理論 101 第三款 信賴保護原則 103 第一目 外部性 104 第二目 規制性 104 第三目 穩定性 105 第四節 行政指導-最高行政法院92年判字第1509號判決 106 第一項 案件事實 106 第二項 本案之信賴基礎 107 第三項 行政指導之概念 108 第四項 行政指導之法律救濟 109 第五項 本案信賴基礎之檢討 110 第一款 外部性 111 第二款 規制性 111 第三款 穩定性 112 第四章 立法權作用之信賴基礎 115 第一節 程序法之信賴保護-大法官釋字574號解釋 115 第一項 案件事實 115 第二項 大法官釋字574號解釋意旨 116 第三項 程序從新原則與信賴保護原則之關連性 117 第四項 值得保護的程序法上權利 119 第一款 適時審判請求權 122 第二款 權利有效保護請求權 122 第三款 聽審請求權 123 第四款 程序上之平等 123 第五款 正當法律程序 124 第五項 審級利益與信賴保護 126 第六項 程序法規之不真正溯及既往 128 第七項 本案信賴利益之檢討 132 第八項 本案信賴基礎之檢討 135 第一款 外部性 136 第二款 規制性 136 第三款 穩定性 136 第二節 商標異議評定制度與信賴保護-大法官釋字370號解釋 138 第一項 案件事實 138 第二項 大法官釋字370號解釋意旨 139 第三項 商標註冊、異議及評定制度 140 第一款 商標註冊 140 第二款 商標異議 142 第三款 商標評定 143 第四項 商標註冊核准審定處分之性質 144 第一款 私法形成之行政處分 144 第二款 第三人效力之行政處分 145 第三款 暫時性行政處分? 146 第五項 本案信賴基礎之檢討 147 第一款 外部性 147 第二款 規制性 147 第三款 穩定性 147 第五章 司法權作用之信賴基礎 153 第一節 裁判-大法官釋字362號解釋 153 第一項 案件事實 153 第二項 大法官釋字362號解釋意旨 154 第三項 一夫一妻婚姻制度 155 第四項 婚姻自由權 156 第五項 本案信賴利益之檢討 158 第六項 本案信賴基礎之檢討 161 第一款 外部性 162 第二款 規制性 162 第三款 穩定性 163 第二節 判例 164 第一項 判例之意義 165 第二項 判例之功能 166 第一款 解釋法律 166 第二款 統一法令見解 167 第三款 填補法律漏洞 167 第三項 判例之拘束力 167 第一款 否定說 168 第一目 法官依法獨立審判原則 168 第二目 權力分立原則 169 第二款 肯定說 170 第一目 平等原則 170 第二目 法安定性原則 170 第四項 判例之變更 173 第一款 依法定程序變更 173 第二款 法令之廢止或修正 174 第三款 大法官解釋宣告無效 174 第五項 判例變更之時間效力 175 第一款 溯及效力 176 第二款 嗣後效力 176 第三款 限制的溯及效力 176 第四款 將來效力 177 第六項 判例作為信賴基礎之檢討 177 第一款 外部性 178 第二款 規制性 178 第三款 穩定性 179 第三節 大法官解釋 180 第一項 違憲審查之意義 180 第二項 違憲審查制度之法理基礎 182 第一款 憲法之優越性 182 第二款 法治國原則 183 第三款 功能最適理論 184 第三項 違憲審查制度之功能 185 第一款 維護規範秩序 185 第二款 保障人民憲法上權利 186 第三款 憲法疑義解釋 186 第四項 大法官解釋之拘束力 186 第一款 拘束力之內容 187 第一目 禁止重複(Wiederholungsverbot) 187 第二目 禁止違反(Abweichungsverot) 187 第三目 適用命令(Anwendungsgebot) 188 第二款 拘束力之範圍 188 第一目 主觀範圍 188 一、大法官本身 189 二、人民 189 三、立法機關 190 第二目 客觀範圍 191 第五項 大法官解釋之時間效力 192 第一款 自始無效 192 第二款 立即無效 193 第三款 定期失效 193 第六項 大法官解釋作為信賴基礎之檢討 194 第一款 外部性 194 第二款 規制性 195 第三款 穩定性 195 第六章 結論 199 參考書目 203 | |
dc.language.iso | zh-TW | |
dc.title | 信賴保護原則之信賴基礎 | zh_TW |
dc.title | The Reliance Basis for the Principle of Legitimate Expectation | en |
dc.type | Thesis | |
dc.date.schoolyear | 95-2 | |
dc.description.degree | 碩士 | |
dc.contributor.coadvisor | 鍾國允(Kuo-Yun Chung) | |
dc.contributor.oralexamcommittee | 陳顯武(Hsien-Wu Chen),葛祥林(Hsiang-lin Ke) | |
dc.subject.keyword | 信賴保護原則,信賴基礎,信賴利益,法律不溯及既往,大法官釋字525號解釋, | zh_TW |
dc.subject.keyword | Principle of Legitimate Expectation,Reliance Basis,Legitimate Privileges,Non-Retroactivity of Law,Grand Justice Interpretation Number 525, | en |
dc.relation.page | 212 | |
dc.rights.note | 有償授權 | |
dc.date.accepted | 2007-07-06 | |
dc.contributor.author-college | 社會科學院 | zh_TW |
dc.contributor.author-dept | 國家發展研究所 | zh_TW |
顯示於系所單位: | 國家發展研究所 |
文件中的檔案:
檔案 | 大小 | 格式 | |
---|---|---|---|
ntu-96-1.pdf 目前未授權公開取用 | 1.08 MB | Adobe PDF |
系統中的文件,除了特別指名其著作權條款之外,均受到著作權保護,並且保留所有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