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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 欄位 | 值 | 語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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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contributor.advisor | 蕭全政 | |
dc.contributor.author | Shiann-Yuh Chen | en |
dc.contributor.author | 陳憲裕 | zh_TW |
dc.date.accessioned | 2021-05-20T20:34:26Z | - |
dc.date.available | 2008-07-31 | |
dc.date.available | 2021-05-20T20:34:26Z | - |
dc.date.copyright | 2008-07-31 | |
dc.date.issued | 2008 | |
dc.date.submitted | 2008-07-30 | |
dc.identifier.citation | 參考文獻
壹、中文部分 中國時報,1994年9月23日,第八版。 中國時報,1993年12月18日。 中國時報,1994年7月30日,第七版。 中國時報,1994年9月22日,第七版。 中國時報,1994年9月27日,第七版。 台中地方法院,1994。司法改革實錄。 立法院,2002。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院總字第四四五號 政府提案第八七六二號。 司法院,1982。司法院史實紀要第一、二冊。 司法院,1989。司法院史實紀要第四冊。 司法院,1996。司法改革委員會會議實錄(上)(中)(下)輯。 司法院,1997。司法周刊854期1版。 司法院,1998。司法改革藍圖及改革進度。 司法院,1998。司法改革目標及改革進度。 司法院,1999。全國司法改革會議實錄上、下輯。 司法院,2005,台灣法界耆宿口述歷史第一輯。 司法院,2006,台灣法界耆宿口述歷史第二輯。 司法院,2007,台灣法界耆宿口述歷史第三輯。 司法院統計處,2007。中國民國九十五年(2006)司法統計年報。 司法院統計處,2007年司法業務概況,司法院網站。 史錫恩,1988。司法院掌理審判之研究,收錄在司法院大法官釋憲四十週年紀念論文集。 史尚寬,1951。五五憲草之回憶及今後憲政完成應有之努力,戰鬥青年第三卷第九期。收錄在史尚寬法學論文選集之二,1973。 朱朝亮,2006。<從檢察官天職,回首檢改十年>,收在檢改會十週年紀念專輯,台北:展聖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自由時報,1995年9月27日,第六版。 李建良,1998。<大法官的制度變革與司法院的憲法定位>,收在2003,憲法理論與實踐(一),台北:學林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李模,1996。司法院定位問題的癥結,9月1日,政策月刊第二十期。 李模,1997。裁判品質低落原因的探討,政策月刊第27期,86年10月1日。 李遠哲,2002。世紀之交的台灣與世界,台北:遠流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李鴻禧譯,蘆部信喜著,2001。憲法(日本),台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呂秀蓮,1998。重審美麗島,台北:前衛出版社。 社團法人台灣法學會,2004。台灣法學新課題(二),台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吳介民,1990。政體轉型期的社會抗議─台灣1980年代。台北:台灣大學政治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冷羅生,2003。日本現代審判制度,中國: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林山田,1996。五十年來的台灣法制(1945∼1995)。 林明鏘,1995。司法改革與司法組織,植根雜誌11卷3期,台北:植根雜誌社有限公司。 林子儀,<配合憲政改革─司法徹底革新>,自由時報1994年5月22日第6版。 林若雩,1995。新加坡、台灣、南韓的政治政治市場與威權轉型之比較。台北:台灣大學政治學研究所博士論文。 林金莖、陳水亮,2002。日本國憲法論,台北:中日關係研究發展基金會。 林鈺雄,2007。刑事訴訟法(上冊),台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林嘉誠,2003。行政院之組織改造,收在<政府改造>,台北: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法治斌、董保城,2002。中華民國憲法,台北:國立空中大學。 邱聯恭,2001。司法之現代化與程序法,台北:台灣大學法學叢書。 柏楊,2005。二十世紀台灣民主大事寫真,台北:財團法人人權教育基金會。 胡蕙寧,1994。法律企業家林敏生,台北:月旦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胡炳三,1995。譯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基本法,收錄許世楷編<世界各國憲法選集>,台北:前衛出版社。 高等法院,2008年3月21日,院通文廉字第0970001909號函。 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2006。「司改十年回顧與展望」,台北: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財團法人台灣法學會主編,2004。台灣法學新課題(二),台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梁欽堯,1990。政治發展與政黨轉型:中國國民黨民主化之研究,台北:台灣大學政治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翁岳生,1990。司法權發展之趨勢,收錄社會科學論叢第三十八輯,台北:台灣大學法學院。 陳顧遠,1935。中國法制史九朝律考,中國:上海書店。 陳英姿,1996。我國法官自治運動,台北: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碩士論文。 陳隆志,1995。譯美利堅合眾國憲法,收錄許世楷編<世界各國憲法選集>,台北:前衛出版社。 陳志龍,2003。由「法官獨立審判」論司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所引起的法治疑慮,收在律師雜誌9月號,288期。 陳邦豪,2003。從司法為民論我國法官之監督,台北: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碩士論文。 陳鋕銘,2007。<檢察官改革與檢改團體─檢察官改革協會>,收在檢改會十週年紀念專輯,台北:展聖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許慶雄,1998。憲法入門Ⅱ,台北: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 許志雄、陳銘祥、蔡茂寅.周志宏、蔡宗珍等合著,2002。現代憲法論,台北:元照出版公司。 許極燉,2002。台灣近代發展史,台北:前衛出版社。 郭政亮,1988。國民黨政權在台灣的轉化(1945─1988)。台北:台灣大學社會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國民大會秘書處,1946。國民大會實錄。 黃嘉樹,1994。國民黨在台灣(1945∼1988),台北:大秦出版社。 黃瑞明,2006。司法改革的他山之石(一)─德國經驗篇,收在<司改十年─回顧與展望>,台北: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董翔飛,2000。中國憲法與政府,台北:三民書局。 葉俊榮,2003。行政院組織改造的目標、原則及推動機制,收在<政府改造>,台北: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雷震,1959。各級法院應不應該隸屬於司法院?─依據憲法第七十七條之「正」解,司法院究竟是個什麼性質的機關?<自由中國>第二十卷第二期。收在2003,<自由中國>選集2,司法與人權,台北: 稻香出版社。 雷震,2003。雷震回憶錄之新黨運動黑皮書。台北:遠流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薛化元等編選,2003。<自由中國>選集2司法與人權,台北:稻香出版社。 劉恆妏,2002。戰後台灣司法人之研究,載於〈思與言〉第四十卷第一期。 劉軍寧譯,杭廷頓著,2007。第三波─二十世紀末的民主化浪潮,台北: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劉毓玲譯,歐斯本、蓋伯勒合著,1996。新政府運動,台北:天下文化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劉毓玲譯,彼得.杜拉克,2000。21世紀的管理挑戰,台北:天下遠見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聯合報,1991年2月22日,第七版。 聯合報1991。台南地方法院院長被指向庭長法官施壓,2月22日7版。 聯合報,1995年9月30日,第六版。 聯合晚報,1994年5月25日,第一版。 蕭全政,1995。台灣新思維:國民主義,台北:時英出版社。 蕭全政,1999。<政府再造與企業家精神>,收在暨大學報3月。 蕭全政,2001。<台灣威權體制轉型中的國家機關與民間社會>,中央研究院台灣史研究所籌備處出版。 蕭全政、管碧玲、江大樹,2001。行政院組織調整芻議,收錄在政治科學論叢, 第十五期,2001年12月。 薩孟武,1990。中國憲法新論,台北:三民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蘇忠明,1995。論司法院之定位,法令月刊,第四十六卷第三期。 蘇永欽,1992。<平議司法改制問題>,收在1994,走向憲政主義,台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 蘇永欽,1998。司法改革的再改革,台北:月旦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魏廷朝,1997。台灣人權報告書(1949─1996),台北:文英堂出版社。 顏厥安,2006。法學改革,不能得過且過,中國時報,2006年7月1日,A19版。 龔宜君,1995。移入政府的參透能力(1950─1969):改造後國民黨政權社會基礎的形成與鞏固。台北:台灣大學社會學研究所博士論文。 貳、西文部分 Anthony T. Kronman, 2001.The Lost Lawyer, The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336 Benjamin N. Cardozo, LL.D.,1955.The Nature of the Judicial Process,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16-17. Ingo Muller ,1991.Hitler’s justice: the courts of the Third Reich; translated by Deborah Lucas Schneider,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73. Understanding The Federal Courts/Administrative Office of the United States Courts Washington,D.C.20544 Washington State Commission on Judicial Conduct:http://www.cjc.state.wa.us 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http://www.supremecourtus.gov 日本最高裁判所:http://www.courts.go.jp | |
dc.identifier.uri | http://tdr.lib.ntu.edu.tw/jspui/handle/123456789/9666 | -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本論文的主旨,在於從內外政經變遷中,探討司法院組織法的調整。以1987年的解嚴和1996年的總統大選為兩個分切點,本論文把戰後台灣的政經發展,分成威權體制、威權轉型,和民主鞏固三個階段;而且依各階段中,司法所被賦予的角色,分析戰後台灣司法體制的發展,並展望司法院組織的未來調整。
在威權統治時期,司法被工具化,因而有司法組織的離散,及干預司法的各種手段。其次,隨著威權體制的轉型,民間社會和司法體制內部隨之出現自省的力量,而推動各種司法改革。 另外,在進入民主鞏固階段後,國民主權意識高漲,司法被認為應該扮演社會正義最後一道防線的功能,以鞏固民主、深化民主;各種版本的司法院組織調整方案,因而被提出。為回應國人對司法改革的要求及因應全球化的需要,本文特以透明化、民主化、專業化,和經濟效益的原則,提出一個變動最小,但卻能發揮作用的司法院組織藍圖。 | zh_TW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The focus of this thesis is to analyze the restructuring of the Organic Act of Judicial Yuan,in the context of the politic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post-war Taiwan. The thesis takes the lifting of martial law in 1987 and the 1996 general presidential election as two historical 'landmarks' which divide the post-war politic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of Taiwan into three phases: a period of authoritarian rule, a transitional period, and a period of democratic consolidation.And the role assigned to the judiciary during each phase is examined. Also, from this analysis of the development of the judicial system in post-war Taiwan, future reforms for the Judicial Yuan are envisioned.
During the period of authoritarian rule, the judiciary was used as a means of control. So the structure of the judicial system was disarticulated and numerous tactics were utilized to intervene in it.As the authoritarian system started to transform, whereupon the drive from within the civil society and the judicial system emerged to undergo self-examination, and to advance all types of reforms. In addition, after the start of the democratic consolidation phase, how awareness of the supremacy of citizens' rights gradually awakened and arose. The judiciary was considered that it should genuinely function as the last line of defense for social justice and contribute to the consolidation and deepening of democracy. Every version of Judicial Yuan reform is brought up consequently. This thesis intends to make transparent, to democratize, and to professionalize the judicial system in order to reply to citizens’ demands for judicial reform and to respond to the arrival of globalization. As for the matter of economic benefit, the thesis briefly addresses a modification that, however small, nonetheless can improve the functionality of the Judicial Yuan’s organizational blueprint. | en |
dc.description.provenance | Made available in DSpace on 2021-05-20T20:34:26Z (GMT). No. of bitstreams: 1 ntu-97-P91322024-1.pdf: 907212 bytes, checksum: 4fe3657edd8457e694453e70a3a77aac (MD5) Previous issue date: 2008 | en |
dc.description.tableofcontents | 目 錄
口試委員會審定書……………………………………………………0 謝辭 Ⅰ 中文摘要 III 英文摘要 V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緣起 1 壹、 現行司法體制組織系統 2 貳、 三個終審機關與司法院之關係 4 一、最高法院組織沿革 4 (一)清末前之大理院 4 (二)軍政時期之最高法院 4 (三)訓政時期之最高法院 5 (四)憲政時期之最高法院 5 二、最高行政法院組織沿革 5 (一)民國初年之平政院 5 (二)訓政時期之行政法院 6 (三)憲政時期之行政法院 6 三、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組織沿革 6 (一)民國初年之文官懲戒委員會 6 (二)軍政時期之國民政府懲吏院 6 (三)訓政時期之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6 (四)憲政時期之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7 四、司法院組織沿革 7 (一)訓政時期之司法院 7 (二)憲政時期之司法院 7 五、小結 8 第二節 文獻檢討 8 第三節 分析架構 11 第四節 章節安排 13 第二章 威權體制下的司法干預與司法組織離散 15 第一節 解嚴前的威權體制 15 第二節 組織離散 19 壹、司法權的涵義、內容、特性 19 一、司法權的涵義 19 二、司法權的內容 19 三、司法權的特性 20 貳、司法組織離散 21 一、行政權指揮司法權 22 二、非軍人受軍事審判 23 第三節 干預司法 24 壹、黨化司法 24 一、黨化教育 24 二、吸收黨員 25 三、設立黨支部 25 貳、利用事務分配干預審判 26 參、 利用送閱制度干預審判 26 肆、 塑造法官階級以利司法首長關說 27 伍、 小結 28 第三章 威權轉型期的司法改革訴求與改革內容 31 第一節 威權轉型期國內外政經局勢 31 壹、國際政經局勢的變化 31 貳、國內威權體制的轉型 33 第二節 司法改革的訴求與改革內容 34 壹、 律師推動的司法改革 35 一、台北律師公會 35 二、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37 貳、 法官推動的司法改革 38 一、發起法官事務分配自主權活動 38 二、要求地方法院院長參與審判,並增加庭長辦案量 41 三、推選法官代表加入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 42 四、開創法官評鑑地方法院院長 44 五、發動廢除非候補法官裁判書送閱制度 44 六、建立法官票選庭長及庭長任期制 46 七、推動司法預算獨立入憲 47 參、 檢察官推動的司法改革 50 一、要求檢察一體透明化 51 二、推動法務部設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 52 三、辦理票選主任檢察官及檢察長評鑑 53 肆、 小結 53 第四章 民主鞏固下為求司法獨立的司法院組織改革 55 第一節 民主鞏固與全球化 56 第二節 各種版本的司法院定位 56 壹、1994年「司法改革委員會」提議之司法院組織架構 57 貳、1995年「司法院定位研究委員會」提出之現制改良案 59 參、1999年「全國司法改革會議」所提司法院定位方案 60 肆、大法官會議釋字第五三0號就司法院定位的解釋 64 伍、小結 64 第三節 外國法制的比較─美、日、德 65 壹、美國之司法組織體制 65 貳、日本之司法組織體制 67 參、德國之聯邦司法組織體制 69 第四節 司法院定位方案選擇 70 第五章 司法院組織法調整芻議 75 第一節 司法院組織調整原則 76 壹、 民主化、透明化原則 76 貳、 落實審判獨立原則 77 參、 專業分工原則 77 肆、 強化並整合幕僚功能 78 伍、企業管理精神與流程變革 78 陸、 法官的裁判應受監督以提昇裁判品質 79 柒、 應重視研究與發展 80 捌、 變動最小、效益最大原則 80 第二節 司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之檢討 81 壹、 司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之修正重點 81 一、2002年修正草案之修正重點 81 二、2005年修正草案之修正重點 83 三、2008年修正草案之修正重點 85 四、2002年、2005年、2008年修正草案之比較 86 貳、司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之缺失 87 一、以一元單軌為終極目標,實務運作有困難 87 二、將三個終審機關併入司法院,無助於改善裁判品質 88 三、調法官辦理行政業務,有違專業分工,且有礙審判獨立 88 四、大法庭、聯合大法庭之裁判,難達統一法律見解目的 90 五、大法官專業背景同質性太高,恐弱化釋憲功能 91 六、參事職掌與各廳業務重疊,浪費人力資源 92 七、設置五廳,分工太細,影響行政效率 93 第三節 司法院組織調整構想 93 壹、以司法院院會為常設決策機制 94 貳、不宜將法官置於科層化之司法行政體系中 94 參、司法院內五個廳可合併為一個「司法行政廳」 95 肆、裁撤參事編制 95 伍、設置確定裁判檢討委員會 97 陸、設置研究與發展委員會 100 第四節 小結 101 第六章 結論和建議 103 參考文獻 107 附錄一 113 附錄二 121 表圖目次 圖1-1現行我國司法院行政組織系統表 3 圖4-1司法院定位圖(甲案) 58 圖4-2司法院定位圖(乙案) 59 圖4-3司法院定位圖(丙案) 59 圖4-4一元多軌 61 圖4-5多元多軌 61 圖4-6多元多軌 62 圖4-7一元單軌 62 圖4-8二元二軌 63 圖4-9美國聯邦法院體系 67 圖4-10日本最高裁判所體系 68 圖4-11西德聯邦法院組織體系 70 圖6-1本文建議變更後我國司法院行政組織系統表 105 表3-1:1964年至1969年律師考試錄取人數及以軍法官身分免試檢覈比較表 35 表4-1:1947年以來日本最高法院法官的出身別 68 表5-1:最高法院2006年刑事上訴發回或發交更審次數 99 | |
dc.language.iso | zh-TW | |
dc.title | 從政經變遷論司法院組織法之調整 | zh_TW |
dc.title | A Research on the Revision of the Organic Act of Judicial Yuan | en |
dc.type | Thesis | |
dc.date.schoolyear | 96-2 | |
dc.description.degree | 碩士 | |
dc.contributor.oralexamcommittee | 李震山,黃錦堂 | |
dc.subject.keyword | 司法院,組織法,司法院組織法,最高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 zh_TW |
dc.subject.keyword | Judicial Yuan,Organic Law,Organic Act of Judicial Yuan,Supreme Court,Commission on the Disciplinary Sanctions of Functionaries, | en |
dc.relation.page | 162 | |
dc.rights.note | 同意授權(全球公開) | |
dc.date.accepted | 2008-07-30 | |
dc.contributor.author-college | 社會科學院 | zh_TW |
dc.contributor.author-dept | 政治學研究所 | zh_TW |
顯示於系所單位: | 政治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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